马赛克(黑道)+番外 作者:黯雪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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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赢了,我们都输了。爱的人都已经不在了,这世道岂给我们认真的机会?
这席谈话最大的收获是,我终于想明白怎么非暴力不合作地对待这漫漫无期的例行公事的调查
——“我玩的是梁元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
再回去,梁婆街已经不叫梁婆街。改名成建安路的梁婆街并没有如愿获得几分安宁。霓虹灯管换了新的招牌,外墙的瓷砖上依然沾染着陈年的污渍。说到底不过是生意易了手,本质上没多少区别。
不少曾经在梁婆街混饭吃的现在得了些势力。我踏进建安路第一家酒吧的时候就迎面遇到了几个。
“哎呦这不是郑警官吗?小店小本生意实在招待不起您。万一您吃到什么喝到什么大家都不好交代了。”他们坐在吧台低声传着听来关于我的传闻。语气里满是讥讽。
离开六合会的他们纷纷投奔了当初最为敌视的奉兴会。可他们还是有资本瞧不起随风摆的我。如果当初我没有替南楠作证,说到底是个满口正义的臭条子。但现在,什么立场都没有了。
走在建安路上,我很想念过去的兄弟。不知道丁允会不会想念他们,那群不计条件听他命令的死士。现在因为丁允身份暴露在阳光下,他们也只能在夹缝里生存,无处收留了。
不知道阿崇和小松会不会为了那些听命丁允不惜利用我是南楠保镖的身份妄图激起两帮争端的陈年旧事后悔。不过都不重要了,就算丁允本人也不会想到六合会是以这样的姿态倒掉。
而我既然有大把的钞票,终归是客人。
有时候会被赶出去,有时候买得一夜风流,运气好靠嘴巴甜就能骗到漂亮姑娘。每一晚都有新的莺莺燕燕,日子过得好不惬意。
唯一的损失是某此教训那帮小混混没忍住拔了枪,配枪就这样名正言顺地被调查司收走。再有算不上损失的就是办公室里另一只生物孟浩翔对我的最后一丝好感荡然无存。
也曾经遇到过有趣的姑娘。替谁出头只身闯进流氓窝里,挺厚的洋酒瓶子砸在自己脑袋上,鲜血划过雪白的额头停在扑扇的大眼睛上,颇有几分不要命的气势。那帮小喽啰被震得够呛,我就在这时闯进去顺水推舟把他们赶了个精光,带着姑娘去相熟的诊所缝了针。
小姑娘早闻我的艳名,跟着我就回了警员宿舍。
鱼水之后,我扶着她粘了纱布的额头不由发了人民警察的善心:“你这是命好遇到的全是些小鱼小虾,一年前这条街上走的都是动刀动枪的,谁怵你拼命。”
没想那姑娘拉住我的左手,唇贴着我的断指莞尔一笑:“你的事儿我听过,实话说我挺喜欢你的,敢爱敢做。今天不过为了引你注意。”
我真是禁不住乐了,小姑娘砸成脑震荡了吧。
又与她旖旎一番。末了,无赖道:“姑娘,我一个小警察守这么个小破房,就是碰见田螺姑娘也要不起了。你懂吧。”
后半夜我直接逃掉,带着跟我的警察在海边吹冷风,还把他身上半包红双喜搜刮个干净。反正抽烟也不能驱寒,留给他没有任何用途。
睁开眼闭上眼全是南楠。时间太多了,每天没日没夜地胡思乱想。试着想她该有多恨我,就觉得浑身冒冷汗。
我把戒指从右手中指移到左手上。南楠从来都小心避讳着六合会带给我断指的烙印。警局的所有人的目光也都小心翼翼地飘过那里。其实六合会的烙印和南楠的烙印都已经生生改变了我的命运,躲不开的。
卸去戒指的右手中指一阵空虚,留下一块比旁边白皙的皮肤。左手却好像感受到一股暖流,沿着指根的毛细血管流向心脏一般。
南楠,我知道叛徒是什么下场,一度都不敢走在荒芜的海边。可是现在,或许你已经过上安稳日子了,那就当我什么愿都没有许过;如果想要报仇的就快点回来吧,把我千刀万剐沉进这奔流无尽寂寞的海里,趁我还没有暴尸街头没有彻底腐烂。
生的煎熬,我已经快要受够。过去五年里做的每一件事,我知道一定是不得善终,所以求求你让我死在你手里。好歹……还能再见你一面。
南楠,我很想再见一见你……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卷转折,在很多人物上都有明显断裂感,重修
☆、幻影
解除监视已经入冬了。那时候距离南楠初审已经过去八个月。我觉得我要忘记南楠的笑了。可是忘不了她瞪我时的恨。
解除监视是调查司不得已的选择。没有警察愿意跟着我往建安路里跑了。我乌烟瘴气败坏风俗的生活方式挑战着每个人的接受极限。
终于有机会去见一见岳家派给我的新联系人小马。之前一直是聂旗和我联络,虽然冷心冷面,不得不说他办事很得体。之前阿崇被抓去,就是靠他电话求助得到老鹰的把柄。当然,能把南牧云那老家伙骗到最后一刻最能说明聂旗是实力派(非要夸我同是实力派,当然可以欣然接受)。只可惜聂旗跑路半年,早已杳无音信。
我在地铁里上上下下,再次确定真的没人跟踪,才安心地排队。平静地站着,内心却为真正恢复自由而感到无比激动。只可惜自由身的我在这个城市里第一个要见的却是完全陌生的联系人。
只是习惯性地望着飞驰而过的车厢发呆。车厢尽了,忽然看到对面站台一个熟悉的身影。我知道她也看到了我,拨开人群转身就走。
我真是发狂一样跳下轨道。在周围人的惊呼中攀上另一端的站台,发足奔跑。
也许是见鬼了,我心里满是恐惧,却不能由自己恐惧下去。其实比鬼更可怕的是人。
拐过了几道弯。那身影真如鬼魅,闪得极快。我不知不觉竟然越跑越向着偏僻的巷子。
狂奔,狂奔。下水道泛起浅绿色带着热度的不明气体,被踩得畸形的易拉罐撞击在覆着苔藓潮湿墙面上发出的咣当声在窄巷里一遍遍回响直至湮灭。空气阴冷稀薄。不远处水滴敲击岩石有节律地发出啪嗒声,声音逐渐放大,频率也渐次增快,像云子倾斜坠地,轻轻巧巧,却是接连不断地紧随而来。
前方的背影若有若无,时间不由我回头。景物渐次退后,巷子却似无尽,封锁在潮湿腐旧的色调里。
转过道弯,出乎意料的,看到的却是那朝思暮想的身影。
我恍惚间捕捉到南楠眼里掠过的一丝痛苦,却很快改换成一副阴鸷的表情。
我已经跑得口干舌燥,只好吞咽唾液,
“南楠?……终于再见到你。”
南楠眉头皱了起来,
“好亲切的语气,你怎么还敢想见我?!现在还想骗我吗郑乐,简直自信得可笑!这就是骗子的最高境界吗,连自己都信以为真。”
南楠阴阳怪气的语调很陌生,也没有了往日从容的风度。深咖啡色风衣里及肩短发衬出的苍白面庞在寒凉的冬日里耀目得令人头晕。比起过去,她显得更成熟,好像忽然长大一样。又或者,她只是在最亲近的人身边才会露出略显稚嫩的那一面。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是自欺欺人。既然这么撞到你,是我的命。”
南楠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掏出枪指着我,
“既然真的来了,难道我不敢杀你么。”
微笑静立着,我没有什么好反抗的。南楠直盯着我,没有震耳欲聋的枪声,因为安装了消音器。听到骨头碎裂的咔嚓声响,左腿猛然一震。
我只看到她握枪的右手中指根部亮光一闪。不由苦笑。如此恨我为什么不取下那枚戒指呢?南楠,你要用这枚戒指锁住怎样的仇恨?张开嘴却问不出口。
南楠嘲笑道:“装什么无辜。郑乐,你这样死未免太容易。”
疼痛是一分分卷上来的,我知道她不甘心让我一枪毙命。就在这时听到鸣枪的声音。
“嗬,居然拉救兵。”南楠一边闪身,不忘朝我补了一枪。
我身子晃了一晃,就看到一个灰色的身影掠过身边。几乎是下意识地扯住他,匕首在寒冷的空气中暴起光芒,直逼来人的后颈:“别追。”
孟浩翔叹出一口气,枪口指向天空,忽然转身给了我一耳光。
就这样僵持着,我想南楠该已经走远了。我懒得看孟浩翔的表情。阴寒的巷道尽头死亡一般的沉寂,是南楠绝望一般的嘲笑。
我支撑不住靠在墙边。左膝已经完全不能使力。更可能致命的,我感觉到左肩有鲜血伴着心脏的跳动汩汩流出。“我受伤了。”
孟浩翔终究是个一身正气的人民警察,气得直哆嗦,还是不耐烦道,“受伤了就去医院。”
我一身黑衣黑裤,血染上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我咧咧嘴,略微偏头就是横冲直撞地疼。孟浩翔顺着我的示意看过去,猛地抽气。
我已经完全脱力。
“别带我去医院,求你。”我扯着孟浩翔持枪的手臂,在被他抱起的最后一刻陷入黑暗。
一场满是血腥的梦。四周都是枪声的轰鸣,甚至可以看到枪口喷出的火舌。我倒在血里,眼睁睁看着另一个女孩被更多的子弹射穿。胸口疼,可是我喊不出,只能眼看着她为我死。我觉得心口好像被剜过,凉风肆无忌惮地穿透心房,血肉之躯好像融化在这无边的虚无里。
醒来的一瞬疼得直欲撞墙。甚至怀疑自己是痛醒的。大约受不了我的哀嚎,看护破例给我打了几次麻药。直到我安静地彻底清醒过来,看到了孟浩翔。
孟浩翔看到我第一句是:“小诊所医术可不高明,这种枪伤医生估计一辈子也没见过几次,留下后遗症你自己负责。”
我忽然从这人的凶狠里觉出一丝可爱,“做男人不要这么毒舌。毒舌是女人的专利。”
“男人,女人。哼。你倒是分得清楚。”
我决定不再跟他说话。即使是道谢也不说了。
可是还是忍不住问:“我睡了多久?”
孟浩翔张了张嘴,最后说:“我们那片没人管的,放心。”
我默然。想想那天真如一场梦。
孟浩翔最后说:“我看你配枪还是得要回来,你这样的……早晚横死街头,到时候连碑都没地方立。”
就把我一个人扔在了小诊所里。
有很多事情我是想不通的。也不敢想。因我越发觉现实的可怕。当初对付南牧云,心里被矛盾塞得快要爆掉,但那还不够可怕,因为事情大半是由我自己控制,至少在我所料。虽然结局被我归咎于命运。而现在,我察觉到往日忽视的蛛丝马迹,才越发感到未来的不安定。
最烦心的是我的左臂几乎废了。南楠的第二枪大约原是要射向心脏的,或许是失了准头,或许是有意折磨,打在肩关节上。小诊所接骨的能力果然不够高明。我持续练习算是勉强恢复了左腿,左臂却总是提不上力气。
真是报应,我练枪一直练左手,是为了出其不意。偏巧就被南楠废了。
我总觉得孟浩翔一直想跟我说什么。
他或许是被我对南楠的痴心打动了,竟然真的一句话都没向警局递,由着我每天在办公室疼得呲牙咧嘴。
无论如何南楠回来了,我在六合会的故事就可以画上句号了。我却对这世界又有了几分贪恋。
然而那之后南楠久久没有消息。
也就在这样之后的某一天,终于确定地铁所见不是幻影。
我右手拎着一袋子食物左手摸索着掏出钥匙交到右手。她就那么从楼梯上缓缓下来,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好像抱歉吓到了我,但目光里分明没有一丝一毫的歉意。“乐乐。”
无论时光如何走过,她却总是那副清纯正派的模样。温婉如水,却又是一副我完全抓不住的姿态。淡粉色毛绒大衣,清秀好似出水芙蓉。雪白的贝雷帽,约束着黑直的长发。也许这才是她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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