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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无旧事。 作者:久隐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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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花季雨季

  “我想做一个小说家,把生活中所见的故事都记录成文字。”
  陆以安笑,举起她的鸡尾酒要与我碰杯:“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
  阿言站起来嚷道:“酸死了,我先撤,让你们两个文学青年慢慢来个灵魂交流。”
  我问阿言:“阿言姐,你想做什么呢?”
  她弯着腰一只手撑着桌子,一只手搭着陆以安的肩膀,拿过陆以安的酒喝一口,所有所思道:“我呀,我今年27岁,没有什么伟大的梦想,就想有一份稳定的事业,有一个长久的爱人,过稳定的生活。”
  稳定,这个简单的词是十七岁的我根本没办法明白的,我听见有人叫老板,抬头张望,不知道是哪桌的人。阿言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示意我们随意。这间屋子实在太暗了,她才走了几步,身影便慢慢隐没在灯光照不见的角落里,我想,她一定是一个习惯了黑暗的人。
  而陆以安,也是这样的吗?她常对我与陆以平说,一个人交什么样的朋友,就说明了她以后要往什么方向走。
  我们各自喝着饮料。满室的灯光,只够我看清她的脸,她跷着二郎腿半倚在椅子上,一只手肘在桌子上,一只手环在小腹上,十指相触,交叉着玩弄手指,衬上发型,倒是有几分民国公子的形象,如若她再换上一套西装,就更像了。只是我看着这样的她,再想起她在家里的样子,总忍不住要笑,在这么安静的环境里,要找些话说才可转移这些胡思乱想。
  “陆姐姐,鸡尾酒好喝么?”
  “还不错,比啤酒好喝。”
  “我试试你的可以么。”
  陆以安把她的杯子推过来,暖昏色的,我就着杯沿抿一小口,浓浓苦涩。我把杯子推还给她,猛地把奶茶往嘴里灌:“好难喝,苦的。”
  这是我第一次喝酒,以前连啤酒也没有喝过。
  我的狼狈引得她一阵笑,她拿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加了白兰地,自然是苦的,何况我每次都叫言姐多加一点酒,女生应该喝无酒精的,下次来让她给你调灰姑娘。”
  她说,这叫Lady Be Good,中文名是贤妻良母的意思,是巨蟹座的专属鸡尾酒。
  可是看她这一身中性打扮,任谁也不会朝贤妻良母去想的。我不禁想,以后陆以安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她这样无论和什么样的男生一起都不会和谐的。我这样想的时候,那个叫清涵的女子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穿着紫罗兰色的长裙,白皙的手圈在陆以安的脖子上。她薄薄的唇,慢慢的一张一合,好似再说,以安,是我的。
  这无端端的想法吓了我一跳,我赶紧再拿过陆以安的酒猛灌一口,被呛着了,酒从我的鼻孔里倒流出来,可是只有这样浓烈的苦涩,才可平复我的心情。
  陆以安急忙站起来,拍着我的背:“江茗,怎么了?”
  我拨开她的手,自顾咳嗽。“没事,突然想再记得这酒是什么味道的。”
  陆以安笑我傻,而我何尝不是。从认识她的某一天起,就变得莫名其妙了。
 
  ☆、七
 
  这城市实在太小,这天空的色彩也着实单薄,常常都是这样的,我那天抬头看着还算明媚的天空里形形□□的云彩,我对你说我喜欢,你说你刚刚好也见过,不经意的瞥着,那么恰巧的也喜欢。我路过那条许多人的街道,人来人往并未遇到你,你说,你那时也在那里,在拥挤的人群里,你靠着我摸过的墙,冰凉的旧砖头,却不知道我的指尖昨天才轻轻地滑过。我路过的,我喜好的,我怀念的,不多不少刚刚与你有些交集,我认识的人里,也有几个与你熟稔,我们从他们的嘴中,也曾无意识的听过对方的名字。缘分深深浅浅的像是藏在血液里,我从来没有发现过,直到有一天,突然回想起那过去来,我不得不感慨,这世界真真是小,有那么一个人,无论如何应该我去遇见。
  就像陆以安。
  陆以安成为我的老师,代课、晚自修的老师,就在那年二月,某个周一早上第二单元的语文课。
  教室里还在是闹哄哄的,我和同桌李苏绵还在说着话,我们埋着头热烈分享着假期在家看过的小说,那时候穿越小说还正流行,班里许多女生都爱看的,我亦如此,与李苏绵两个人叽叽喳喳的恨不得一口气把心中所想的都说完,我们都自顾自说,她说她喜欢的,我说我喜欢的,也不听对方到底说了什么。我想起陆以安,我看完每本书都喜欢和她说说感想,她说她已经不再看网络言情,但是我在她面前说话的时候,无论我说多久,她总是有耐心听我说完的。
  我和李苏绵都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直到整个教室顿时安静下来,我听见“陆以安”三个字。是陆以安一贯低沉的声音,我抬起头,她刚刚在黑板上写完自己的名字,手中还拿着半截粉笔。我直勾勾的看着她,她把目光移到我这里,对我示意性一笑,转瞬又移到了别的地方去。我还在呆呆的看着她,她在简单的介绍自己。她衣着单薄,仅仅是一件灰色的秋外套和直筒牛仔,头发没有像上次一样特地打蜡定型,只是梳得整整齐齐的。
  李苏绵轻轻的扯我的裤子,小声道:“这是陆以安诶,看起来好小呀。”
  我亦小声问她:“你认识她?”
  “陆以安呐,就是我一直说的那个我很崇拜的师姐了,我们学校的老师都喜欢拿她当教材。”
  她与我说,你肯定没发现外面走廊上挂的字是她写的。
  她说:“陆以安以前成绩也只是一般的,她说她要考北师大,老师们也没有看好她,你也知道我们这里文科还是比较差的,但是她最后也做到了。还是县第一名,她简直就是我们这种人的楷模。”
  我小声嘀咕,我们这种人?我们是哪种人?
  “林江茗,李苏绵不要说话。”班主任威严的声音,让整个教室安静下来。我的脸霎时红了,也没敢抬头看陆以安。
  班主任说:“我想同学们大多都听过以安,晚自修她都会在,平常也会帮我看着大家,大家各科学习,无论是语文还是政治历史都可以问她的。”
  陆以安又补了一句:“数学英语,简单的我也可以给大家看看。”
  我朝陆以安偷偷的吐了舌头。李苏绵说,这种人简直是优秀得令人发指。
  陆以安拎了椅子坐在靠门的地方,我的位置在靠窗的第一排,她刚好在我的斜对面,我只需稍稍侧下头便可看见她。她把书和笔记本放在膝盖上,笔是她在家常用的那只白色钢笔,她低着头认真的记笔记,刘海很短,即使垂下来也不会挡住眼睛。一堂课过得异常的煎熬,总是忍不住要侧头去看她,频率大概是看一下黑板就看一下她,但是她的目光除了最开始那一次,就从未再朝我这里看来。
  心不在焉挨到下课,也没与她说上话。方下课便有一堆学生围上她,大家对新来的老师总是充满好奇的,更何况还是同校的师姐,李苏绵也去了,就剩我坐在位置上,心情复杂。
  是嫉妒吧,是失落。我嫉妒她比我优秀,却发现我无从找到嫉妒的理由,她在我身边,我喜欢她的优秀为我所用,只为我一个人所用,但却有那么多的人也有这种喜欢,她看起来也不会拒绝的样子,我只是那么多她不会拒绝里的人之一。大概是有一天,我不够聪明的把这种喜欢变成了一种我不能掌握、却深入骨髓的习惯。
  有一种爱情,一开始就是愚蠢的自以为是的。
  李苏绵很喜欢陆以安,直到下一堂课开始,她仍是絮絮叨叨的与我说陆以安的事,她的四只眼睛里,透露的无不是满满的崇拜。我听得有些不耐烦。
  我说,你知道的也不过是别人听到的?
  她故作神秘的告诉我:“我听到的是我想要的。”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李苏绵的哥哥是陆以安高中同学。
  放学的时候与陆以安一起回家。她抱着书在教室门口等我。
  她笑着说:“江茗,你骑车载我回去吧,早上可是走了老久。”
  我埋怨道:“活该你瞒着我,早上和我一起来学校不就省事了。”
  李苏绵并不知道我与陆以安认识。在一旁颇为惊诧,陆以安笑着对她说:“江茗是我的妹妹。”
  李苏绵嗔怪我从未提起。
  我并不愿意与李苏绵说太多关于陆以安的事,便拉着陆以安的袖子迅速离去,我把她的书放在书包里,书包给她背。刚出校门,人很多,再载说她难免有些忐忑。陆以安扯着我腰间的衣服,宽大的校服被她扯得颇不舒服。我说:“陆姐姐,你可不可以别这么胆小。”
  她说,我只是不信任你的车技呀。
  那你抱紧一点。
  再抱紧点。
  再抱紧点,我要加速了。
  后面的路很宽,车很少,足够我骑得很快,让她的手紧紧的箍在我的腰上。
  我喜欢她箍紧我的那种实在感。即便风吹起来有点冷,手指都冻麻了也没有关系。我问她,不是要呆在北京吗?
  她说,本就是师范生,是需要实习的,正好趁没工作在家多呆一段时间。
  我问她,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她说,在北方呆习惯了,也就不怕冷了。
  我问她,你喜欢那个城市吗?
  她说,喜欢,也习惯。喜欢的人喜欢的朋友都在那里。
  那李阿姨和陆叔叔呢?
  她沉默,我耳畔只有寒风呼啸的声音。
  她说,江茗,总有一天我们需要有自己的家庭。我希望那是在我喜欢的城市,和我喜欢的人。
  八
  四月的春风,吹得依旧是冷的,好在阳光总算开始明媚起来,天空也不再似以前那般灰沉沉的了,抬起头也能常常看见湛蓝的天空与几片白白的云。雪灾过后,08年总算迎来了一个晚一点的新始。都说人间四月芳菲尽,但是那路边上没有被冻死的桃花、梨花才刚刚处于含苞待放的状态。街上人来人往的行人,依旧有穿得很厚的,也有不怕冷的把棉袍换成了春外套。
  而陆以安,穿得依旧是她一贯的很薄,再加上她身材矮小,看起薄弱的样子。一整个冬天她的头发只是稍稍的长了一点,她坐我车的时候,依然是要紧紧箍着我。她每天与我一同去学校,她帮我背书包,我用着她送的手套骑车载她。
  看起来很是姐妹情深的样子。
  至少,所有认识的人是这样的。
  除了李苏绵。她说只知道陆以安有一个弟弟叫陆以平。我不否认,也不承认,在这种与陆以安亲密而熟悉的氛围里,我没有特别刻意的去营造,却也做了推波助澜。
  班里同学大多喜欢陆以安,晚自修或者下课总有许多同学问她习题,当然大多是问她一些大学的生活。我从中也听到一些。
  陆以安总说,喜欢一个城市和喜欢一个人一样是没有理由的,有时候喜欢它的热闹,有时候喜欢它喧嚣繁华过后的静谧。她们有时候会去KTV唱一整夜的歌,然后在清晨四五点,天未亮的时候踩着昏黄的街灯回去。马路很长很长,偶尔有几辆车呼啸而去,除此之外很安静。她喜欢跟在别人的后面,看着别人的影子,走回学校的时候,已经有开始早起勤奋的人了。
  陆以安说,她喜欢偶尔一次这样的放纵,好过规规矩矩、踏踏实实。
  大城市在人们眼中总有些迷乱的酒绿灯红。
  她说,有时候也会去酒吧,还特地与我们强调,这是一个成年人才能做的事情。
  我对她这样的行为却是惊诧,像是班里的同学通宵去网吧一样,老师家长会直接把这种人定义为坏孩子,可是我以为陆以安应该是好孩子。
  他们问她有没有去故宫,鸟巢是什么样子,有没有去□□看升国旗。
  陆以安和她们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微笑的,她很喜欢笑,不厌其烦的回答每一个人的好奇,有时候激动的时候,说不清楚话,大家常笑她是一个性情中人。
  陆以安会打篮球。她会和班里的男生一起玩。我们教室的窗户正好对着球场。有时候晚自修的时候,她会一个人坐在篮球场,即便那样的夜晚还是很冷,教室的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的,我隔着窗玻璃看她,是一个模糊的影,于是便偷偷的开一些窗,如果月光明亮一点,我就可以看清楚她的短发,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个男孩子。班里的男生从窗户翻出去占场地,有一个晚自修没有老师,那天大概是农历的十四五,月亮很是圆,天空没有一片的云,银白色的光照明了整个球场,连旁边新发芽的树枝也是银色的。班里那些按耐不住的少年们便偷偷的从窗户翻出去。我看见陆以安,在她常坐的地方,她和那些少年说话,短短几分钟,不知道有没有责怪,但是并没有人回来。于是,我也翻窗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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