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囚牢之起(GL) 作者:叁仟ML(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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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手潮却又喜欢小动物的师烨裳并不是因为它的景色而喜欢它,她是因为这里拒不收购周边农户打来的野味,一直坚持只卖高成本的海鲜和做得不错的家常菜而喜欢它。
“下次你想吃毛蚶,直接跟我回家吃好了,爸爸做的毛蚶比这边的好。”汪顾肘撑桌面,对师烨裳道。师烨裳用手拢在耳后,做了个听不见的动作,又低下头去摆弄盘子里的香煎鳕鱼。
有钱人的悲哀……汪顾由衷感慨,视线跨过一大桌子海鲜,抵达两米之外那副正在运动的刀叉上,拿起唱山歌的调调,拖着尾音喊:“我说,下次你想吃毛蚶,直接……”她突然发觉有问题,不禁仰天长骂:“COW!笨死了我。”凭什么服务员请她在什么位置入座她就在什么位置入座啊?凭什么啊?坐得那么大老远,别说谈恋爱最基本的摸个小手,亲个小脸,接个小吻了,她连师烨裳那勾魂摄魄的小黄鹂嗓音都听不清楚,还搞毛搞啊?还有毛好搞啊?搬凳子!
汪顾也不征求师烨裳同意,擅自搬起椅子就来到她身边,放下椅子时,掐得准准地在师烨裳脸上“不小心”亲了一下,“呀!不好意思。”坐下,竭尽全力抿住昭昭要往上翘的嘴角,挠挠头,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地喝果汁。
“虾不错,你尝尝吗?”师烨裳还是那副雷打不动的样子,脸上什么时候都带着几分笑意,可笑容里尽是疏离。她剥虾的动作极快,掐头去尾一抽了事,汪顾还没看清那只虾是怎么被剥光衣服的,那只虾已经裸奔到她面前的盛碟里。师烨裳低头,专心致志地继续猥亵另一只虾,清淡道:“很新鲜。”
汪顾自诩厚比城墙拐弯加炮台的脸皮被白灼虾那销魂的肉体“噌”一下映得有如血染的国旗般鲜艳,一时间忘了要狗血地抓住师烨裳的手,忘了要趁机再占师烨裳小便宜,忘了要倾洒出满腔社会主义红小兵的热情,她只知道自己像怀春少女被白马王子的白马踹了一脚似地羞涩捂住脸,用蚊子嘤嘤的声音答了句:“谢、谢谢……”
“不用,不用谢,也不用害羞,”师烨裳转过脸来,微眯着眼,浅带着笑,老狐狸般问她,“刚才是谁耍流氓耍得那么得心应手呀?”
汪顾恍然大悟,师烨裳没有对她的偷袭展开生理性报复,而是对她实施了心理性虐待,如果断词断错了,或可美其名曰心理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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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师烨裳埋头吃海鲜时,汪顾有一瞬幻觉,以为自己是坐在澳门新葡京娱乐城的赌台边,正面对一位赌技娴熟,手法独到,大杀四方的大庄家。这位大庄家手起刀落,台子上那些个赌客的腰包立刻被洗劫一空,可心里却还在暗爽,本来嘛,赌博要的就是这种过瘾的感觉。
或许这种幻觉来得不大对头,可当她看到师烨裳顺手把一扇被掏空的贝壳准确地撇滑向距离自己餐盘十多厘米外的小山包时,她真的有种在看发哥派牌的感觉。
那座由贝类虾类蟹类躯壳堆成的小山,蔚为壮观,底座半径大概有二十厘米,高度至少三十厘米,底层是贝壳,中间是蟹壳,顶层是虾壳,红白相间,尖梢嶙峋,错落有致,具备后现代印象派雕塑所特有的犀利美感,且全是师烨裳一个人不动声色地在九十分钟内吃出来的,其间她连水都没喝一口。
汪顾虽然不是出身豪门,只是出生在豪门,但她从小见过的市面可真不老少。
她有个表兄,长了一米九的大高个子,体重三百多快四百斤,瘦点儿的猪两头都比不上他,每次他到汪顾家,汪妈妈都得放弃电饭煲改用高压锅煮饭,汪顾算过,他一顿饭能吃六七碗,一顿海鲜能吃八九斤,是以每次汪爸爸看见他来,都会把嘴笑成大瓢,因为他就喜欢看能吃的人吃东西。
汪顾还有个堂姐,因失恋患过一段暴食症,那当口,汪顾每次看到她时,她手里都拎着一大堆汉堡包。那些巨无霸的盒子在桌面上摞起来,能横挡住汪顾的视线,汪顾几乎总得等她把那些东西消下去一半后才能和她说上两句话,然后又看她拿出不知从哪儿弄来的几条法棍,嘎嘣嘎嘣地嚼得汪顾担心她噎死,忙去给她倒水。
汪顾还有个同事……
真的,汪顾见过能吃的,但她没见过那么能吃的,虽然她觉得师烨裳吃东西的样子非常优雅,非常可爱,非常让她有扑上去把她压在身下狠狠蹂躏的冲动,但当她抬眼看到那座“小山”和几乎快要空掉的桌面时,她所感受到的唯一一个“非常”,便是非常想打120。
十三种海鲜,每种汪顾都让留了三斤,共计三十九斤,当然,这是水重,师烨裳不是那种生长在美洲的毛毛虫,她吃不了相当于自身体重五分之二的东西,可按比例除掉水重,这里头至少也有二十多斤实在货,除掉壳,纯肉十三四斤总有的。饭间,汪顾由于开心,比平常多吃了点儿,她刚想朝师烨裳说明自己其实是个可靠的好攻,因为好攻通常都会比受消耗更多体力,所以要吃更多东西,可当她一抬头,赫然发现自己那座“小山”与师烨裳那座存在着八宝山与泰山的区别时,她傻了,但她想明白一件事,受,有时更消耗体力。
据汪顾保守估计,师烨裳一个人就吃掉了十斤东西,还连个饱嗝也不打。
“麻烦你埋单。”师烨裳对身边的服务生道。
汪顾傻傻地看着她把柠檬汁捏到手上像涂香皂一样均匀抹开,交互搓动几下后把手浸到红茶碗里,再捞出来时,那爪子,亮晶晶地透着水润光泽,令人不遐想都难。
咽口唾沫,汪顾有些心虚地问:“师烨裳,你是不是只有身体不好的时候才会吃得少?”她记得师烨裳从前的饭量小得几乎快赶上小猫,喵喵地舔两口就再也不动筷子了,有时候甚至连两口都懒得应付,直接端起酒杯就进入正题,害得满桌子人都得陪她喝空心酒。
师烨裳倒是大方,边擦手边点头应:“嗯,吃什么味道都不对,当然不想吃东西。”
“那你一顿最多吃过多少东西?”汪顾的八卦之魂烈烈燃烧。
“上大学的时候参加过一个比赛,我记得我是吃掉了八份猪排饭。”师烨裳终于喝了这顿饭以来的第一口水。
汪顾一听这话,脸都白了,敢情她这个厨艺垫底小天后爱上的是一个大胃王!“你你你,你对食物的质量有什么要求吗?”
师烨裳很奇怪地睨了她一眼,弯下腰,伸手摸摸脚下吃饱喝足正在呼呼睡觉的大熊,“为什么虐待自己?不好吃的东西当然一口都不要吃,除非迫不得已。”
汪顾泄气地趴到桌子上,一双无辜的眼睛朝师烨裳眨啊眨,眨啊眨。
好嘛,她其实是碰上了一个挑食挑到可以任性绝食的大胃王……这下她的日子难过了。更要命的是,师烨裳吃了那么多东西,居然还能轻轻松松,若无其事地弯腰将近九十度去摸狗……
“师小姐,您的消费一共是两千八百三十元整。”
服务生在适当时机出现,拯救了濒临瘫软的汪顾。多年来小白领聚餐因要面子而抢埋单的劲头一下涌上来,她急忙掏出早藏在裤兜里的信用卡,放到账单夹上,“麻烦你了。”
师烨裳摆摆手,取出钱包中自己的卡,递给服务员,“用这张吧,一切拜托。”她朝年轻的女服务员一笑,服务员立刻魂不守舍地接过她的卡,与汪顾那张卡并排放在账单夹上。
按行规,收一张必须还一张,服务员刚想将汪顾那张卡退还,低头一看,发现两张卡居然是同样的,一家银行,一种卡型,皆是崭新,如果不看背面签名根本分不清哪张才是汪顾的。
“师烨裳,你不能这样,抢买单是不文明的,你不知道饭桌规矩是看谁动作快吗?”汪顾斜着眼睛瞄师烨裳,师烨裳毫不含糊地用眼角瞄回她,“汪顾,你知道怎么样才能更快吗?”汪顾一怔,搜肠刮肚地想了一番,摇头,“不知道……”
师烨裳冲她坏笑,对服务员道:“麻烦你马上帮我转告刘总,让他明早十点带空白合同到师氏行政楼三十一层,找财务总监谈一下定点接待的事。”服务员马上掏出步话机将师烨裳原话转告。扩音器里传来哇啦哇啦几句话,服务员听完收线,合起账单册,将信用卡双手奉还师烨裳,礼貌笑道:“师小姐,刘总说他明天一定准时到,还说这顿饭希望您能赏脸,让他做东。”
汪顾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自言自语道:“这、这都行啊……?”
师烨裳从椅子上站起来,扭了扭僵硬的脖子,看汪顾一脸挫败,她却笑得愈发开心:“对不起啊汪顾,去年我走得太急,还没来得及教会你什么叫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
回程途中,有一个岔路口,分向B城南北。师烨裳住的西林冬叶在北,汪顾住的温泉别墅在南,于是在临近这个岔路口时,汪顾在缓冲带停下车,点亮警示灯,口气认真地询问师烨裳,“搬回来住好吗?我现在住在你以前的房子里,每天都想着什么时候你能回来。”
师烨裳沉默了有两秒,很快便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不好,我没有任何理由回去住,过一段,等林森柏的别墅区竣工,我会在里头买一套,不会长久住西林冬叶的。”
“错了,你是没有任何在外面住的理由,有本事你说一个合情合理的我听听。”汪顾打开车厢灯,身子倾斜向师烨裳,将手撑在她的座椅靠颈上。
“第一,那栋房子我已经转给你,现在你名下,我没有权利进入;第二,我这个人懒,西林冬叶距离师氏更近,我办事更方便;”师烨裳双臂环胸,不假思索地慢慢数给汪顾听,“第三,我喜欢西林冬叶的环境;第四,大熊和汪汪的饭盆都在西林冬叶,狗粮也在。”
汪顾听她说完,抿着嘴角笑着看她,“就这么多?”
师烨裳点头,反问:“还不够充分吗?”
汪顾摇头,回答:“第一,那栋房子是我的,但我整个人都是你的,所以你有那栋房子的所有权,亦有它的使用权;第二,西林冬叶距离师氏确实近,但没有车,你是绝对懒得出门的,我每天上班刚好送你去师氏,你连自己开车都省了;第三,西林冬叶的硬件确实不错,但里面住的人太糟糕,以你的性格,你应该不会欣赏那种满地是二奶,通街猥琐男的环境;第四,大熊和汪汪的饭碗和狗粮都在后备箱里,我想还是有院子给它们跑跑它们才会比较开心,谁都知道公寓楼不适合养狗的。”熄灭警示灯,汪顾挂档踩油门,慢蹭蹭地滑上主路。
“现在,如果你不跟我回去,我就把你送回西林冬叶,然后回家,不过大熊就惨了,听说它之前不适应宠物店的环境,整整失眠一个月,现在再换个陌生环境,它又得重新适应,说不定得失眠两个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自学了一些,等你来教我全套。”
师烨裳皱起眉,转过头去看着后座上的大熊和汪汪,冷淡地嘟嘟道:“第五,我不想和你住在一起,我不想跟你谈恋爱,我不爱你,我也……”
汪顾右手挥空做了个CUT的姿势,截停她下面的话,“最后,我要告诉你,你完全有权利不爱我,我也不要求你爱我,但我有义务照顾你,毕竟你是我亲妈的女友,我亲妈过世了,我这个当女儿的必须照顾你,就像照顾继母一样。现在继母大人你的身体还没有痊愈,不好好照顾你的话,今后到了九泉之下我无颜见亲妈。”
139——如——
人的一天,就像那瓶客户拧开了瓶盖杵在你面前的茅台。客户说,没商量,喝完咱就签!于是你喝也得喝,不喝也得喝。
会过日子的人,在喝这瓶酒时总会千般万般地去找它的好处,比如它很贵,它很香,它很甜之类,三杯酒下肚,人更轻飘飘,越喝,还就越美了。而不会过日子的人,在喝这瓶酒时总会极尽所能地去找它的坏处,比如它很臭,它很辣,它很伤肝,三杯酒下肚,只觉得脑袋像灌了水银一样重,想着自己喉管胃壁被酒精灼烧,肝脏负担瞬间增大,越喝,就越觉得前景惨淡。
但茅台始终是那瓶茅台,它不是五粮液,它是窖藏不是勾兑,它不会一批一个味道。它不因物喜,不以己悲,只是喝它的人不同,这才将一样酒喝出了百种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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