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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女人她心狠手辣 作者:一日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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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虐恋情深 边缘恋歌

  那个中年妇女先迎上来,一口绯城乡音腔调的普通话,塑普。
  脸上的笑意很是真诚,“温小姐,热着夜宵等着您,”看见温小姐亲自撑伞带在手边的方绯也不觉得惊讶,反而是说,“方绯小姐,你好,我是家里的保姆,你可以叫我田婶。”
  方绯注意力一直放在那女仆装姑娘身上,听清田婶的话后,低声回了一句避到温小姐身后。
  温小姐却是面色不虞,直接责问另一位,“你怎么在这?不是叫你不准晚上留在这?”
  那姑娘丝毫不恼,面色平淡,“抱歉,等您等到现在,我马上就走。”
  温小姐没理她,提步往屋里走。
  方绯脚疼,慢下来,倒是田婶跟在方绯身边为她撑伞,“那是钟颖,钟助理,算是温小姐的身边人。”
  这话不冷不热,方绯“嗯”了一声,以示听见。
  这衣服让方绯想避开,也没别的原因,这衣服方青穿过。
  她本来就是貌美肤白,是世代以泥土为生的方家二老生出的花蝴蝶,穿着那一身更是让人想要从后背抱住,再把拉链从上拉到下像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一样拆开。
  那时方绯跟在她身边,一来男人就被锁到隔壁房间的阳台上。
  隔着一个阳台,她听见方青痛苦的□□,急得手脚并用地爬上阳台,却见方青趴在铁架上,□□的手臂和把胸部包裹成花瓣弧度的黑色裹胸压出痕迹,嘴里一声一声,懒散却无端令人脸红,听见方绯发出的声响,斜眼向懵懂的女孩睇了一眼,秋波流媚。
  正是:嫣然一笑惑阳城。
  这记忆被方绯深深锁在宫殿深处,连同那只飞蛾和今晚的男生眼睛。
  她迫切地埋葬他们,并在坟墓山种下生长迅速的黑麦草,以示自己与过去割裂的坚决。
  却依旧知道这种迫切是因为什么。
  温小姐住在三楼的最顶端,那里称得上禁区,植物阳台属于温小姐一个人独享。
  她被田婶带着上二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洗好澡,穿上田婶为她挑选的衣服。
  她只需要扮演温小姐收藏的洋娃娃,等待那份莫名其妙对眼睛的热情消退,她或许会被赶出这里,就像钟颖一样。
  这已经是她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随着时钟一步一步走向十二,田婶把屋子里所有的灯关上,屋子安静下来。
  一二三……数到两千之后,黑暗中睁开一只眼,方绯掀开被子,走到窗户边。
  过于强烈的雨水让人有种处于孤岛的错觉,但方绯的屋子下方正好有一盏指明道路的路灯。
  她站在大张的落地窗边,久久没动。
  在刚才,她以为自己已经从过往的教训中学会了如何接受,事实证明这也是她最好的做法。
  但是那颗躁动的心告诉她——
  接受等于死亡。
  床单撕成两段,打结。
  一端拴在阳台的铁栏上,方绯正要另一端正要丢下楼,拽了两下没能拽动。
  那个阴魂不散的声音又来了——
  “哼,继续跑啊。”
  方绯没有回头就能知道温小姐现在的表情,大概是看待自己手指下即将被捏死的蚂蚁时的那副表情。
  多么可笑,她的亲妈用三百万把她卖给这样一个人,但她除了知道这个人姓温,是个女的之外,一无所知。
  她回身,与温小姐面对面,被雨打得吹干的头发凝结成一条一条,皮肤也是发冷的苍白,而面前那个女人有钱到可以为所欲为,掌控自己的命运。
  她是不是应该识趣一点,就像那个男人一样卑躬屈膝,对温小姐竭尽所能地讨好?
  “你逃不掉的。”
  脑子里循环的是那个女人势在必得的誓言。
  方绯突然笑了。
  可是,她就是不愿意。
  凭什么,她一定要沿着她们规定的路线往前走?
  凭什么,她就要作为商品从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
  凭什么,所有人都把她当累赘,当货物,当垃圾,就是不当人?
  凭什么?
  她也是个人啊!
  她的身体往后一倒,迎着温小姐终于有了变化的神情,像是那只飞蛾一样往有光的地方坠下去。
  
 
第7章 第 7 章
    人的一生是由无数个小片段组成,就像是积木,倘若把某个木块移动一个位置,那么组成的图形就和之前不同。
  “绯儿,你慢点走,小心摔着。”
  “奶奶,我跑得快,先去车站看看,妈妈的车是几点到?”
  “六点二十五,还有十几分钟内,不用那么着急。”
  “爸爸这次也会回来,我想要快点见到他们,把满分试卷给他们看!”
  八岁的小女孩童声如同窗边悬挂的风铃,她跑得就像她说的那样快,远远地把头发花白的奶奶抛在身后。
  车站点着灯,等着上车的人不多,零零散散几个,守在自己行李身边,看的看报,休息的打着盹,头一顿一顿地往下低,每在即将跌下椅之前,弹起头,重复开头的动作。
  她跑进这个车站,就像是一点彩墨滴进白开水里,就听广播站里报站:“从济水镇到绯城的车到站,请需要上车的旅客赶快上车。”
  看报的不看了,打盹的也醒过来,用衣袖擦擦眼睛沁出的眼泪,打着哈欠,提拎自己的行李慢悠悠往进站口走。
  小女孩却是紧张地直盯着出站口,手里拽得试卷皱皱巴巴也不自知。
  突然她眼睛一亮,挥着手上的试卷大喊,“爸爸!妈妈!”
  闻声的一对夫妇也看过来,面带笑容地朝小女孩走过来。
  一个面目笼罩在迷雾当中模模糊糊看不清楚,一个五官虽美但被十几道刀疤划得面目全非,小孩见了都得被吓哭。
  时间在这里错开。
  小女孩听到父母的争吵。
  母亲口口声声阐述:为什么不能去大城市?
  偷听的小姑娘眼里含着泪水,推门而入:妈妈,别去,我想一家人待在一起。
  十二岁,邻家搬进又一对夫妻,带着一个有着圆溜溜大眼睛的男孩。
  两个人对视一笑,男孩把手里抓住的蓝绿色飞蛾递给小女孩,又羞怯地躲到自家大人身后。
  十七岁,女孩上高二,邻座正是邻居家的男孩。
  下雨了,一把蓝伞撑在她的头顶。
  男孩的声音还是那么羞怯:你想考去哪所学校?
  女孩反问:你呢?
  男孩说:和你一起。
  十九岁,和早恋的男友来到大学,火车上遇见一对争吵的情侣,同姓。
  吵得最凶的姑娘反而蹲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男孩把纸巾递给她,抬头不冷不淡地说了声:谢谢。
  女孩顿生警惕,拉住男孩不准他管闲事:你看她干嘛?
  男孩:看她可……没你漂亮,哎。
  好吧,为了小命突发的男姓本能真可怕。
  再一次时光跳跃,小女孩变成了老妇人,躺在病床上手被年老的男人握着,眉目依稀可以辨认是原先邻居的男孩。
  女孩:这一辈子我过得顺顺利利,没什么遗憾。
  男孩泪水直流:要是我死在你前头,那才真是顺顺利利,你也别等我太久,孤单的话就先走。
  女孩:说什么傻话,我一直有个秘密藏在心里几十年没说。
  男孩:你心里憋得慌,告诉我,我不说,死了带进坟墓里,没人会知道。
  女孩:我当医生是为了治好我妈的脸,可后来我有那个能力却一直没动手,总觉得真治好了……
  男孩:真治好了?
  ……
  真治好了,又得回到原来的轨道。
  悠悠一声叹息,灵魂归位,方绯想把残留的几点梦境收藏进自己的记忆宫殿,但这些梦境碎片是无根水,是无源沙,越是想要抓住,越是从指缝里漏下。
  她的眼眶有些湿润,这些湿意也很快被病房适度的空调风给吹干。
  白色的床,白色的被,白色的床头柜,白色的墙。
  这里是医院。
  她没能死成。
  病房被推开,门外某些谈话的细碎声音一闪而过,有着小卷毛的田婶提着不锈钢饭桶走进来,一见方绯侧着的脸上睁开的眼睛,顿时惊喜:“方绯小姐,你可醒来了。”
  “身上还疼吗?涂过药,要是痒也不能抓挠。”
  说着把饭桶打开,几个更小的圆盒子叠在一起,挨个打开,有饭有菜有汤。
  “别叫我小姐,我也不是这个的正经小姐,”方绯语气冷淡,田婶听她语气不像是和温小姐赌气,也就随她的,“那叫您?”
  “直接叫我方绯,田婶,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哎呦,我也不清楚,至少也得一周以上,”田婶又开始絮叨,“有句话我不得不说,温小姐收养您并带回别墅,说明她也是把您当成她继承人对待,没必要寻死觅活地闹,不是?”
  方绯喝下她喂的一口汤,没作回应。
  田婶一边叹气一边细心给方绯喂饭,“您是不知道,昨晚温小姐可被您吓到了,虽然只是二楼没有生命危险,但也说不定下面有个什么棱棱角角,您倒是直接摔进了月季篱笆里,扎得浑身都是刺,医生红着眼拔出几百根。满背的疙瘩洞,到现在也只能伏在床上。”
  她昨晚往后一倒,一了百了。
  倒是忘记最高也就两楼,下面还有篱笆挡着,终归是死不了。
  昨晚闹成什么样,她全程不在线,真当自己已经死了,还做个从未有过的美梦,也就能从田婶口里探听一些话。
  瘙痒,是蚂蚁在她的背上嘶哑,挖洞,筑巢。
  无时无刻,逼得人想往任何尖锐的东西上蹭,想把后背的皮剥下来,露出底下的血肉,再把神经连同这肉都剔得干干净净,空留一个骨头架子才舒坦。
  方绯却能忍住,虽然在大部分人看来昨晚的事情只能称得上一点波澜,轻描淡写就能一笔带过。
  但在方绯心里,她的确已经死过一次。
  甚至在梦里尝试过另一种人生——一个有着方绯的名字但和自己完全不同的女孩,属于她的人生。
  梦境破碎,回到现实。
  她依旧无法掌控命运,充其量只能对方青和温小姐造成不痛不痒的干扰。
  喂过饭,田婶出去,再走进来的人是钟颖,那个之前穿着一身女仆装的年轻女人,这一次顾及医院是公共场所,她换成正常的服装。
  无视主人的冷眼,钟颖自顾自找了个位置坐下:“你对我的到来并不惊讶。”
  方绯:“我对你想要的位置没有兴趣。”
  钟颖剥了个橘子,把白色脉络一根一根撕下来,她也不抬头,专心做这个无聊事:“我知道,你是温小姐的养女,所以我这不是赶上来讨好你。”
  方绯不语,钟颖对她的恶意可不是像她所说的那样轻描淡写。
  “养女,养着养着就会长大,”她笑容满面,把撕干净的橘子片放进方绯嘴里,又慢条斯理地把一个苹果放进方绯的手掌,把五指合拢,做出握着的姿势。
  方绯只看着,等着看她耍的花招。
  “你看过《源氏物语》吗?好吧,量你这种乡下来的小丫头也没看过——”
  就看见钟颖把手猛地往胸口一按,橙色的果汁飞溅,在白色衬衫上映出暗色水渍的一块,这女人又是往地下一跌,几厘米高跟也不在乎,那脚腕铁定崴着。
  方绯觉得可笑,这场景简直跟某些电视剧上面演的一模一样,其中的恶毒反派还是由自己当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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