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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祖总在崩人设 [参赛作品] 作者:玄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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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娱乐圈 甜文

  庄笙:“!!!”
  她说:“我马上回来。”
  然后楼宁之拽着的那只手就从她怀里空掉了,跟着小黑脸跑走了。
  楼宁之气鼓鼓地找了个地方坐下,本来打算回家的,后来一想,自己费这老半天劲,晚饭都没吃上,这么回家多亏啊。
  一边在心里骂娘一边掏出手机玩儿游戏,下个本儿打发时间,队友都是猪队友,奶妈更是个废物点心,她一个土豪输出都奶不住,推个小boss团灭了四五次,她把组给退了,刷千里传音怼那个辣鸡队伍,一直刷到上回充值的游戏币都花光,才收住了手,骂骂咧咧地关掉了游戏。
  抬起眼睫扫视前方,庄笙怎么还没来?跟小黑脸双宿双栖去了吗?一想起这个楼宁之就气不打一处来,什么马上回来,女人都是大屁眼子!
  “晚上我请你吃饭?”突如其来的一声问候让楼宁之吓了一跳,往自己身后看去。
  不是那个大屁眼子庄笙是谁?
  “你背后灵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十来分钟了,看你一直在骂……说话,没敢打扰你。”
  楼宁之凶神恶煞地瞪了她一眼:“走,吃饭去。”大踏步先往前走了。
  庄笙眉头微蹙,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惹到她了。
  楼宁之在前头走得飞快,心想你要是早出会儿声,我就不至于多生那么久的气了,楼银花那个赤脚医生说生气伤肝,就这十分钟,她的肝不知道伤哪儿去了。
  她怒气冲冲,一副“谁惹我我弄死谁”的社会姐模样,庄笙只敢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心里叹气,眼睛四处打量,看有没有什么能哄她开心的。
  这么久身后没动静,楼宁之不但伤肝,连肺都要一并气炸了。正好路上有个人乱丢的易拉罐,环卫工人还没来得及收,她泄愤似的一脚踢了过去。
  可能是没调整好方向,也可能是天黑了路灯照明下没看清楚,总之一脚下去,正中马路牙子,脚趾钻心地疼,楼宁之惨叫一声一蹦三尺高。
  “疼疼疼疼疼——”
  “我的脚!”
  “大姐呜呜呜……”
  庄笙一个箭步上去,单手搂住了她的腰,把她半抱着搀到了坐的椅子上,给她脱鞋。
  楼宁之一边哭一边犟:“你别碰我!”
  庄笙强势地按住她的脚,别看楼宁之娇滴滴的,腿上力气倒是不小,庄笙按着还有点费劲,得两只手一起,她也发了火,怎么这么不听话。看她一脚踢得那么重,不看看哪儿能行。
  “再动我就把你丢在这里。”庄笙威胁她。
  “丢就丢啊,大不了我打车回去!谁稀罕你!”楼三小姐最不怕的就是来硬的。
  庄笙心说刚刚也不知道谁在那儿说不许她和别人比她亲的,现在就翻脸不认人了。别人说女人心海底针,这位三小姐的心可能是宇宙里的针,捉摸不透。
  算了,谁叫她喜欢她呢。娇生惯养的,难免有些公主脾气。
  “我稀罕你,行了吧?”庄笙先服了软。
  楼宁之果然不挣扎了,乖乖地让她给自己脱鞋。她坐在长凳上,望着蹲在自己脚下,满眼仔细和心疼的女人,心底忽然涌上一股异样的感觉。
  旁边就是车水马龙,四处霓虹闪烁,这里的空气却很静。
  庄笙把她右脚鞋子脱了放到一旁,楼宁之突发奇想:“你不许挠我痒痒啊。”
  “你以为我是张无忌么?”
  “我才不喜欢张无忌。”
  “那你喜欢谁?”庄笙小心地不碰到她的脚趾,慢慢往下褪袜子,有她陪着说话,方才那一下剧疼好像减轻了不少,楼宁之咕哝了一声,说,“喜欢小龙女。”
  “赵敏和小龙女有关系吗?”庄笙随口应着,看见灯下楼宁之的指甲泛着青,这一脚踢得确实很重。
  “没关系啊,但我就是喜欢。”楼宁之说。
  “你有没有想过,赵敏和小龙女也可以在一起的。”庄笙轻轻碰了一下她的脚趾,楼宁之立马叫唤起来,“疼疼疼,你别碰了。”
  庄笙大概了解了,站起来,说:“稳妥起见,我们去趟医院。”
  “不去。”楼宁之很果断地拒绝了。
  “不能不去,万一发炎了呢?”庄笙坚持,这次她再不答应,自己扛也要把她扛过去。
  “我还没吃晚饭呢,饿着肚子怎么去?”楼宁之盼着和她一起吃晚饭从下午盼到了现在,肚子饿得不行,居然不去吃了,那怎么行,“你刚还说请我吃饭。”
  庄笙:“……”
  楼宁之:“我要吃晚饭,晚饭,晚饭……”
  她念叨个不停,魔音穿耳一样,庄笙在她面前背对着蹲下,好似无奈,脸上却露出纵容的笑意:“吃吃吃,上来吧。”
  庄笙心脏擂鼓,已经幻想着对方柔软身躯压在她背上的感觉,软玉塌陷,温香迷离。
  半晌没有动静,庄笙怀疑自己的小心机被对方发现了,心脏跳得更急,飞快地为自己寻找着借口。冷不丁身后传来一句埋怨的低语:“喂,我的鞋袜,你还没给我穿上呢。”
  后脊梁窜上一股酥麻的痒意,那是女孩儿赤裸的脚尖在上面轻踢。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最后这个画面有一点色情﹁_﹁
  注:张无忌那段,《倚天屠龙记》里面,赵敏曾经被张无忌拽着掉进她自己设的机关,然后被点了穴,脱鞋袜,挠脚底痒痒~
 
第17章 草莓过敏
  昨天才想着被楼宁之踩一脚,今天就实现了。
  老天爷是不是听见她的心声了?
  虽然此踩和她想象中的踩的情境有细微的不同,但是和她幻想中的感觉却重合了。心旌神摇,心猿意马,何止后脊梁,连骨头都一并酥了。
  “喂。”楼宁之又在她背上踢了两下,避开了受伤的大脚趾。
  庄笙转过身来,楼宁之还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如玉的小腿笔直纤细,吊儿郎当地晃在风里,露出一截细腰,她依旧忍不住目光在上面短暂地停留了一下。
  这人是站没有站相、坐没有坐相的,人快滑到椅子下面,然而却很神奇地坐得很稳。用她那只光着的脚,在庄笙眼前晃悠来晃悠去。
  庄笙捞起一边的鞋袜,穿穿穿。
  穿完了她就后悔了,因为楼宁之自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却并不显得费力地往前走着。
  “这么休息了会儿感觉好多了。”楼宁之说。
  庄笙心想还不如刚刚趁她最疼的时候直接把人背起来,现在白白浪费了机会,心下便是一口长叹。叭叭叭的楼宁之也有不叭叭叭的时候,可能是之前话太多了,说累了,停顿了挺长一段时间。
  两人只走路,没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庄笙不想让难得的相聚机会变成了安静的无言,主动挑起话题道:“你家有两个姐姐?一个开公司一个当医生?”
  “你怎么知道?”楼宁之吃惊道。
  “你自己说的。”
  “我说过吗?”高考过后记忆力直线下降的楼三小姐大惊失色。
  “你还说你爸爸小学没毕业,是个煤老板,在北京发了大财,你爸爸还跟你说……”庄笙起了逗她的心思,将她之前告诉自己的事情又复述了一遍。
  楼宁之一开始还吃惊,后来自己笑个不停。
  “我真说了啊,看来是真说了,除非我自己说,一般人不知道这事儿。”
  庄笙心说你心大成这样,说不定是个一般人都知道了。但是她心里对这个想法又是拒绝的,她不希望自己在对方心里也是个一般人。
  “你经常这样对别人吗?”庄笙问。
  “什么样?”楼宁之走在她身前半个身位,哪怕在这个她呆惯的城市,眼睛也四处瞟,根本闲不下来。
  “就是对刚认识的人……”庄笙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忐忑道,“经常去找对方玩?”一等就是一下午,还和人家吃晚饭。
  指望楼三小姐听懂她的不言而喻是不可能的,楼宁之啊了一声,说:“是啊。”
  她那些发小都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认识的,然后闲着没事就去找别人玩啊,她长得好看,大家都喜欢跟她玩,一来二去的,都玩成发小了。
  但是像庄笙这样,见过一两面的陌生人,晚上就拉出去吃麻小,又是帮忙接吻,第二天又给打包麻小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连发小儿都没有的待遇。
  庄笙但凡问明白点儿,比如“对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我一样吗”,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但是那个“是啊”彻底打破了她一晚上在心里冒着的粉红泡泡,像她这样的人,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不管是为了她的身家背景接近还是真的喜欢她这个人而接近的,都不少。就算是自己,也是怀着不单纯的目的的,有什么资格管得着别人呢。
  心情从天上落到谷底,很长时间没吭声。
  三小姐没听到后面的人吱声,走几步停住了,回头一看,人闷不做声地跟着呢,带着火气问:“你干吗啊,忽然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丢了呢,北京城可挺大的,迷路了我上哪儿找你去。”
  庄笙被骂得莫名又有一点开心,因为她听起来像是关心的语气。
  楼宁之:“答应我的晚饭还没请呢,晚上到底吃啥啊?”
  庄笙:“……”
  她摸了摸兜里新发的工钱,再想想卡里的余额,下颔绷紧了一些,问:“你想吃什么?”自己倾家荡产够她吃一次饭的吗?
  楼宁之张口就来:“听说三里屯新开了家米其林……”
  庄笙脸刷的就白了,嘴唇蠕动了一下,打算出口拒绝,并坦诚自己没那么多钱。
  楼宁之已经露出嫌弃神色:“我朋友去吃过,说不怎么样,好多都是打着米其林的噱头,其实根本不是官方评定的。”她搂住庄笙的胳膊,又用那种会让全世界都发光的眼神望着她,说,“我们去吃麻小吧。”
  庄笙心脏坐升降机一样,讷讷:“昨天不是吃过了吗?”她手上还拎着一袋儿呢。
  “夏天麻小还有嫌多的吗?”楼宁之盯着她发笑。庄笙看起来被她吓到了,脸庞还是木木的,有点呆,像是软绵绵的大兔子,和她清冷的外表十分的违和。
  莫名其妙就心情大好,这个新朋友果然非常有趣。长得好、身材好、姓格好、自立自强,哪哪儿都是优点,简直没有一丝缺点,除了穷了点,穷没关系,自己有钱就行了啊。
  她在今天之前是不知道群演能挣多少钱,但是她会上网查啊,一个月就挣那么点,自己要是让人请米其林,那是会遭天打雷劈的好吗?再说米其林也吃腻了,对她来说跟街边脏串儿没什么区别,去那边儿还得注意用餐礼仪,没有路边大排档随意。
  两人到簋街时,正是晚上的高峰期,说人山人海丝毫不为过,两人在五花八门的香味中穿行,楼宁之奔着目的地就去了,这个店显然是麻小的招牌店,凳子坐满以后还是人挤人,排队排得无处下脚。
  楼宁之要了个号儿,拉着庄笙就溜了,“没一两个小时排不到我们,先去找点别的东西吃。”
  簋街鱼龙混杂,下班时间以后大部分都是结束辛勤工作过来放松的白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更不少见,冰啤酒、麻小、烤鱼等等等等,浓郁的麻辣香气能冲破人的鼻子。
  楼宁之在这里混惯了的,没少和那帮子狐朋狗友胡吃海喝,知道哪儿人多哪儿人少,现在能吃点什么垫吧垫吧。庄笙也来过两回,但那是很久以前了,近两年都自己一亩三分地呆着,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美食街也是一样,除了那些招牌,其他的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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