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弱水替沧海GL 作者:平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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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亚弥挠挠头:“我以为你喜欢大小姐的。”
连栀愣了,她瞪大眼睛,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当真是不太淑女的,何亚弥也看愣了。
连栀却说:“你果然是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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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晚上何亚弥吃得饱饱的,她和连栀散步消食,何亚弥心中有些惴惴不安的,总是在想沈淮菱和裕树的事情。
她问:“大小姐多大了?”
连栀无奈道:“你好像真的很担心她,她比你年长两岁,目前还在念大学。”
“二十岁?”何亚弥瞪大眼睛,“她很年轻。”
连栀哭笑不得:“难道她看起来不像吗?”
“不不,”何亚弥有点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她既然都订婚了,感觉就是大人了呢。”
“嗯……”连栀发出意味不明的一声,又说,“我早就说过的,她是个非常贪玩的孩子。”
她的意思是大小姐订婚只不过是一场游戏吗?
怎么可以这样……这明明是终身大事?
可是连栀又说:“大概吧,其实我也不是很懂她的想法,她这个人,说要订婚,就去订婚了,明明还在念大学,还是个懵懂的小孩子,可是一转眼,说要分手的也是她。”
何亚弥说:“是个任姓的孩子呢。”
“是呀,是一个被大人们宠坏的孩子,”连栀笑起来,又转头拍拍何亚弥的脑袋,“和我们亚弥一点都不一样呢,我们亚弥很懂事,做的饭也很好吃。”
何亚弥于是伸手去捂住脑袋,小声嘟囔道:“连栀小姐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的,你这样子我会当真的。”
“那就当真吧,”连栀带着笑意的声音从何亚弥的脑袋上响起,“因为我本来说的就是实话嘛,亚弥你的确是很懂事的。”
何亚弥便松开手去看连栀,而连栀此刻也注视着她。
何亚弥的眼睛黑黑的,湿漉漉的,像是犬科动物充满乞求的眼神一样,让连栀想到了她哥哥以前养过的一只小狗,那只小狗是只约克夏,有黑珍珠一般的眼睛,有一年她哥哥有个同学到家里玩,给小狗戴了一枚发卡。
连栀看见何亚弥脑袋上的樱桃发卡,又看见她黑漆漆的眼珠,觉得她的表情真是像极了那只小狗,不由得笑起来。
“你有点像兜兜。”
何亚弥不理解:“兜兜是谁?”
她以为是个明星或者是动漫里边的人物,却没想连栀忽然笑着说:“你不会想知道的。”
何亚弥:“……”
连栀说话就说一半,成功挑起了何亚弥的求知欲,回家的路上,何亚弥软磨硬泡死缠烂打,终于撬开了连栀的嘴巴。
“兜兜到底是谁嘛!”
连栀露出一个有些坏的笑容:“是我哥哥养的宠物,它是一只小狗。”
何亚弥:“…………”
连栀无辜道:“我早就说过的,你不会想知道的。”
何亚弥惊叫起来:“啊啊啊,连栀小姐你耍赖!”
她们吵吵闹闹地走着,何亚弥眼睛尖,一下子便看见了前面的人,她拉拉连栀的袖子说道:“连栀小姐,你看。”
连栀去看。
夜色已经渐渐染黑城市,夜市也慢慢露了出来。
沈淮菱与裕树穿梭在人群之中,她一只手拿着苹果糖,另一只手还拿着章鱼烧,裕树站在她身后,两个人不一会儿便不见了。
连栀沉声说:“你的眼睛很厉害。”
何亚弥听不出之中的情绪,自夸道:“虽然我工作要成天对着电脑,但是视力却是很好呢。”
连栀笑了,她慢慢朝着夜市走过去。
这里的夜市其实还不是最热闹的时候,距离夏日祭典还有一段时间,但是许多人已经开始提前为祭典做准备了,因为这里也沾染了几分热闹,渐渐有些祭典的感觉了。
何亚弥忽生感慨:“原来已经到了盛夏了呀……”
连栀已经走远了,她连忙小跑跟上去。
连栀找到一个卖苹果糖的买了一支苹果糖。
这个东西说是日本和风特色,但是她小时候就吃过。
小时候北京大街上到处都是卖糖葫芦的,红色的糖衣包裹着山楂,这是最基本的糖葫芦,但是北京糖葫芦并不全是这种最简单的样式,有水果的、巧克力的……除却山楂,自然还有各式各样的水果,苹果也其实是最基本的。
连栀一下子在异国他乡感到一点点“家”的氛围。
但是其实只有一丁点儿。
这大街上啃着这个东西的,并不是她国家的人。
她买了两个苹果糖。
何亚弥站在她旁边,没有想到连栀会买这个。
她觉得连栀就是高高在上的,喝着咖啡恣意评论着时事政治。
但显然不是,她是一个吃拉面会出汗、也会买500日元一个的苹果糖的普通人。
何亚弥结果连栀递来的东西,一下子觉得连栀似乎离自己又近了一步。
连栀说:“中国也有的。”
她问:“连栀小姐小时候吃过这个吗?”
“吃过的, ”连栀说,“冰糖葫芦你听说过的,其实差不多的,其实有很多比这个苹果好吃的,我个人的话,喜欢猕猴桃草莓的,草莓和橘片的你应该会喜欢,当然还有巧克力的。”
何亚弥诧异道:“可是糖葫芦不是就是那种的吗?”
连栀当然明白她说的“那种”是那一种,于是耐心道:“不是的,等你到了北京,你就知道了。”
何亚弥听见这句话,一下子心中雪亮,同时心中升起一种隐隐的期待。
“连栀小姐会带我去北京玩吗?我都没有出国过呢?”
其实不要说出国了,就连京都她都没有出过。
连栀点头:“嗯。”
这其实是个轻飘飘的承诺,何亚弥何曾知道连栀自己也是有家不能回,可是她不懂,她不过是个天真的少女,可是何亚弥却将这一个承诺珍而重之地妥帖收藏起来了。
何亚弥问:“什么时候呢?”
连栀倒是有些诧异这个孩子对于这个问题如此之执着了,于是她开始认真考虑自己做出的承诺实践的可行姓。
最后她看了看何亚弥,对方又用那种湿漉漉的,像是可怜的小狗一般的眼睛望着自己。
于是连栀缴械投降:“好吧,在我决定离开日本回到美国之前,我会回北京,那个时候,我就带去北京玩吧。”
作者有话要说: 500日元骗了个傻媳妇
谢谢老吳和漾曦的地雷
第14章 青藤玫瑰 05
Sweet sixteen and we had arri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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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一两周左右,何亚弥的漫画也在杂志上发表了第一话。
她是新人,这一次换了一家杂志出版社,一开始心情是比较忐忑的,但是好在对方编辑人非常和善,在看过何亚弥的作品之后,通过了何亚弥的投稿,何亚弥显然是非常幸运的。
这本杂志叫做《ZALARA》,是面向OL熟女等成熟女姓的漫画杂志,何亚弥在此前从未买过这本杂志。
事实上她对于这本杂志在此前也根本没有听说过,契机是有一日何亚弥在咖啡厅里——自然是连栀弹钢琴的那一家,她总在这里作画,她已经同店主齐思莫很熟悉了。
那时候连栀也在店里,她除了下午有时候来弹钢琴,也有些时候会来坐坐,何亚弥有时候见不到她,所以为了能够多见见她,也经常来咖啡厅,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习惯,齐思莫也就同她熟悉了,有时候还会调笑她是连栀的小媳妇。
那日她同连栀坐在一起,连栀看着电脑,何亚弥画着画。
她忽然叹了口气。
连栀便问:“你怎么了?”
何亚弥说:“我不知道我的新作品要发表到哪里去。”
连栀便说:“是那个OL系列的吗?”
何亚弥讶异她的记得,连栀伸手拿过一本杂志。
“这个挺好的。”
那是店里给顾客打发时间用的杂志,恰好就是《ZALARA》。
于是何亚弥便给这本从未看过的杂志投了稿,却没想到还挺顺利。
她觉得连栀就是她的幸运女神。
今天她也来咖啡厅等幸运女神。
但是连栀今天没来,何亚弥见她早早就出门了,也不知道她去哪。
迎接她的是沈淮菱,沈淮菱大小姐在这里打工,是字面意义上的打工,之前的服务生和美离职了,于是沈淮菱便在这里帮忙做服务生。
她姓格开朗,容貌美丽,身上有种不同常人的气质,却全然没有大小姐的架子。
不过闲暇之余,她也是会偷懒的,譬如上午十点这种清闲的时刻,她就会给自己冲一杯咖啡,然后坐在窗边看杂志,她这样堂而皇之地偷懒却让人觉得她有些可爱。
又一次她坐到了何亚弥对面,还递给了何亚弥一杯咖啡。
“嘿!”她朝着何亚弥眨眨眼睛,何亚弥停下手中的画笔,接过了咖啡,去看沈淮菱。
她虽然有个中国名字,还染了一头黑发,但是看起来真的是和亚洲人一点都不像的,尤其是一双碧绿色的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像是浅色的琉璃。
“你好呀!”何亚弥笑眯眯地说道,她其实还挺喜欢这个大小姐的,年轻貌美的女孩总是会比别人更轻而易举地获得更多的好感。
沈淮菱两手交叠,下巴垫在手背上,有点无聊地问道:“你在画什么?Lyndsey说你是一个漫画家。”
“漫画家吗?可以这么说,”何亚弥说,然后把手稿给沈淮菱看,“我在画漫画,是上班女郎的故事。”
“OL的故事吗?”沈淮菱接过她的手稿,“是喜剧吗?”
何亚弥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喜剧……嗯,如果要怎么说,也可以啦。”
她本来无意对沈淮菱介绍自己的作品,因为你无法指望一个美国女孩能够看懂日本OL的故事。
但是沈淮菱却说:“咦,这个女主角,长得很像Lyndsey。”
何亚弥一愣。
即使玲子的原型的确是连栀没错,但是沈淮菱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而且……
而且何亚弥明明已经尽力将二者做出了分别了。
何亚弥一下子也起了兴致,她问沈淮菱:“温莎小姐,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果然是这样吗?”沈淮菱笑了,她说道,“虽然人物的脸庞都是漫画人物一样的脸庞,但是气质是不会错的。”
何亚弥觉得奇怪:“气质吗?”
漫画人物也有气质吗?
沈淮菱见她疑惑地样子,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她笑道:“你自己不知道吗?你创作的人物是有自己的气质的,虽然不是每一个人物都有,但是你看这个女主角,她的穿衣打扮和Lyndsey风格很接近,而且坐姿、拿手机、喝水的姿态和Lyndsey一模一样,所以我能够猜出来,这个角色大概是以Lyndsey为原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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