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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过她+番外 作者:楠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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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甜文 成长

  这样的一个过场,对于林殊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对很多人来说都再平常不过。然而很正常的事情对于阿弥来都极难理解,她连送花的意义都不知道,她也不会知道正在舞动着的巨型音乐喷泉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璀璨,是无形的浪漫,是代表人间万千变幻的繁华。她从唐果那里要来一束花意图很简单,因为她以为这会让叶知秋感到开心。
  叶知秋小心接过阿弥手里的花束,很是正式的低头闻了下:“香香的,有七种颜色,我很喜欢,谢谢阿弥。”
  叶知秋坚决的要送阿弥回家,而唐果想再卖一会花,就没有跟着来。
  叶知秋领着阿弥从中心广场一直往医院的地下停车场走。阿弥走得很慢:“我想记住这个广场的样子。”
  叶知秋的描述很具体,也很到位,她会告诉阿弥,前方大概多少米的地方有马路,右手边靠着一排弧形的阶梯,她会告诉阿弥怎么样就可以一直直走,不会碰到垃圾桶。
  “这里有红绿灯。”叶知秋拉着阿弥的手示意她停下来:“红灯亮了才能过去,你以后还是不要来这些地方了。”
  “外边车很多,没人陪你的话很危险。”叶知秋的语气有些严肃:“知道吗?”
  叶知秋认为,阿弥在长勺街是安全的。街坊们都知道她的事情,多少会照顾下她,可出了长勺街,谁说得准阿弥会遇到什么事情呢。
  阿弥连忙点头,心里却还是记住了两个红绿灯路口的方位,她在想万一下次也来这里卖花呢。她原本也很害怕走出长勺街以外的位置,听到唐果说卖花的地方就在医院附近,她便动了心思,想要认得往医院的路。
  在车上,叶知秋问阿弥:“你还记得怎么拨我的电话吗?”
  “嗯呢,记得。”阿弥赶紧从背后的包包里拿出手机示范:“摁一下这个位置,再摁这个位置。”
  阿弥用的是外婆的那个旧手机,键很大,很方便记。刚才被弄湿衣服的时候,她第一件事情就是担心手机会坏,坏了,可能就再也联系不到叶知秋了。
  幸好手机装在包包里没有弄到水。
  “嗯,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打我的电话。”叶知秋这样和阿弥说,想了想,她继续补充到:“有时候我会比较忙,不过看到后我会回给你的。”
  阿弥有想过给叶知秋打电话,可是又害怕会打扰到她。现在叶知秋这样说,阿弥心里便燃起了一个小火花。她点点头:“好。”
  “叶医生为什么也会在广场上啊?”阿弥突然想起来,她以为叶知秋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医院里,没想到会在外边碰见叶知秋。
  叶知秋不知道怎么和阿弥解释林殊的行为,她只好说:“我就是随便走走就碰到你了。知道这叫什么吗?”
  “是什么?”阿弥想了下,没有关联到什么,又立马觉得自己有些笨。
  叶知秋逗她:“这个就是人们说的缘分啊。”
  “知秋,什么是缘分?”阿弥其实还是不太懂的。
  叶知秋没想到开个玩笑把自己绕进去了,公路两边的夜灯在她的眼内流连而过,就像星河轻转。
  叶知秋微皱了下眉头,有些苦恼的思索着。她好像没有专门去解读过缘分这个词,所以解释起来的时候全都靠自我领悟:“就好像三年前我遇到了阿弥,三年后,我又遇到了阿弥,在刚才,我又遇见了阿弥这样叫做缘分。”
  “就是不断见面吗?”阿弥大概有些懂了,她不喜欢被人当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所以听得很认真,也会想办法去融合话题。
  “除了不断的遇见,应该还会发生一些让人不容易忘记的事情,这样就会记住对方,然后下次见面的时候又会再想起对方,以后可能就再也不容易忘记了,很多年以后想起来,就会有所感概,原来曾经认识过这样一个人。”
  叶知秋是个很爱思考的人,喜欢把事情想得清清楚楚,阿弥突然的提问题让她不由自主地陷入了解题状态,又由解题状态绕到了多年以后的场景。
  叶知秋突然就想到,多年以后,她还会在医院里日复一日地继续着她救死扶伤的梦想。而阿弥呢?仍旧在原地守着黑暗的世界吗。
 
  第13章 想和你说晚安
 
  叶知秋再次走进阿弥的家。
  和之前相比,没有了那些装垃圾的大麻袋,屋里屋外都变得干净而简洁。阿弥甚至还像模像样地给叶知秋倒了一杯水。
  阿弥回到长勺街后就变得很自如,楼上闹钟响起来的时候,她转身就跑上了楼梯,动作迅速而敏捷。
  光是看背影一点也不觉得她是个眼睛看不见的女生。
  叶知秋坐在桌子边喝了口阿弥给她倒的热水,她注意到桌子上铺了块新桌布,蓝白格子底,上边印着各种颜色的小动物。
  叶知秋还注意到她手里的杯子似乎也是新的,彩色卡通陶瓷杯。
  阿弥关掉闹钟就又重新跑了下来:“原来现在已经十点了。”
  家里的闹钟整点会响一次报时,阿弥正是依靠这个来确认时间的进度,再配合长勺街外边的动静来分别白天和晚上。
  叶知秋注意到阿弥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服裤子和拖鞋,整个人又重新变得清爽而干净。
  阿弥身上的衣服应该都是她外婆买的,款式有些呆板,没什么特色,是小碎花色的衬衫式睡衣,显得阿弥更像个大孩子。
  叶知秋笑了下:“是啊,所以才让你要早点回来,晚上可不能一直在外边。”
  “这个桌子和椅子是你买的吗?”叶知秋问阿弥。她记得之前来的时候,阿弥家里连一把椅子都没有,桌子应该比这要小。
  阿弥点了点头:“嗯啊,我买的。”
  阿弥谈到桌子的时候很开心,摸了摸桌子边边,有意将桌布抚得更加平整:“这样我就可以让我的好朋友们来家里坐了,有客人来了也可以坐,你看,我买了七个杯子呢,每个颜色一种。”
  阿弥对颜色的记忆停留在彩色笔上,除了这七个颜色对于其它失明前没有特别注意过的颜色,她无法理解。七个杯子都是深色,配合格子桌布,很温馨。
  叶知秋点了点头:“看样子,阿弥好像准备交很多新朋友。”
  “是千欢教我的,她说好的生活就是住漂亮的房子,交很多朋友,每天开开心心。”阿弥每天都希望自己在过着外婆想要她过的日子。只是她不确定是不是像现在这样。
  叶知秋也说不上来什么样的生活对于阿弥是好的。
  叶知秋的理想生活,就是成为一名出色的医生,做一个令父母感到骄傲的女儿,成为一个值得被信任的朋友,接着是成为一个好的妻子和母亲,被人尊敬和认可。
  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像她这样。叶知秋很久以前就知道每个人的起点不一样,她比别人站得高,对生活品质的追求自然也与别人不同。
  就像阿弥连基本的起点都没有,所以连好的生活是什么都要询问别人。
  “做会让你觉得开心的事情就好。”她只能这样和阿弥说。
  叶知秋看下时间,现在这个点她应该回家了。她平时都不会太晚回去,毕竟工作已经占了大半的时间,用在平时日常生活上的时间本身就少得可怜。
  阿弥早就想到叶知秋还是会离开。尽管如此,她只要一想到今天叶知秋到家里来看到了她新买的桌子和椅子,还有七色的杯子,心里就很满足。
  “知秋是要去约会吗?”阿弥问叶知秋。
  今天是情人节,唐果说了,就是男女朋友们一起约会的日子。约会就是很要好的两个人手牵手,一起看夜景,一起逛街买喜欢的东西,一起吃好吃的东西。
  阿弥潜意识里已然习惯她和别人的不同,也习惯了这个世上什么都没有她的份这种事实。比如别人都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而阿弥没有。所以阿弥觉得自己没有男朋友是很正常的。可叶知秋不一样,叶知秋那么好,她肯定什么都有吧。当然也会有一个爱她和疼她的男朋友。
  叶知秋没料到阿弥会突然这么问,她微笑着摇了摇头:“我累了,要回家休息。”
  “诶,那知秋不过情人节吗?”阿弥有些着急,大家过节都会开心,知秋怎么可以不过节呢。
  叶知秋尴尬地抬手抚了下额角,将松落的卷发顺到耳后,露出秀雅的五官,仍是温柔的笑着:“不是非要今天过啊。只要心意在,什么时候都可以像过节一样。”
  叶知秋并非不重视节日,只是她的工作姓质决定了她不能和别人的生活节奏一致。出门的时候,叶知秋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把七夕安排告诉阿弥。
  “也不能说我不过情人节。我比较忙,所以男朋友把约会的时间往后安排了,我们这两年一直都是这样。”
  知秋的男朋友一定也是个好人,听起来很会照顾人。阿弥满心的羡慕又渐是有些担忧,这样想来,中秋节的时候,知秋会不会有空都不好说了。
  临走前,叶知秋仍旧感到不放心上前轻轻拍了下阿弥有脸颊:“说好的,不要跑到外边不熟悉的地方,太危险了。”
  阿弥有些心虚地点了点头:“好。”
  被叶知秋摸了下脸蛋,阿弥就没来的心里一冲劝,愣头愣脑就把话说了出来:“知秋,你对我真好。”
  阿弥说的话,叶知秋全都当成了阿弥内心的童言,她并没有放在心上:“那我以后一直这样对你好。”
  叶知秋并不觉得她为阿弥做了什么,不过是送她回了家而已。
  叶知秋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
  别墅的一楼客厅里,母亲林岚手边泡着花茶,翻着资料,见她回来,言语里略为责备:“今天回来这么晚,也没打个招呼。”
  叶知秋把林殊送的那大束花放到母亲面前茶几桌上,人走上前半是撒娇地轻搂了下林岚:“这不是回来了嘛,诺,花是林殊买的,喜欢吧。”
  “喜欢。”林冉看眼桌子上的花,眉眼里满是欢喜:“不过她要是能抽空回来聚聚我就更喜欢了。”
  叶知秋每天下班后除了收拾自己,睡前总也会抽空看点书,今天回来得晚便有急匆匆的,走来走去,一这换着拖鞋,一边忙着解耳钉:“她不是忙嘛,有我陪着你,你还不知足啊。”
  林冉放下手里的资料,看着引以为豪的女儿在屋里走动的身影,亦跟着站了起来,跟进了叶知秋的房内:“陪我倒是不用了,有这闲功夫,你倒是多亲近下北南才是。”
  林知秋一听听到陆北南的名字,便是混身无奈。她转过身来看着她家老大,作出语重心长的样子:“林岚同志,我呢,和北南真挺好的,您老啊,有这时间,还不如多关心关心我爸,人家市长大人日理万机,比我可累多了。”
  “不是,妈就总觉得你和北南这会不会有点太生份了。”林岚其实也忙,名下好大一个上市公司需要她撑着,虽然这两年手头的事情都交给管理层去做了,可每天也少不得有好多需要她出面处理的事情。
  难得有空和叶知秋聊聊,首先关心的当然是女儿的终身大事。
  陆家和叶家算是两代世交,都是典型的大户人家,官商两道都占位的那种,两家人早年便有意向联姻,赶上叶知秋毕业期时,双方见了个面,相互交了个底,倒也没出什么意外,叶知秋和陆北南两人挺合拍的,当下就定下了关系。
  陆北南这人在叶知秋看来很优秀,没什么好挑剔的,简直就像她婚姻规划里的模板,出身好,学识好,能力好,接手家里的公司后,短期内扩大经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已然是个业界龙头。
  没什么拒绝的理由,叶知秋的计划,是在二十七岁前结婚,三十岁前要个孩子,然后像计划里的那样,平淡的走过这一生。
  陆北南很忙,叶知秋也很忙。不过两人都是讲究原则的人,通常一个月会想办法排出时间来见面吃个饭什么的。每年也会想着出去旅游一次。
  双方很满足这种恋爱状态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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