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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美丽+番外 作者:送瓷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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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第 17 章
 
  任兆欣这个人,你没有参与到她的生命中就永远不会了解她是个怎么样的人。从外表看,就是我那些同事了解到的,温润、平和,待人接物比我好不知道多少。可也是像林泉说的:啊呀,大家看到的都是表象啊。任兆欣这个人,不大会收拾屋子,东西乱拿乱放,回头就找不到了,洗件衣服也不像样子,我都无法想像她那四年的大学是怎么过的。
  有几次和她一起去菜市场的经历,她对什么都挑挑拣拣,嫌东嫌西,不是说大棚里的蔬菜打过农药就是嫌有机蔬菜上被虫子咬过,看着都不舒服。买个菜,比做个饭还要事多。
  怪癖还有不少,晚餐从来不吃肉类,可以吃点水产,也局限在虾类与海产品之间,不吃豆制品等寒凉食物,因为有过胃病。早餐是固定的,八点开始,非常西式单调,牛奶、面包,培根或是煎蛋,果酱要蓝莓的。还有,她每天都有固定的运动量,早餐之前,她已经出去跑了一圈回来了,冬夏不断,如果遇到雨天,她才用阳台上的跑步机,还有力量练习,她还逼着我和她一起去跑步,没有二十分钟,已经跟不上她了,跑了两天,腿疼的不行,第三天,不管她怎么威逼利诱,我只装死。
  她喜欢网球,每到赛季,就盯着直播看比赛,球星的名字一说一长串,几时参加什么比赛,得过什么奖等。还会画画,只是很少看见她拿笔,也没见她唱过歌、跳过舞。每年锦丰也都会组织一些活动,她从来不参加,躲在后面,没多久就会拽着我溜走。
  眼看春节又来了,大家都在讨论着几时可以回去,要买什么时间的票好回家。每一年,我都会给自己买上一张回家的车票,在发车的时间里躲起来发一会儿呆。可今年,我想戒掉这种自欺的心理寄托,在街上游荡了好久,决定用买票的钱买个礼物给自己,当做是对自己一年的犒劳。
  春节放大假,我悠闲起来,吃了睡睡了吃,简直与某种生物有的一比。任兆欣还是不得空闲,又是家人朋友聚餐又是同学校友聚会的,忙得不可开交,日常通电话时都听她抱怨这个了。
  早前她逼着我收下一副她那套房的钥匙,可她不在,我住那边只会感到更孤独,在她回去之后就住了回来,自己窝着,这里没有留下多少与她相处下来的点点滴滴,不至于眼睛往哪里看都是她曾经的身影。
  一个人窝在被子里发呆,任兆欣就像长了千里眼一样,直接杀了过来,把我连人带衣服全部给卷了回去,还恶狠狠的威胁我说:“陈正希,最好不要有第二次,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屋子里空调呼呼的开着,比我那边暖和太多了,躺在她床上,盖着她的被子,抱着她的枕头,“你又不在家,我一个人住这里干嘛。”
  闻言,兆欣扬眉而笑,“你不是因为一个人独守空房、孤单寂寞才逃走的吧?”见我就要变脸,她笑着安抚说:“好啦,今天我哪里都不去,陪你好不好?”
  如今,我越发觉得自己没出息了,她不消三句好话就能让我眉开眼笑。我伸手摸摸她的脸,她这几天也没闲着,面色疲倦,眼底的青色都出来了。“你该多睡点觉的。”
  “没有你,我哪里睡的着?”
  我笑起来,手臂勾住她的脖子把她拉下来,亲一下她的侧脸,“上来睡一会儿。”她也真的累了,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但她睡的很轻,我稍微动一下她就会皱眉,我只好乖乖的躺在她身边。可我已经 没了睡意,又不能做别的,只好盯着身边这个人看,看她的眉眼看她的俊颜看她的唇瓣,还有唇边似有似无的笑意,我忍不住在她唇畔轻轻啄了一下。她眉头动了一下,抿了抿唇,就如同在我心上挠了一把,让我心痒难耐,这次我直接印上她的唇,也不想再顾忌什么,细碎的吻从她的唇上慢慢延伸,吻遍了她的额头、眉眼、耳畔、下颌,停留在脖子里,重重的呼吸。
  听见任兆欣轻轻的笑,我恼怒地看着她,如同报复她的取笑一样,重新咬住她的唇,顺着自己的心,除去各自的牵绊,如同她待我那般,尽管生涩,有时还不能前后连贯,但看见她不复平时的眼神与表情时,我无端的生出一种想占有她的心思来,我想拥有她,我想让她感受到我爱她,我想在她的身体上留下属于我的印记……
  “任兆欣,爱我么?”当我终于看见、感受到她因为我的一个微小的举动而变幻不同的表情与语气,甚至是一个叹息,我一字一句的问她,爱不爱我。当我听见她叹息一般的语调时,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激动,心里对她说:任兆欣,我爱你。
  午后,任兆欣歪在一边,抱着电脑和人聊天,内容都是同样的,互相诉苦,过个年还不得清闲,过五关斩六将似得,不仅身体累,心也累。我坐在沙发里打游戏,贪吃蛇,那条胖蛇长的不能再长了还没是通关,心里不耐烦起来,忽然想起年前上街买的东西,手指就动的慢了一点,贪嘴的胖蛇转身不及,一口把自己的身体咬下去一大截,短短的、肥肥的,看着就叫人难受,我丢了电话就往回跑,任兆欣在身后问我怎么回事我都没来得急回答。
  一来一回也就十来分钟的事情,回去后,看见任兆欣坐在那边抱着靠枕发呆,电脑放在茶几上,跳出了好几个对话框,她就像没看见一样。我坐到她身边,摸摸她的脸,“宝贝,怎么了?”
  她挡开我的手,“急匆匆的干吗去的?”
  “哦,”我把另外一只手里的长方形盒子递到她面前,“给你的。”
  任兆欣疑惑着看我,只是不接,“什么?”
  “你看看不就知道了?”
  半天,她才接过去,打开一看,先是一怔,慢慢的就笑出来了,还十分嫌弃的说:“陈正希,你可真老土,直掉渣。”
  她是不是很失望?我有些难为情,把手伸到她面前,“还给我。”
  “唔,哪有送出来又讨回去的?”
  “我这么老土,东西一定更土了,还是还给我的好。”我忍着脸红伸手就要去抢,她手往后一背,咕哝一句:“真小气。”身体凑过来,整个人都压在我身上,在我唇边啄了一口,摇着手里的笔,笑问:“怎么想到要买这个的,我已经不上学很久了。”
  “看见就很喜欢,所以就买了,总有机会用的到的吧。”本来想给自己买点东西的,最后,倒是给兆欣买了一样,怎么都不知道该给自己买什么,只好放弃。
  “陈正希,你还真是个奇怪的人。”
  我也弄不懂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态,你说,要是我买个项链、手链的是不是会更合她的心意?可我看见那支派克笔的第一眼,就觉得,任兆欣用它的话一定会非常合适,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个感觉,真的是不知道。
  我不是个随性的人,可遇见任兆欣之后,我却把自己的好些个原则都丢了,忘了自己要和人保持距离,忘了自己曾经经历过什么,忘了这种感情绝大部分人的接受不了,我只知道,我爱的的那个人她也爱我,每一天,我们都很开心。
  都说随性的人会活的更开心,单单从爱情这方面来讲,尤其是我与兆欣相处的这段时间,说我把理性变成随性也不为过。因为我没有过多的去考虑我们的以后,甚至是未来。我以为,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我们有很多的时间可以相处,我爱她,她爱我,就这样下去,就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8 章
 
  春天一到,百花竞放,小城市的春季格外的漂亮,没事我们就会朝外跑,山上、江边、公园,正是春季最好的去处。因为有任兆欣,我越来越喜欢出门。只是,没嘚瑟多久,脸上莫名其妙的多了许多小疙瘩,还痒,以前从来没遇见过这种情况。任兆欣比我还紧张,特意调休陪我去看医生。我让她不要这么紧张,一点小事而已,她说你这种人就是不识好歹,还小气抠门,连自己的医药费都舍不得,要是好不了的话,我可不要你。
  我被她气得要死,又分辨不了什么,我出门在外,什么都靠自己,有这种心理也属正常,再说,这是两码事,在她眼里怎么就能都看作一回事了呢。
  排了半天的队挂号,再等半天听叫号,终于见到了医生,诊疗时间连五分钟也没有,用医生的话说就是花粉过敏,没大碍,不用紧张。我心说我没紧张,是别人紧张来着。
  银子花出去,拎着许多内服的外敷的药从医院出来,任兆欣说她想也该是花粉过敏,我说那你不早说,她说要是说错了不就糟糕了么?确诊一下才放心么,我没什么好说的了。时间还早,她就拉着我往街上走。我对逛街无感,宁愿坐在书店半天,也不愿意把时间花在从这家店到那家店上,把眼睛看花了不说,腿脚还酸疼。可我不能有异议,因为她一早就“警告”我,“不许废话。”
  路边小店成排,她都不放过,每一家都要进去看看,看见顺眼的东西就买下来,让我拿着,几家大型卖场也走了个遍,只要她看上的,就不会手软,两个半小时过去后,我的手里多了好几个袋子,可她还没有停止的意思,又拿了一件我看着就不合适她的衣服在穿衣镜那边比划,一旁还有导购在“花言巧语的欺骗”,我赶紧把她手里的衣服夺下来,拉着她就走,“那件衣服根本不合适你。”
  任兆欣任由我拉着,去到楼上的休憩区。
  “先坐一会儿,喝点什么?”
  “不要。”
  我坐到她旁边,看着脚下那么多的袋子,“我说任小姐,你也太花钱如流水了一点。”那几只袋子,少说也要两个月的薪水,她有房租、水电要交,还有平时的花销,照着她这样的用法,怎么看都不够,我要买单她又不许。
  “赚钱不就是拿来花的么?”
  我无力地靠在椅背上,“是,未免你也太会花了一点,有些东西,买回去就堆墙角了,你是怕人家没有地方存放么?”
  “陈正希,我是发觉,你是越来越会管着我了。”她说的一本正经,我就要多想一下,不能确定,迟疑着说:“没有吧?”
  “你自己的语气都表达了你的不确定了,还赖?听着啊:兆欣,出去聚会少喝点,就算你酒量过人,但总是对身体不好;兆欣,早些睡,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宝贝,怎么又喝这么多酒,唔,怎么还有烟味,你抽烟了?不许抽烟知不知道,烟交出来。然后就是一顿折腾,翻包找口袋,就像是我真的藏起来一样,工作——”
  我投降,“——别说了,拜托。”我自认她说的这些都是我说过或是做过的,但哪个能说是我做错了的?我不服气,“如果你我行我素,那我就故伎重演。”
  任兆欣扭头看我,“噗嗤”笑出来,又特泄气的说:“哎,败给你了,走吧。”
  一起往回走,路过洋快餐的甜点小窗口,她停下脚步,说:“我要吃圣代,你去给我买。”
  她手里空空,还要指派我,我真是……没有办法,只好认命,走过去,把三人的队伍变成四个人。任兆欣站到我旁边,和我说话。
  她还真是孩子一样,和店员说要草莓味的。可惜没有蓝莓味,我看看她,觉得,巧克力的应该会好些。可当她笑眯眯的捏着勺子,吃的心满意足的时候,又感觉,嗯,草莓味其实也挺好的。
  “嗯,真好,我最喜欢他们的圣代了。哎,你要不要尝一下?”说着,她就挖了一勺递过来。我摇头,“我不喜欢。”甜腻腻的,感觉不怎么好。
  “来嘛,就一口,一小口。”看她殷殷的样子,我真不忍拂她的意,张口抿进嘴里,“嗯,凉死了。”这个季节,还没到吃冰淇淋的时候。
  “站住。”
  “做什么?”太阳底下,有点晒。她伸手过来,用指腹在我嘴角轻轻一擦,示意给我看,“三岁么,还吃的嘴上都是。”
  我看了看她的指尖,笑着问:“只有三岁的孩子才喜欢这个味道的吧。”她也不和我分辨,又换了纸巾来擦,嘴角一勾,我直觉她要玩花样,就听见她说:“其实,我非常想用吻的。”
  我抬脚就走,“大街上的,你什么都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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