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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美丽+番外 作者:送瓷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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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下班后直接赶去约定地点,小安已经在等了,看见我进门,从待客区的沙发里站起来,上来就抱住我的胳膊,夸张道:“为了吃你一顿饭,我中午都没吃。”
  我摆脱她挂上来的手臂,“哎哟,这要是饿瘦了你家石修谦不得找我麻烦?”
  “哎,你不懂。”小安摆手,“待会儿我得多要点酒。”
  “还有谁?”她家里有孩子,一般很少喝酒,也不知又玩什么。
  “石修谦兄妹俩。”
  我放下心来,又问:“没别人了吧?”
  小安特看不上我这般小心翼翼的模样,撇嘴,“看你多大点出息?多认识一人,就算做不成夫妻做朋友也行啊,亏你还工作了这么多年,不知道人脉的重要性么?”
  我心说我是根本不愿意认识什么人你信么?“安老师,为了你能顺利吃到我请客的这餐饭,最好没别人。”
  小安数落着我的诸多缺点一路上去,推门,一个小包间,里面只有两个人,那对兄妹一个坐着一个站着,正说话,石修沁靠着窗户,我进门只听见她说“我才不去”,看见我们后,马上换上笑容,看着我说:“我今天是来蹭饭的。”
  “唔,欢迎你来蹭饭。”自从我住院那次她帮忙之后,我和她也算是朋友了,没事时一起吃个饭,逛个街什么的。
  “没有礼物哦。”
  我笑着摆手,“我从来不收礼。”
  小安抓我过去坐,“如果没有礼尚往来这句话,你还会这样说么?”
  我朝石修谦看,“安老师家的,回家你得管管,这太不象话了。”他只笑着摇头,自顾坐下来,不参与我们的话题。我再点头,“不过,安老师说的也是,简直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自己。”
  石修沁笑,“安老师家的。”她哥哥就瞪她一眼。
  小安把我面前的杯子倒了酒,“我是太清楚你的为人了好不好?”我扭头去看小安面前的饮料,她说:“别看,酒量那么好,不喝都对不起自己。”
  “你也不差啊,怎么不见你给自己倒上?”
  “待会儿不用回家了啊?”
  “出租车都死光了啊?”
  “陈小希,你可真是……”
  这边我跟小安斗嘴,那姓石的两兄妹就坐一边笑,尤其是石修沁,看小安被噎住,捂着嘴笑起来,水光潋滟的眼睛,印着房间里明亮的灯火,闪闪发亮。
  菜一早都点好了,我们说话的工夫前菜也上齐了。对于酒这个饮品,我没什么感觉,看小安的意思,今天我是必须要喝多了才能解脱,也就不用矫情了,反正也没开车来,我也不会怕自己醉了她不送我回去。
  四个人,先是上了一瓶红酒,喝完了之后小安又给要了一瓶来。喝酒的就只有我和石修谦,那俩都要开车,光顾着吃,也不见她们劝少喝点。
  站在餐厅门口,我有些晕乎乎的,小安扶着我,“上车,我先送你回家。”要是明天休息的话,一定不能就这么罢休了,她家里还有一小朋友在等着爸爸妈妈回家,只好作罢。
  我摆脱她的搀扶,“少来,我自己打车。”
  “呵呵,生气啦?”
  “和你一般见识的话,我早气死了。”
  “呸呸,陈小希,换个时间听见这种话,我一准得修理你信不信?”
  “信,我信。回去吧,许愿该等急了。”吃饭的时候就打电话来问了,这会儿都过去一个小时多了。
  石修沁找出钥匙,拎在手里摇晃着,“好了,你们回去吧,我送她。”
  “不用,我打车就行了。”
  石修谦说:“还是让她送你吧,这样我们也放心。”
  “陈小希,你就听我们一次不行么?”
  我只好点头,“好,听你的。”
  小安的电话又响起来,又是许愿,俩人匆匆走了。
  石修沁帮我开了车门,扶了我一把,另一只手挡在我头上,我苦笑:“我醉的很离谱么?”
  她一笑:“没有没有,如果不是满身酒气,根本不像是喝了酒的人。”
  我自己的状态,多少知道一些,心情好的时候酒量也好,今天心里有事,又是空腹,喝完一瓶就已经有些晕,此时条理尚是清楚,她这是怕我介意了,我笑笑没说话。
  石修沁坐进驾驶室,自己扣安全带,并且让我也扣上,我照做。
  车子慢慢汇进大路上的车流里,我靠着座椅,看着车窗外的景色。“谢谢你。”
  片刻,石修沁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我转头看她,窗外的灯光从她的脸颊上划过,没什么表情。我说:“难道你认为不是?”
  “你对朋友也是这样客气?”
  “我觉得基本的礼貌还是需要的。”
  她笑了一下,有些高深莫测的意思,“是我的问题。”
  我觉得脑子不够使了,拜托,我今天喝酒了啊,别这样拐着弯的说话好不好?等了半天也不见她有继续的意思,只好把视线重新投向窗外。
  车里响起音乐,一段悦耳的吉他声之后,是略微低哑的女声:今夜还吹着风,想起你好温柔,有你的日子分外的轻松……
  酒后带来的几许好心情都消失无踪,我觉得浑身都不适,好像哪里都不对劲起来。到了楼下,看见车位又被一部汽车给占了,我恨不能上去给那汽车两脚,就算今天我暂时用不着,你也不该占了去。
  石修沁绕过来给我开门,看见我变幻的脸色,“怎么样,很晕么?”她伸手来扶我,我就着她的手臂站起来,借着拿外套的机会不动声色避开了她,朝前走两步,脚下有些软,皱了皱眉,“我没事,谢谢你送我回来。”
  石修沁看着我自顾往前走就站在原地,“你能不能别这么客气?”
  我把手伸进包里找钥匙,“唔,呵呵,我不说了。”刚才想去踹别人车的劲头,在脚踏上地面上全部放弃了,头晕的厉害,路都要走不了了,更别说有力气去踹上一脚了。
  石修沁看我走得慢吞吞的,上来扶住我手臂,“我送你上去吧。”
  “不用,时间不早了,你快回去吧,别让家里人等了。”
  她一笑,“没事,我又不是要家长担心的孩子。”
  “呵,”我一手扶住门上的镂空,摇头而笑,“我也没事,谢谢你费心。”
  “好吧,那你慢点上楼。”犹豫了一下,回身坐进车里,倒车、掉头、加速、离去。
  我捏着钥匙正打算开门,头晕脑胀,听力却敏锐了不少,身后响起闷闷的车门关闭声,听脚步声似乎朝我这边而来。我慢慢的回头,昏黄的路灯让我微眯了眼,那人一手拎着一只纸袋,长发微卷,眼睛清亮,笑靥清浅,浅色半袖衬衫,深色长裤,踏着夜色,渐行渐近。
  我直愣愣的看着款款朝我走来的任兆欣,心里竟然生出一种酸掉牙的感叹:如此芳兰竞体之女子,叫我如何不爱她!
  又想起刚才听见的那支歌:也不是无影踪,只是想你太浓,怎么会无时无刻把你梦……
  我真想这只是做梦,可她一步步朝我走过来,满身的光华,夜色再浓也掩盖不住!
  转身继续开门,“吧嗒”一声之后,她正好走到我身边,伸手拉开,温声说:“哟,长本事了,还喝酒了。”我拔了钥匙在手,迈步进去,“关你什么事?”她在后面把门带上,“是不关我的事。”
  “哼。”我扶着扶手,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前头,每登上一级台阶,脑门就会一突一突的跳。任兆欣走到我身边,手臂一揽圈住我的腰,带着我往上走,刻薄道:“走个楼梯也能磨磨蹭蹭的,看下回还敢喝的醉醺醺的,叫人卖了也不知道。”
  满鼻腔都是她的气息,浓重的酒气都冲不散,不仅是头,心也突突跳的急促起来,我觉得自己应该再多喝一点的,“关你什么事?”想摆脱她的手臂,可是怎么也推不开,干脆抓住楼梯扶手不肯再往上走。任兆欣垂下视线看我,“怎么了?”
  “你放开我。”
  “不放。”
  “我不要你管。”
  “哼,有人倒是想管,怎么不让人上来?”
  “关你什么事?”
  任兆欣咬牙,“陈正希,你不死撑会死啊?”
  “会。”
  任兆欣被我的话噎住,用力捏了我的手腕,强迫我松手,另一手揽在我腰间,“别废话了,担心人家出来骂你。”我被她“胁迫”着往上走,脚下更加没了深浅,走得快了之后,头也越发的晕起来,直到停在家门口,她才把我松开,夺下我手里的钥匙开门,熟门熟路的开灯,找拖鞋。
  我靠着家门口的楼梯扶手揉手腕骨,“任兆欣,你神经病啊。”
作者有话要说:  比起梅艳芳的原唱,更喜欢王若琳版本的《亲密爱人》,前面的一段吉他,非常的棒,很是偏爱,还比如那位香港女歌手的《无与伦比的美丽》,还有她的《小情歌》,声线比苏打绿厚重了很多,虽是临场发挥,也很动听
  似乎,我总是偏爱改编后的
 
  ☆、第 29 章
 
  她把我拉进去,“废话真多,不头晕难过了?”反手关上门,踢踢脚下的拖鞋,“换鞋。”
  我把脚上的鞋子蹬掉,丢下手里的东西,赤着脚朝里走,到了房门口,总觉得脚上不舒服,往墙上一倚,把袜子脱下来,顺手往墙角一丢,眼角瞄见任兆欣自由穿行在我家里,那一刻,给我的感觉很是微妙,像是这种画面早就应该出现一样,又觉得自己眼花缭乱的确喝得够多,脑袋不清,胡思乱想。
  等我擦着头发从卫生间出来时,任兆欣正坐在餐桌边吃东西,桌上还有一只碗,筷子摆在一边。她看见我开了门就招呼,“过来。”
  我瞄都没瞄那碗里盛的是什么,毛巾搭上椅子背,转身便想朝房间走,任兆欣从后面拉住我把我拽回过去,“听话。”
  我低头看去,碗底堆着大概一筷子的面条,还一只剥了壳的鸡蛋。抬头看她,她抿了抿嘴巴,只看着我不说话,我抄起碗来,一股脑都倒进她的碗里,汤汁撒了一地,“我刷了牙了。”
  “可以再刷一次的。”
  她一直看着我,眼神期待,我拒绝不了,头疼起来,只好拖过她的碗,夺过她的筷子挑了两根面送进嘴里,“好了。”她笑着接过我手里的筷子,“嗯,刷牙去吧。”
  我再晃悠着去卫生间,这样绕来转去,胃里的液体就有些往上运动的趋势,可张开嘴巴却什么也吐不出来,倒了杯水进房间,脑袋昏昏沉沉,没几分钟就世事不知了。
  模模糊糊间,怀抱里多了具柔软的身体,她的长发缠绕在我指尖,清亮的眼里,映着我的影子,唇角又是那个叫我魂不守舍的清浅笑靥,不止如此,我也可以拥抱、亲吻她。我知道,这些都是梦,只有在梦里,兆欣才会用那么深情的眼神看我,不,在我们那段幸福的过往里,也是如此。可我,失去她太久了,哪怕她在我眼前,我也不能这样放肆,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希望她能入梦来。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就算算上今次,也只是第二次梦见她而已,难道是我对她的思念还不够?我甚至希望就这样沉沦下去,永远在梦中,永远不要醒来。
  我一遍又一遍的吻她,跟她说,我很想她,很想她。
  床头左侧的闹钟恪尽职守,每天清晨准时提醒我到时间起床了,闭着眼睛把它关掉。一夜过来,头还是很沉,准备再多眯一会儿,反正时间还早的很——我的闹钟总是比正常起床时间要早半个小时。醒来之后,各种感官也慢慢醒过来,总是觉得哪里与平时不一样了,腰上多了点什么,后背上也温温软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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