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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寅!”那边叫她开拍了,她赶紧发出打完就在放空发呆以致没发出去的消息:“我还不知道你在这渔村还有生意。我以为你的生意都在城里。”然后赶紧去录怎么烧海鲜。她胆子大,所以很多观众都喜欢她。说到底人民群众的喜好本质上没改变,喜欢大大咧咧,喜欢实实在在,喜欢不娇生惯养,喜欢能干。孙寅知道自己的长相从来扮不来优雅,她一副异族长相,总叫人怀疑她是滇地少数民族——其实她家里是无锡的。她眼睛很大,但笑起来就变成细长一条,脸小,苹果肌够高耸,鼻子够直,要硬画高雅晚妆没有问题,但一笑就露陷——但她喜欢笑。她就是天性开朗,好动。所以她在台里就坐不住,她就喜欢出来,她就喜欢到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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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间隙,她看见一艘游艇出现在渔村海面上,然后看见上面戴着墨镜的林肇。坦白说林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她五官好看,正经穿女装晚礼服非常好看——也穿过一次——但是她平时不是这样,大红大紫之后更加不是,谁也不讨好了,专心做自己,于是开始随自己的意思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从此就中性装扮走天下;头发短可以短到朋克,长可以马尾辫,怎么样都好——孙寅还记得有一次看见林肇上时尚杂志封面,把新剃的朋克头再加修剪,在一侧剃出一个N字母来。
其实非常酷,配上摇滚风格的耳坠更加酷,但是她在照片里笑得特别灿烂——她说是因为这组照片里放纵了自己爱演的那一面——但是在封面上,她没笑,烟熏装,很酷。
她又自然,又放肆,又强大。自由自在的人生。
孙寅看着她走出游艇舱门,穿着再普通不过的绿色亚麻裤子和黑色背心——也许正是某次和她练拳的时候穿的那件——戴着墨镜,叼着雪茄,小辫子捆在后面,光洁额头就露在那里,想也知道没防晒。孙寅看着林肇比她大一号的罩杯,想起自己以前最崇拜是安吉丽娜朱莉。
又想起曾有人形容皮特之所以迷上茱莉,一部分原因应该归因为茱莉简直像一只母豹子,又性感,又独立,又强大。
她想起林肇的纹身,林肇的喘息,林肇的眼睛……
“孙寅!”合作三年的摄影师拯救了她。山东大汉一声吼,她想,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没了。但话虽是这么说,她晚上回到住处,打开没存几首歌的某猪场听歌软件,趴在床上,自然搜索起林肇来。一边听她的吟唱,一边给她发微信。她倦了,她什么都不想考虑,只想放纵自己。
“你最喜欢自己的哪一首歌啊?”
“嗯?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我在听你的歌。”
“我最喜欢《初夏夜晚》。你最喜欢哪个?”
“不知道。我还在慢慢听。你原来唱了那么多歌。”
“哈哈。幸好唱得多,要不然还不知道要被人骂成什么样子。”
“你也知道你被人说呀。”
“你也说吗?”
“我不说呀。我才开始了解你。”
她觉得自己醉了,一定是老乡给自己的花雕酒太好喝、自己贪杯的缘故,谁告诉她黄酒性温的?她现在才开始觉得上头。
“我才开始了解你,我想多了解你一点。”
“哦?”
“越多越好。”
听着听着酒醒了,听着听着又醉了,最后睡去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已经关闭播放器、打开了睡眠记录软件,但耳边仿佛依然飘荡着林肇轻轻的哼唱。林肇不是个柔弱的女生,从来不是,从她出道的那天起,她就是坚韧的、充满力量的,但也是温柔的、细腻的,孙寅听着她唱那不肯指明所吟唱之对象的性别的歌曲,只有两把木吉他的伴奏加上和声,却不简单,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唱到自己心里。
孙寅从不知道她可以是这样的,想必是自己对于音乐关注太少。只知道那些烂大街的歌曲。
第二天早上醒来,下午才录下半段,于是她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拿起手机,难得没有任何人任何工作找她。于是她戳开和林肇的聊天记录,看见“越多越好”,她自己也笑了,有那么点儿难堪,又有那么点害羞。但指尖不停。
“我喜欢《她在睡梦中》。”
不过一分钟,林肇回复她了。“哦?你原来喜欢那首歌呀。那首歌是再也不能重来的作品了。”
“为什么呀?难道你是给什么很特别的人写的吗?”她觉得自己因为无所求,所以也无所畏惧。
“不,正因为不是写给任何人的,单纯是一种憧憬,所以不能重来。”
她努力理解,林肇打字飞快地又补了一段话,“因为一旦出现了具象,就会给歌颂具象,情感不再完全单纯。甚至有时候为了一定的目的,必须避讳。只有完全单纯的情感才能这样动人,完全单纯就具有普遍性。”
孙寅看了一会儿,“你什么时候回去?”林肇问。“明天。”“一回去就工作吗?”“不,这次先休息两天。你呢?还在这边吗?我昨天看见你的船了。”“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船?”林肇还附带了一个斜眼笑的表情,并不给她多说什么的机会,接着说道:“那不是我的船,不过我现在在用。我也还在这边,所以问问你,要是明天还不走,就来船上玩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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