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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勇者与萝莉魔王 作者:玥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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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幻想空间 奇幻魔幻

 
  二十七秒,这是露芙乐丝倒地後起身所需的时间。
 
  「黎,你先带海棠去治疗,你们公会都是魔导士,总该有擅长治癒魔法的人吧?」
 
  「笨蛋!从这到公会至少要半天以上,你呢?你打算怎麽做?凭你一个人有办法抵抗露芙乐丝吗?」
 
  利刃袭来,然而再次被塔芙格档、击退。
 
  「快去!你想让海棠死去吗?」
 
  确实,对黎而言,比起塔芙,海棠更加重要。
 
  不断不断念着「对不起」,黎抱起海棠,头也不回的逃脱--她不能回头,让人看见她的泪水。
 
  对不起、对不起……
 
  又一次,她背对着自己的同伴逃脱。以前,黎也做过相同的事。
 
  ……对不起,塔芙。
 
  ……对不起,小末。
 
  九年前,黎舍弃了那孩子,自私的逃离。
 
  九年後,黎舍弃了同伴,再次重蹈覆辙。
 
  ♀                         ♀                         ♀
 
  「这样好吗?」
 
  不知从哪蔓延起火苗,後方的木屋开始燃烧:「就如那巫女所言,你根本无法抵抗我,无法抵抗血狐族後裔的力量。」
 
  「听你们这麽讲,总觉得血狐似乎是挺强的种族啊!不过,你只是血狐与人类的後代,经过时代洗礼早已与常人无异了吧?」
 
  「高贵的血统,无论混杂多少下等种的血,仍旧高贵无上,如同污泥中不染的莲花。」
 
  「承认吧,你体内的血狐之血早已淡薄,现在的你几乎只是个对血狐抱持憧憬的……凡人!」
 
  「你说我是凡人?你说我露芙乐丝西欧其是凡人!?」
 
  「啊,抱歉我失言了。」塔芙露出了嘲弄般的微笑:「不是凡人,是杂种。」
 
  「--!?」
 
  丧失理智的长距离突刺。
 
  由於毫无保留的透露杀意,加上塔芙本就料到说那些话对方肯定会愤怒的杀过来,因此无论双方实际速度如何,她早已预先做好闪躲的准备。
 
  长剑深深的穿入了原本塔芙後方的木墙。
 
  就是现在--露芙乐丝的武器还卡在墙中无法还击、防御,这是难得一次的破绽,塔芙往对方左肩奋力一砍!
 
  「!」
 
  发出惊叹的是做为攻击方的塔芙。
 
  那一瞬间,攻击在接近敌人身体时,双肩放出的「气」连结至头顶,形成一道气力(MP)组成的保护膜,将斩击斥开。
 
  (注:「MP(manapoint)」,生命体内的一种能量,有各种不同称呼。魔族、魔导士将其称为「魔力」;剑击士则称之「气力」。)
 
  察觉这点的塔芙放弃追击,反方向退到十步之远。
 
  没有给她太多喘息分析的时间,真红的重铠剑击士立刻抽回长剑,往塔芙的方向追击。
 
  「锵--」
 
  裂开了,手中的新手剑。
 
  论耐久度、锋利度……塔芙手中的新手剑占绝对的劣势,如果再多交锋几次肯定会应声断裂。
 
  必须避免久战!
 
  将力量往刀剑凝聚,银白色的刀刃染上了光辉的色彩,从紫色调渐转成红色调--也就是紫靛蓝绿黄澄红。
 
  这就是在升上LV.9时取得的剑技「虹断新月」!
 
  本来是打算往头部刺去,却瞥见自己在凝聚力量时,露芙乐丝的保护膜便早已开启。因此,最後的攻击点是被重铠包覆的胸口。
 
  --!
 
  清脆的金属声,毫无疑问的碎裂了,无论是攻击方还是防守方都一样。
 
  要不是使用了剑技,刀剑有气力缠绕,新手剑绝对会完全粉碎,而不是现在这样断裂一小截。
 
  对方的胸铠也产生了网状的龟裂,即使如此,以重铠的厚度来说这损伤还不及一半。
 
  「原来如此,这就是黎和海棠战败的原因吗?」
 
  塔芙暗自叫骂,这防护膜也太作弊了吧?竟然不是在受到攻击时展开,而是早在敌人凝聚、使用招式前就开始展开。
 
  以魔导士的观点来说,就是我还在念咒语,你就已经做好完全的防备。
 
  「哼,哈哈哈哈哈哈哈--!看到了吧?看到了吧?血族特有的技能『天灵膜』的厉害!绝望吧、哀嚎吧、求饶吧!向神抱怨自己的弱小吧!」
 
  「……」
 
  以新手剑的状况来说,只要在一次与对方交锋,甚至是单纯的攻击对方的铠甲都有可能直接碎裂,到那时,我真的有办法赤手空拳与她战斗吗?
 
  直到现在为止,除了发现对方的移动速度会受重铠影响,以及倒地後起身困难以外,露芙乐丝几乎没有太多的弱点。
 
  刚才能够确实击中胸铠,就表示「天灵膜」的保护范围只有双肩到头顶的范围,然而,其余部位却包覆着铠甲……
 
  可恶!早知道去商店买个好一点的武器来用,并不是无法损害那副铠甲,而是新手剑根本无法撑到那时候!
 
  「怎麽?刚才的气势去哪了啊?不是说要虐杀我吗?来啊,我的人头就在这里,有办法砍下就来啊!」
 
  见塔芙对自己束手无策,露芙乐丝摆脱一开始的恐惧,渐渐得意了起来。
 
  没错,只要我拥有「天灵膜」,只要我身穿重铠,就没人能够伤得了我!
 
  「霞断三日月--!」
 
  又是突刺吗?
 
  双方有将近十公尺的距离,足够让塔芙回避过,但……
 
  血,背後与左手涌出了鲜血。
 
  「怎麽……会?应该已经闪过了……」
 
  身驱与鲜血一同随着地心引力下坠,塔芙无力地跪下,连站着面对敌人的心力都没了。
 
  我……输了吗?
 
  真不甘心,明明就只差那麽一点,差点就能……
 
  --杀了她。
 
  「喂喂,别这样就死了,这样死去就太可惜了,我可还没玩够啊!」
 
  露芙乐丝拉起塔芙的头发,将整个人抓起来:「我说过的吧?……我会虐杀你!无论如何求饶我都会杀了你!」
 
  说完,她看着凹凸不平的砂石路面,露出了愉悦地笑容。冷不防地就把手中的头砸向地面,血液像蛋花般绽开。
 
  「好美,好漂亮,你这淌满鲜血的脸真是美极了!」
 
  并不是恶心做作的威吓,露芙乐丝是打从心里认为这样的她很美。
 
  她开始亲吻、舔舐塔芙脸上的血痕,亲吻她的唇、亲吻她的鼻子、亲吻她的眼珠……,露芙乐丝简直爱死她了!
 
  「我现在才发现你是这麽的美啊!」
 
  又一次、再一次、接着又一次,将那美丽的脸庞往地面砸,直到认不出这是张人脸,彷佛涂上红色颜料的平面面具。
 
  「这世界只存在着罪孽与更深的罪恶。无论出於什麽原因,我想杀了你,而你也想杀了我,只是单纯的谁胜谁负罢了!胜者尽情玩弄、凌辱、残虐、摧残败者,这就是所谓弱肉强食的本意。」
 
  弱肉强食?
 
  不对,那并不是这麽扭曲的意义,不过对露芙乐丝而言是相同的意义吧!对那个人而言,眼中的一切事物、概念、理论都是扭曲不堪的。
 
  ♀                         ♀                         ♀
 
  『我会永远在这等着你。』
 
  星空下的河畔,曾经对一名银发的女孩如此约定。
 
  那是……什麽时候?已经什麽也想不起来了。
 
  拥有的记忆最多只到三年前,我在欧勒局那力村的郊外昏迷,而後被「欧勒局那力村图书馆」馆长发现、收养。
 
  三年以前,在记忆无法触及的时间,我究竟是谁?做了什麽?为什麽会昏迷在郊外?为什麽失去了记忆?
 
  这些我至今仍然无从想起,但是至少……至少现在我想起了一件事……
 
  ………………
 
  …………
 
  ……
 
  ♀                         ♀                         ♀
 
  「是啊……」
 
  颤抖的手,再次紧握刀剑:「我想起来了,我还不能死在这里……」
 
  看到这景象的露芙乐丝并没有打算阻止,事实上,她大可以直接斩断塔芙的右手,使她无法继续握剑。
 
  不是不这麽做,而是没有必要如此。
 
  太有趣了,一个人将死之际的挣扎模样!
 
  没错,塔芙能够再次握起剑,而不是像死屍般任人摆布,露芙乐丝反而认为更加有趣。
 
  绝望之後复燃起希望,然而最後的希望却又被无情的浇熄--没有什麽比这更加有趣的游戏了!
 
  「所以呢?握起剑又能如何?你的剑无法击碎我的铠,更无法突破我的『天灵膜』。」
 
  「呵……」
 
  塔芙没有回应,只是一声嘲笑。
 
  看在露芙乐丝眼里,那只是被逼到绝境後,失心疯似的精神异常:「终於疯了吗?这样的状况还笑得出来。」
 
  「这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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