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华年 作者:子曰当归
Tags:情有独钟 江湖恩怨 报仇雪恨
喉间冰凉。
看着满地溅洒的鲜血,离澈伸手收回了那条在空中转个没完的鞭子。一按机关,炽寒鞭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一条普通的鞭子。
远处,滚滚浓烟随风散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上终于搞定招新!棒棒哒~
☆、功成
这一战,让所有人都对狐凌刮目相看。
军中的质疑声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惶恐不安。
隐藏在狐凌那张俊美不凡的面容下的,是一颗绝对冰冷的心——下手无情。一场战役下来,石城竟是没有留下一个活口,莫说是无辜的百姓了,就连襁褓婴儿,狐凌也一个不留,甚至死后让他们灰飞烟灭。
狐凌挖坑埋尸焚烧的举动可是震惊了天下。
外界所对此议论纷纷,大多是说狐凌心狠手辣,没有人性云云,以至于连挑起战事的北辽都被世人所诟病,反而南楚倒是因为这场惨绝人寰的战事得了不少同情。
但是,乱世之中,同情有用么?只要那些身处高位之人没有被说动,那么同情和诟病,也就只能流于表面,说说罢了。
至于狐凌的举动,骂声一片。对此,远在傲绝宫的苍雪不以为然,只留下一句话——难道要给他们活着报仇的机会么?
世上的许多死亡,原本就是不应该发生的。既然手上已经不干净了,又何必在意多杀几个,以绝后患?
就因为心不够狠手不够快,才会让那些怀着仇恨的人逃脱已死,才会引来后面更所的死亡更多的不安宁。其实仔细想想,若是当初斩草除根做得彻底,江湖、天下,哪还会有那么多事。
苍雪难得的起了个大早,接到离澈那边传来的消息,说是石城大捷。看完了信,苍雪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嚯,狐狸够狠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属狼呢,爪子都亮出来了。这一手玩的漂亮,干净利落,深得我心啊。”
若论心狠,只怕没有一个人比得上苍雪。在她心里,无人不可杀,无人不可利用,无人不可背叛。
这个世界上,永久的,只有利益。
当然,狐凌除外。
在苍雪心里,她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特殊的,最起码,她算是苍雪为数不多的,活着的,至亲人。
“你猜,下一战,他们会去哪里,嗯?”苍雪问身旁的涵凝。
涵凝连片刻的犹豫都没有:“睢阳郡。”
“为何?看狐凌的性子,下一战不应该乘胜追击,去攻打睢阳郡,而是剑走偏锋、另辟蹊径去打那个传说中攻不下的薄水城?我们会这么想,南宫逸也会想到狐凌的路子,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那个脑子不灵活的,岂不是会觉得狐凌要攻打睢阳郡,从而在那里埋下重兵,打一场胜仗?”
“宫主也会说,南宫逸脑子不灵活了。”涵凝嘴角一撇,带出几分不屑来,“他那些大臣倒是能想得深远,觉得狐凌定会想他们所想,与其如此倒不如随着自己的性子走,去打那个薄水城。所以,有埋伏的地方可不在睢阳郡。”
苍雪只是点了点头,不说对,也不说错。她看了地图,自是知道那狐狸脑子里装了些什么。
睢阳郡是名满天下的富饶之地,只要把睢阳郡牢牢握在手中,不出十天,那楚国的皇帝就得低头——都没吃的了还打什么仗!
要说那睢阳郡还真是个好地方,气候适宜不说,土地肥沃,离皇城上都也近,上都的食材几乎都是从睢阳郡供应的。断了睢阳郡这条线,就等于断了楚国的命。
也是南宫逸蠢,堂堂一国之都,竟然只靠一城之粮过活,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三天过去,邑连山的天空又一次被染成了红色,连洒落的阳光都是那样艳丽的颜色。
天生村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匍匐在地上虔诚状:“恭喜宫主。”
这真的是应该恭喜的一件事。
天地俱寂。
在苍雪功成的那一瞬间,天地间真的没有一丝声音。
随后,声音渐渐响起,大了起来。
寂静过后的喧嚣。
幽冥阁两侧的花朵同时绽放,花苞渐渐开放的声音宛若魔鬼的低吟。地狱之花,迎接着魔的降临。
魔渡众生。
苍雪饮下最后一碗血,颈间的曼陀罗花又变成鲜红的颜色,比原来的那一朵,似乎还要红,样子也更为妖异,让人浑身都不舒服了起来,寒意乍起。苍雪简单一个调息,那花又隐去,仿佛根本就不曾出现过。
注意到这一点的木槿皱眉——魔,回来了?
苍云绝本身就带魔性,但是可以很好的压制。当年,苍云就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不然,江湖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只怕早已血洗。
十八年前的那一场腥风血雨,现在想起来,都让人心悸。
被至亲至爱之人背叛,这种感觉并不好受。被压抑在内心深处的魔性在一瞬间爆发,毁天灭地的力量汹涌而出——那根本不是人所能阻挡的。即使当时已经中了失笑散,但是药力还未发作,一拥而上的武林人士都傻了眼,本以为胜券在握,却不料入了真正的修罗场。苍云一声绝望的悲鸣,地动山摇,内力弱的直接震死了过去。而云姬子,第一反应却是捂住了苍雪的耳朵,将她护在了怀里,这也是为何本该最先死的云姬子留下了一条命。
见神杀神,遇佛弑佛,这八个字都不足以概括当时的惨烈。只知道当时原本清澈的天空都被染成了鲜血的颜色,远远延伸到看不见的尽头。断肢、尸体、鲜血、残刃,苍云不停的杀,眼中的红色愈来愈深,就像融入了黑暗。苍云杀意不减,但却渐渐力不从心,直到被夜天踩在了脚下,那双眸子才恢复了应有的颜色——血红。
如今,苍雪就和当初的苍云一样,只差那一个背叛,只差那一根没有崩断的弦。
木槿知道,苍雪可以压制住体内的魔性,但也知道,如果她受到严重的刺激,魔会苏醒,那将会是又一场厮杀,也将是武林的又一次浩劫。
十八年前的那场战役,只能称之为屠杀。三分之一的江湖人死于苍云之手,另外三分之一则是受了重伤,终生不能习武,只能与药为伴。而得知苍云被擒的柳扶风,更是为了他,血洗了整个江湖,将剩下的三分之一也杀了个七七八八,以至于十来年的时间里,江湖上风平浪静,没有出过任何事——能挑事儿都被宰了。
走出屋子,看了看红色尚未退去的天空,仿若时光倒退场景重叠。木槿摇头叹息,他只希望,苍雪不要步上苍云的后尘,更希望,狐凌不要辜负了苍雪才好。
那可真真是,世上第一不幸之事。
木槿是看着苍云、苍雪父女俩长大的,没有什么人比他更心疼这两个人,就好象是嫡亲的儿子、孙女一样,他不想悲剧重演。苍云虽人称魔君,但他比谁都心软,不然,也不会单纯因为云姬子护着苍雪的举动而留下她一条命。是个母亲在那时都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苍云只是找了一个不杀她的借口而已。而苍雪呢,在外人看来,她心狠手辣翻脸无情,其实,经历过当年惨状的她,何其无辜。
她是怕了,父亲的孤立无援让她害怕了,所以才会拼了命的扩大自己的力量,不惜以人命为代价的强大了起来。
苍雪是从真正的尸山血海里一步步走了出来,那样小的年纪,却已经什么都没了,没有人帮她,没有人是自己人,一切只能靠自己,却生死皆不由己。她生怕自己再次深陷那种境况,孤立无援,人人都想来踩她一脚人人都想来要她的命,所有人都视她为自己的垫脚石——那是她一辈子的梦魇。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苍雪做的一切,在外人看来凶狠残暴,在槿叔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小女孩想要保护自己和在乎的人所做的一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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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
睢阳郡的大街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老百姓们还是一副富足模样,并没有受到战乱的影响。
毕竟没有打到家门口,日子该过还得过,不是么?
在这繁华热闹的街头,有一个人十分显眼。
黑衣,白马。那马十分漂亮,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毛色极好,明眼人一看都不由得赞一声好马,纯种的照夜玉狮子。
马好,骑马的人也不赖。一身黑衣干净利落,短发,两鬓的头发却极长,模样也是一等一的好,俊美,带着几分玩世不恭。一拽缰绳那白马一个拿桩停了下来,马上的人滚鞍下马动作利索带着几分轻巧飘逸,会武的人一看,不由得赞一声好身手。
马是踏云,人是狐凌无疑。
其实说来也有趣,狐凌本是不爱骑马的,她嫌那个速度慢,每每有事都是轻功来去,仗着她功夫好,倒是也乐得开心。只是这战场之上,打仗是个累人的活,狐凌也知道,于是特地管苍雪借了这匹良驹骑。踏云本是苍雪的坐骑,说是坐骑也没见苍雪骑过几回,反而是当个主子似的惯着,这冷不丁被别人骑了那么一下,踏云不乐意了,三甩两甩最后都尥蹶子了,愣是没把狐凌从马背上甩下来,反而让狐凌揪下了一撮毛,疼的它稀溜溜的叫唤,反倒老实了。
苍雪说这马就是犯贱,自己好吃好喝的供着它连个好脸都不给,狐凌揪了它一撮毛它倒是上赶着献殷勤,就是一个欠收拾的命。到最后,这马连苍雪都骑不得了,只认狐凌一个主子,倒是把苍雪给气个够呛,连着好几天没给狐凌好脸色瞧。
下了马,狐凌没有将缰绳递给迎面走来的伙计,反而是自己寻了个地方将马给拴了起来。又从包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喂了,边喂边叨叨:“只许吃这一根啊,多了我可没有,一会儿别惹事儿啊,给我安生点知道没。”
踏云嚼着胡萝卜也没空搭理她,眨巴了两下眼睛意思自己知道了,顺便把剩下的那半根胡萝卜从狐凌手里抢了过去,转过身用屁股对着她,大尾巴一甩一甩让狐凌赶紧走。
狐凌见状也不恼,拍了拍手,潇潇洒洒的走进店里。
店名叫留客居。
名是好名,意思也不差,要说这店里的酒菜,就更加的好了。
其实狐凌不是一个吃客,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对她来说都差不多,但是既然来了就断没有亏嘴的道理,叫了几道好菜上了壶竹叶青,狐凌坐在窗边的位子上边喝酒边看风景。
大战在即,狐凌这会儿入了这睢阳郡可不是为了吃吃喝喝。睢阳郡是天下有名的粮城,仗一旦打起来,刀剑无眼水火无情,这城就算没有毁的彻底那也绝然不是原来的样子。狐凌算来算去都觉得这仗打不得,虽说这些损失后来会补回来,但是狐凌就是连这点损失都不愿意有,抠门的要紧,觉得要是打了这仗粮食少了可就是自己亏了,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狐凌打的好算盘。
她这边算盘打得是噼里啪啦直响,可这睢阳郡的守将杜威愿不愿意拨这算盘珠子还是另一回事儿。
杜家几代忠良,要不是如此南宫逸也不会让杜威来做这睢阳郡的守将。这个官看着不大,也不怎么威风,可他守的不是一般的地方,那是楚国的命脉,其重要程度不比皇城差。狐凌也知道南宫逸把杜威放在这么重要的地方,自然是信得过他,杜威也是有几分能耐的,是名战将,真要打起来自己恐怕也捞不着什么好。
既然不能硬夺,就只能智取。
但是这“智”让狐凌犯了难,也幸好有高人相助才不至于无计可施。苍雪来信说是凭着与镜玲珑的交情,给她求了个妙宗儿,让狐凌千万不能忘了自己混江湖的手艺。
信不长,但是意思可明白得很,狐凌一下子就开了窍。
想要见杜威那是不可能走正道,但是歪门邪道倒是可以试一试。先将那杜威诓出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若是那姓杜的软硬不吃,就只能将他那兵符换个地方了。兵符若是没了,任他有翻天的本领也捞不着什么好。
想到这里,狐凌“嘿嘿嘿”的笑了,抿口酒再吃口菜,美哉美哉!
要说这满城的酒楼狐凌挑哪个不行,偏挑这留客居,那也是有说头的。杜威好酒,而这留客居,便是用酒留客。每到休沐那日晌午,杜威都会跑到这来喝上几杯,也不贪多,分寸把握的极好,既不会误了正事也解了肚里的馋虫。狐凌都不用费什么事儿,满城的人都知道杜威的这个习惯,随便找个人问就知道的一清二楚,是以狐凌今日来是来打埋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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