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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妻难当 作者:凔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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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顺这回懂了,不过还是吓得脸色发白,“那……石灰粉呢?”
    唐越把石灰粉倒一点出来放在他掌心,“这一瓶不是你给敷也不是给你吃的,是给你杀敌用的,你和对方交手的时候,可以趁其不备将这石灰粉洒向他的眼睛,如果时间允许,再往他脸上喷水,保证他什么反抗能力都没有,只顾着痛了。”
    唐越用一个小杯子装了点石灰粉,再倒入一点清水,抓住平顺的手靠过去。
    “会热。”平顺摸着杯子说,然后想到一个问题,问:“喷水的话……口水行吗?”
    “……”唐越眨了下眼睛。艰难地点头:“似乎那种时候……也只有口水了。”看来还得给他准备个方便贴身携带的水杯。
    “石灰粉遇水会产生大量的热,能灼伤皮肤,你记住,一定要往他眼睛里洒,这样的效果最好,然后你就趁他失明的时候一刀结果他!”唐越比划了个杀人的动作,“等等,你知道怎么用刀杀人吗?”
    平顺想了想,点点头:“像王子贤那样,一剑刺入他的胸口,不过……万一死不了呢?”
    唐越真想为王子贤点个赞,没想到他的反面案例还能起到正面教材的作用。
    “你别学他的,到时候你只要用刀或剑割开对方的颈动脉,比插心脏容易多了。”唐越用两根手指按住他的颈动脉,告诉他位置。
    “这样……会不会很痛?”平顺摸着自己跳动的血管低声问。
    “……”唐越无言以对,痛吗?那是必然的,他至今还记得死前被利器刺入肉体的痛感。
    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唐越拍着他的肩膀说:“上阵杀敌就是这样的,不是你死就是他亡,你只要想想衡国公,他只有你这么一棵独苗,万一你死了他找谁养老去?”
    平顺狠狠地点头:“那……本世子就当他不痛好了。”
    呵呵……唐越突然觉得这小子还是有可爱之处的,如果能把好色的毛病改了,也算个老实男人。
    “你知道就好。”唐越让他把三瓶药粉记牢,又在每个瓶子的瓶颈处扎了根不同颜色的绳子,免得他搞混了。
    完事之后,他把山叫进来,让他带世子爷去选武器,十八般武器,总要选一个适合平顺的,才能事半功倍。
    “本世子想用弓箭。”平顺弱弱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唐越又想呵呵,委婉地说:“弓箭是好,可以不用近身搏斗,可是……这门技术不好练啊,五天时间根本不够。”
    “本世子的箭术已经很不错了。”
    “……”唐越心道:虽然我是夸过你,但那都是违心的啊,不能当真,“咳,就您的箭术,杀鸡都够呛,别提杀人了。”还是算了吧。
    看着平顺委屈的背影,唐越拍了下脑门,早知道就不随便夸他了,作孽哦。
    唐越努力回想着自己看过的动作片,如果能又快又准的杀人也是一门学问,他虽然没杀过人,但好歹看过那么多影视作品,多少知道一些原理。
    等平顺选好武器,唐越看着他扛着两个大锤子进来差点没吓尿了。
    “你……这是打算把人砸成肉泥吗?”他试着接过那两个大锤子,发现分量还不轻,难怪这小子拿的手筋都冒出来了。
    “你确定你拿得动?”唐越很担心他的身子板,别看他体彪肉壮,其实都是虚胖。
    平时吃力地将两个大锤子放在地上,擦了把汗,说:“父亲便是用这种兵器的。”
    好吧,想子承父业,可是你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啊!唐越挤出一点笑容,和气地说:“国公爷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你虽然不差,但年纪小,力气小,用这个不合适。”
    “你想啊,你得扛着这么重的两个大锤子走十天半个月的路,还得把他举起来才能砸到人,你能行?”
    别说走十天半个月了,就是让他抗一个时辰也够呛。
    “那……我该选什么武器?”
    “刀啊剑啊之类的,轻便杀伤力又大。”唐越只是觉得,大众化一点的武器万一中途坏了,想换也容易。
    大锤子万一丢了,上哪儿找去啊?
    于是乎,世子爷重新出去选了一会儿,不久后扛着两把大刀进来了。
    唐越扶额,这小子似乎特别喜欢成双成对,不过检验过那把双刀的分量,唐越也就不去管他了。
    “先这样吧,明天我教你认人体结构,这样你就知道往哪里砍杀人最快了。”
    平顺愣愣地点头,大概还不太能接受自己要拿刀砍人的事情。
    唐越也不去管他,要想成长总要付出代价的,平顺这性子如果不下狠手磨一磨,就跟老牛拉破车一样,一辈子都别想比得过别人。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随军出征他也是第一次,年轻时他曾经去南非支持过一年,但那也是在和平年代,要对抗的只是病魔。
    在战场上,他不仅要治病救人,首先还要能保护自己,哪怕不用上前线,也不意味着他就绝对安全。
    这样一来,要准备的东西就多了,他必须尽快列个单子出来,好让朝廷准备,王子昭许诺他军医一职,他便有了这个权利。
    
    第072章 人生来就有三六九等
    
    “殿下,唐小郎将单子送来了。”胡金鹏把一卷竹简递给王子昭。
    王子昭接过竹简摊开,入眼的是用刻刀刻出的字,刀工很好,每个字就跟画上去的一样,美则美矣,但看得出他还不太熟悉。
    胡金鹏感慨道:“唐小郎真是聪明,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竟然学完了千字文,而且这一手字实在不像出自刚学会写字的人之手。”
    “他身上的疑点很多,不用过于细究。”王子昭将清单扫了一遍,用朱笔将几样东西圈出来,“这几样让唐小郎换个人类看得懂的词。”
    胡金鹏伸出脑袋瞥了一眼,好吧,什么“肥皂”“零污染手套”“白大褂”都是闻所未闻的东西。
    “这肥皂也许指的是皂角?”胡金鹏猜测。
    “不管是什么,让唐小郎说清楚些,这关乎伤者性命,马虎不得。”
    “喏。”胡金鹏默默为唐小郎点了根蜡烛,“您相信唐小郎真愿意去边境当军医?”
    “他会去的。”王子昭肯定地回答,他从唐越身上看到了善良的本质,虽然这人平日里经常不着调,但涉及人命的事,他都超乎寻常的谨慎。
    他也许不重视南晋,但他重视每一条生命。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医德,无论贫富贵贱,无论地位高低,无论是敌是友,在医德高尚的医者眼中都是一样的。
    “定要护他周全!”王子昭慎重地交代,胡金鹏拍着胸脯保证,“您放心,属下一定将他全须全尾地带回来。”
    “一路上,你注意下他可有不寻常的举动,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都依他,至于衡国公世子与赵三郎,只要不影响军务,也由他们去吧。”
    “那您之前说的条件……”
    “自然算数的,若是取不回匪寇的人头,就让他们赶马车去!”王子昭对这些年轻一辈的贵族子弟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曾经他在路上遇到一个强抢民女的纨绔,占着身份杀了那女子相依为命的父亲,想将那女子抢入府中为奴。
    也是他倒霉,竟然遇上了王子昭,二话不说就把人发配到边境当马倌去了。
    用王子昭的话说:既然你有此闲情逸致,不如为南晋做点实事,也好过在邺城丢尽父母的脸。
    “听说唐小郎为了给平顺减掉那一身肥肉可是煞费苦心,陪着他一个月吃粥不算,还日夜监督他活动身体。”
    王子昭眉头一皱,将手中的竹简丢在桌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为了他妹妹的终生幸福,也为了博取栎阳侯夫妻的好感,他不这么做怎么行?”
    胡金鹏脸色有些怪异,干咳一声,“我看未必如此。”
    “哦?”王子昭看向他,示意他说下去。
    “之前在府门口,属下见唐小郎与平顺态度亲密,恐怕这二人有断袖分桃之事。”
    王子昭眼底闪过一丝不虞,低声说:“难怪如此……”
    正在屋子里给平顺上课的唐越打了个喷嚏,嘀咕:“入秋后夜里果然凉了不少,要记得让管家多备两件披风才行。”
    平顺光着上半身,平举双手站在一面铜镜前,前胸被唐越用毛笨画了许多图案。
    “记住,心脏在这个位置……这里是肾脏……往下这里是……”唐越拿着竹鞭一块一块地教他认识人体的五脏六腑。
    “本世子为何要学这些?”平顺冷的打了个抖,全身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和敌人交手时,你要懂得尽量避开身上的要害,这样即使受伤也可以拖到我来救你,否则伤了要害,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你。”
    平顺用手掌摸上自己的左胸,规律的心跳传到手掌上,原来这里是人体最重要的地方,一旦损伤,离死亡就不远了。
    想起在昭王府,唐越救治那个家奴的场景,平顺的心就会加快跳动,他从不知道,原来还有人有如此神技,能起死回生,能力挽狂澜。
    和唐越相比,自己果然是什么都不会的废材!
    “本世子也可以学医术吗?”平顺不经过大脑就冒出了这么一句。
    唐越愣住,不可思议地问:“你想学医?”
    平顺回过神来,赶紧摇头,“不,本世子只是随口说说。”他怎么可能会想学医,疯了才是。
    “我也觉得你不适合干这行。”唐越耸肩,很不客气地打撃道:“从医者一定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医者面前人人平等,世子爷的阶级观念根深蒂固,并不适合这一行。”
    “为何要人人平等?人生来就有三六九等,本世子就算学会了医术也可以只为贵族救治。”
    唐越笑笑,并没有反驳,这是一个时代与另一个时代本质上的观念差异,他不会给平顺灌输什么人人平等的思想。
    “世子爷投了个好胎!”唐越真心实意地赞道。
    这话肯定不止唐越说过,平顺听到这话也不生气,反而乐滋滋地说:“这是命中注定的,羡慕不得!”
    唐越真想糊他一脸,教训道:“可惜世子爷浪费了老天爷给你的这个大好机会,一事无成,若是换成别人,早一飞冲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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