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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番外 作者:莫晨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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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重生 甜文 强强 娱乐圈

  胡克先生脸上一红:“我这哪儿好意思当着柏特莱姆先生的面,请求签名啊,只能拿我家宝贝说事了。我家宝贝才两岁……虽然每次放柏特莱姆先生的曲子时她都很高兴,但是她现在连话都说不利索呢……”
  戚暮:“……”
  接下来,在戚暮义正言辞地拒绝后,他一共花费了一千多港币,正式地将这十几张专辑全部原价买了回来。
  看着胡克先生一脸哭丧的表情,戚暮终于还是于心不忍地说道:“其实胡克先生……我和闵琛也不是那么熟悉,但是您放心,如果我有这个机会,一定会帮您说几句话的。”
  大胡子立即喜笑颜开,赶紧又塞了一张专辑给戚暮,还死活不肯多收钱,“你都直接喊柏特莱姆先生的名字了,那肯定非常熟悉啊!小七啊,你就不要再谦虚了!”
  戚暮:“……”
  戚暮还真是因为觉着自己对闵琛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才会拒绝胡克先生的。不过他已经暗下决心,要是他以后真的能够帮助到胡克先生,那他一定会尽全力!
  此时的戚暮还不知道,他的这个决心……对于大胡子胡克来说,简直直接实现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梦想。
  偶像有录制新专辑了?
  第一个买到!
  偶像有新的音乐会了?
  第一个拿票!
  所以说,胡克先生还是相当有眼光的,这第一次做投资……
  就投中了一个世界上回报最多的——潜·力·股。
  
  第四十一章
  
  华夏有个成语,叫做否极泰来。
  港城海洋音乐节前期因为官方人员的失误,在宣传传播方面出现了极大的错误,使得今年的音乐节与往年的人流量相比要低了两三成。但是既然一切已经倒霉到极点了,怎么也就该幸运一次了吧?
  先是纽爱的招募比赛作为一个噱头,成功地引爆出了闵琛也到场参加音乐节的大新闻,之后又是一位华夏的青年小提琴手与纽爱携手合奏,使音乐会获得圆满成功。
  当今年的海洋音乐节正式告一段落的时候,很多人回首再想想这十多天的音乐节之旅,竟然有不少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其实……这一次的海洋音乐节好像是我这些年参加过的最有趣的一次?”
  而这些,此时的戚暮自然是不知道的。早在音乐节结束的当天下午,他便乘着飞机回到了b市,刚踏上b市的大地,戚暮深深地呼吸了两口华夏首堵的空气,又是怀念又是无奈地说道:“还是这个感觉,最熟悉啊!”
  闵琛:“……”
  离开了南方温暖的气候,12月的北方冻得似乎连空气都能凝固成块。森冷如铁刀子的寒风呼啸过街口,深夜的街上人烟渐渐稀少,等到戚暮从机场回到家中时,已经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为了感谢这段时间对方对自己的照顾,戚暮邀请闵琛明天来自己家中作客。获得邀请的时候闵琛倒是惊讶了一瞬,接着他便点头答应了。
  圣诞节对于西方人来说,其重要性完全不下于华夏的春节。戚暮上辈子虽然一直在欧洲长大,但是他对于圣诞节倒不是很看重,他的养父母都是华夏人,一年到头从来不会过一次圣诞节,倒是对春节念念不忘。
  最多就是再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每当到了圣诞节时,那个最冷酷的女院长会施舍一样地多给他们一块甜甜的巧克力,除此以外,戚暮也没其他更多的感触了。
  而这一次戚暮主动邀请闵琛,既是因为他知道对方圣诞节没有回欧洲、一个人在华夏应当十分寂寞,而另一方面,他也是想借此机会感谢对方在音乐节上对自己的关照。
  戚暮考虑得十分简单,但是他却没想到,就隔了一堵墙的地方,在那间大到能够养鲸鱼的客厅里,某个一贯淡漠的男人正面色凝重地看着沙发上各式各样的领带、领带夹和袖扣出了神。
  在这晃眼到能让选择困难症患者崩溃的场景中,俊美优雅的男人淡定地看了足足有十分钟,最后还是闭上眼睛随手一指,然后才挑出了一条深蓝色的细长领带、一只镶着白色亮钻的领带夹和一对蓝宝石袖扣。
  等到约定的时间一到,闵琛很快地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着,接着捧起了放在玄关处、今早刚刚订送过来的白百合,踏出了自己大门。他面无表情地走到隔壁屋的门口,按响了门铃。
  不过一会儿,门内便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吱呀——”一声,大门打开。
  闵琛:“……”
  大门内长相柔美的女人:“……”
  不过片刻,闵琛侧开身子往一旁的门牌号上看了看,又看了看,确认自己是真的没有走错后,那俊挺的眉头早已皱成了一团。
  没等闵琛开口,屋内便传来一道熟悉的男声:“嫂子,是谁呀?”
  那温煦的女子笑着回头说道:“小七,你看看……这是你说要请的朋友吗?”
  半晌后,戚暮围着一条白色的围裙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他一看见门外站着的男人,下意识地噗哧笑出了声,无奈地说道:“闵琛……其实只是在家里一起吃顿饭,你不用穿得……这么正式的。”
  只见在屋子外,身姿清俊的男人穿着了一身雅黑色的贴身西装,衣服的每一处地方都被熨烫的服服帖帖,就连头发也用发胶向后固定了造型,看上去似乎下一秒就能直接登台、拿起指挥棒开始演出。
  闵琛沉默了片刻,没等他回答,戚暮忽然发现了对方捧在手里的那一大束白百合,他愣了片刻,最后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戚暮的眼中闪过一丝愧疚,他无奈地叹气道:“抱歉,是我忘了,昨天晚上应该和你早点说清楚的,让你多费心思了。”
  戚暮的话让闵琛倏地一愣,眼底的失落顿时一扫而空。
  闵琛认真地望了戚暮片刻,然后慢慢地勾起薄唇,低笑道:“没有关系,是我想太多了。”
  夹在中间不知道该说写什么的柔美女子:“……”
  “诶媳妇儿,你站在门口干什么呢?咋不进去,小七那边准备得怎么……样……”
  “啊啊啊!!!闵琛!!!!”
  接着便的叮咛哐啷的一通乱响,郑未乔刚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在地上摔了个七零八落,几个人一起上去将东西收拾好后,一起进了戚暮的屋子。
  当所有的饭菜全部都上了桌后,郑未乔的妻子赵悦一边盛汤,一边笑着说道:“小七的厨艺真是不错,我原本以为今天我还需要来多帮帮忙的,看来是我想多了呢。”
  赵悦并不是音乐圈里的人,看上去十分温柔的她在外却是一名果断精明的律师,虽然有一个从事古典音乐行业的丈夫,可是她对却圈内的事情一点也不了解,因此在看到闵琛的时候她一时间都没认出来这是谁。
  当然,对于赵悦来说,这好像真的只是一次简单的便饭,大家聚在一起庆祝庆祝。来之前郑未乔也说了,戚暮前几天在港城的海洋音乐节上表演得很棒,海外的很多媒体也报道过他的事情了,所以赵悦也只想着今天来给戚暮庆贺。
  就像戚暮没有意识到圣诞节是一个多么隆重的日子一样,郑家夫妇二人也没觉得这日子有多重要,于是在餐桌上,只有一个穿着正装、冷峻凛然的男人面东而坐,看上去与其他人十分格格不入。
  郑未乔这是第一次和闵琛接触,虽然之前他和戚暮通电话的时候戚暮一直告诉他,闵琛本人并不像他外表看上去的那样难以接触,但是真的要与这样的业内巨擘同桌吃饭……郑未乔还真是有点不大适应。
  这还幸好郑未乔现在只是半个圈子里的人,倘若他现在还在乐团里演奏小提琴,恐怕见着闵琛的时候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了。
  这一餐饭刚开局,气氛就十分僵硬。戚暮自然只得一次次地活跃气氛,而身为律师、口齿伶俐的赵悦也经常说些笑话,但是等到一顿饭结束,郑未乔还是偷偷地把戚暮拉到了一边,先是给他塞了一个红包,然后悄悄地说道:“小七啊,以后……还是别让我和闵先生一起吃饭了吧。”
  在郑氏夫妇的心目中,戚暮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孩子,所以他们经常会给他一些零花钱花花。
  戚暮赶紧地将红包又塞回郑未乔的手中,他无奈地道:“郑哥,其实闵琛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真的,你和他多相处一段时间你就明白了,他脾气真的很好的。”
  谁料一向镇定、斯文淡定的郑未乔却突然哭丧了脸,语气悲叹道:“小七啊,不是你郑哥有偏见,只是一看到闵先生……我就想起当年老师罚我练习了一个月的《康斯进行曲》啊!就算过了八年,我也没忘了那首曲子是有多么恐怖,我一看见闵先生就想起那噩梦般的一个月啊……”
  戚暮:“……”
  《康斯进行曲》是《d大调第九号小提琴奏鸣曲》的第一乐章,这首交响曲是闵琛在二十一岁时写下的,全曲一共有四个乐章,其中,第一乐章的小提琴乐段表演难度最高,甚至被一些专业小提琴手都偷偷地称为“地狱”。
  虽然与帕格尼尼的二十四首“魔鬼乐章”相比,闵琛毕竟主攻钢琴,这首《康斯进行曲》在技巧方面还是稍逊一筹的。但是在当代音乐家所写下的小提琴乐曲中,这首曲子若是问鼎难度最高,绝对没有任何人会有一点疑义。
  见着郑未乔一脸“见了鬼”的表情,戚暮也不好再劝他。等到他送了郑未乔夫妇下楼之后,戚暮刚回到屋子,便见着闵琛竟然在……端·盘·子!!!
  戚暮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一时间连大门都忘了关上,便低声惊呼:“你还会端盘子?!”
  某位深度洁癖患者刚刚才小心翼翼地捏着盘子的边缘将其拿起来,突然听了这话,手指间猛然蹭到了一点褐色的酱汁。闵琛顿时黑了脸,身子也陡然一僵。
  等到两人一起在厨房里开始整理碗筷的时候,戚暮一边洗碗,一边感慨似的说道:“今天真是谢谢你了,闵琛,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热心地留下来帮我打扫,也没想到你居然还会端盘子。”
  端完盘子就在一旁干站着、什么事都没做成的闵琛:“……”
  说着说着,戚暮又再次感慨道:“话说你居然还真的会端盘子啊,真是不可思议啊……”
  闵琛:“……”
  怎么感觉……好像他端的不是盘子,是炸药?
  嗯,肯定是错觉。
  
  第四十二章
  
  在这样萧瑟寒冷的冬夜,就算是白日里人流如潮的b市街道上,如今也是空空落落,只有几辆车飞速地驶过街头,很快又消失在了凄凄的寒风中。
  这片高级小区的治安还是不错的,门口都设有专门的安保系统,让闲杂人等无法随意进入。虽然说是高级公寓,但实际上也就只有三栋楼,戚暮住在最后一栋的第26层。
  这栋楼一共就只有27层,戚暮最近才知道原来整个27层早已被闵琛单独买下了,与楼下的26层打通,形成了一间别样的双层小别墅。可以说在最高的两层中,除了他这间在闵琛之前就被人买下的单身公寓外,其他的早已全是这个男人的资产。
  而此时此刻,这两层楼的灯光几乎熄了大半,只在戚暮的小公寓内闪耀着昏黄温暖的光芒。戚暮将餐桌上的东西收拾好了以后,闵琛并没有立即就走,他望着戚暮挂在墙上的一幅幅油画出了神。
  戚暮收完东西时,一个抬头正好见着闵琛正盯着一幅油画看,他走上前看了会儿,然后笑道:“这些画是我之前从b市的一个小画廊里买下来的,这画家的风格很好,很有列宾的感觉,十分生动传神。”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指了旁边的一副麦田秋收图,浅色的眸子弯起,说道:“这副秋收图和列宾早年的一幅作品很像,虽然没有列宾那么激进深刻,但是也有几分神韵。我记得列宾的那副画现在正挂在日内瓦音乐学院的第一排练厅,被珍藏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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