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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作者:龙骨天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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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甜文 天之骄子 阴差阳错

    “这还真是……流年不利啊。”孟煊鸿率先收回了目光,扯着自己湿漉漉的袖子笑道,“高兄,本来还想跟你试试灵力交融之法,这次算是没法了,干脆我们再约个别的日子吧。”
    被他称作为“高兄”的那人却皱着眉头,注视着河面道:“这浪不对劲。”
    当然不对劲,这时候就算是有风也不怎么大,河面更是风平浪静,怎么可能突然就起了这么大的浪?除非是妖兽。
    可妖兽一族向来仇恨人类,几乎是一见到就要摆出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又怎么可能就这样懒洋洋地就拍个浪头过来,比起敌意,反倒更像是恶作剧而已?
    如果庄向晨能够听得到黑衣男子此时心里的想法,肯定又要咬牙切齿了。懒洋洋?恶作剧?我特么一条河除了拍个浪头之外还能干什么啊!决堤吗?我要是有本事决堤,这河岸也不会建造的这么低了。
    “我知道。”孟煊鸿解释说,“高兄也知道我常年在外,也认得不少的妖兽精怪,河里的这位就是其中一个。刚才那大浪……恐怕是他误会了。”
    误会了什么?他刻意含糊过去没说,把一旁偷听的庄向晨气的更加翻腾起来。
    “没想到孟弟就连凶残的妖兽一族都能交好,不愧是这一代有名的青年才俊。”黑衣男子一听这话,脸上不知为何有了几分飞红,他竭力控制着自己的眼神不要往对面红衣男子被淋湿的身上瞟,竟然吞吞吐吐地开了口道,“嗯,那个,我……”
    卧槽你还敢当众表白!庄向晨简直就要气炸,要不是怕跟刚才那样又起了反效果,比如两个人被卷入水中沉沉浮浮一边扣着双手一边用嘴渡个气儿什么的……他早就第二个浪头就砸上去了!
    “那是当然。”孟煊鸿笑道,还没等黑衣男子高兴,就又接着说,“我与高兄怎么可能像是那种有断袖之癖的人?男子为阳,两者交融不合大道,那些成了修士还做断袖之士的,又怎么可能在修仙之路上走的远呢。”
    一番话说完,黑衣男子脸上原有的红色已经彻底褪去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脸苍白。
    “嗯,嗯。”他支支吾吾道,“那是当然……像孟弟这种惊才绝艳的人,怎么可能像那些心无大志之人一样,喜好龙阳呢?”
    他自己就给自己打上一个死刑标签,失魂落魄地离开了,甚至连下一次见面的时间都忘了跟孟煊鸿约。在原文中这位攻三是最隐忍克制的一位,他喜欢了男主很多年,却因为担心他不喜欢龙阳,到时候连朋友都没得做,迟迟不敢越过那一条线,在两百多年后才向他表白。
    ↑↑↑脑子直的简直可见一斑,那时候男主家攻定下来的都有四五个了。
    不过这一次他似乎就连这个两百多年后的机会都没有了。孟煊鸿的拒绝无比彻底,直接把对方的暗恋在一开始就斩断,不留半分情面。
    就这么结了?庄向晨觉得有点儿愣,看文里哪个攻君不是对男主死心塌地言听计从,一会儿都舍不得离开他身侧,可这次,也就是普普通通两句话,对方就这么放手了?
    然而他很快就顾不上这点儿事了,孟煊鸿目送着黑衣男子离去,自己却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他状若无意地回过身,向河边走来。他修长的双手搭在领口上,十指微微用力,慢条斯理地解下湿透了的外衫,散开束发的缎带,然后是……
    男男男男主在干什么?!
    他他他要在这里洗澡?!
    刹那间整条河都停止了流动。
    但孟煊鸿就像是没看到这异象似的,依旧不急不缓地走上前来,只着一件单薄的白色里衣,□□的双。足踏入河中,长发散在水面微微浮动,白皙的肌肤浸没在清澈的河水中,也透出了几分润泽的光晕来。
    庄向晨已经看傻了,他直觉感到这情况应该有哪里不对,但现在的场面已经彻底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智商和情商全都掉了线,结了冰一样连个水花都不再扬起。
    他真的是在这儿洗澡。
    孟煊鸿洗澡的速度似乎格外比别人要慢,动作缓慢而优雅,极具美感。庄向晨只是一条河,并不具有“鼻子”这种高端的感官存在,否则非把整条河的水都给喷红了不可。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条河的灵魂,这里的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相当于他的身体。孟煊鸿一直都待在河水之中,也就等于是待在他的身体之中,对方的每一个动作,甚至是发丝的每一次浮动他都能感觉的清清楚楚。
    庄向晨:“让我死了算了吧……”
    简直不让河活啊!
    【滴,系统商场医疗版出售消毒棉签,请问宿主……哦不对,你用不上啊宿主。】庄向晨压根听都没听见系统在他脑子里念叨了些什么,他只是眼睁睁看着对方慢慢出水,身上的水汽被火系灵力蒸发干净,然后背对着他披上里衣,外衫。黑发披在身后,他甚至还记得男人踏上岸时水珠从他身上滚落的声音。
    孟煊鸿从储物袋中取出飞剑,也是风系的,但很明显不是他师兄送的那一把。他轻飘飘落在上面,一瞬间就消失在了河边。
    庄向晨缓慢地把河水翻过来,再翻过去,再翻过来,再翻过去……
    等等!
    男主一开始跟攻三说什么来着?“这是我认得的一只精怪”……原文里单灵菡就是在他重生的那个时间点重生的,而在此之前,这条河哪有什么灵魂?他还能认得谁去?
    我擦他压根就知道老子是谁!
    那他还跟攻三跑到这地方来“练功”!还在这里慢吞吞的洗澡!穿个衣服还穿的那么销魂跟跳脱衣舞似的!还故意露出那种不可描写的表情!
    ……孟煊鸿你他妈耍我!!!!!
 
    第35章 沧浪河(三)
 
    愤怒中的沧浪河水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就像是巨人发出的咆哮一样。水花在翻腾,鱼虾晕晕乎乎地随着水流漂到岸边,黑色的水面上浮起白色的泡沫。河岸边不少居住的凡人已经被今天这怪异的景象给吓坏了,赶忙祭祀的祭祀,献牲畜的献牲畜,求“河神爷”平息怒火,不要将灾难降临到他们的头上。一时间整条沧浪河岸边都是这样的火光和香气,凡人们一边高歌一边往水里扔着猪头牛头还有瓜果蔬菜之类的东西,河里的鱼儿们倒是吃了个饱,但庄向晨却一下子心塞了起来。
    庄向晨:“……”
    赶紧把这些动物尸体拿开啊不要扔进来好吗!
    修真者中也不是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异像的,只不过他们都没有太过在意。如果只有哪一个地方出现这样的变化,还可以说是有什么宝物或者是妖魔要出世了,但整条河都变成了这样……还是算了吧。修为低的压根就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修为高的虽然有可能想到这是有精怪诞生,但对于这种强大的修真者来说,像这种很明显顶多有个金丹期修为的小精怪出现,他们也压根就不看在眼里。
    最重要的是,和逆天修行的修真者们不一样,精怪们虽然修行速度缓慢,在别的方面却足以被称作为是“天道的宠儿”。它们无所谓什么心魔,除了有可能被苦主抓到后给打死,再怎么撒谎也不会受到惩罚。它们的修炼也是没有任何“突破”这种说法的,只要给它们的时间足够,体内积攒的能量也足够,就能半点儿瓶颈也没有的往上升级。
    这同样也造成了精怪们攻击手段的底下,远远不及同级别的修真者。不过没关系,杀死精怪可是会遭到天道报复的,比如心魔更强一点儿,雷劫也更强一点儿之类的。
    因此,没哪个前途无量的修真者大能会闲的蛋疼去找精怪的麻烦,除非对方主动惹上来。然而精怪们通常又都是一些性格温和的存在,以上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
    精怪这种东西也不是不能收服后用于看家护院,但前提条件是你得把它们的本体也给搬过去才行。一整条河?别说他们搬得动也懒得搬,要是因为这沧浪河被人搬走而造成凡人们的灾难,这份因果可是也要记在这人头上的。双重叠加,以后修为也就再也别想寸进了,光是可怕的心魔就能把人灭个百八十遍。
    精怪通常情况下并不伤人,也没有谁会专门去捕杀它们。最重要的是,一条河这么长,庄向晨只要藏身其中,又有谁能找的出他灵魂的具体位置呢?
    就这样,他闹出这么大的事来,居然整个修真界就像是没看到一样,顶多就是来了几个练气期筑基期的小崽子们到这里晃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就又离开了。
    又过去了大半夜的时间,直到庄向晨实在是受不了那帮子祭神的凡人们往河里扔东西,这才慢慢平息了愤怒。这时候河面上的鱼,就算是翻着肚皮躺在岸边都没有一个人敢去抓,直到河水重新回复平静,它们也逐渐恢复了过来,才又游回了河底,跟自己的同类们分食祭品去了。
    岸边的百姓们可不会觉得这是沧浪河被他们搞烦了,反而觉得是他们祭祀的很好,让河神老爷满了意大浪才会平息,于是干脆将这个“好习惯”继续给保持了下去,折磨的庄向晨苦不堪言只觉得自己河面上飘着的净是些油渣子……
    这就是后话了。
    时光飞逝,花了整整十四年的时间,他终于安安全全地长到了可以化形的程度。
    又是一个早春时节,岸边桃树长得越发繁密,桃花也开的越发缤纷。来来往往的小情儿们渐渐变成了新张开的那一代,孟煊鸿也再也没有出现过了。那天他可疑的举动在庄向晨脑子里翻来覆去猜测了很久,不知为何他莫名发现这小子在找他这方面近乎有着无以伦比的神奇天分,而这种天分也让原本文中熟悉的男主开始一步步变得陌生起来。
    原文中男主喜欢穿白衣,现实里男主一身火红。
    原文中男主温文尔雅,心地善良,现实里男主满脸高冷,心性诡异。
    原文中男主是个弱受,现实里男主是个总攻。
    沧浪河的水面微微波动,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银色的光辉,庄向晨的身形慢慢从水中脱出,一开始还很模糊,渐渐随着月亮爬上天幕,到达最中心的位置,光芒最亮的那一刹那,完全成型了。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空中轻轻点了一下,一面水镜出现在眼前。
    和他之前所想的一样,镜子里的那张脸和他在现实世界中的一模一样,皮肤略微苍白,单眼皮,眼睛圆圆的,两颊还有点儿婴儿肥。这模样要是安在小姑娘身上还能说是可爱,可安在一张完完全全的男人的脸上,就是标准的宅男长相了。
    而此时这宅男一身飘逸的蓝袍,悬浮在水面上,脚下踏着虚空,面前还悬浮着凝聚而成的水镜,要多炫酷就有多炫酷。
    精怪这种东西是没有灵根的,实际上除了人类以外的生物都没有。不过庄向晨显然不是一般的精怪,他用自己的雷神之力很快就给自己制造出了一根崭新的雷属性灵根。
    再次伸出右手,这一次掌心里凝聚出的不再是水镜,而是一个拳头大的水球。水球的颜色看上去比水镜要深,周身还闪烁着暗蓝色的电光。如果是一个正常的这么大的水球砸到人身上,可能也就让他淋湿一下而已,连全湿都做不到。可要是加上这雷电之力……嘿,别说凡人,就算是同等级的修真者也要麻上一段时间。
    金丹期的修为在修真界就已经不算低了,绝大部分修真者都只能止步于练气期,甚至连筑基期都到不了,更别说渡过第一次天劫凝聚出金丹来。原文中的单灵菡也就仗着自己这一次是个精怪,受天道爱护,压根就没有天劫心魔这种玩意儿的存在,否则就照她原本只是个看到修真者都要当成是仙人的凡俗女子,恐怕金丹期晋级的第一道雷劫就把她给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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