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敌绑定系统(穿书)+番外 作者:年华转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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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的主人轻轻叹息:“他在他身上延续。”
前一个‘他’,无疑是于歌;后一个‘他’,便是小孩了。
灵猫自觉已经知道了整件事情。
在它和主人分开的这些年,于歌死了,或者就死在深渊裂谷,主人能上来没准也和他有关,那之后,主人去家乡报信,却发现于歌已经有了孩子。
一夜春宵珠胎暗结之类的情节跳过。
俩竹马的感情本来就好,见到这和于歌有九分相似的小孩,主人自然是触景伤怀的,也不免对这孩子万般怜惜,干脆收为徒弟,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养……
咦,不对,年龄怎么回事?
邵歌这模样该有十岁了,于歌十岁生了他勉强说得过去,但如果主人三年前去接他的时候邵歌已经七岁,早该记事了,又怎么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叫主人爹爹?
瞧他的模样,根本是毫无怀疑地认为主人才是他的亲爹啊!
莫非……真的是……男男生子?
皮皮举爪发誓它之前只是说笑的啊!
邵羽觉得他和自家灵宠之间的代沟扩大了。
随口说了几句而已,为什么整只猫都僵硬了?
或许是被迫嫁虎的后遗症吧。
这一路异常顺利,除了山里常见的野兽之外没有遇见什么困难,途中白旗猎了一头野猪,众人纷纷上阵烤肉,手艺参差不齐,成品中最好吃的竟然是小于歌的!
对此,邵羽异常欣慰。
#我的恋(厨)人(师)要回来了#
赶到昏晓城的时候,已经是五日后了。
恰是黄昏。
城市的一半,被日光照耀,浸染在一片金黄之中,另一半则隐在山峰的阴影之中,诡谲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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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文无关的、上章预告过的脑洞:
我穿越了。
我很淡定,因为我知道,这是个书里的世界,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起名废中的战斗废。
看似无聊的信息,只要懂得应用,却会成为最大的金手指。
我摆了个摊,开始算命。
第一个来测算的人,叫萧狩。
不等他说出他的烦恼,我就胸有成竹地压低声音开口了:“你是否发现自己并不爱女人,而是恋慕那些英武强悍的男人?”
萧狩瞠目。
他邀请我去茶楼小坐,和我畅谈半日,良久后我谢绝了他的重金,取了一锭银子便飘然离开了。
忘了说,这里是个架空的古代世界,异性恋是主流,人类只有一个国家,名为“庆”,我摆摊的地方就在庆国都城。
☆、第124章 青年(二更)
这个城市不太对。
白旗观察着无人的街道、林立的建筑、草木和花卉,感觉到了种浓浓的违和感。
灵敏的鼻子可以闻到活人的味道,却也有种死人的腐臭味,让他不适地皱起了眉,将这个发现告诉了同伴们。
“从没见到城门官开始,你就觉得不对劲了吧?”彦封吐槽了一句后,正经了起来:“为什么都没有人在街上走动?难道新任的城主实行宵禁?”
可现在也太早了。
街道上,有散落着的纸屑,纯白色,好似不久之前有一场丧事,渲染着这荒凉的、一半光明一半黑暗的街道,和恐怖片的开头有点相似,不对,恐怖片的开头应该是充满阳光和快乐的?
然后再转画风,会比较吓人吧。
实际上只看小说不追剧的邵羽想到。
猫咪早已跳上主人的肩膀,不时在主人脸上蹭蹭,这种行为让它找到了不少安全感,颤抖的身体渐渐平静下来。
宠物都是债啊。
又蠢,又贪吃,又胆小,所以最开始到底是养它做什么的呢?
大概是因为萌吧。
↑萌即是正义什么的→_→
小于歌本来走在前面,越走越慢,越走越慢,自以为很隐蔽地退回了邵羽身边,慢慢伸出小手来,拉住了爹爹的大手。
大手牵小手~走路不怕滑~
将脑海中突然跑进来的音乐刷掉,邵羽手紧了紧,自然地牵着萌萌哒小幼崽走了起来。
左边是一家客栈。
名为“齐鲁”,和整个城保持一致,也是空荡荡的。
柜台上有个在打盹的伙计,彦封敲了敲桌子叫了他两声,伙计却仍旧闭着眼睛,完全没有清醒的迹象。
白旗嗅了嗅:“他是活的。”
昏晓城不大,一行人提高了警惕将其逛遍了,大街小巷都没有人烟,居民的住房都门窗紧闭,店铺纷纷关紧了大门,一圈下来,除了齐鲁客栈,竟然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
请君入瓮?
还是想多了?
谨慎总是没有错的。
彦封不甘心:“我们只能回客栈了?”
作为一个从来都很挑剔的大少爷,小乌鸦可不想走进这种摆出‘你们只有一个选择’姿态的地方。
他们此时正经过一座普通的居民房屋。
邵羽问狗狗:“这里面有活人吗?”
“……”莫名觉得地位降低了的白旗努力嗅了嗅:“有死人的味道,也有活人的。”
邵羽上去敲门了。
笃、笃、笃。
没人应门。
邵羽耐心地、有节奏地、轻重均匀地敲了一首歌。←嗯,跟刚才他想到的两句歌词有关,你们懂的=V=
彦封忍不住道:“不会有人的,你……”
门打开了。
彦封自觉闭嘴。
开门的是一个眼窝深深陷下去的青年,瞧上去无精打采,说起话来也是有气无力:“外地的?”他的脸上浮现出种了然的、不知是讽刺还是自嘲的笑容:“进来吧。”
几人面面相觑,还是跟了进去。
青年走动起来,邵羽这才发现,他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身躯竟是瘦的可怜,走起来的时候布料下空荡荡的,手脚的轮廓细的像竹竿,整个人都像是被什么吸干了一样。
难怪和彦封回忆中的衣着暴露不一样。
这个世界地广人稀,只要你想,总能把房子弄得很大,如同上辈子一栋房子那样的占地在这儿十分常见,如果一个人居住的房子只有百平,多半是因为自己懒,不排除也有些人喜欢小空间。
青年的房子是天荒的正常水准。
大门通往正厅的道路两旁,有池塘、有花木,往日也许是不错的景象,如今却因为主人的疏于打理或是疯狂生长或是失去活力,一处枯黄一处葱绿,待到厅堂中,桌椅上更是积着厚厚的灰尘,白旗一进去,就被呛得咳嗽。
青年一点抱歉的意思也没有,径自坐在了一张脏兮兮的椅子上。
他一开口,便是惊人之言:“我今晚就要死了。”
“城主的睡蛊被我杀了,”青年的脸上,扬起一抹畅快的笑容:“我非死不可。”
邵羽面色自若地坐在了他的对面:“能详细说说吗?”
青年诧异地瞧了他一眼,视线在他的脸上停留了好一会儿,才道:“你这样的,让城主见了,会发生什么事我可预料不到。”他显然看穿了邵羽脸上的伪装,却并不就此多言,向后一靠,将整个人的重量加在椅背上,扬起一阵灰尘:“反正我快要死了,你们想问什么都可以。”
如同彦封所知晓的一样,昏晓城是城主更迭十分频繁的一座城市,城主能够撑三个月就是最长记录了,不管他有怎样的智慧,能够将这个城市带往多好的方向,只要没有实力,就什么都不是。
而最快得到实力的方式,就是蛊。
昏晓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还有城郊各色浅滩沼泽树林等,天然生长着许许多多毒虫,而炼蛊的方法,大街上都有人摆摊卖,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方法很简单,但要实力高强,需要付出的却很多。
仇恨之血、缘分之骨、怨憎之心……蛊需要的东西千奇百怪,有时候是很简单的,路边随时可以找到;有时候是很复杂的,要你做出决定,是否舍弃自己的一部分。
一年前,一个戴着面具的人打败了当时的城主,登上了这个位置。
大伙都以为,他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可并非如此。
城主打败了一个个挑战者,或者说,吸干了一个个挑战者。
“那么你?”
“侥幸没死,也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
青年咳嗽了两声,道:“城主的蛊,很是厉害。”他陷入了回忆之中:“那时候,我只见到他的肩膀裂开了,飞出来一条红色丝带一样的虫子,模样十分狰狞可怖,眼前便陷入一片黑暗之中,时间好似慢了下来,能感觉到血液和生命的流逝,后来我昏迷了过去,应该是被人抬出去了。”
“我知道你们要问我怎么没死,这和我的蛊有关,但那一次它替我死了,如今再也没有谁能代替我了。”
“城主的地位逐渐稳固,不少人期待着他能引领一个全新的昏晓城,他却开始兴建通天池。”
“你们没有听说过吧?”
“不知道城主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说这通天池能消除百病增长修为,全心全意地投入了其中,也不知强征了城内多少法宝灵石,反抗的人都被关押,据说有人逃出来还差点毁了通天池,后来城主便直接杀死反抗者了。”
“他的暴戾和嗜杀日趋严重,却没有人能制止,后来,整个城市都沦为了城主的一言堂,他定下规矩比斗输的人要受毒虫啃噬之苦,没人敢违抗,如今他想让人黄昏时便开始沉睡,也没人敢违抗。”
青年又咳嗽两声:“差不多便是这样了。”
邵羽沉吟:“没有人知道城主的身份和过往吗?”
“这也是我奇怪的地方,”青年道:“昏晓城的混乱是出了名的,只要在临近的几个城市打听一下就能知道,很少人愿意来,这里的人也很排外,若是有陌生人,很快就大伙都知道了。”
“可城主的来历,的确无人知晓,再加上他戴了面具,更是无从分辨了。”
“私下也有猜测,说城主是运气好,才炼出了前所未有的厉害蛊虫,却不能完全控制,脸被毁了,躯体也大不如前,因此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通天池上。”
邵羽描述了一下他们在分岔口的遭遇,道:“那人是不是城主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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