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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饭馆 作者:歪脖铁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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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甜文 重生

    懵懵懂懂的点点脑袋,藏獒呆呆的问:“我没有闻到老板的气味,他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
    但是没有人回答藏獒,他只能把这个问题憋在心里,然后蹲在饭馆中自己观察。他发现自己可能真的变成妖怪了,因为明显的感觉脑子好用许多,考虑问题也更加全面了,他就这么一日日的蹲在饭馆中,一边修炼一边闻着老板越来越稀少的气味,知道那抹气息彻底消失。
    这里是老板的饭馆,他的气味最是浓郁,但现在消失了。藏獒并不知道这代表什么,但他总觉得自己的心里空空落落的,好像空了一块,让他每次寻找老板气味的时候就会觉得整条狗都很难受,尾巴也耷拉着。
    也许是想尽快变成人,也许是因为饭馆里其他人的催促,也许藏獒只是想提高修为,让自己寻找气味的技能再升级几次,那样说不定就可以找到老板存在过的痕迹,也许会找到他……
    一百年过去,藏獒终于化成人形,神通也掌握了许多,因为饭馆制作法宝的材料数不胜数,他自己也得了几件,虽然只有百年修为,但现在跑出去也算是个大妖了。人家资源号,修为提升厉害嘛。
    刚刚化成人形,藏獒原本就跟人类很熟悉,他也很适应人类的身体,并且火速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张全明。
    在一直到老板真的找不到了之后,张全明就改变了生活追求,想找一个对象。在他还是藏獒的时候,因为生活在饭馆中,从未见过同类,而那些来饭馆吃饭的顾客不知道为什么,也只是能跟他做朋友,并不能跟他做恋人。
    作为一个从成年开始就开始思春的狗狗,这一憋憋了一百年,好不容易可以放飞自我,找对象了,结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甚至饭馆众人都觉得他会是万年老光棍了。
    这可不得了了,张全明痛定思痛,决定入世!
    一百年后的社会发展特别飞速,人类已经离开地球,可以乘坐交通工具去外太空玩儿了,也有移民的。但正是因为如此,地球这个对于人类来说已经不算大的星球地位也越来越高,能生活在地球上的人,基本都有不低的地位,其中更以富家为尊。
    当年的富家差点被人偷走财运,从此以后破产、丢财,人生充满晦暗。好在富家出了一位运气逆天的富旋,他遇到了李清明,双方搭建了一层关系,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次李清明需要离开饭馆的时候,基本都会找富旋帮忙安排,而作为交换,富旋会得到一些普通人穷极一生也得不到的宝贝。
    而因为这些宝贝,富旋家里在当时就发展迅速,后来更上一层楼,成为普通人只能仰望的存在。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富家现在在地球上的势力最大,因为有当年李清明送的宝贝,还有这些年饭馆的资助,地位更是稳固。张全明要入世,自然也要找富家帮忙,现在的富旋还活着,他已经一百多岁了,但看上去仍旧如壮年一般,脸上皱纹极少,头发乌黑,一双眼睛不时闪过精光,让任何人都不敢小觑。
    不过富旋的样子对于普通人来说毕竟太惊世骇俗,是以他现在已经隐退,富家自有掌权人在前面撑场子,他只要掌握一些富家的秘密,并且暗中打听李清明是否出现而已。
    当富家接到张全明电话的时候,仔细的问了问发现是饭馆的人,富家立刻通知家主,然后家主亲自推了一切工作,去富家一处度假产业请富旋出面。
    “这些年虽然先生不在了,但饭馆还是再帮助我们……”富旋看着年轻的家主说,“不管他有什么要求,只要咱们能做到,就一定要做到,就算做不到,也要做到啊。我们富家,受益良多啊……”
    看着富旋的样子,家主,也就是富乐呆了呆,忍不住问:“祖爷爷,您不打算跟他见面吗?”
    “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我出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富旋感慨的说着,他目视前方,一边回忆一边说,“当年先生无论遇到什么都宠辱不惊,他就算找我帮忙也不过是给我一个机会而已。在先生眼里,我们跟蝼蚁没有区别,他是那样优秀的人,身边还有同样优秀的伴侣,真是让人羡慕。那样的人,肯定会有好结果的。”
    听到祖爷爷又在忆往昔,富乐低着头不说话了,他竖起耳朵听着,同样憧憬祖爷爷嘴里精彩的当年。
    
    第140章
    
    富旋是一个很会看形势,也能把自己的地位拎的清楚的人,并且他心里还有着富家,要不然也不会用自己私人方面得到的宝贝资助家族,现在张全明找上门来要入世,尽管张全明的目的很简单,但富旋想的却非常多。
    他郑重的看着这个小孙子,嘱咐道:“你回去之后,谁都不要透露他的身份,你的父亲和母亲也不可以。我们富家的秘密只有家主可以知道,你记住了吗?”
    “祖爷爷,我知道了。”富乐立刻严肃的点头。在他的叔叔伯伯那一辈当家的时候,作为家主的叔叔把秘密说了出去,让一位伯伯知道,那个伯伯就联合了一些富家的人,偷偷找到饭馆,想要开立门户。后来还是富旋亲自出面才镇压下去,并且对饭馆里的人做了保证,当着大家的面定了这个规矩。
    在富乐的认知里,那个饭馆几乎等同于神仙居住的地方,因为那里出来的灵药让祖爷爷一百多岁还如壮年一般,一张看上去极为简答的符箓使用好了就能扭转乾坤,甚至移天换地,那样的大神通,恐怕只有神仙才能掌握吧。
    “富乐,你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富旋意味深长的拍了拍富乐的肩膀,鼓励道,“去吧,不要觉得太有压力,那里的人都很好。”
    当初富家出事,富乐的伯伯找到饭馆,当然是没有机会闹腾,因为饭馆里随便出来一个人,一个手指头就能控制住他这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想要抹除他们的记忆也极为简单。不过富旋比较会做人,他家族有错,即便是对方没有介意,他自己却不能不介意,他必须表态:把有异心的人赶出家族。
    这个很好理解,打个比方,两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其中一个不小心砍了对方一刀,对方表示不介意,反正你也不是有意的,但那个砍人的却不能也觉得反正自己不是有意的就放松下来,万一以后他完全放松了把朋友砍死了,或者朋友的大度终于到达底线,不跟他做朋友了呢?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靠的不是别人的评价,而是自律。做自己,别人看到了你,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才会跟你做朋友,而不是听说你是什么样的人才跟你做朋友。
    好了,闲话休说。
    富乐推掉所有的工作,去跟富旋聊了一会儿天,便打电话让助理安排车子,自己亲自前往饭馆。经过一百年多年的发展,当年的饭馆还是那个样子,透明的玻璃门,挂在门上的风铃,时不时的发出悦耳的声音,叮铃铃,叮铃铃。
    饭馆周围的建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已经快要成为繁华的市中心,但无论投资商再怎么看好这家饭馆的位置,却也不敢下手,因为这是富家亲自出手保下来,并且富家自己还作为地位更低的家族来供奉饭馆,这让许多人都不得其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到饭馆的地位。
    车子停在门口,富乐叮嘱司机不要离开,自己则是有些忐忑的走到饭馆门口。
    叮铃铃,叮铃铃,风铃声忽然停顿一下,随后才恢复正常。
    张全明迅速抬起头,看到富乐后对着他招了招手。
    饭馆的地板很古老,但一点划痕都没有,非常整洁。桌椅全都是实木的,散发着一股很好闻的味道,甚至那个柜台都好像古董似的,比同等量的黄金还要贵,这让富乐更加紧张。他第一次来饭馆,也第一次见识到比自己家族还要低调奢华的地方。
    “这是饭馆里的汽水,你尝尝。”张全明端着杯子走过来,放到桌子上往前推了推,示意富乐品尝。
    人类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不说是翻天地覆,但肯定是特别大的,像汽水这种饮料就跟古董似的,富乐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这种历史悠久的古老饮料。不过在尝了一口之后,他砸吧砸吧嘴,感觉全身都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对着张全明笑了笑,觉得眼前这个饭馆中的高人也不那么让人害怕了。
    俩人互相交换通讯号码,又交流了名字,张全明就拿起早就打包好的行李离开了饭馆。
    虽然是入世,但张全明对外面的记忆还停留在一百年前,他当年最憧憬的就是自由自在的行走在高楼林立的街道中,然后……找到一个顺眼的对象处一段时间,再生一窝小狗崽子,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
    只是现在看着眼前人来人往的人群,张全明却有些茫然,他现在是人,就算看到偶尔路过的宠物狗也不能上去跟人家打招呼,而那些匆匆忙忙路过的人都连看都不看他,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还是待在饭馆里吃吃喝喝、修炼什么的比较好,张全明有些茫然的想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种心情是不是后悔。
    “我们去吃大排档怎么样?我知道一家味道不错,生意也不是很忙。”富乐早已经做好功课,因为摸不准张全明的喜好,就建议了最大众口味的大排档。
    俩人换了低调的车子来到大排档外面,富乐领着张全明到了座位上。有服务员很快过来,两个人就互相商量着点了几份炒菜,还有一些烧烤,都是这里的招牌菜。
    厨师就在外面摆灶,张全明这边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吸了吸鼻子,微微皱起眉头,并没有说话。
    很快一道道菜端上来,富乐开了一瓶啤酒解释说:“现在天气热,大家都喜欢在外面吃饭,饭店里面的人倒是不多。你尝尝这个菜,据说厨师造诣很深,几乎每个顾客来都要点一盘。”
    不着痕迹的闻了闻,张全明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然后低声对富乐说:“这家饭店用的肉不是猪肉……这个肉还泡过尿,菜也都是用激素催熟的,这个最受欢迎的菜并不是味道受欢迎,而是因为里面加了一些密料,能让人上瘾的。”
    听到张全明这么说,富乐心里就是咯噔一下,他是完全相信对方的话的,那么他推荐对方来这里吃饭,就是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有想法。心思转换间,富乐又想起富旋的指挥,自己的心思一定不要拐太多弯,一定要坦诚相待,因为普通人的心思在饭馆中人的眼里,就如同小孩子面对大人一样。
    “这事儿我倒是不清楚。”富乐在心里斟酌着说,“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能让这家店就这么开下去。”
    冲着对方点点头,张全明咧开嘴露出笑容说:“你不用想太多,这件事既然是我发现的,我就帮你个忙吧。”他说完不再理会富乐,嘴巴动了动,喉结也跟着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就在富乐心里疑惑不已的时候,一只脑袋上夹着一个漂亮发卡,毛发修剪的非常漂亮,身上还背着一个桃色小包的贵宾犬,瞪着明亮的眼睛溜溜达达的跑了过来。这么漂亮的狗狗一来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过这只狗狗的目标很明确,很显然他是有主人的。
    “很漂亮的狗狗。”张全明等贵宾犬跑到自己脚边,就把他抱起来,拉起一条狗腿看了看,笑着说,“还是一只公的,不过打扮的跟小公主似的。我现在拜托你一件事,这附近的流浪狗知道吗?把他们全都找到,你领着他们从厨房后门进去,把里面的蔬菜和肉食全都偷出来,送到前面的马路上。这是两道灵符,一道可以保证你能带着狗狗们混进厨房,另外一道则是要贴到饭店老板身上,让他说实话!”
    晃了晃长长的耳朵,贵宾犬伸出爪子拍了拍张全明,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这只狗的模样跟人类一样,不过他依旧是很聪明的,直接点了点头,身上放着两张灵符,溜溜达达的跑了。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流浪狗,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群体,他们朝不保夕,而且还会面对旁人不友善的目光。一部分流浪狗对人类失望,甚至不会吃人类送来的食物,而另外一部分流浪狗则是想要讨好人类,却总是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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