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无奈我何,只能用这种邪术对付我这厉鬼了。”
被苟梁瞪了一眼,毕厦微微一笑,平静地将从不对人言的往事对苟梁娓娓道来。
正如毕厦所记得的那样,毕家乃鹤野的名门望族,但毕家并非隶属于他记忆中效忠的麟国。
当时烽烟四起,各国战乱不断,毕家所属的几国中是实力强盛的胡国。毕家文韬武略,功在社稷,家中长辈官至三卿,世代皆为宰执,可谓权倾一时。
“我十三岁那年,对毕家信任倚重的先王宾天,胡王新立,对毕家十分忌惮。我们心有防备,却谁也没想到,他会心急到登基次年就对毕家发难。我仍记得,那日是胡王寿宴,他趁我毕家男丁入宫庆贺王寿之际出兵围困毕家,无旨无诏连遮羞布都不扯一块,举起屠刀便杀我族中老弱妇孺,许多人至死都不知发生了何事。”
“祖父、叔父、兄长们对此一无所知,也在宫宴之上,当众面前饮下毒酒,暴毙当场。”
毕厦冷嗤一声,“若非那日我身体抱恙不能饮酒,恐怕也同他们一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饮鸠而死。”
“然而,待我杀出重围,回到家中示警却见满地残尸,便是我尚在襁褓中的幼弟也未能幸免。”
说到这里,毕厦微微停顿了下。
出身簪缨世家的他,天资聪颖,又身负紫微命相,从小就被寄予厚望,倾全族之力培养。原本,他将为护国一大栋梁,位极人臣助胡国一统天下,但最终却被昏君所误,家破人亡。
时至今日,真诚祝贺王上万寿绵长的至亲七窍流血而死,而鲜血淋漓的他从重病绞杀中逃出生天回到家中时所见的场景仍然历历在目。
当时的崩溃和痛苦,铭刻在心,永生不忘。
而他流离失所,一路逃亡,改名换姓为麟国所用,自此踏上杀戮之路。
见苟梁皱着眉头,毕厦回国神来,笑着说:“不必难过,我生前已经手刃仇人,报得大仇。”
“当日事发之后,我辗转身投麟国。此后十五年时间,我为麟国练就奇兵,立下战功无数,将原本夹缝中求生的麟国推为第一强国。离开故国的第十年,我亲手将胡国皇室斩杀,当着当初那昏君的面将他的血亲爱妾千刀万剐。”
“你可知,那昏君跪在我面前祈求我饶他一命时多有意思。”
“为了苟且偷生,我让他杀自己的子嗣,他连一个不字都不敢说。”
“那些王公之子在他面前苦苦哀求,满心惊惧地被自己的父亲所杀,化作冤魂厉鬼。最后有人奋起反抗,抢过生他手中刀刃将那昏君砍成一块烂肉。”
“呵,据说那公子还是胡王最宠爱的儿子呢。”
“手刃了生父,他又跪在我面前痛陈他父王种种过错,只要我能饶他不死,他什么都肯为我去做。我便让他留书千古,好叫天下人都知道他父王是个怎样的人。他果然文采卓然,数胡王十大罪状,昏庸无能,贪图美色,荒废朝政,陷杀忠良……”
说着,毕厦看先案台上供奉的青铜剑,目露怀念。
他说:“当时我便是用这柄青铜剑将胡王的魂魄锁在原地,他听着自己的好儿子义愤填膺,愤恨之下化作厉鬼,将他的宝贝儿子咬成粉碎。”
他大仇得报,然而历史仍在重复。
功高震主的人变成了声名赫赫威慑四方的无战将军,世人不闻麟王只知他毕无战,若他为为主君,也不能相容。
就在麟国即将统一天下之时,毕厦斩落敌方大将铲除麟国最后的威胁之际,死在了自己最信任的副将手中。
说起此事,毕厦的语气并无怨恨,他的语气甚至带了一点笑意:“不愧是我一手培植出来的大将。可惜了,徒有将我取而代之的雄心壮志,却是个蠢货,根本不是智计双全的麟王的对手。不过他杀了我,也怕有朝一日自己会步我的后尘,所以留了一手。”
“也是用这把青铜佩剑,他就像我当年锁住胡王的魂魄一样,将我锁在其内,又请方士将我练成了厉鬼。”
“麟王果然不容他,他在将死之际将我放了出来。”
麟王有创世之功勋,却没有坐享天下之主的命,第一个被厉鬼毕厦所杀。
而化作厉鬼的毕厦再降人世,造下无数杀孽,以麟国都城为首,麟国十大重城皆被他颠覆变成了死城,怨气冲天。那时人人自危,但因毕厦命格奇特,虽然身受万千业障戾气深重,但同时又有功勋无数,身负无量功德,就算是将毕厦练就的术士都对付不了他,更不说灭了他。
最后残余的勋贵启用血祭之法,用千数童男童女的命设阵将毕厦的功德和业障分离,将他的魂魄分离,这才结束了一场恶战。
青铜剑和青铜酒樽两大法器一南一北被分开封印,重聚还是在三百年年后。
就是双叶市出土的那个古墓主人,乃是个为国敛财的盗墓主,最爱收集这些奇特之物,机缘巧合之下竟将它们收集起来,又随他下葬。不过,这两尊青铜法器着实厉害,他们共处一个墓室中却仍然无法突破禁制,直到百年前青铜剑被盗墓贼偷走,再遇到苟梁,才得以解除禁锢。
听罢,苟梁当即让毕厦把身上的衣服脱了。
十城百姓之命,此等业障非同凡响,哪怕他刚才借用星辰之力逆天改命,也无法全部消除。
果然如他所料,毕厦的后辈、右手和左腿上仍然布满黑色的业障刺青,曾经被青铜剑贯穿的心口处,也凝结这一道蜿蜒而深刻的业障痕迹。这些刺青就像一种神秘的文字,带着极重的杀伐之气,即便是以苟梁的修为,注视过久都觉头晕目眩,触手更有一抹阴鸷的黑气迫不及待地缠住他的手指。
毕厦抬手抓住他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口,将戾气吸了回去。
“不要乱碰。”
他穿回衣服,重新将苟梁拥入怀中。
苟梁说:“童男童女血祭之法,阴毒无比,那设阵施法的人和他的血亲都会当场被反噬,魂飞魄散……”
报仇不成,苟梁颇感惋惜。
毕厦笑了一声,“那牛鼻子老道士说的好听。什么愿为苍生赴死,为黎民献命,但也不过贪生怕死之辈。在施法之时,我亲眼见他用自己的儿子为壳,给自己造了一个替身,替他受业障之苦。虽然他也难逃一死,但却没有魂飞魄散,只是同样无法入轮回而已。”
“你是说他成了鬼修?”
苟梁眼睛一亮。
毕厦摇了摇头,“他若成了鬼修,我回来之时第一时间便感觉到了。想是重塑了肉身,又或者夺舍了什么人,遮掩了身上的鬼气吧。”
苟梁说:“不管怎样,他活着便好。”
毕厦见他目露凶光,势必要将那人逮住叫他魂飞魄散一偿他所受之苦的模样,心中顿感快活。
他肆意大笑起来,狠狠亲了苟梁一嘴,“阿宁,你可真让我欢喜。”
苟梁傲娇地哼了一声,“那是自然。不过,我不喜欢你叫我阿宁。”
“那你喜欢什么?”
“你自己想呗。”
毕厦没将这话看作是玩笑,认真地思索片刻,苟梁打着呵欠趴在他身上养神,待毕厦终于想到了,苟梁已经抱着他睡着了。
“他此时受不了鬼气,竟他放回静神木榻上。”
“啰嗦。”
毕厦对身体里的自己嗤了一声,手中温柔地将苟梁放回床榻上,凝眸看着他的睡颜片刻,才回到养魂玉中。
第二天。
苟梁还是感冒了,鼻塞头晕,好不难受。
“小坑儿,醒了。”
温雅的声音响起,苟梁转头看去,只见毕厦捧着一本书,凭窗独倚,背着阳光对他回眸一笑。
骤然,天地失色。
第111章 雪梨味的不死攻(10)
苟梁这次的“感冒”比上回严重多了。
那日为了消除毕厦身上的业障他身上的灵力耗尽,抵抗力骤减,又和毕厦进行了一番深入交流,虽然戾气被毕厦及时回收,但他仍然发了两天高烧。
今日烧退了,但状态仍然很糟糕。
身负萌妹纸托付而来的孙卓卓见状,要让他加入这次“古宅往事”COS的邀请默默地咽了回去,左右看了一眼,说:“你家那位呢?怎么也不带你上医院看看?”
“在上面招待客人呢。”苟梁捏了捏肿痛的咽喉,喝了一口水打量了眼孙卓卓,“你找我干嘛?”
“也没什么,本来打算找你和毕厦去玩来着。”说着,孙卓卓神秘兮兮地凑近他,“七宁,我觉得我最近红鸾星动,好事将近,你帮我看看呗。”
“看出来了。”
孙卓卓脸上写满“本汪找到另一只狗”的兴奋,瞎子都闻得出来他身上发情的味道。
孙卓卓嘿嘿一笑,“那你看,她是不是我的真命天女?”
苟梁啧了一声,“算那么透有意思么,反正你命有娇妻儿女双全,着什么急?”
孙卓卓大为开怀,将他“一见钟情”的女神从外在美到心灵美详细地给苟梁做了一番介绍,正炫耀之际,却见苟梁皱着眉头心不在焉的模样,顿时败兴道:“孟七宁你有没有在听我讲话?”
苟梁敷衍地说:“听着呢,你女神黑长直,前后翘,白莲花,你约了三次都没成功打上炮。”
“卧槽,你能别这么肤浅吗?”
他又兴致勃勃地和苟梁分享起恋爱经历,苟梁则在系统监控里看毕厦在二楼上出卖色相、给一个虎狼之年的寂寞土豪女推销孟老爹卖了二十年都没成功卖出去的“镇店之宝”。
那女土豪倒是大方,毕厦给她安利的东西她都没拒绝,但那双眼睛恨不得把毕厦的裤子扒了似的火辣,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
苟梁心里正恼火,忽然听见那女土豪说:“哎,小毕呀,你手腕上是什么刺青呢,真酷。”
苟梁挑了挑眉,除了天师修为之人只有一种人看得到毕厦身上的刺青——那就是将死之人。
他心念一动,在纸上写了一行字,取出打火机烧了。
那行火色的字立刻出现在毕厦眼前:第五十二格上的观音瓶,三千万。
“……七宁,你怎么笑得这么奸诈?”
孙卓卓奇怪地看着苟梁。
苟梁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伸手说:“钱包给我。”
孙卓卓不明所以,但还是照办。
苟梁让他把里面的一叠现金全都拿出来递给自己,孙·傻白甜·卓卓看着他把其中一张百元钞票叠成一个特殊的形状,念了几句符咒,随后把那张钞票递还给自己,剩下的往收银柜里一放说:“友情价给你打了八折,三天之内不要晚于八点回家。”
孙卓卓也不跟他讨价还价,一脸紧张地把那张钞票贴身放好,小声问苟梁:“我不会是沾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吧?”
苟梁拍拍他的脑袋,把他头发上沾着的“不干净的东西”拍碎,说:“天机不可泄露,你可以滚了亲。”
孙卓卓:“……”
孙卓卓走了一刻钟,娇笑声声的女土豪被毕厦送了下来,临走的时候还同毕厦递了一个充满暗示性的眼神,说:“记得联系我哦,晚上一起吃饭。”
毕厦同她握了握手,笑得十分勾人,“没问题。”
女土豪的魂都要被他吸走了,打电话叫来司机搬走了在七藏阁买的价值八千万的七件“宝贝”,笑盈盈地走了。
毕厦把到账记录往苟梁面前一晃,手肘懒懒地撑在柜台上荷尔蒙爆表地说:“怎么样,像我这样的优质员工,老板晚上打算怎么犒劳我,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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