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他变坏了[重生]+番外 作者:安萧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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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饶也说不上来自己是为什么过来的。
其实他每天下班都是能路过顾思安家里这边,但是每一次也只是在这里开车的速度稍微变缓了一点而已,他的作息和顾思安正好冲突,想要遇到一次也并不容易。
刚才也是突然看见顾思安从里面出来,莫名其妙的自己就把车给停在这里了。
只是这么一会儿,闵饶心思转了转,笑道,“吃饭没有?”
“啊?”顾思安一愣,下意识摇了摇头,看了一眼他哥,正好想起来自己还有不少关于郑老先生的事情想要再和闵饶商量一下,于是就道,“没吃呢,饶哥,咱们一起吧?我有点事想跟你说。”
也不光是老师的事情,他爸说起来干的也是生意……虽然类型八竿子打不着,但是认真算起来,和闵饶应该也可以算是个老本行。
他们家没有一个人适合经商的,正好也可以问一问闵饶开头要怎么做?
顾思安上车之后挠挠头,和他哥一起坐在后面,他记得好像闵饶也是大学的时候就赚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来着,只是闵饶赚钱的方式十分的凶残,和他外表那种深沉内敛一点都不一样。
这事儿他是听过的,闵饶大学的时候好像什么都玩过——赌石、股票、牌九……就没有他不会的东西,哪怕是在本身就怪咖很多的B大,闵饶当年在学校,也绝对是独树一帜,谁都没法模仿到的那个。
就算是到现在,闵饶都还时不时会接收到B大毕业生的邀请函,作为毕业生成功代表中的代表上台致辞呢。
车子渐渐开出去,顾思安趴在窗户上往外看,凉风丝丝的从缝隙中吹进来,舒爽的他眯眼睛就傻了乐了半天。
“最近郑老先生的课你准备的怎么样了?”一个红灯口的时候,闵饶把车停下,从后视镜看了一眼。
毕竟是当时给他提点了这么一句的恩人,顾思安闻言也来了精神,一提起郑老爷子就充满了干劲儿,马上精神抖擞的说,“一开始觉得自己快不行了,不过坚持下来之后,受益真的非常的多。”
郑老先生根本不藏私,或许是因为自己本身的进展比其他人的要快一些,而且比起不少人怎么都要多了无数的生活阅历,所以某些方面,在郑老先生感叹人生的时候,顾思安总是很容易就能升起共鸣,从而和郑老先生的脑回路从某一方面达到一致。
这是一种十分神奇的现象。
一开始他不仅是要复习自己的课程,又要学习老爷子的课程,更是要帮着老爷子去准备补课和开学要教导大三大四的课时。
前阵子每天晚上都恨不得自己不用睡觉才好,可等那段最累的时间过去,现在的自己走在校园里面,也终于能够扬眉吐气的觉得,自己的能力又重新回来了。
那是对自己的满意和轻松。
“那就好。”闵饶赞同的看了顾思安一眼,随后说道,“小安适合当个文人。”
顾思安一愣,没明白闵饶这话是什么意思,就听闵饶道,“到了,走吧。”
车子已经停稳了,顾思安连忙应了一声,下车把他哥从另外一边接下去,一下子也忘记刚才闵饶说过什么东西了。
这家店也是他们经常来吃的一家,顾思安最喜欢吃里面的北京烤鸭,肉沾一点酱汁这话再夹上生葱调味,最后卷上饼塞进嘴里的口感简直是好到不得了!
只是每一次他也不敢多吃,吃多了害怕吃腻,得过很久才能再享受这么一道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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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桌上,顾思安给自己和顾思念一人倒了点儿雪碧,大夏天的喝的有点急,结果还忘记憋气打了个嗝儿,一下子给激的眼泪横流。
顾思安狼狈的抽了点纸擦鼻涕眼泪,抬起头的时候突然想起来,顺嘴问了一句道,“对了饶哥,我爸最近想着把巷子口赵叔那家胡辣汤店给盘下来做生意呢,你知道做这方面有什么……恩,要注意的吗?”
“餐饮?”闵饶一下子就想到了是哪一家。
说起来在那家店门口的经历也很是新鲜了,他给顾思安卷了一个饼放在他的盘子里,又看着顾思安勤勤恳恳的给顾思念卷饼,就恨不得变成个老妈子喂到顾思念嘴里的动作忍不住一笑,说,“叔叔年纪也不小了,现在辞职去做这个活身体不一定能吃的消,未必要亲力亲为。”
闵饶侧着头,饶有兴致的看着顾思安伺候他哥的小狗腿模样,说,“那家店的经营状况不错,而且按照定价和分量跟客流量比起来,在B市这里,一个月纯收益也该有三万左右了。支付一家人的温饱不成问题。”
顾思安没明白闵饶说的什么意思,抽空把嘴巴塞满了一块烤鸭之后抬起头,没当心一个葱丝沾在了嘴角。
闵饶伸出手给他擦掉,慢条斯理的整理了一下手上的纸巾,想着刚才顾思安嘴巴塞满了东西慢慢嚼的样子觉得好笑,“你不如让叔叔去问一下那家人是不是有什么麻烦,如果有的话,可以帮忙一起解决,然后入股做个股东。”
顾思安眨眨眼,想了半天终于想明白了,喝了口菌汤把烤鸭给冲下去,冲着闵饶高高竖起两个大拇指,“饶哥,高啊!”
☆、第 14 章
回去的时候照例还是闵饶开车给他们送回去的。
巷子口一直没有扩建,保留着最原始四合院的风貌,也是政.府有意如此,这么一来,虽然车进不到里面去,虽然只能下车走,但是却一下子就能感受到不一样的风貌。
顾思安和顾思念在原地看着闵饶动作流利的倒车开走,一直到车消失在了马路口,顾思安才推着顾思念慢悠悠的往回走,若有所思说,“哥,回头我要不去考个驾照吧?趁着还没毕业赶紧考了……”
这段时间以来,课程也已经步入正轨了,老爷子有心教导他,就连院方也有人过来和自己谈过,希望自己毕业以后可以留校。
碍于郑老爷子在这里,领导方面肯定不能说是留校全职任课,因此提出的是想让他带一下选修课程,艺术学院的考古系不管是在哪个学校都是比较惨淡的,好不容易有一个出身考古世家,外公、母亲,甚至老师都是考古界享有名誉的教授,成绩还这么好,又当过助教的,学校怎么可能舍得把人放走啊!
只是要是这么一来的话,他大四就会比较累一点,除了要开始准备再一次的和社会接轨之外,还要再准备带课跟自己的课程。
虽然课程上来说不算是多艰涩,但是时间却排的很满,长久下来顾思安担心会有些吃不消。
所以才想着买个车,他们家里对他们的零花钱一向都不吝啬,顾思安暑假的时候还会跟着他妈妈一起去出个外勤什么的,B大考古系的学生零星也就那么二十几个,其中还有一些是其他专业调剂过去的,所以质量也一向参差不齐,甚至可能在他们从前的人生当中,对于未来的规划可能根本就没有‘考古’这两个字的存在。
也是因此,就算是考古队有心想要招收带薪的实习生,也得有对象才行。
这么一来,倒是便宜顾思安一个刚大一就可以直接接触到现场的小新人了。
他的积蓄不多,可这么些年的零花钱和压岁钱,包括他寒暑假的一些兼职的钱下来,小说也有个快十万,买一辆简便一点的代步车倒也是可以的。
这个想法他也是早就有了的,他家里没有车,他爸从前骑电动车,从家里到学校也就十来分钟,不上公道的话还从来不会堵车。现在又有了开店的打算,更是用不到了——从家门口到胡辣汤馆,走路快一点路程也就五分钟呢。
他妈则是常年在外地跑,在家的时间也少。考古这行根本不存在假期,真正热爱考古的,甚至希望每天都能有新的遗迹被发现,能够让他们抢在第一时间将那些没有毁在盗墓贼手下的珍宝全都挖掘而出,保护起来。
顾思念的腿不能动,所以顾思安还打算再买一个全自动声控的那种……顾思念绝对不是急姓子,开车他是放心的,而且顾思念从来都没怎么出过远门,想要买个好一点点的车,未必也不是为了顾思念考虑。
顾思念闻言想了想,说道,“我觉得也可以,买一辆车的确方便一点……”
而且还有另外一点就是,顾思念已经想要开始找一些专业可以教授计算机的机构或者是院校了,以后顾思安想要接送顾思念的话,有辆车也方便一点。
而且学习计算机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需要体格很强健,门槛也比较低。
刚才吃饭的时候,他们也有帮忙拜托闵饶注意留意一下,这一方面闵饶也没有接触过,但是一般公司部门分部都会有程序员,只是毕竟不是专业的网络公司,加上针对的方向不一样,所以这方面的技术比较一般,如果想要学习的话,进公司里面反而收效不大。
“说起来最近真的是麻烦了饶哥不少事情……”顾思安叹了口气,从口袋里面掏出钥匙,一边开门一边说道,“感觉怪不好意思的。”
顾思念闻言也点了点头,“是有一点,对了小安,你还记不记得……”顾思念的话说的吞吞吐吐的,破天荒的看着顾思安没有直接说出来。
顾思安没懂他要说什么,好奇的看了一眼,“什么?”
晚一点他还有一节代课,时间还算是充裕,顾思安在房间里面转悠了一会儿准备好了东西,又检查了一边才作罢。
“你还记不记得……爸妈小时候经常说你和饶哥定的娃娃亲?”顾思念终于把一句话全部说完,他比闵饶和顾思安都大几岁,因此印象也挺深,而且因为几个孩子一起长大的缘故,小的时候其实还玩过类似于过家家一样的游戏。
闵饶扮演那个父亲,顾思安扮演母亲,他扮演爷爷,拿了一群鸡蛋鸭蛋的当宝宝要给它们孵出来。
后来各自长大,大人也比较少提及,可是老一辈的,诸如闵老先生和蒋老爷子,对这门口头协议上的婚事却还是想要一力促成的。
包办婚姻什么的,听起来距离现在这个时代应该相距很远,可实际上,爱情这东西,大多数人都不一定能遇到过一个真正见面就两情相悦的人,多少都是一个喜欢了另一个,追了一段时间,有好感了就在一起了。
再或者是,两家从小相识,你没娶我未嫁,彼此知根知底的,在一起也就在一起了,比起感情,更像是亲情的那种。
他们家类似于后者,先是家里的老人订了亲,加上两个孩子又都是一起长大,而且互相感情也好,但是两个孩子又全都是人中龙凤,都有自己的主意,顾思念也是这两天突然开始想起来这件事情的。
顾思安听得一愣,下一秒脸就红透了。
和闵饶的那个婚约啊?
“我记得啊……”他声音很小的说道,手无措的拿了一张纸揉揉捏捏,没一会儿就把本身还算是笔挺的白卡纸给揉成了一个浆糊,手心冒出来的汗都快要把卡纸给弄湿了。
可是婚约这个事情,要让他怎么说呢?
上一世,他是自己拿着闵老先生留下来的婚贴去退的婚。
当时的自己,大概也是被突如其来的各种灾祸给弄得彻底傻了,放弃了眼前最有利,也是最能帮他挽回颓势的一个巨大的筹码,只单一的以为自己不想要拖累闵饶,就擅自去退婚,之后更是躲着闵饶再也不见,落了最后那么个下场。
可除去所有的这些之后,他和闵饶之间的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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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思安把手上的纸又给摊平一点点,白卡纸上好像慢慢的浮现出了存在在他脑海最深处的那一幕:
他去找闵饶的退婚的那天正好是冬至。
天气很冷,下着雪,路上呼呼的风吹得人骨头都快要没有了知觉,那天他持续了半个月的低烧总算是爆发,在那一天变成了高烧,头脑一团浆糊,走路都要晃两下,却依然攥着一张婚书走到了相隔这里不远的闵饶的住处。
那天只有闵饶一个人在家里面,房间很大,有一只黑白毛色相见的狗在二楼的地方往下看,但却并没有跑下来。
久违的暖气温度让他整个人都舒适了不少,他连鞋子都没有换,直接在玄关就把那张婚书递给了闵饶,开口第一句话就是,“饶哥,这个婚约作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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