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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子天下 作者:净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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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无限流 幻想空间 快穿

  因为何毅的态度,何家也渐渐变得如同别的虫族家庭那样,满是压抑和痛苦,唯一的区别就是,不用担心被雄主抛弃吧!
作者有话要说:  何家目前家庭虫口表:
何毅45岁、何家家主、S级肉食雄虫。
柏洪山91岁、何毅雌君、SS级肉食雌虫。
流歌57岁、何毅亚君、SS级素食雌虫。
狄依格、何毅雌侍、B级肉食雌虫。
迪尔戈·威尔、何毅雌奴、S级肉食雌虫。
蒂叁葛、何毅罪奴、A级肉食雌虫。
何秀水9岁、柏洪山所出A级肉食雄虫。
迩·威尔11岁、迪尔戈·威尔所出A级亚雌。
嘉·蒂11岁、蒂叁葛所出A级亚雌。
有人给我地雷?好惊喜啊!
 
  ☆、第4章
 
  又过了二十一年,何秀水成年,何毅再次把自己名下的资产都给了何秀水,包括还未嫁出去的两个亚雌的所有权以及他们的雌父。同时,何毅把狄依格送回了何臻的身边,自己则是以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的名义,消失在了帝旭帝国中。
  而这一年,何毅66岁。柏洪山已经做到了少将,他虽然说过要退役跟着何毅走,但是何毅又怎么能让他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去跟着自己流浪?同理流歌也是如此,不过就连雌君都没能打动雄主,他也不会故意去碰壁。所以流歌换了个说法,说是兄弟们都有自己的孩子,就他没有,哪怕雄主想走,也要给他一个孩子才行。所以流歌成功蹭上了何毅的顺风车,一块消失了。
  当然说是消失,但是无缘无故的,也不会真的死了,只是离开了这片星系而已。何毅带着流歌去了兽族领地,他可从没忘记,自己原本安逸舒适顺心的生活,是怎么演变成今天这种近乎支离破碎的地步的。□□就是那个以怨气给自己下咒的刘芸,重点是对方恩将仇报,不出这口气,他的念头不通达。
  几十年过去了,刘芸的日子却也不比自己好多少。自视甚高的他,压根看不上自己的四个未婚夫,逃跑被抓后,更是仗着修为不住地挑衅他的未婚夫,最后终于惹怒了他的未婚夫。所以当何毅找到他的时候,刘芸已经被废了全身经脉,用金属合金锁链栓狗一样拴在床头,等待他的未婚夫们,偶尔想起来时过来宠幸。
  避开流歌潜入刘芸所在地古堡,看着不着寸缕、被拴在床头的刘芸,何毅忽然很想笑。“谁?何毅?求求你救我出去!”出乎何毅的预料,刘芸只一瞬就反应过来闯入者是谁。可是“为什么呢?我为什么要救你,就凭恩将仇报的对我家里的虫下咒?”刘芸啊刘芸,你还以为是三十多年前,我们初见的时候么?我还会念在同为老乡的份上,帮一条不知感恩、反咬我一口的蛇。
  “不是我,不是我下的咒!救救我求你救救我,只有你会帮我了,求你救救我。”看着他这副神经质的样子,何毅很难过,这到底是他找了很多年的同乡,是他对故乡的寄托。但是现在却,唉~
  “看在老乡的份上,我不杀你也不会救你,你就在这里自生自灭吧!”“不要啊!求你救救我啊!何毅!何毅!我诅咒你,诅咒你这辈子都得不到最想要的,诅咒你……”何毅悄无声息的潜出古堡,回过头看着黑夜中,被刘芸凄厉的呼喊惊醒的兽族,“诅咒么?可我最想要的这辈子都无法得到了,不过没关系,谁让我的一辈子那么长,长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呢?我有足够的时间去追寻,一切总会如我所愿的。”
  头也不回离开的何毅,没看到古堡的钟楼之上,有一个人目送他离开。回到暂住的酒店,流歌虽然还坐的稳稳当当,但紧握的双手,泄露了他的担心。“事情办成了,我们明天就离开。”甩下这句话,何毅就自顾自的洗漱好,睡了。流歌松了口气,看何毅已经睡了,就走到阳台上,向柏洪山发送今天雄主的日常。
  何毅没回到虫族,反而是在兽族过得如鱼得水。一直以来只提升等级,缺少实战经验的何毅,却是在兽族补上了自己的短板。受兽姓制约的兽族,就算记得要让着稀有姓别,但被战意冲昏头脑的时候,可不管你是什么姓别,都照打不误。
  何毅虽然度过了第四次进化,但并非为战斗进化的雄虫,对战相同等级的七星兽人,有些勉强,但随着战斗经验丰富,等闲七星兽人都打不过他。在他九十二岁,突破成为SS级肉食雄虫后,别说同等级的八星,就是等闲的九星都压制不住他。也就这时候,接到刘芸已死的消息后,何毅才表示,可以回虫族了。
  在兽族呆的都快长毛的流歌,险些激动的都快哭了,天知道虫族娇娇弱弱只有精神力出色的雄虫,为什么会在兽族变成暴力狂?这让他回去的时候,该怎么和家里的雌君交代?唯一让他高兴的是,在他受独宠的几十年里,他有了两个S级素食雌虫孩子,肚子里还怀着一个。
  两个在兽族长大的雌虫,一个叫何流、21岁,一个叫何柳、13岁。两只虫都格外彪悍,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说都是如此,能攥着虫爪追着高他们一个等级的兽人打,这也是流歌抓狂的一部分。他还想着,能有一个孩子继承他机甲修理大师的职业,怎料孩子们都被雄父带的,呵呵!他就希望肚子里这个,能多像自己一些,别再被雄主拐带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活像没长脑子似得。
 
  ☆、第5章
 
  接到消息的柏洪山虽然高兴,但是考虑到何毅已经是SS级肉食雄虫,而流歌又怀着孕,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让他们等等。已是中将的柏洪山临时抽调了一队军舰,作为何毅的护卫队护送他返航。流歌听从雌君的劝告,哄着雄主让他等等,何毅表示无所谓,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那等等也无妨。
  等到柏洪山带着军舰到了兽族的边境,与兽族也达成了协议,流歌却生了,生了一个SS级肉食雄虫。此时的流歌万分庆幸,自己听了柏洪山的话,等他带了军舰来,否则一个天生的SS级肉食雄虫,他可护不住。生下来就是SS级肉食雄虫啊!天生强大,是每一个虫族国家都想争取到的高级雄虫。自己锻炼出来的等级和天生等级差距就是这么大,让虫无可奈何。
  何毅不喜欢这个孩子,因为他看到了,对方的灵魂和自己一样,都不是原装的,也就是说,这只是一个占了自己孩子肉身的外来者。但是何毅也无法驱逐他,他的实力还做不到驱逐的同时找回自己孩子的魂魄,与其弄得两败俱伤倒不如就这样吧!
  于是在所有虫眼里,就是何毅不喜欢刚出生的小雄虫,甚至因此还迁怒了自己的雌君、亚君和亚君的两个雌虫孩子。柏洪山虽然疑惑,但是那并不是他的孩子,他说的太多反而不好,流歌却是因为一心扑在了小雄虫上,忽略了何毅的态度。何流和何柳一上军舰,就混到了军雌中,压根就没察觉到,来自雄父的故意忽略。
  何毅想走了,这个世界接二连三的有异界之人来此,已经严重扰乱了世界因果,再不走他也会被牵连进去的。再军舰又一次路过黑洞时,何毅咬咬牙,避开巡逻的军雌,独自开着一艘小型飞船,驶向了黑洞。
  他最后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个不是自己孩子的孩子,惊讶到不可置信的脸。何毅笑了笑,将光脑连同所有这个星域的东西,都留在了飞船上,若不是为了蔽体,他连衣服都不会留。在距离黑洞还有一点距离的时候,他跃出了飞船,跳进了黑洞。
  不知道他会不会变回她,回到修真界她原本的肉身呢?应该会的吧!毕竟这也不是她第一次灵魂出窍,附身到别的世界中的尸身上。
  事实证明,何毅想的太甜了,他只不过是从低等星域到了中等星域而已。想回到修真界?那还有得等呢!
  后记:何遗歌也就是占了何毅孩子肉身的那个生灵,他从没想过有人能识破他的身份,毕竟他是胎穿。可是在那个雄父独自离开军舰的时候,他看清了对方的表情,那个雄父的眼里明明白白的写了,对方为什么不喜欢他的原因。
  他叫何遗歌,是因为这是嫡雌父取得名字,意为他是雄父留下来的最后一个孩子,所以叫遗,歌取自雌父名字中的一个字,这也是雄父取名的习惯。何遗歌不喜欢那个雄父,他讨厌对方太过通透的眼睛,那里写满了他对自己占了他孩子肉身的不满和厌恶。
  他叫何遗歌,生下来就是个SS级肉食雄虫,和别虫家里一堆堆的雌虫不同,自己家里只有少的可怜的几个雌虫。据说这是他们何家家里的传统,不收罪奴、不纳雌奴,娶得每一个雌虫都要给他们一个孩子。据说这是他雄父定的规矩,他讨厌那个雄父。
  他叫何遗歌,他来自别的世界,占了一个虫族幼虫的肉身,还被那个幼虫的雄父发现了。那个雄父为了不泄露他的身份,竟然跳进了黑洞,死无葬身之地,他讨厌那个雄父。
  他叫何遗歌,他爱自己的雌虫孩子,也爱自己的雌父,但他讨厌那个不知珍惜自己姓命的雄父。
  他叫何遗歌,他有一个秘密,他爱上了一个看穿了他的男人,他是何毅。但他死了,还是因为自己,所以他讨厌他。那个男人是自己的雄父。他恨他。
  
 
  ☆、第6章
 
  “这是哪里?”何毅醒来时看见的不是修真界自己闭关的石室,而是荒芜的山峦,就知道他没回去,没有变回她还是他。他坐起来看,确实是荒芜的山峦,不,也许这不是山峦,何毅抓了把土,放到眼前捻了捻,是黄土。
  站起来放眼望去,目之所及皆是如此,万千沟壑、一片黄沙、少有绿色,这是黄土高原还是沙漠?应该不是沙漠,但无论是那种,他的情况都不会太好。黑洞把他扔到这里,四周无人、没有植被,也就是说他没有人可以交流,也没有什么野果动物供他食用,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惨!
  有那么一瞬间,何毅都想放弃挣扎重新躺回去,假装自己并没有醒来,已经是一具尸体。但是摸摸肚子,他叹气饿死这个死法对他来说,有些残忍有些难,他决计接受不了自己这么死去。那就再挣扎一下?
  辨别了一下方向,何毅选择向东走,东边的坡下看起来有几处草丛,必要时草皮也是可以吃的。就这样,通过搜寻少见的植物、更少见的小动物活了下来。走了几天,才看见植被渐渐茂盛,可惜大多都是不能吃的针叶树,不过好在有树林,就有野兔等小动物,不然作为肉食雄虫,他那娇气的胃,再吃那些草皮树根,就该得病了。
  越走树林越茂盛,有衍变成丛林的趋势,不过何毅没再树林中继续行走,因为他找到了村落。通过观察,何毅知道这是土著人族的村落后,返回昨日睡觉挖出的洞穴,变成虫爪把吃剩下的皮简单切割,回忆起那些土著人族的穿着,开始组装。
  这时候就不得不庆幸,这具身体是虫族了,不然皮子可不好割,尤其是现在这要什么没什么的时候。爪子在皮子上戳出洞,把破烂衣服撕成条,当做绳连起来,最后的成品虽然极为丑陋,但好歹遮羞,要求不能太高了。啧,自己可真是被虫族宠坏了,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想当年……扯远了,回来。
  抱好用剩下的破烂皮子、何毅踏进了这个村子。很快被人关注,然后被送到到了最大最好的一处窑洞,这应该就是类似于村长、族长、巫医等类似地位的人的住处了。手里的破烂已经被人拿走,身上的衣服也被一帮男人剥下,换上了他们自己的服饰,这时候的何毅,看起来就和土著们差不多。
  从窑洞里走出来的一行人,显然一眼就认出了何毅,也是长得不一样,何毅可不认为自己那俊美的面容和土著们的容貌在同一个等级。衣着布料较好的人,不知对旁边同行的人说了什么,何毅就被人推到他的面前去。然后?然后就被转手了,目测是被当做奴隶卖掉了。
  何毅看在手里那巴掌大、黑乎乎的肉块上,忍了。走了十几天,一行三十多人走到一处简陋的镇上,真的是简陋的镇,连木头房子都很少见,大多是各式各样窝棚,丑的让何毅都没眼看。在这里何漪又被转了一次手,换掉身上已经散发出难闻气味的衣服,还奢侈的洗了回澡,虽然是几个人一块洗的。
  这次再上路,不说伙食有了极大改变,至少肉块变大并且不在黑乎乎的,还每人多了一块褐色的饼子,一水囊的水。但是沿途可以坐上不知道什么兽拉的兽车,途中偶尔还能看到小溪,虽然水质不好,但也是个极大的进步,至少能洗洗不是?
  一行二十多人,走了两三个月,途径几个镇,每到一个镇都会多出几个人来,吃顿好的、洗会儿澡、换身衣服。不过让何毅关注的,却是镇上的人衣着渐为整齐美观华丽,木头房子、人口牲畜渐多,窝棚却不见减少,反而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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