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骄子 作者:逆境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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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真得不留下来?”小六还是有些不舍得。毕竟我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六,相信我的话没错。”
“大人,人领来了。”当兵的一通报,我拉着小六往后退了一步,不晓得要不要行礼,为表我的诚惶诚恐,我还是小心谨慎好,我没有抬头。
“好了,你叫做什么名字。”在座的男人发话了,很年轻的声音,大约还不大三十岁,就能高中状元,一步登天,晋升巡抚,这个男人好狗诗运。
“启秉大人,小的叫做日岩,这是我弟弟,叫做日阕。”
“还有姓日的,真是怪异。”大人旁边的一个人开口了,似乎是管家之类的角色。
“你们是哪个要来应征书童!”管家发话,不凶狠,但够威严。
我推了推愣愣的小六。
“我。”他举手。
“你今年多大。”
“。。。”小六看看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不知道。”算是诚实。
“不知道?”大人似乎有些好笑?
“我们是被收养的,确切的生辰八字不知道,所以也不知道年龄。”我信口雌黄。“不过他肯定还不到十二岁。”
“呕。”大人顿了顿,“那你为什么要应征书童?要知道,月入10文不是什么肥缺。”
“我想要看书。”小六按照我给他的再教育的方法老老实实的回答。
“呕?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知识。”
不错,我就是这么教他的,与其要一个肥缺,不如增长知识,这样在及冠之年,才能独立。反正没有一辈子的书童,也没有一辈子的打杂。没有一技之长,是无法站住脚跟的,虽然不知道跟着这个躲在帘子后边故作神秘的什么什么巡抚能学到什么,反正知识多多益善。
“这又是为什么?你也想考取功名么?”语调变得有些冷淡。
小六摇摇头,“我不想被瞧不起,也不想一辈子做下人。”
“。。。”帘子后边沉默了。
“我知道了,你被收用了,这有一张卖身契,让你哥哥签字吧。”
管家走过来,递给我一个红色的印子,示意我按手指,我皱了皱眉头。“有笔么?”
"你会书法?你识字?"不可思议的声音。
“认得,但是不会用毛笔。”我懒得解释,从我的兜里抽出一根鸡毛,蘸了蘸墨汁,在小六的卖身契上写下了歪歪扭扭的‘日岩’两个字。看来重生在这个世界,有必要加强我的汉语水平了。
“六,这是我的名字,我的本名,我叫做日岩,别忘了。”我拍拍六的肩膀。“倘若他日重逢,以我们的称呼相认吧。”
“哥,哥!”我顺着管家走出了那地方,身后是六的声音。“哥你要多保重!等你独立的时候一定要来找我!哥!”
于是乎,我把小六这么轻轻松松地给卖了,手里边拎着他第一年的工钱,不多不少整整120文钱,哗啦啦的响声并没有让我的心情放晴,反而像是失去了什么似的,隐忍而沉重。
即使我是冷血动物,可是,我不得不承认和小六的这一个多月的相处,共患难的那份感情是存在的。
只不过,我要生存,我必须以个人的方式,坚强孤独的活下去。
这也许就是我的命吧。
三个月后。我还在厨房热火朝天的生炉子,那个紫藤香烟炉子是要给府上的某位公子取暖用的, 我真想破口大骂,刚刚才农历九月份,除了偶尔的寒风外,连太阳都是火辣辣的了,又有哪个大男人需要暖炉?不晓得他要不要尿壶,让我也一并送过去好了。
我生气,因为此时此刻的处境处于我的算计之中,离开小六十来天后,碰上一个面善的老婆婆。看见我流浪无所出处,二话不说收留了我,本以为我遇见了菩萨心肠,没想到世道果真败落,那个老婆婆在知道我无父母后不出三天就把我卖给了当地的一个大户人家,在厨房打杂,要不是我社会经验不足,哪回沦落至此?
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老太婆笑容满面地拿着我我卖身5年的工钱,挥洒着热泪要我好好工作,勤快点,机灵点,然后轻松愉快地走了。我真是恨不得抽出刀子给她一下。不过,我忍了。反正我身上的银子也花的差不多了,为了补偿和小六的分别,和他玩耍的哪一个月里边,我是能给他买好吃的,绝对不会亏待他。毕竟他和我一样,长年累月的遭受这种非人的待遇,我是他的哥哥,怎能不满足一下弟弟?他也算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了。
“早知如此,我干脆应征小六那里的厨房打杂的好了。”我嘀咕着,不停的用扇子小心翼翼的扇动着尚未冒烟的炉子。我抱怨着,不然也不用在此受罪,还可以和小六更近一些。这什么大户人家,破规矩极多,人多嘴杂,连仆人也分等级。高一点的还可以狐假虎威的欺负低一点的。
“你干什么呢?动作快一点,蠢材!”背后一个打搅伸过来,我急忙叫喊。“千万别弄坏了炉子,这可是西厢房的公子要用的。”弄坏了挨打的还不是我。
“叫你去给落华公子送饭菜,你干耽搁!不要命了你!快一点,别笨手笨脚的。炉子叫春花给你看着。”厨房的大娘倒是体谅我,替我解围,不然一边生炉子一边送菜这样的杂技绝活我使不出来。
“小得明白,小得明白。”我忙奉承似的点点头,提着摆好三菜一汤的提篮,匆匆忙忙朝东厢房赶过去。
落华公子是这里的老爷的二儿子的表弟,是老爷的第八个太太的的妹妹的儿子。这家人什么都不擅长,嚼舌头根子的速度倒是可比瘟疫,只要一个人传出来,不肖半日,上至管家,下至马夫,都能聚生灰色的描述出来,以次为乐,可怕可怕。这样的国家真是堪折。民风霸道,欺软怕硬,人口买卖猖獗,妖言惑众,可见国家败絮其中。可偏偏紫荆国还是个大国,地处中原,大概占了这个大陆的三分之一,南通北道,运输都要经过此国,倒是为此而被封上了并列两大国之一。另外一个应该就是位于西南方的青骊,也是所谓的半野蛮族,因为和中东交际,不少通婚使得国人混血。虽然不至于红法绿眼。但是也人高马大,颇有现代的西洋之风。
话说落华公子,听说是生病,来此养息。这里虽然气派,但却不是老爷的住居,因为这里是八太太的闲斋,用来避暑外,很少有主子过来。现在我到这里三个月,除了偶尔二公子来过,其余的主子都不在。按理说八太太后台硬,不仅仅是王爷的妹妹,也是这个家里的正妻,但是落华公子所受的待遇却大不如西厢房的那个公子。
东厢房的仆人只有两个,一少男一少女,伺候落华公子读书和更衣。西厢房则大大小小的起码有二十来个,听说那位公子本身就带来了七八个。
当然可能是因为西厢房的那个是位贵人,从皇城来,气宇不凡,如天仙下凡,这是道听途说的,我没有资格见,也自然无法评论。
至于东厢房的落华公子,我也没有见过,不过今天总算有机会目睹尊容,希望不会让我一会儿吃不下饭的好。
“小三子,赶紧去翻饭菜给落华公子送去!”身边传来警告的声音,即使落华公子受冷带,我这样一个卑微的下人也还是得罪不起。立即飞奔到东厢房去了。
“这位姐姐,我奉命给公子送饭菜来了。”上起不接下期地到了东厢房,看见落华公子的女童就开口。
“好的,请你摆在这里吧。谢谢你了。公子!”说着,她扭头走屋子里边去。这里的仆人真有教养,平时我干什么,谁谢过我,活该我应得似的。
我毕恭毕敬的摆弄着碗筷,还是中餐方便,菜色多,营养好,色香味俱全不说,只要两根棍棍就可以潇洒自如佳肴入口。哪像西餐,刀叉不说,连割牛羊雨肉用的刀子都不同,乱摆谱。
“公子,今天天气好,您在院子里边用餐吧,也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女童姐姐说着,开始张罗。
“你是谁?”一个带些娇柔的声音在我的上方响起,我愣了一下,这个落华公子好年轻啊,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现象我们那个年代正常的十多岁的叛逆高中生,和眼前这位气质卓越不凡的公子相比,哪能比呢?我真是三生有幸,或者看到了古人,而且是古代的美人。
他并不会有什么胭脂气味,也不具有书生气,相反的是具有一种然人不得不钦佩的英气,这样的青少年可谓人中龙了吧?
“为什么这样看着我?”落华公子有些不满意的询问着我。
“嘻嘻,那肯定是公子太好看了,他个奴才才看迷了吧?”小丫头大胆的猜测。
“春迎,别胡说。”落华公子脸色微微一振,仿佛夸他好看不被他所喜。
“公子的确好看。”我老老实实地说。“不过好看的人我见多了,公子未必惊人天人。”我微微的摇摇头表示感慨。
“别胡说!”春迎突然不满意,愤愤地看着我,替自己的公子鸣不平。
“不过公子的气质绝非凡人所有。高贵而娇纵,飘逸而不脱俗,所以我看呆了,轻公子原谅。”我鞠躬,奉承一个人是要讲究的,夸一个美丽的人美丽等于废话,想必他也听多了,不如从其他方面着手,反而能正中靶心。特别是我在看似的贬低后再这么迂回的跨讲,更能使其欢欣。尽管我的描述也没有错罢了。
“哼!算你有眼光。落华公子,快点入座吧。”春迎开心一点,不再搭理我。
他略微的看了我一眼,坐下来,并没有动筷子。然后抬头,微微的看着我。“不知怎的,你竟然长得有些眼熟。听你的语气,似乎读过书?”
“略识些字。”会读会写,也略读过一些古文诗词,本着我得影像式记忆力,虽不能说过目不忘,但是也能背出几首琅琅上口的诗词来。但是要我吟诗作对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是么?那你多留下来一会儿,一会儿我要书法,顺子不识字,你正好可以帮帮我。”落华公子倒是一派大方,不过这顿饭倒是时间不长,因为大部分时间落华公子都在发呆,偶尔动动筷子,也不见什么东西落入他的口中。春迎一直小声地抱怨说公子吃太少了。
“恕小的愚昧,不肖的公子要做什么样的诗词,竟然如此费神?”平时,我绝对是个乖乖地岗哨,绝对不开口,但是我磨墨,都三个小时了,只见落华公子依旧对着白纸发呆,不像动手的样子,我虽然被他点照,但是毕竟还是厨房的人,如果不造些回去,肯定会被打,如果狡辩,又会被辱骂说狗仗人势。总之,落华公子清心寡欲,他绝对不会掺乎这种事情,也不会为我说情,倒霉的还是我。
“哎,三子,告诉我,你觉得人世间最长久的东西是什么?”
“啊?”我的大脑直接反映是木乃伊,不过没有说出口,只是说出了一个较为符合我的身份年龄的,挠挠耳朵。“爱情。”
“噗哧!”落华公子突然笑出声来,虽然开心,待也显得无可奈何。“你才多大,就知道爱情?怎么?有爱恋的小姑娘了吧?是谁?这个府上的么?”
“公子说笑了,三子我只是信口胡说的,至于爱情我不敢尝试。”
“为什么?”落华公子不理解的看着我。“你虽然才13岁(虚岁)但是这个年龄定亲的人家也很多。”
“公子,三子我是个下人,没有三间瓦房,牛数头,粮田一顷,我怎么能娶妻生子?”这倒真是我胡说的,从来没有想过要三间瓦房,不过这样的‘小康生活’水平是我夜里听隔壁铺的大牛说的。这是他一生的梦想,当然我不足挂齿。
“为什么?”落华公子的求问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他的态度很真诚,实在看不出来他是来故意为难我的。
“我要给我所爱之人最好的条件,如果不能,我宁愿不娶。”
落华公子的眼皮动了动,沉默了。“条件真得很重要么?只要两情相悦何须在乎彼此的富贵贫贱。”
“公子,我只是不想我的爱人跟着我受苦罢了。”我再度开始磨墨,看着那已经干涸的磨盘。
“有些人,可以共享福,有些人可以共患难,有些人则可以生死与共,只有后者才最难能可贵。我不希望可以和我患难地人不能和我享福。”我小声地说着。不知道怎么的,这位公子身上的气质让我不由自主地作为自己,不再是那个卑微的小三。完全忘记了自己可能因为出言不慎而召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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