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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吧,亚当们 作者:我独顽且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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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强强 娱乐圈 现代架空

  
  尽管跟“花花公子”的形象有些不符,但其实我还是蛮爱看书的。
  
  而且三教九流,林林总总什么都会看点。
  
  受老爹影响。
  
  这是陈风对我的住处最满意的地方。
  
  看着他低头读书,我心中倏然一动,走到书房,打开上锁的抽屉,取出一物,握在掌心。
  
  回到卧室,爬床,献宝般将拳头伸过去,摊开掌。
  
  陈风见了皱眉,不解道:“萧少,这是?”
  
  “我亲爸的遗物,现在正式转送给你。”
  
  那是老爹临终前交给我的红宝石戒指,与其交给陈风自己买的俗气戒指,不若这枚。
  
  象征意义不一样。
  
  “这不是该在求婚的时候拿出来的吗?”陈风轻笑,“有点马后炮啊。”
  
  “事出突然不是?”我讪笑,抓过他的左手,往无名指上塞。
  
  很好,非常合适。
  
  得意洋洋得瞅着戴着戒指的手,我把唇贴在了红宝石上。
  
  “演戏的时候戴不了。”陈风收回手,凝视着宝石。
  
  我耸肩,倒不介意他戴还是不戴,或者什么时候戴。
  
  主要是我送,他收,动作是完成时。
  
  这个诠释完毕就可以。
  
  陈风的视线从戒指上转向我,浅笑:“我也得去准备一个才行。可惜,没有家传宝贝。”
  
  易拉罐的拉环就可以。
  
  他却好像真的陷入了苦思。
  
  我有意把话题岔开,道:“明天我没事,打算去医院看马姨妈,可以不?”
  
  “有什么可以不可以?”
  
  边反问边把身体凑过来,他抱住我的腰,像是叹息:“以为根本不会有这种欲望的。”
  
  我顺势倒入拥抱,笑:“什么意思?”
  
  “想要你。”陈风回答得很坦诚,“做\\爱。”
  
  不会吧?二十岁以上的男人会没有那方面的欲望么?再清心寡欲,到底不是阉人,荷尔蒙分泌又不是意志能控制的。
  
  见我张口结舌,陈风也笑:“我只想和一个人做,那个人的名字叫陈风。”
  
  “在遇到我以前?现在呢?”
  
  话到此处,我已难以按捺得抚摸着陈风并不光洁的背部。
  
  陈风反身将我压住,笑意渐深:“我想把你欺负到哭。”
  
  虽然气氛缱绻,可是听到这一句我还是忍不住笑喷。
  
  笑不可抑中,陈风已然好整以暇得拿来用过没多久还未放回抽屉的润滑剂。
  
  温暖的身体贴上来,感受着热情的体温。
  
  我闭上了眼睛。
  
  就算这种接受的行为有点违反上帝的旨意,注定感受不到爆发姓的痛快,可是,仍然舒服。被拥抱,被侵入,即使战栗着,仍然愿意在另一个人面前敞开自己。
  
  是真只有陈风才能让我做到。
  
  我原本是何等在乎男子的自尊啊?
  
  “萧少?”陈风抚摸着我的头发,这似乎是他跟孩子打交道过多的后遗症。
  
  我吁出一口气,在枕上摇头。
  
  “你高\\氵朝的样子好美。”
  
  衷心说出这话来,得到一个火星四射的吻,算奖励吧?
  
  与征服的成就感迥然相异的,被征服的愉悦……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47、
  
  老伯找不到人,有史以来首次。
  
  打电话过去,要不是没人接,就是那女人接的。
  
  我急了,借所有的资源找老伯的下落,他贴身的秘书助手们都用命向我保证老伯平安无事,健壮如牛。
  
  但却谁也没有给我透露老伯现在何地做何事。
  
  不得不佩服老伯的能耐,即便是我,也能做到滴水不漏密不透风。
  
  这世间看来真是除了老爹,无人能奈他何。
  
  想到这里,不禁怅然。
  
  而老伯那颇耐人寻味的三弟,也并未回消息来。
  
  奇了怪了,难道我们表现得太过急切,反让他心生疑窦?
  
  太多事情在我的掌控之外,能做的反而不是太多,急死也没用。
  
  一件一件来吧。
  
  那誓在夺奖的冬剧,我的戏份基本扫荡干净,就剩最后一幕出席葬礼——没错,为了表示“艺术”,有别低俗的偶像剧,此剧主角是要见上帝的。
  
  陈风还是走不开,我便自行去医院探望。
  
  顺便给姚丽华送好久以前答应下来却一直被阻挠的哈根达斯。
  
  马姨妈住的病房离护理站不远,普通病房是八人间,她住的则是四人间。
  
  病房里暂时只有她一个病人。
  
  见我来,马姨妈明显是强打精神,露出笑容。
  
  原本白白胖胖的脸,像是被利刃削过。
  
  虽然还不到皮包骨的地步,但重病人那种特有的憔悴、生命消散的迹象在她身上已然彰显。
  
  我一时愣着,不知该说什么好。
  
  对老爹的记忆铺天盖地。
  
  老爹走的那一刻,我在医院停车场的车里睡得正酣。
  
  慌慌张张地跑过去的时候,只看到老爹蒙着白布的……尸身。
  
  世界上再也没有我老爹了。
  
  而这一切,陈风也许也要经历一遍。
  
  还有姚丽华,还有院里的孩子们。
  
  马姨妈向我伸出手来,我上前握住,不敢用力,只怕一下就碎了。
  
  “小寒,”马姨妈说,“谢谢你帮我找回女儿,也谢谢你照顾小风和孩子们。”
  
  “我并没有做什么。”我惭愧。
  
  马姨妈让我坐下,她看着我,轻声道:“我不知道小风告诉你没有,但那孩子,真的很喜欢你,很重视你。”
  
  我向她点头。
  
  知道,若还不知道,我就是傻子了。
  
  “那孩子以前曾跟我说,他这辈子,都不会跟别人有关系。也怪我,没本事带他们离开那个地方。他们从小到大,看到的,听到的,都是那样的东西……”
  
  我忍不住插嘴:“但若不是你,他们早没命了。”
  
  马姨妈露出苦笑,她温柔地看着我:“你的确像小风说的,他最开始以为你是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别说他,就连我也这么想。可是之后,他说你,骨子里居然带着硬气,还出人意料的善良和温柔。”
  
  不,别这样赞我,我会脸红。
  
  该死的两颊真在发烧。
  
  果然被马姨妈笑了:“小寒,小风是吃过很多苦的孩子,以后要是有什么让你受委屈的地方,你千万看在我的份上,不要跟他计较。”
  
  这倒不会,我下了军令状后,不由将心头早已存在的困惑倒出:“但是,姨妈,为什么你居然会想让我和他结婚?”
  
  没有歧视是一回事,身体力行又是另一回事。
  
  这世界充斥了太多叶公好龙的恶意。
  
  马姨妈叹了口气,不无苦涩:“你也知道我之前做的,什么没见过,要是看不开,早死了,哪能活到今天。
  
  小寒,这些事,我估计小风不会告诉你——
  
  我第一次遇到小风的时候,是在一个破烂的小公园。
  
  当时好不容易从一个糟糕的客人那脱身,担心一个人在家的小华,就走了一条以前从没走过的近路。
  
  到公园的里面,看到那已经生了锈的秋千上,有个男的,在对着秋千上的人做着那事,嘴里还嗨吃嗨吃地哼。我不想多管闲事,只是多瞟了一眼,总觉得千秋上的,是个孩子。
  
  我就想起我那个不知道是死是活的女儿。
  
  就怕是她,我什么都没管了,冲过去,抓着那男的,又踢又打,还记得狠狠咬了他好几口。
  
  就这么把那男的赶跑了。
  
  抱起那孩子才发现,那竟然是个男孩子,发着烧,看样子,最多也就十一二岁。”
  
  马姨妈说到这里,手心已然冰凉,许是想起了当年的事,眼中更有泪光。
  
  “那就是陈风?”我极力忍着颤抖,明知故问。
  
  “嗯。”马姨妈确认,她看了看我,才道,“他跟我说过,他觉得那事,很脏很恶心。别人带着那种意思碰他,他都难受。但……
  
  那孩子竟然遇到你。小寒,你是女的还是男的,你觉得真的有关系吗?”
  
  想起陈风对我说,他这辈子原本只跟一个人□□,那个人就叫陈风。
  
  我懂他的意思。
  
  原来,对罗爵士的反应过度并不是反应过度,也不是我的疑心病重。
  
  亲他抱他,给他拥抱,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再一次,我对这个躺在病榻的女人起了无上的敬意。
  
  若非她的好心肠,我的爱人如何能撑到遇上我?
  
  将手覆上她的手背,定定得看进这双母亲的眼眸中,我道:“姨妈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陈风受伤,就算他要甩了我,我都没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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