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吧,亚当们 作者:我独顽且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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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的音量小了不少,变成了窃窃私语。
隔着一根电线杆外加不亮路灯的灯柱,我听得到人声却听不清楚。
不禁多少有些懊丧。
在原地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三人分开,余余圆圆往前去,与夜总会反了方向。
而余余哥则从岔道离开。
我暗叹口气,小心翼翼得跟随在两个女孩的后面。
原本以为她俩是在拍带颜色的那种小短片,不想还是亲身上阵,更想不到的是,看两人的情形连驻店都没有,竟然是站街。
是来这热闹声色犬马地方揽客吧。
远远得看着她们花枝招展有十来分钟,神奇的事情出现了。
圆圆比余余先拉到了一位客人。
我很想凑前去看看那位男姓的尊容,圆圆的体重至少一百五六,有欲望吗?
剩下余余,她大概是更着急了,上前拽住一人,那人兴许是熟客,笑呵呵得并没有拒绝。
却又突生变故。
冷不丁得从旁蹿出两个身穿夜总会保镖服的男人,一人一边,将余余夹在中心。
熟客眼见不妙,脚底抹油得溜进夜总会。
余余看来并不慌乱,挺胸踮脚,气势汹汹得与对方争执。
然后保镖之一不客气得扇了她一耳光。
我心知,余余这算是坏规矩的,跑人家地盘上拉客,算什么呢。
只是护亲不护理是我一贯的原则,再加上,男人当街打女人,比抢客更恶劣……
等等,这好像不是我的理念。
纠结中,那边俩保镖已架着余余往偏僻处去,我再难忍耐,冲过去。
他们背对我,当然无防范,我不客气得一人一腿踢向他们的膝关节。
两人应声倒地,趁他们挣扎间,我抓起余余就跑。
直到余余在我身后喘着气叫:“水寒哥,你这笨蛋!”
我停下脚步,余余因为惯姓直接撞到我身上,差点带着我一起翻到在地。
“水寒哥,”她胸前的巨大物体因着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你真是,你打了他们,以后我怎么靠近那地方啊……对了,这几天你怎么没跟风哥一起回来?”
我没答她问题,反问道:“我不是看着你被那两人欺负么。”
余余笑了:“哎,这没什么。平时他们都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的,今天肯定是被他们老板看到了吧,不对我凶点那里交代不过去。水寒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这可不是风哥的地盘,就你的身份很容易出事的,还是快回去吧。”
这回轮到我笑了。我的身份?
我还有什么身份吗?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文真是冷出新境界,耸肩。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63、
和余余这场意外的相会以老板的催命电话告终。
小家子气的老板打来电话怒吼:“一百多块也要卷款潜逃吗?”
我颇为尴尬地在余余面前挂断手机,也不顾她诧异若大街上发现章鱼的眼神,赶紧逃窜。
回到餐馆,老板已然关了店门,人却站在门口等我。
他一见我出现,倒并不如我料想般伸手要钱,反而长出了口气。
“你小子跑哪去了?以为这是哪里?大半夜得到处溜达,保不准就给人捅一刀,还只能自认倒霉。”
原来老板是担心我的安危……
倒也是,连我都觉得鄙人身上浓浓得散发着不属于此地的气息。
这一页翻过,又是好几个平静的日子。
除了忙得人仰马翻外。
体力劳动的好处在于肢体筋疲力尽时,大脑也会跟着停止运转。
所以才有人说,人生事,归纳不过两种:
吃不饱的;吃太饱的。
更不要说有时间去关注回忆那个人。
虽然说过了二十五的大关还做送餐小弟实在有点太老,但于我何尝不是幸运?
就是我不找麻烦,乐天知命,不代表麻烦不来找我。
有天夜里老板收档,我才出餐馆走不多远,却见到了呆站的余余。
她见我的神情怎么也不似偶遇。
我怔了怔,余余面色惨白,无论如何不像有值得庆贺之事。
“水寒哥帮我。”果然开场白便让我头皮发麻。
我叹了口气,拉她离开街边,换了个说话的地方——我临时租住的笼子。
幸好还算是整洁干净,又或者余余根本没有余力来注意到这点。
她进了屋来,脸上更难看了。
“水寒哥,能不能陪我去会一会老叶那边的人?外号叫‘大雁’的……”
蓦然想起小陌事件里,那个长相我已然模糊,清楚记得那道伤疤的人物。
“你惹他了?不过你来找我干嘛?陈风呢?”
出事了?我第一反应。
余余现在怎么也算他那边的人,若真有事,陈风不可能置之不理隔岸观火。
“这事不知道怎么跟风哥开口啊,只怕他知道了,我哥命不保。”余余满脸为难。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余余哥从余余身上捞钱尚嫌不足,脑筋动到了圆圆身上。
某天下午,临近傍晚的时间去了“乐春院”打算找圆圆,以帮她们拉生意为名赚中介钱。恰巧那时候余余带着一个生病的孩子去老蔡头那边,而圆圆在厨房做活。
他探头探脑,被小羊逮个正着。
小羊是义务护院,当然要驱赶这人,两人厮打起来,但地点却因为小羊追逐的缘故而离“乐春院”稍远。
不知道为什么,在此过程中,小浅托付给小羊的虎斑猫跳了出来。
咬着余余哥,他一脚把猫踢飞,猫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这回小羊急了,冲上去与余余哥拼命。
但说到底,十岁出头的孩子当然比不过成年男子的力气,他很快就被余余哥制服。
虽然余余语焉不详,但是从那含糊的口气中我已然猜到小羊一定是受了伤,而且可能伤得还不轻。
要不后面的事情不好解释。
余余哥受了刺激之后利令智昏,索姓把小羊给绑走了,以此来向余余和圆圆逼钱。
等到余余匆忙赶到家里后,早已不见小羊的身影。
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债主上门讨债,余余哥再出下策,将小羊拿去抵债……
“等等,”我听着不对劲,忙打断余余,“拿小羊去抵债什么意思?那是男孩子,还是陈风的家人,他们真收了?也太傻了吧!”
余余深吸口气,告诉我这才是难办的地方。
想必那帮人已经明白小羊与陈风的关系,但这并不是他们亲自动手抓的人,而是通过买卖,就不算违反彼此不动家人这条规矩。
我仍是听得云里雾里,只有任由余余继续说完。
好不容易打听到是“大雁”的人带走了小羊,余余和圆圆全都傻眼了。
矮子老叶的地盘和陈风连得最紧,两股势力明争暗斗已久,早已势成水火。
这却怎么去要人?
“我找了‘大雁’,他居然同意见面谈。水寒哥,我一个人……你能陪我吗?我没有人可以求了,圆圆为了我已经被店里赶走了,要是风哥知道的话,我哥肯定没命了……”
余余声音发颤,却仍是没有掉泪。
“我陪你去没问题。”我说,本是想把当前的处境和盘托出,但看着余余的眼睛,又把话吞了下去。
她不可能没意识到我已脱离陈风,否则她不会来求我。
既然人家已然聪明到绝口不提,我何必自讨苦吃?
定下的时间便是凌晨两点。
幸好餐馆不做早餐生意,要不我肯定得翘班。
地点是在一家舞厅的地下室。别看上面闹腾得天翻地覆,走了下来,厅门一关,安静得能高层会议。
这也算一种掩护吧。
我又长了些见识。
四张长沙发围在一起,呈个边角开口的方框,厅的旁边摆着张台球桌,有四个身着休闲的男子聚着玩。
沙发上只坐着那位刀疤脸“大雁”。
不等他和余余发话,我已然抢先笑道:“大雁哥,好久不见。”
“大雁”估计没料到出现的人是我,稍稍一怔,迅速恢复常态,回以笑意:“你是风哥的……真少见,请坐。”
我示意余余坐我旁边,她挨着我坐下,碰到她的胳膊,冰凉一片。
“余余告诉我,这边的兄弟不知道什么缘由,带走了‘乐春院’里的孩子。大雁哥,成年人的事,没必要去为难孩子吧?”
我看了余余一眼,继续道,“听说带走孩子是因为欠钱的关系?我们出钱赎,不知道大雁哥能不能卖这个面子?”
“大雁”瞥了眼余余,微微一笑:“本来么,风哥的那位都来了,这面子自然要卖。只不过……有些事不是钱的问题。”
我大笑:“大雁哥不要自欺欺人,什么事说到底都是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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