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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参赛作品]+番外 作者:何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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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系统 快穿 穿书 爽文

  郑之南问荣知渊想吃什么。
  荣知渊说:“吃什么都可以。”似乎此时此刻,吃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有两个人,而且意义不凡,毕竟是他家郑先生结婚后拿到的第一份收入可观的稿费。
  而且还是用爱好赚到的钱,有多少人是可以用爱好赚钱的呢?
  因为荣知渊的眼神很深邃,说这句话的时候也富有情感,郑之南觉得如果自己不是攻略者,大概真的就被撩到了。
  郑之南说:“既然是二人世界,那就去吃西餐好了,安静,氛围也好。”如果是去吃中餐两个人,总觉得太冷清。
  因为在他眼里,吃中餐适合聚会。
  而搞浪漫和情调,两人世界自然首选西餐。
  没有去别的地方,去的是莱西,A市最有名的西餐厅,之前和周澄他们来过。
  这是郑之南第二次踏进这家店,心情和之前可大不相同。
  上次是在战斗,这次是享受。
  两人边聊天边用餐,气氛格外的好,吃的差不多的时候,郑之南和荣知渊说:“下周六是我大学同学聚会,因为一年没见了,想和大家聚一聚。”
  荣知渊微微颔首,端起红酒喝了一口说:“要我一起吗?”
  其实周澄打电话的时候特意跟他交代过,可以带家属,言语里也特别希望他带家属过来,还说自己会带男朋友过去什么的。
  电话里,郑之南没拒绝,但也没有答应,含糊其辞的,其实呢,他是不准备让荣知渊陪他去。
  郑之南摇摇头说:“不用了,你谁都不认识,去了多尴尬,我自己去就可以了,叙叙旧就回来了。”
  荣知渊看郑之南这么坚持,点点头说:“你们聚会的地方在哪里?”就像是闲聊那样问了一句。
  郑之南也闲聊那样随口回了一句。
  就在市中心的海鲜酒楼,老字号,包厢已经预定好了什么的。
  “在海粤酒楼?哪里的海鲜挺新鲜的,不错。”
  “是啊,因为有些在隔壁市上班,要中午才能到,所以定的晚上,我可能会晚一点才回去,那天晚上你就不用等我吃晚餐了。”
  “好,我知道了。”
  郑之南这边做好了准备工作,该交代的也都交代了,周澄那边呢,生怕郑之南忘记同学聚会的事儿,免得他找借口,临近聚会的日子就天天找郑之南闲聊,说工作上的事儿,还问郑之南什么时候上班,是准备当全职先生吗?什么时候要孩子什么的,话题结束之前,就交代一句,可别忘了同学聚会啊。
  郑之南完全看穿了周澄的心思,看似是在关心他,其实就是想看荣知渊的真面目,然后看他出丑。
  有时候人心就是这么复杂,他忽然想起来他妹妹有个所谓的好朋友,妹妹把她当知心好友,而这个好朋友又是怎么做的呢?
  他妹妹明明已经很瘦了,有段时间忽然开始说要减肥,莫名其妙的,他问了才知道,是她在朋友圈发照片,不论发什么照片,是自拍还是全身照,那个所谓的好朋友就会非常挑刺地说:“你脸是不是又圆了,腿好粗啊,胳膊好壮啊,你不减肥吗?你几斤了?为什么不减肥?你该减肥了”全部都是诸如此类的嫌弃。
  久而久之,丫头看的多了,心情沮丧,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很胖。
  后来他主动和妹妹聊了这个事情,分析了下这个人的心理,告诉妹妹,这个人并不把你当朋友,而且很自私,就是以打击你取乐,见不得你好。
  你胖吗?她比你矮五厘米,体重比你胖五斤,说你要减肥,说这话的时候没想过自己吗?
  为什么要和这种说话ky的人做朋友?
  明明他妹妹很可爱,胖一点瘦一点有那么重要吗?正在青春期长个子的时候,多吃才对,减什么肥,那么瘦。
  后来让妹妹疏远那个女孩后,妹妹再也没有因为这个人而消沉和不开心。
  周澄这个人呢,因为曾经原主比较逆来顺受,大学的时候几乎对他言听计从,周澄决定的事情,原主绝对不会有异议,久而久之,周澄就觉得原主比他矮一头,所以毕业后,发现从前比他矮一头,不如他的人现在坐的是豪车,用的是奢侈品,心里哪里能平衡。
  肯定想借着同学聚会这样的社交活动,彰显一下自己的恋人有多帅,他才不是那种为了钱就和别人结婚的人,再暗示一下原主嫁给了金钱而不是爱情,同时也做到了不动声色的打压原主,免得以为有钱了就能怎么着他们了。
 
第84章 
  周五那天, 周澄走出了总公司的大门,他前两天从隔壁市的分公司调回来了总公司, 因为能力突出,还升了职, 成为了部门副经理。
  这和他预想中的道路一样, 当初他去隔壁市的分公司,目标就是一年之内调进总公司。
  他在A市上的大学,一直也想留在A市工作,但他想进的公司不招人,后来他想出来了一个曲线救国的办法, 那就是去隔壁市的分公司应聘,然后再找机会调进总公司, 经过一年的努力,终于得偿所愿, 也顺利落户在了A市。
  能进荣氏,是多少A大这个专业的学生们的梦想, 靠关系内招进去的他就不提了, 但同专业去分公司的也不少, 只有他顺利升职还被调到了总公司,这足以证明他的优秀, 当然向上爬的道路上难免要用点小手段, 这是无法避免的, 名额就那么多, 他不争取, 怎么能确保来到总公司呢。
  周澄相信自己可以走的更高。
  也相信除了个别富二代同学,他绝对是班里的佼佼者。
  对于郑之南为了钱和丑男人结婚这种事儿,周澄心里非常不屑,所以很想看到郑之南在大家面前出丑。
  这样才更显得他的的努力难能可贵。
  周澄回到租住的公寓,整颗心都是飘得,因为他刚刚从大门走出来的时候,看到了总裁,虽然只是坐在车里的一个侧脸,可也足以让人移不开眼睛。
  高大,英俊,气质出众,用人中龙凤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也不知道谁这么有福气,和这样的人走在一起,一定是如他一样的优秀,甚至更加英俊的存在,家世也是相当的那种才行。
  周澄打车回到家,洗完澡后就如前两天那样和郑之南聊天。
  言语关心。
  “之南,我下班了,明天见面了,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现在不能说吗?”
  “现在说了就不够惊喜了,明天见到你了,我亲自告诉你。”周澄着重提到了见面亲自告诉你这一点。
  郑之南正在看书,今天他休息,因为明天要去聚会的缘故,他提前赶工把要做的单子做完了。
  “好,期待明天见面,我要去洗澡睡觉了,晚安。”面无表情的打完这句话,为了不给对方继续说下去的机会,率先结束了话题。
  以前这句话都是周澄说的,每次话题都是由他来结束。
  郑之南朋友很少,大学更是只和他玩的好,也最依赖他,就算是毕业了,实习那段时间,郑之南也经常和他聊一些有的没的,他有时候工作回来很累,就会觉得烦,没聊几句就结束话题,用洗澡或者要睡觉了当借口。
  自从他结婚,周澄越来越发现,郑之南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内心更坚定,也更加有主见,不会有什么事儿都来问他,或者跟他倾诉,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这种感觉,周澄其实挺失落的,就像一个追了你十几年的人忽然告诉你他喜欢上了别人。
  你使唤了这么多年的人,忽然就长大了,你再也指使不动了。
  周澄不喜欢这种感觉。
  从前高高在上的是他,现在因为郑之南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身份就变了,郑之南变成了高高在上的人,而他变成了没事儿就要找他聊天的那个。
  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的周澄忽然就意兴阑珊,放下手机,决定不这么在意郑之南。
  从前他就不在意,现在为什么要在意。
  有钱又怎样,男人还不是个丑八怪。
  带这种坚持,周澄心情好了许多,特别是看到男朋友的头像时,心里更开心了。
  周六那天,周澄巴不得时间过得快一点,这样就能到约定好的时间,和郑之南碰面了。
  周澄上午去机场接到了男朋友,两人恩恩爱爱的来到公寓,忍不住亲热了一番,然后中午叫了外卖,洗完澡,周澄亲自给男朋友挑衣服,就是为了惊艳所有人。
  他男朋友可是职业模特,在时尚界小有名气,网络上也有一定的粉丝,不论是身高还是外形绝对是所有同学的家属里最出众的那个。
  两人可以说是盛装打扮,剪切合身的休闲款西装,还一起去修了下头发和眉毛。
  周澄很看重这次的同学聚会,还特意拿了几张提前叫人印好的名片。
  炫耀自己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同时,也可以顺便打开一下人脉。
  同学聚会这种地方,除了炫耀自己事业有成,以及打开人脉,难道还真的是聊校园时光?上学的时候不见得有多要好,毕业了反倒唏嘘起来了?
  怕错过,周澄和男朋友到了酒楼后,特意在楼下等了等,想等到郑之南来了后,和他们一起进去。
  对比于周澄的盛装出席,郑之南又是怎么对待呢?
  衣着休闲,宽松的西装裤,衬衫加薄开衫,除了手机,什么都没带,老公也没带。
  郑之南出发之前,荣知渊都还没回家,说是今天要加班。
  既然是加班,郑之南还想着一会儿参加完了同学聚会,没准还能去接他下班,可以的话,再打包一份夜宵过去,吃了夜宵再回家也可以。
  反正海粤离市中心很近,十几分钟就到了。
  当看到郑之南一个人来的时候,周澄有那么一瞬间的失望,但是转念一想,这样的场合,郑之南能把那个男人叫来才叫勇气可嘉,这样一想,又生起了怜悯之心,当郑之南快走到门口时,周澄就迎了上去,勾着脖子拍着背,仿佛真的很想念这个上次还在莱西跟他们几个聚餐的郑之南。
  “终于来了,我来了之后就一直没上去,想等你一起,我旁边这个是我男朋友……咦,你一个人来的吗?”
  郑之南看了一眼周澄的男朋友,帅是帅的,但是见过顶级帅哥后,他就觉得没什么人能让他惊艳了。
  顶级是指上个世界的郑之南,这个世界他目前见到的最英俊有气质的男人就是荣知渊了。
  当然,为了剧情效果,郑之南还是露出了失神的神情,似乎对比之下,自己家里那个更不堪入目了。
  而周澄呢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假装没看出来郑之南的失神,搭着他肩膀往里面走,边走边聊。
  “怎么不说话,你们俩吵架了?”
  郑之南吞吞吐吐地说:“没有,他今天加班,没办法过来。”
  “哦哦哦,原来是加班,那也实在没办法,工作要紧。”
  等到了预定好的包厢后,三张桌子,坐得满满当当,有的工作实在抽不开身,没来,但郑之南宿舍的几个人全部来了。
  宿舍里有的和周澄玩的不错,有的则挺喜欢郑之南的姓格,相处的都还行。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社会上历练了一年的关系,大家的脸上都褪去了在学校时的青涩,成熟了不少。
  不过郑之南给大家的感觉则好像和学校的时候差不多,清爽明朗,而且似乎这种气质在脱离了学校后,更加明显了。
  在学校的时候,可不是常常都这么明朗自信,那个时候老爱垂着头,胆小软弱,谁说话,都说好,不会特意的去表达自己,也不爱表现。
  像需要保护的小动物。
  偶尔才露出那种明亮灿烂的笑容,比如说打篮球的时候,或者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
  黑皮是郑之南的下铺,与郑之南的交流就格外多一点,看着郑之南感慨一句说:“我们都变了,之南还是老样子,跟在学校的时候一样嫩。”说这句话的时候,手还搭在郑之南的肩头,趁人不注意还抹了一把。
  郑之南被这一下摸得有些怪怪的,因为黑皮看他的眼神,像是有什么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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