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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的生活日常+番外 作者:梨花树下梨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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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甜文 种田文 随身空间

  下午去了钱越家,吃了一顿,就和钱越一起去福利院。
  钱越和老马毕竟是当过兵的,看起来身材也魁梧,陆时安很满意,当下就同意他们留下来了。
  福利待遇都很好,一个月三百文,管两餐,家中孩子也可以带过来。
  老马觉得自家孩子还是要学些手艺的,所以叫他一般不要和这里的孩子们在一起,白天去学手艺,晚上可以住在这里。
  这是别人的自由,陆时安不管。只要护好这里,他就放心了。
  渐渐的熟了起来,陆时安也会问他们关于战场上的事情。看着这几天那么多孩子都是因为父亲战场上战死,母亲被家里人逼着改嫁,而送到这里,陆时安心里真的不好受。
  在现代,这些孩子考试都是加分的,人人都会对其父母尊重有加,对待他们的态度也是相当宽容。
  这里烈士的孩子,却要遭遇靠福利院收养的境遇。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陆时安想要改变,估计花一辈子也不会有很大效果。
  路要一步一步走,陆时安不着急。
  程玉道:“大哥,棉花什么时候能摘?”总是听陆时安说棉花的种种好处,程玉也很好奇。
  “快了,到时候用棉花做几床新被子,新棉衣。”他也很希望快点种好,他在石头村和京城那边的农庄都种了许多棉花,看着整整齐齐的,一眼望不到边。
  “来,我们摘一点西红柿,回去做酱吃。”陆时安提着篮子,在菜园里找熟了的西红柿。
  程玉一开始不太喜欢吃这种酸酸甜甜的酱,但是吃习惯了,就觉得味道很好。尤其是在卷饼里面加上一些,吃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陆时安有时会尝试着做吐司,还有三明治,在这些吃的里面加上番茄酱味道也是不错的,但是好像没有加别的果酱好吃。
  陆时恒不挑,什么做法,他都觉得很好。
  有时也会带给他的伙伴尝一尝,所以西红柿的这种吃法,很快全村人都知道了,都各自回去做了吃。喜欢就觉得很喜欢,不喜欢的,吃过一次就不想碰第二次了。
  陆时安在家里没事情干,就琢磨着弄点现代的医学常识出来。空间里有不少材料都可以拿来用,没穿越以前,陆时安就经常脑洞大开,觉得空间是末世的标配时,为了防止受伤没有药,不会自救,很是收集了不少医书,药物和针筒,打点滴的工具等等。
  其实到现在也没用上,有灵泉加持,他的身体一直很好,家里两个弟弟也一直没怎么生过病。
  但是自己没用,不代表别人没用。把一些讲卫生,和处理伤口需要注意的事项写出来,让大家看看,也是很有好处的。
  这个时代居然也有防治天花的方法,在大殷,这种方法早就被太医找出来了。然后传到民间,大殷的第一代皇帝还因为这个被百姓称为“天选之君”,而那个太医也记入了史书上。
  而且大殷还能找到一种草药,对于天花,水痘之类的疾病都有治疗作用。总之,在大殷,生病了,多数情况下跟平时的卫生习惯有关。陆时安觉得这样的情况可以避免。
  写出来这些并不难,因为只要把材料照着抄一下就行。没过几天,陆时安就整理好了。这次是直接拿到医馆,先给大夫看,然后改掉一些古人没办法理解的东西,比如把病菌改成“晦气”,这样就比较容易被人接受了。
  陆时安整理出来的《疾病预防与治疗》,很受医馆的欢迎。陆时安直接一个医馆给一册,然后自己出钱印制出来,分发出去。很多人都相信里面说的话,比如干净一些会少生病,不喝生水可以活得更长。
  “这书写得有道理,我见过一个人一直喝生水,后来说肠子痛,早早就死了。”
  “对,我家娃娃,咳嗽喝点枇杷叶熬的水,也很管用。”
  “哮喘,原来除了吃药,还能用什么口罩来阻隔秽物啊!”
  ……
  效果很明显,反正不要钱,不识字的也都会找别人念出来。
  陆时安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总之该做的他都做了,就看别人会不会对他们自己的生命负责了。
 
第62章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 棉花已经可以采摘了。陆时安特地做了弹棉花的机器, 需要两三个人配合就能弹棉花做成棉被。做出来的棉被和现代的差别不大, 厚实温暖。
  陆时安做了许多床, 打算先送给皇帝两整套,再送安阳城城主等人一套。亲戚朋友都有份, 但是除了皇帝以外,其他人都只有一套。毕竟棉花还要留种, 数量不算多。
  棉花不像玉米,结的那么多。如今连一国之君都对玉米感兴趣,所以百姓也都喜爱食用这个新鲜的粮食了。玉米无论是蒸还是煮,它的口感都是香香糯糯的, 还泛着清甜。连玉米杆子吃起来也是甜津津的, 不少孩子就喜欢把玉米杆子□□放在嘴巴里像吃甘蔗一样去嚼着玉米杆子。虽然现在日子不算难过, 但是糖对于很多人家来说,还是很少能吃够的。
  陆时安以前不太喜欢吃玉米面, 但是来到古代,这个身体似乎非常喜欢,这种心里不喜欢但是身体却喜欢的感觉真的有点神奇。所以程玉就经常能够观察到大哥一边皱着眉头,一边干掉了一盘又一盘的玉米面烙的饼子。
  玉米和棉花的作用,陈皇是彻底知道了。他甚至很感谢陆时安,要不是他, 估计棉花的作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发觉。
  棉花摘下来之后, 要去轧棉花, 把棉花里面的棉籽去掉,然后用弹棉花的机器弹熟,变成棉条,后来就可以纺棉花了。纺棉花需要纺车,纺车大殷是有的,都是很传统的那种,但是陆时安知道目前用这种最合适,不怎么费劲,就能纺出布来。纯手工的棉布,现代很少能穿到了。纺好了的线,先拿去染色,再把线缠在筒子上,在织布机上放在正确的位置,就可以织出棉布了。
  棉布做成成衣还需要一些时日,陆时安想,要是有缝纫机就好了,有了缝纫机,做衣服简直不能更快了。说做就做,陆时安一头扎进空间,迅速翻找历史书和其他杂书。
  他记得工业革命的时候,欧洲率先发明了缝纫机。好几种都是手摇版的,不过,陆时安觉得,还是脚踏式的缝纫机,比较合适。到时候,大殷的小娘子们的彩礼或者嫁妆都是要发生改变的了。比如,一架必不可少的缝纫机。
  关于缝纫机,陆时安也是有印象的,记得以前奶奶家就有一架保养得很好的缝纫机。奶奶会将它擦拭得干干净净的,还会用一块布蒙起来,宝贝得不得了。据说是爷爷送她的彩礼之一,所以很是宝贵。
  陆时安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再建一个厂,专门生产缝纫机。就把场地建在安阳城,场地便宜,人也够多。工厂先不着急,先把自家用的缝纫机做出来再说。
  缝纫机的结构还是别其他东西要复杂一些的,陆时安找了许多资料,才勉强做出来一架。等他做完,陆时安三兄弟的成衣全都做好收好了。
  以前用绢或者麻做的衣服,能穿是能穿,就是总感觉缺了点什么。现在看程玉穿上纯白色棉质长衫,越发显得他面如冠玉,唇红齿白。总之程玉身上气质更加凸显出来了,温文尔雅,列松如翠。
  陆时安想,要是现在在现代的话,程玉的长相真的可以去当个演员了,这个长相,真的是小鲜肉中最受欢迎的了,满满的都是仙气。
  见大哥看他穿了新衣服,程玉不好意思道:“怎么样?好看吗?”村里的绣娘说好看,这件衣服在领口、袖口处还绣了竹叶,看起来确实很不错。再加上棉布做的衣服,柔软舒适,程玉很是喜欢。
  “还看,你穿什么都好看。”陆时安看着程玉,眼里满是欣赏。
  他还有两身睡袍,一件青色,一件月白色,都很舒服。还好大哥知道棉花怎么处理,要不然,想穿也穿不着这样的衣服。
  皇庄也是种了不少棉花的,但是那些太监觉得棉花不能吃,也不够好看,种那么多棉花做什么?于是种的居然还没有陆时安的多,导致皇帝生了很大的气。后宫妃子找他要,他本来也很高兴,就干干脆脆的答应了,没想到到头来这些狗奴才告诉他棉花不够,做出来的棉质衣服不够分。
  不够分那就没办法了,这次宫里得脸的才分到棉质布料和棉质宫裙,皇帝自己也还想要呢。
  陆时安上道地给他做了两床垫被,两床盖被,还有两个棉做的枕头。现在正合用,晚上不用火炕也是很暖和的。
  皇帝以前从来没有枕过这么柔软的枕头,因为他的枕头多是玉枕,金丝为面,软玉镶框,看起来华贵,其实还不如棉花枕头来的舒服。这几天枕上这样的枕头,连觉都睡得很好。
  当初陆时安种棉花的时候,就有不少村人好奇这是什么,一看现在陆时安做的棉衣棉布,就羡慕得不得了。陆时安虽然有心送他们一些,但是确实不太够,只能稍微匀一些棉花籽给他们,叫他们来年再种。其实,一直以来,他都只想着棉花做棉衣来御寒,事实上,做成棉袄的,不一定非要棉花呀,家里如果养鸭养鹅,完全可以用鸭绒鹅绒做羽绒服的嘛。
  马上这一年就要过去了,过年的时候一定会有不少人杀鸭宰鹅,自家也养了不少。陆时安缓缓地把目光放在了将军这只大鹅身上,估摸一下一只鹅大约有多少鹅绒,将军见陆时安眼神不对,少有地犯怂,往鹅舍里钻。
  天气真的冷,好想吃火锅啊。陆时安觉得,先不想这些东西了,左右自己什么都不缺。今天叫家里的厨娘把羊肉切成薄片,再弄点蔬菜,菌菇,鱼肉片,鱼丸下火锅吃。家里两个吃辣都不太行,所以吃的还是鸳鸯火锅。半锅是大骨汤,半锅是麻辣鲜香的羊肉汤。
  可惜这里不能宰杀牛肉,毕竟牛还是很重要的动物,想吃很多牛肉基本没可能。不过倒是能吃到鹿肉,每每有猎户打猎,总能打到鹿,鹿角可以卖钱,鹿血也可以,鹿肉就更不用说了。陆时安只是偶尔买上一些,毕竟鹿肉吃了,太补,身体受不了。
  今天陆时安就弄了点鹿肉,像做牛排一样将鹿肉处理了,还加了些柠檬调味,总之味道相当不错。
  导致晚上看到程玉洗过澡之后的那张微红的脸和精致的锁骨后,他十分丢脸的流了鼻血......
  果然不能吃,鹿肉还是太补了,不适合他这样血气方刚的少年吃,吃了晚上也很受罪。
  可怕的是,程玉还不知道流鼻血的含义。还上前给陆时安擦鼻血,陆时安眼睛都有些发红了。
  好香的身体。程玉身上有股香气,引着他不停去嗅。少年的身体总是纤细又有韧劲的,薄薄的肌肉,平均的覆在身体上,隔着衣服也能感知他的美好。
  陆时安一把揽住程玉的腰,程玉又是害羞又是担心,“大哥,你到底,你到底怎么了?”他有些喘不气起来了。
  后腰就是一双滚烫的手,大哥的脸就贴在他的肚子上,他们几乎像是黏在了一起一样。
  程玉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开始烫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好热,从腰腹热到脸上,他听到大哥在微微喘息,不知道为什么,他也很想喘息。两个人身上穿的衣服都不多,这样贴在一起,让他浑身都在发软。
  陆时安把程玉一把抱在了床上,他的双膝支在程玉的左右,没有给程玉任何物理上的压力,但是程玉却觉得自己很紧张。
  陆时安没别的意思,只是想非礼一下嫩生生的小玉。他先是亲吻着程玉的额头,再是面庞,最后是嘴巴。
  程玉感受到了今晚的吻不一样,今晚的吻既有珍视,也有欲望的成分。所以既缠绵又霸道,吻得程玉泪水都出来了,喘息不已。
  陆时安没有继续下去。
  亲吻还是可以的,要做别的,实在不合适。毕竟两个身体都还小,继续亲下去,他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禽兽的事情来。
  所以他放开了程玉,下床倒了两杯茶水,慢慢地喝点降火的苦荞茶。程玉倒是不需要这个,只要陆时安能不欺负他,他就能自己慢慢地冷静下来。
  他们像往常一样,相拥着入眠。
  程玉是喜欢陆时安这样吻着他的,但是他从来都不好意思说出口,这样的吻叫他觉得舒服,有种被拥有的感觉。
  羽绒服也很容易做,而且比棉衣更加轻便些。穿在身上一点都不冷,就是刚穿的几天味道有些怪,穿久了就好了。
  村里人都很好奇,因为里面装的东西,内行人一看就知道了。这里面的材料,既不像芦花还有碎步,也不像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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