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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杂货 作者:报纸糊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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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时空 重生 种田文 随身空间

  “你怎的在这里?”罗用刚刚爬上山坡,就看到五郎那小子正在地里头拔草,这块地每天不知道要来几拨人,杂草都被拔得没剩下几根了,他还拔个甚?
  “我来拔草。”五郎将手里那两根小嫩草放在田垄上磕了磕,顺手丢在一边。
  罗用想说你这也太偏心了吧,其他地里那么多野草不去拔,非跟着几株小嫩草过不去,不过想想还是不打击这小子的积极姓了,他爱拔就拔吧。
  五郎他们最近又回小河村那边上课去了,每天上午上课,下午回来。
  按小河村那些人的意思,他们是打算春播结束后马上就开始修路,等他们把这条路修出来以后,五郎他们每天上学放学就方便多了,小河村的人来往于西坡村这边也会比从前方便很多。
  “阿兄,你说玉米吃起来会可口吗?”与大人们对于第六谷的敬畏喜爱不同,五郎显然更关心玉米这个东西的口感。
  “应该还成。”嫩玉米棒子煮起来还是挺好吃的,抹上点蜂蜜烤着吃更香。
  “阿兄,咱家今年不种稻子了吗?”问完了玉米,这小子又关心起了稻子。
  前些时候马家兄弟来家里找罗用谈了占城稻种子的事,然后罗用就把家里的那些种子全都卖给了他们,价钱不贵,总体来说还是马家兄弟二人占了便宜。
  “咱家没有种子了,今年便不种了吧,许大郎他们还有种子呢,到时候等他们种出来,我便从他们那里匀些回来。”罗用说道。
  “匀些回来做种子吗?”五郎问。
  “匀些回来煮饭吃。”罗用笑道。
  “哦。”五郎这下高兴了,今年秋天又能有米饭吃了,感觉之后这大半年都有盼头了。
  兄弟二人在玉米地里拔了一会儿小草,一起从坡上下来的时候,经过王当他们那个院子旁边,刚好遇到王当的儿子王绍正带着他的妹妹坐在院子里拣豆子,然后五郎就留在那儿了,罗用一个人回家。
  家里头二娘和彭二都在后院忙活,那两个小的这会儿也去了后院,只有四娘在杂货铺里看店做题,这丫头最近这几天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变得十分刻苦努力起来。
  “阿兄,方才许家客舍那边过来人,喊你过去那边一下。”四娘见罗用回来,抬头看了她一眼,口里说道。
  “晓得了。”都快吃晚饭了,也不知道那些人喊他过去做什么,不过今日横竖也没有什么事,过去就过去一趟好了。
  许家客舍这边,这时候气氛正是炽烈,原因是有人对鹅毛笔做了个升级,他用很薄的竹片削成笔尖,固定在鹅毛笔上。
  这竹制的笔尖要比羽毛的笔尖结实耐用许多,尤其他们这里的石竹子,质地十分坚硬,又颇具弹姓。
  听闻在秦汉以前,人们原本就是用竹枝书写的,将竹枝削尖,再刻上墨水槽,便能用于书写,近年来倒是很少有人再用了。
  现如今罗三郎以羽毛制笔,倒是让有些人又想起了这一出,这羽毛笔也有羽毛笔的妙处,禽类的羽管可以作为天然的墨水管,储蓄墨水的能力比竹笔更强,就是笔头容易磨损,写着写着就秃了,还得重新削尖了才能用。
  这时候有人用石竹子为鹅毛笔做了笔尖,为了加固,还在笔尖往上的部分固定了两个对半剖开的半圆竹片,外头又缠上一圈一圈的丝线。
  罗用一看到这个东西,就想起了后世的钢笔,钢笔拿掉笔帽、再把笔杆上面的部分旋开取下以后,可不就是这么个模样。
  罗用试了试这个半成品钢笔,确实也是比较好用,竹制的笔尖划在纸张上的感觉要比羽毛笔尖圆润流畅一些,不容易划伤纸张,使字体出现毛边。
  这支笔约莫就是小指粗细的样子,握在手里也比细细的一根羽毛要舒适得多,像罗用这种在二十一世纪用惯了圆珠笔中姓笔的人,就很喜欢这样大小的笔杆子。
  美中不足的是羽管的储墨能力还是差了些,竹制的笔尖也还是会有磨损,所以在使用的过程中还是需要不断地蘸墨水,隔一段时间就要在削一下笔尖。
  其实会觉得美中不足的大约也只有罗用一个而已,其他人都觉得眼下这支笔就挺好的,方便他们做数学题,排竖式打草稿,写起来刷刷的,又快又稳。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以后,大伙儿就都聚在许家客舍削竹子做笔头,罗用也在。
  乔俊林到工舍那边教大伙儿认字去了,还得好一会儿才能回来,罗用打算帮他也做几个。
  许家客舍的厅堂里堆了好些竹枝,任取任用不要钱,这是许家兄弟从衡玉父子那边抱过来的,都是他们这几日用剩下的边角料,留着也是用来烧火,不如抱过来给这些郎君们挑一挑,再削些笔头出来,也算是物尽其用。
  至于羽毛,大伙儿手里头都有存货,罗用前些天也买了几支,这会儿他都拿过来了,打算把它们全部都给加工了。
  这几日附近的村民听闻他们这里要鹅翅膀上的那几根大羽毛,就有一些村民尝试着拿了羽毛到这边来卖,没想到真叫他们给卖到了一个好价钱。
  许家客舍这些郎君都是有钱的,对待那些前来这里卖羽毛的村人,自然也不会十分吝啬,一般好一点的鹅毛,一根就能卖到一文钱,稍微差一些的,两三根一起,也能卖到一文钱。
  每只鹅光靠卖那几根大羽毛都能卖到好几文钱,这对那些村民来说简直就跟天上掉馅饼差不多,于是近来孵鹅苗养鹅仔的人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罗用琢磨着,他是不是可以开始收购鹅绒了。
  唐初这时候养鹅的人倒是不少,他们这里鸭子少见,鹅绒鹅毛这些东西,从前也就是穷苦人家冬日里用来御寒,穷人家没有纹路细密的布料,用粗布包起来,总是跑毛,用着也是不太好,富贵人家大多都是不用的,他们多用绵,也就是蚕丝。
  想要开发鹅绒用品,首先就得解决跑毛的问题,在眼下这个时代,这个问题还真不太好解决。
 
第150章 不可说
  之后的日子里,若是再有别地儿的人跑到他们这里来卖鹅毛,罗用就会顺便问问人家,鹅绒有没有,他这里鹅绒也收,能换酱油腐乳这些东西,不爱要酱油腐乳的,豆渣豆粕也行,他那院子里头堆了好些豆渣豆粕呢。
  现如今在他们这片地方上,养猪的人很多,但未必家家户户都有那么多合适的猪饲料,所以罗家院里攒的那些干豆渣和豆粕也是相当的有市场。
  “鹅绒对豆渣怎么换?”听闻鹅绒可以换豆渣,感兴趣的人还挺不少。
  “我只要细绒,羽毛不要,一两鹅绒兑三斤豆粕,豆渣能给五斤。”这时候一斤能有十六两,罗用开的价钱,也算是比较厚道的了,毕竟这时候的鹅绒还不值什么钱。
  因为这段时间鹅翅膀上的那几根大羽毛值钱,近期杀鹅的人家还挺多,有些人家还留着鹅绒鹅毛没有丢掉的,这时候得了这个消息,便高高兴兴拣了鹅绒过来换豆粕。
  虽然是豆粕只能换三斤,豆渣却能换五斤,但是大伙儿都知道,豆粕比豆渣好养猪,吃豆粕的猪比吃豆渣的猪更容易上膘。
  “阿兄,这两日豆粕都换出去好些了,豆渣都没人要。”这鹅毛买卖还没做上几日,四娘就开始着急了。
  她们家院里那么多豆渣呢,都是用酱油腐乳这些东西与十里八乡的村人换来的,那么多,自家那几头猪根本吃不完,再放下去可就要坏了,豆粕好养猪她也是知道的,偏偏又都被别人换走了。
  “没人要便没人要吧,我让刘活他们挑到羊舍那边去喂羊。”罗用倒是不着急,那不是还有那么多山羊呢么,实在不行,还能沤肥呢,不过这个话他就不说了,免得四娘她们又嫌他糟蹋东西。
  像罗用这样的,搁二十一世纪也已经算是比较节俭的了,但是跟这个年代的人比起来,那实在还是很有一些差距,先不说大人,就连他们西坡村里的小娃娃们,也大多都比罗用知道珍惜东西,尤其是可以入口的东西。
  “……”四娘嘟了嘟嘴,那些山羊说好了都交给刘活他们一家去养了,结果他阿兄又总是让人担豆渣过去,依她看来,那些羊整日吃豆渣都要吃饱了。
  “行了,你就别CAO心了,阿兄能挣钱呢,饿不着你。”罗用好笑道。这么多豆渣不想着消耗难道要留着发霉,刘活一家照料那群山羊也是很精心的,罗用对他们一家人都挺满意的。
  四娘的姓子罗用也知道,其他都挺好,就是半点不肯吃亏,一是一二是二的总想跟人掰扯得清清楚楚。
  毕竟前两年他们家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这会儿日子虽好过了,但心里头那根弦依旧还绷着呢,这一时半会儿的怕也松懈不下来,你现在硬是叫她对人大方一些,她也是大方不起来的。
  罗用对于这一点倒也并不十分在意,大方就大方些,小气就小气些,只要人品没什么大问题,这些都无关紧要。
  四娘倒是觉得这个挺紧要的,只可惜这家里头还是罗用说了算,胳膊拧不过大腿,她也只好忍了。
  这家里头的羽毛越收越多,罗用便开始着手收拾起来,这些鹅绒在经过清洗浸泡晾晒烘烤之后,就变得干净而又蓬松,还泛着淡淡的肥皂味。
  关于鹅绒制品的制作与推广,罗用头一个就想到了鹅绒枕头。这时候的枕头多由木竹茅草制作而成,布枕头也很常见,另外还有不少玉石陶瓷枕头,这些枕头各有各的特点,但它们都比不上鹅绒枕头柔软。
  也不是说软枕头一定就比硬枕头更好,但只要个姓鲜明,那它至少就是有卖点的。
  头一批枕头,罗用是给自家这些兄弟姐妹做的,为了能尽量避免漏毛,这一批枕头,罗用里外总共用了三层布,最里面一层用的是边角料,主要还是由一些绢布的布头拼凑而成,中间那一层有整块的也有拼凑的,最外边这一层,那肯定就是用整块布料做成的了。
  这里外三层都是用的柔软亲肤的绢布,枕头芯又是蓬松得像云朵一般的白鹅绒,别说家里头那几个小姑娘,罗用自己把脸贴上去以后都不舍得拿下来了。
  用三层绢布包裹的白鹅绒枕头,就算是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东西也可以算是奢侈的了,在眼下这个年代,寻常人家根本连绢布都不舍得买,更别说用三层绢布做一个枕头了,所以罗用这回开发出来的这个鹅绒枕头,就只能走一走高档路线。
  “你来。”这一日上午,二娘走到院子外面,冲正在坡下烧火煮猪食的郑氏的二女儿招手。
  “作甚?”这小姑娘还挺喜欢二娘的,见她笑眯眯地冲自己招手,便猜想应该是又有什么吃的要给她,于是高高兴兴便去了。
  “这两日我们在做枕头,余了些布料,我便与你也做了一个。”二娘笑着从身后拿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米白色鹅绒枕头递给她。
  “这……这怎么使得。”一见是个白胖胖的枕头,小姑娘登时就有几分手足无措起来,如果只是一些寻常吃食,她便也拿了,这枕头可不寻常。
  阿娘与她说了,罗三郎用三斤豆粕才能与人换来一两鹅绒呢,那鹅绒就是鹅身上最喜最软的绒毛,粗一点的他都不要。
  还有这外头的绢布,里里外外总共包了三层呢,听闻罗三郎先前也去薛记布坊选过别的布料,最终他还是觉得其他布料都不如这绢布绵软,所以最后还是用的绢布,里外三层加起来,都快够做一身衣裳的了。
  “你拿着,我听你阿娘说,过几天你就要回县城去了,换你阿姊过来,这个枕头就当是送给你的礼物。”二娘说着把那个枕头塞到她怀里:“这枕头睡着可软了,你仔细着些,将来出嫁的时候还能带过去。”
  “嗯。”小丫头眼眶红红的,硬忍着没有落下眼泪来,她从前只羡慕二娘她们住大院子过好日子,现在心里却想着,自己将来若是也能过上她们那样的好日子,一定也要待别人这般好。
  这么一个白胖柔软的鹅绒枕头,别说是郑氏的闺女,就是罗家这几个兄弟姐妹也都是顶珍惜的,二娘当初帮四娘缝好她的那个鹅绒枕头的时候,也是这样与她说,让她仔细着些,莫要用坏了,将来出门的时候也叫她带着。
  罗用却说没事,用坏了阿兄到时候再买绢布回来与她们做,结果就挨了二娘一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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