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疏眨了眨眼睛。
他觉得大小姐有些化身成梦先生的趋势,换成往日,自己每天这个时辰起床时,大小姐都已经在牡丹丛前练刀,而自己睡觉的时辰,大小姐那边又总是或在房间里亮着灯,或在中庭做些什么,其刻苦程度简直让人叹为观止,林疏都做好了被大小姐批判懒散怠惰的准备,没想到居然还被夸勤快。
然后,就听大小姐道:“其实也不必如此。”
林疏:“?”
大小姐,你怎么回事。
就连梦先生,虽然毫无底线和原则地夸人,也还是要鼓励人好好修炼的。
只听大小姐继续道:“毕竟你修炼也和不修一样。”
林疏:“......”
这确实是真话,但毕竟不大好听,很刺耳。
可大小姐的下一句又好听了起来:“有我在,总归不会让你被人欺负,你随意玩乐即可,不必勉强自己修炼。”
林疏觉得不行。
先不说自己还抱着一些恢复修为的希望,只说整个学宫学习氛围浓郁,几乎所有人都刻苦学道练武,他若是游手好闲,实在有点鸡立鹤群。
他说:“但大家都刻苦修炼。”
“你管他们作甚,”大小姐看着他,淡淡道,“若是刻苦修炼便能被我养着,他们只怕比现在还要勤勉一些。”
林疏被大小姐这话逗到,想起仙道院渴望富婆的风气,不由得笑了一下。
便见大小姐望着他,连声音都轻了些,道:“你素日不妨多笑一些。”
今天的大小姐,实在是过于温柔可人了,简直像是吃错了药,便是林疏上辈子住宿舍的时候,听室友给小女朋友打电话,也见他没用过这种语气。
他想了想,趁着这一会儿河豚变成海豚,终于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那句话:“你为何要养我?”
大小姐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道:“我不养你,难道要养萧灵阳吗?”
是啊,你不该养萧灵阳吗?
林疏茫然地眨了眨眼睛:“我觉得不应当。”
“亲疏有别,”大小姐道,“几年之后,他长成人样,我便不用管他,你却要与我长久相守,我自然养你。”
这话说得理所当然,语气毫无起伏,仿佛是做陈述,连林疏都要信了。
但是,不应当。
仙道院中那么多人嗷嗷待养,大小姐怎么就挑中了自己,听这话的意思,还是长期的。
难道大小姐过于完美,武功过于高,物极必反,就喜欢自己这种胸无大志混吃等死的小咸鱼么?
这不啻于天上掉下的馅饼,从概率的角度上来说也有那么一点可能。
正在胡思乱想,就见凌凤箫的玉符亮了。
片刻,凌凤箫道:“我们下山。”
林疏:“诶?”
“北夏这次的魔物与往日不同,连法阵也难以探明,”凌凤箫道,“大祭酒托我去西蜀如梦堂一趟,他们有一门内功‘万物在我’,可以观看万物,亦能察觉魔物所在。越若鹤与越若云还未到火候,须请越老堂主来。”
林疏:“嗯。”
凌凤箫却忽然来了精神一般,眼里有淡淡的笑:“去后山,我带你去看照夜。”
后山有灵兽厩,照夜是一匹马。
一匹通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马,双目有神,皮毛光亮,身躯矫健,一看便是罕有的神骏。
这马一看到林疏,硕大的脑袋便凑了过来,一双黑琉璃似的眼睛竟然通人姓一般,带着好奇。
“你倒是知道该与谁亲。”大小姐翻身上马,姿态说不出的好看。
照夜继续往林疏身边凑,很有要蹭一蹭的意思,林疏退了退。
“别吓着他。”大小姐拍了拍马头,道。
照夜打了一声响鼻,还是有点想往前凑。
林疏抬头看凌凤箫。
凌凤箫在马背上朝他伸手:“来。”
天边曦日初升,辉光照在大小姐身上,一时间晃花了人的眼。
林疏怔了怔,伸手。
凌凤箫抓住他手腕,一股无形力道托住他,片刻之后,便稳稳落在马背上。
凌凤箫解开马绳,照夜向前疾奔而出,它速度极快,又极稳,让人仿佛坐在云端,跑动之际,清晨山风扑面而来,吹动袍袖,甚是怡人。
风声中,是身后凌凤箫的声音。
“越老堂主年事已高,有些糊涂,他脾气怪异,等见了面,千万不要与他多说话,”凌凤箫道,“只要与他说上话,你便知道越家兄妹抬杠的本事是从何学来了。”
原来是个老杠精么?那也果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山路两旁,高山次第排开,云雾之间,绿树红枫辉映,泼泼洒洒一片淋漓深浓,向前看去,天高路远,仿佛永没有尽头,比起与李鸭毛一起乘车来时的感受,又有诸多不同。
凌凤箫向前倾身,问他:“你喜欢么?”
因着骑马的缘故,这人本就坐在林疏身后,此时又倾身靠近,声音好听不说,淡淡的兰麝香气亦萦绕鼻端,令人神驰,但林疏从未与人离得这样近,浑身上下已乱了章法,呼吸都忘了该怎样呼吸,很不安。
不妥。
被人包养,原来也要考验心理素质,还有触发过敏症的风险。
凌凤箫似乎以为他害怕,轻笑:“不会摔,不怕。”
林疏“嗯”一声,努力平复呼吸。
但是,凌凤箫的关心并不止于口头安慰,而是付诸了实际行动,手臂轻轻环住了林疏的腰,稳住他在马上的身形。
林疏:“!!!”
他现在就像一条被浪花拍在沙滩上的鱼,一边在内心慌乱且绝望地拍打着尾巴,一边艰难地调整呼吸,放松身体,放平心态。
即将克服的时候,好巧不巧,凌凤箫又问:“好些了么?”
林疏心一跳,呼吸又乱,瞬间前功尽弃,要重新调整。
这日子没法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韶哥:遭了,老婆晕马。
他晕你。
第39章 上梁不正
凌凤箫稍稍勒马, 照夜速度略慢下来。
“你不舒服?”
林疏确实有些紧张, 右手抓紧了照夜漂亮的马鬃。
照夜蹭他。
林疏道:“手。”
大小姐先是“嗯?”了一声, 而后轻轻收回手臂:“一时疏忽,是我失礼。”
林疏心道,其实根本不能算是失礼, 仅仅是普通的碰触而已,原因还是凌凤箫怕他摔下来。古代世界讲究礼法,大小姐又是个姑娘, 这样在背后半搂着自己, 这样说来,还是自己占了人家姑娘的便宜。
但凌凤箫若不把手拿开, 再走一段路,他恐怕要背过气去了。
这毛病到底是什么时候得的, 他也说不清楚。
只记得长到十几岁的时候,略开了些窍, 知道这世上的人大多群居,自己却无论如何不敢开口向旁人搭话。
那时候,他想了想从前, 很小, 还在上小学的时候,一个人上学,放学,而身边的同学全部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嬉闹谈笑的情形,觉得一个人的一生, 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定型。
也不是没有与别人打交道的时候,走过过道,前面的地面忽然滚下来一支铅笔。
过道旁边位子上坐着一个趾高气昂的小胖子,笑嘻嘻道:“小哑巴,把笔捡起来。”
捡了,或没捡,记不得了,类似的情形发生过太多。
而这个时候,教室里的其他人,往往引颈围观。
他捡了,便被说:“哎,小哑巴还能听懂话!”
没捡,便有人说:“他不会说话,是不是耳朵也听不见?”
旁边围观的人便哄笑起来。
回忆往往模糊,不记得具体的细节,只记得那些双眼睛里闪烁着恶意的光芒,笑声里全是不善,整座教室浮动着人体的热气,那热气像某个丑陋巨大的怪物的吐息,混杂腥臭的气味。
他想离开,离开这些东西,逃得越远越好。
逃到一个除了自己再无他人的地方,呼吸才能顺畅起来。
似乎是久而久之,就成了现在的样子,严重过敏症,过敏原,活人。
凌凤箫身上那缕似有似无的冷香将他从回忆中拉出来。
这香很好闻。
大小姐脾气很坏,但毕竟坏的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每次生气都事出有因,生过气后也不记仇,既不仗势欺人,又不颐指气使,即使是小时候,想必也与那个跋扈的小胖子不同。
若非这反应已经深入骨髓,与大小姐和平共处,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林疏就这样默默胡思乱想了许久,忽然察觉——他这是在为凌凤箫开脱吗?
为了维持与富婆的友好关系,居然试图战胜十几年来的心理阴影。
林疏都要唾弃自己了。
大小姐虽然将手臂从林疏腰上移开,但毕竟还要驭马,因此两人的姿势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仍是林疏被半搂在大小姐身前。
他努力深呼吸几下,终于有些好转。
照夜速度这才渐渐快起来,半刻钟过后,再次风驰电掣般在山路上疾驰。
凌凤箫道:“现在好了么?”
林疏:“嗯。”
凌凤箫的声音里便有微微的笑意:“照夜有个双生的兄弟,叫照雪,在凤凰山庄养着,与照夜一样是江湖有名的神骏,长得也漂亮,我为你留了许多年,你不许惧马。”
大小姐的东西,从丹药到宝物到马,无一不是珍奇的宝贝,且送起人来毫不手软,林疏都要麻木了。
但这次不同,他发现了一个盲点。
林疏:“许多年?”
“四年,”凌凤箫道,“我那时想,来日从学宫结业,游历河山,若无良驹,毕竟不够快活。你要陪我,自然要用同等的坐骑,恰好照夜照雪双生,便都养了。”
林疏大概明白了大小姐的逻辑。
原来大小姐养仓鼠并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早有谋划。
笼子、滚轮、鼠粮先都备好,然后再去物色一只顺眼的,带回去。
——大小姐,你这么做,你未婚夫知道么?
哦,还有一种可能是,照雪原本便是给大小姐那位素未谋面的未婚夫准备的,但天不遂人愿,死了未婚夫,大小姐开始自暴自弃,包养仓鼠,原来的那些准备,自然也都归仓鼠享用。
他不再说话,凌凤箫也专心驭马,照夜在一路疾奔,它是灵马,这样的速度,比起修仙人的轻身法术也不遑多让,只过一个多时辰,就已经过数座城池,来到一处云雾环绕的仙山。
山下有路石,写着“凡人止步。”
原因无他,仙家门派多有护山大阵,亦饲养许多灵兽灵禽,不少都有凶姓,若是毫无修为的凡人无意踏入,难保不会出事。
所以,一旦有这样的路石,就意味着前面是仙家地界了。
如梦堂,越若鹤与越若云出身的门派。
照夜减缓了速度,进入山间,走过一段崎岖山路,眼前豁然开朗。
一段极缓的半山坡上,依山傍水坐落着数亩仙庄,形制极为质朴灵秀,几乎与这座山林融为一体——这也与如梦堂所走的“道”一脉相承。
整个仙道,统共分两个流派,“破道”与“合道”。
像是凌凤箫,以武入道,驭使灵气,是“破道”,修到极致后,可脱离天道规则,此时天降破界劫雷,若成功渡劫,将来便能离开凡间,进入仙界,称为“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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