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作者:青猫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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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羞于启口,声音越来越低:“这是妃妆阁的桃红醉胭脂,还、还挺贵的,买你一个时辰,陪我……”
“啪”的一声——
余锦年怒而将一整盒胭脂摔到了严荣脸上。
第68章 酥琼叶
严荣竟罕见地没有生气,只是熏熏然抬手在脸上摸了一把,他意欲将脸上异物扫去,却因酒醉缘故,反而将桃红色揉得更开,直弄得两颊红彤彤似猴子屁股一般,简直比唱台上的丑角戏子还要滑稽,毫无官家威势可言。
他眼睛也被胭脂膏糊住,只得眯着,隐约瞧见少年起身要走,不由得伸手胡乱去拦。
余锦年忙向侧避开,却到底被严荣摸到了脖子,在颈侧留下了一抹红印,他道:“没想到严大人满口礼义廉耻,原来也这般轻薄,竟喜背地里送人胭脂玩,什么凛然仪度只是在外面与人做做样子的。”
严荣直愣愣地看着他,似是不明白他何故突然骂起人来,待将眼睛睁开,再看到少年颈上嫣然似沾落了几瓣桃花,顿时明白过来自己方才摸的不是地方,脸色唰得一红,急赤赤澄清道:“你说什么,我才不是你们……”
“我们如何!”余锦年气道。
严荣脸色涨红,他往常不会这样失态,只是他惯来不善饮酒,这两日喝得有些多了,脑子里晕陶陶转不过来,生怕余锦年误以为他也是“那种”人,“那种”喜与男人厮混在一起的人,只一个劲儿地想要撇白自己,支支吾吾道:“你们、你们那样……我看见了。在早市、果子巷,你们偷偷的……”
果子巷?果子巷里什么事?
余锦年突然间想起了那天他偷偷去啄季鸿的时候,背后匆匆而过的一抬软轿,原来那轿是严荣的。
严荣说道:“我,我不说出去。你就陪我喝两杯,说说话,就一个时辰……”他似第一次做这样威胁人的事情,纵然脸上刻意保持着一种扭曲的气势,实际上整个人既局促又紧张,说到最后,就连头颅也不自然地垂落下去。他伸出了一根手指头,好似是在说自己的条件已经开得很低了,又朝余锦年重复两声:“一……一个时辰。”
余锦年简直要被气笑了,他从来也不以为那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之所以要与季鸿躲起来,全然是因为一种情趣罢了,谁想严荣竟以此为要挟,于是乎他也有些不耐烦了,说道:“严府上下这么多人,严大人还愁找不到人说话?”
严荣收了声,哑口无言地看着他。
“……”余锦年与他对视半晌,终于忍不住道,“不是罢,这么惨?”
严荣的视线躲闪起来,两只沾了胭脂的手无措地将一壶劈震春抱在怀里,壶是白瓷的壶,雪白的葫芦形状,上头绘着清新淡雅的兰花,也被他抹得尽是桃绯色,无端的有些艳靡。他转过头,也不知在看什么,嘴里咕哝道:“有,有的……”
余锦年:“……”
严荣:“……”
余锦年沉默片刻,不胜其烦地摆了摆手,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行了行了,严大人,别搞得像我虐待你一样。走吧,你总不能叫我蹲在这儿跟你喝酒?天冷,我才不要与你一块喝冷水,叫你的人抬个小泥炉子上来温酒。”
严荣一听,当即去遣人安排,将前头花园里的一间避风亭收拾了出来,一边摇摇晃晃地拉扯着余锦年坐了进去。
亭也不是亭,乃是一间形如亭的六角飞檐小阁,名“飞雪迎春”,六面皆是漏窗,从每扇窗看出去,都能看到小花园当中不同的风景,许是几株斑竹,许是一簇红枝,又或许是几垒叠石,并不如何华丽,但大都独到而秀致,将这座细瘦的花园衬出万种风情来。
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哥儿抬着一顶小火炉进来,摆在当中的石桌上,见余锦年正挨个窗户看得起劲儿,便自行将一只莲花温酒座置在炉子上,再将那只白葫芦瓷酒壶坐在莲花里头,笑说:“每年冬尽梅开、飞雪翩跹才是此亭最美时候,小神医到时可再来瞧瞧。”
他以为,自家大公子能将人领到专门待客的飞雪迎春亭来吃酒,便说明二人是知交好友了,于是说起话来也不过分拘谨,省得小神医要说自家端官家架子,话里话外还透着些替自家公子亲昵一番的意思:“我们大公子向来不喜呼朋唤友,今日难得请小神医来吃酒赏景,公子竟也没提前吩咐我们准备东西,家中只有些硬果子,小神医莫要嫌弃。”
那小厮正说要打盆水来给严荣擦擦脸,严荣却嫌他话多,歪在桌上挥了挥手,径直将人赶了出去。
余锦年回头看了眼桌上的小碟,都是些榛子、杏仁、生瓜仁等坚果子,严荣正拿着一只小钳跟榛子壳较劲,余锦年早上也没吃,此时腹中咕噜噜乱叫,可不想吃一肚子硬物回去害胃疼,便叫住那小厮,问道:“你们厨下还有些什么能够果腹的东西?”
那小厮道:“只昨儿个剩下的,几张冷蒸饼,可叫厨下现做个馄饨来吃。”
“馄饨你们且做着,把蒸饼先拿上来。”余锦年琢磨道,“再拿罐子蜂蜜和油碟来,并一把小杓一柄小刀,两张空碟。”
小厮领命而去,严荣一脸哀怨地望着少年,独自喝起闷酒道:“这是我家。”言外之意,你使唤起我家的下人来,怎么比使唤自家的还要顺溜。
余锦年不理他,过会儿小厮将他要的几样物什都端了上来,一一摆在手边,那蒸饼都已变得较为冷硬,他持小刀沿着冷饼子薄薄地切下,片成一张张梭形面片,又摆在盘子里刷上淡淡一层油,涂上蜂蜜,便放在小泥炉上烤。
“酥琼叶,冷物翻新,总比你那些榛子瓜仁要好吃。”余锦年道。他烤了正面又烤反面,先后烤了三四张,都薄薄脆脆泛着油亮可口的蜜黄色,亭中也渐渐扬起一股除了酒香以外的甜香味。
严荣一直撑着脑袋瞧他动作,也不禁被馋住了,当即扔了手里的榛子,伸手拈了一片酥琼叶来吃,嚼到嘴里甚是松脆,且又有蜜甜油酥之味,吃到腻处饮一口劈震春,既痛快又舒爽。
他吃罢一片,还要再吃,抬头看到对面少年微低着头抿了一口酒,又慢慢地咬起一张琼叶,甚是乖巧的样子,过会儿摸着酒又冷了,便用嘴叼着酥片,将酒壶放在炉上,他松手的时候似被壶把儿烫了一下,眼睛瞬间骤地一圆,随即渐渐松弛下来,只懊恼地皱着细长的眉头,捧着自己被烫了的手指呼呼地吹气,这会儿,又好像不乖巧了。
——鲜活。
严荣不由想起这个词来,他也念起京中自己的夫人,嫡出的名门闺秀,是父亲帮他讨的,过门前他连对方姑娘是什么模样也没见过,只按着旧礼忙忙碌碌一个月,将人迎了回来,以礼相待。
人都说结了亲就快活,他也没觉得,就连床笫之事也是能无则无,每隔几日非要去交差的时候,也是规规矩矩的不敢睁眼,夫人也羞涩,二人俱是受过教养的,所以床帏里屡屡安静极了,也没什么动静。
严荣以为,成亲不过是这回事,男要娶,女要嫁,不过是寻个门户相当的搭起火来过日子,若是在这之上,还能对宗亲家族有些联姻贡献,那自是再好不过了,所以父亲为他定亲的时候,他也没什么异议。更何况娶进门的夫人姿容风度皆端正,他甚至觉得很是不错。
私定终身?这种事他想都没想过。
肚里垫了点吃食,严荣感觉没那么晕然了,他见余锦年吃一堑却不长一智,又要去摸滚烫的壶把儿,不禁也紧张了一瞬,出声提醒他道:“那个烫,没看到里面水都沸了。”
少年到底是充耳不闻,非要将酒壶提了出来,随即便嚯嚯叫着将两手捏在耳垂上。严荣看了看他,蹙眉奇怪道:“你这人向来是这样?”
“哪样?”余锦年不解。
严荣说:“惯将旁人的话当做耳旁风。”
余锦年动作娴熟地烤着酥琼叶,无所谓道:“这个旁人若是说的有几分道理,我自是会听。可如果我一定要去做一件事,就说明这件事对我很重要,那么即便这个旁人如何劝说,也是没什么用处的。再说了,我要是事事件件都去听,都去顾及,岂不是束手束脚?”
“说白了还不是我行我素,拗得不行?”严荣饮下一杯苦酒,过了会,突然很是苦恼地问,“我的话就一点道理都没有?”
余锦年困惑:“你说哪桩,是骂我不知廉耻那桩,还是——”
严荣想说的本来不是这个,却硬被少年拐了个弯儿,他赶紧摇头摆手,阻止对方继续说下去。真不知这少年究竟是脸厚还是心宽,他仔细盯着余锦年打量了一会儿,觉得少年生得只能算是清秀,除了医术令人惊艳,其他实在没什么可圈可点之处,于是不解地问他道:“你究竟有什么秘法,能叫所有人都对你另眼相看?”
“什么意思?”余锦年不懂。
严荣道:“季公子也好,姚儿也罢,我府上的下人都很是乐意与你一处,就连春风得意楼那被娇惯得不可一世的姜秉仁,也铮铮地跑来与我理论,只因我说了你两句重话。”
这话倒是稀奇,余锦年听了觉得好笑,不过问他为什么,他哪里知道?他也不过是顺从心意地与人交往罢了。但是答不上严荣的问题又觉得很没面子,嗯唔了一阵,眨了眨眼回道:“嗯……可能是因为我可爱罢?”
“噗——”严荣差些一口呛死过去。
余锦年见他当真是被这话吓着了,顿时觉得戏弄他一点意思都没有,便发发慈悲坐端直了,正经道:“好了,不与你说笑。那我问你个问题。”
严荣洗耳恭听,只见少年稍偏了偏脑袋,从酒壶上袅袅蒸起的热气中望过来,道:“严大人,你那么讨厌我拐带了你们季公子,那究竟是为何……还非要找我说话呢?”
“……”严荣怔住了,倏忽心下也慌张起来,他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先前他借劈震春这酒,浇五妹寻死觅活的这股愁,出了府,飘忽到不知哪条街,闻到胭脂水粉的香气,便不由想到了余锦年,于是鬼使神差地买下了一盒胭脂,买完了,才发觉无人可送,凄惨得很。
今日见了余锦年来给姚儿看诊,他也不知怎么了,心里难受得紧,就想与人说说话,想将心里的一些不痛快倒出来,借着这阵清风一起卷走——当真是心随意动,等自己回过神来,已经将胭脂送出手去了,还说了些乱七八糟的话惹人误会。
丢死人了,严荣苦哈哈地耸了耸肩,酒意熏陶,他也没了读书人的刻板架子,上半身歪七扭八地靠在桌上,拈着余锦年新烤出来的酥琼叶咔吱咔吱地咬,也没那精力去掐什么之乎者也,破罐破摔道:“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你惯好将人的话当做耳旁风罢。总觉得与你说话,似乎没什么负担,很是轻松……”
余锦年摇摇头笑道:“严大人,若是你往日都像今天一样,与五小姐好好说话,或许你们兄妹也不至于到今天这步田地,五小姐也就不会去寻短见。”
严荣似吃了一口黄连,苦道:“我往日很招人厌烦?”
“一般般烦人罢。”余锦年想了想,吃了一口酥琼叶,又饮下一杯温热的劈震春,美滋滋觉得身体都舒畅了,才继续说着骇人听闻的话,“……就是让人很想套你麻袋。”
严荣:“……姚儿也是这样看我的?”
余锦年撇撇嘴:“那我不知道,你去问她。”
严荣受了很大打击,又咕咚咚灌了半壶酒下去,余锦年眼见他脸皮底下都红透了,整个脑袋像是只熟烂了的苹果,显然是身体的解酒功能太差,是属于天生不该多饮的那类人,但碍于他此时愁苦万分,余锦年也就没有阻止,任他畅饮去了。
过了会儿,厨下将做好的馄饨端了上来,猪肉白菜馅儿的,大尾巴,飘在汤碗里似一朵朵云彩,余锦年捞起来吃得正痛快,忽地眼前瓷碗似长了腿脚,呲溜一声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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