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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鱼求生[穿书]+番外 作者:微笑的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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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强强 穿书

  “……我老婆,”程几没好气,“而且你不就写了二百来字嘛。”
  “我有大纲啊!真特别准!”陈川说,“川哥这半仙当定了!”
  程几把他推一边去。
  王北风总结发言:“咱们今天要一边吃饭一边开会,商讨怎么对付神经病!”
  某私人会馆,郑海平在中午前匆匆赶到,见面就给程几一个热烈至极的拥抱,然后从口袋里掏出绒布小盒子说:“给你!”
  程几打开盒子一看,里面还是那颗十克拉鸽子蛋戒指。
  “干嘛呀?”他无奈地问。
  郑海平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这就是金刚钻啊!”
  他捏着程几的脸说:“让我看看你!”
  “好,特帅。”他眯起眼睛,“比以前帅,以前还有点儿奶味儿。”
  程几害臊,拨开他的手:“别闹了海哥。”
  郑海平说:“所以我觉得吧,齐北崧他就算不认识你也没关系,你现在站到他面前,他照样追着你跑!”
  这话和王北风先前所说有冲突,程几笑问:“不是说他现在一点儿感情都没有,就是个工作机器嘛?”
  郑海平说:“……呃。”
  程几说:“海哥,我想……”
  郑海平不许他说话,按着他的手说:“别饶过他!”
  郑海平的意思是:别放弃。
  在最艰难的时候,程几也跟郑海平埋怨过,发过脾气,甚至哭过。那一天他被流弹擦过脖子,只差半厘米就要去见上帝。
  发脾气时当然会说气话,连他自己也不信。
  他当然不会放弃,他的人生里只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只有一个齐北崧。
  他不矫情,他爱齐北崧。
  先前他都不觉得,即使两人睡过了,如此激烈,如此合拍,他都没意识到那是因为他爱对方,而不仅仅是喜欢,不仅仅是回报深情。
  后来他花了三年终于想明白,他就是爱他。
  如果齐北崧是中了邪,着了魔,那他程几就是咎由自取……他不会爱齐北崧以外的任何一个男人,想都不能想,想想就恶寒。
  他是死过一次的人,齐北崧从某种意义上也是,老天爷实在仁慈,又多给了他们一次机会。
  上一次是齐北崧发力,这一次是不是该换他了?
  他要重新出现在齐北崧的生命里,即使是以陌生人的身份。
  他不要齐北崧怎样爱他,喊什么“宝贝儿”“心肝儿”,只要他有所回应,说一句“我好像见过你”,足矣!
 
第七十八章 
  那顿饭并没有吃出什么结果,因为大家都不是神经病专家, 倒是喝了一顿大酒。
  程几酒量还是那么差, 只喝了一瓶啤的就开始趴在桌上睡觉,任凭其他人觥筹交错, 叫嚣划拳。
  到后来雷境、赵家锐也加入, 一群人从中午喝到下午, 换了个地方续摊从下午喝到晚上, 再换地方从晚上喝到半夜。
  老耿酒量一般,但酒风豪爽, 上了桌就是明星人物, 被大伙儿围着喊“彪哥”;陈川则被三年不见的弟兄们灌得死去活来。
  最后连郑海平都高了, 站在椅子上对瓶吹, 反正他也不怕多喝,有人给他撑腰。
  程几就被一路从会馆抬到私家菜馆,又抬到某某会所, 扔在沙发上, 反正就是一个字:睡。
  陈川大着舌头说:“程几这……这小子不行!真不行!……他不是假醉诱敌, 是真醉!说实在……实在的,R国倒是挺适合他的,那边禁……禁酒啊!”
  王北风则说:“狗怂……怂……就这样老齐还把他当……当宝!”
  陈川嚷嚷:“老齐……不认识他啦!”
  王北风吼:“宝宝委屈!”
  程几反正不省人事, 随便别人埋汰,自顾自睡觉, 直到雷境最后把他摇醒。
  他睁开眼,迷迷糊糊坐起, 看到脚下横七竖八躺了一屋子人。
  “……”
  “几点了?”他问雷境。
  雷境说:“半夜两点。我一会儿只负责带海平走,其他人就随他们自生自灭。”
  程几晃晃脑袋,觉得里面像是装着一瓶水,哐里哐啷的,好在不疼。
  雷境喝酒比较克制,酒量又好,所以还很清醒。他问:“要送你回家吗?”
  程几望向老耿。
  老东西醉得像个鬼,衣服都脱了,穿着秋裤四仰八叉睡在地毯上,肚子上还画了个黑猪头,估计不是灵魂画家赵家锐就是文学家陈川的手笔。
  程几说:“干爹睡着了,今天就先不回凰村了吧。”
  “不是凰村,”雷境说,“回你原先的家。”
  原先的家?程几在宏城还有家吗?
  “工人新村的房子我们帮你买回来了。”雷境说。
  程几吓了一跳,忙问:“买那干啥?海哥买的吗?”
  雷境笑了笑:“说出来你都不信,是北崧买的。”
  程几纳闷,齐北崧不是不记得自己了吗?
  雷境在他身边坐下说:“大半年前的事情。那次海平有事回国,半夜在网上闲逛,突然发现你家那套房子被中介挂出来卖,价格还不贵,比市场价便宜五六万吧。”
  “他第二天一早就联系中介,原来是当初低价强买你家房子的楼下邻居出事了,先是女主人被网络集资诈骗,损失不少钱,当初买房时占的便宜全赔进去了;后是男主人痴迷买彩票,为此借遍亲友,被追债的堵了大门;再后来是领结婚证前夜这家的儿子被女朋友甩了,总之家里小灾小祸不断,鸡犬不宁。”
  程几噗地一笑,虽然听上去挺惨,但他挺解气。
  雷境继续:“那家人着急卖房子还债,可偏那女主人嘴快,到处宣扬她家倒霉是买了你家凶宅的缘故。房子这东西,便宜些总会有人要,但聚阴破财凶宅就不一定了,于是挂了将近半年,价格每月降五千到一万,还是无人问津。”
  程几恼怒道:“凶个屁,她家才凶呢,自己贪小便宜被骗了还怪到房子上!”
  雷境同意,说:“海平就和我商量要不要乘机把房子买回来,结果被北崧从旁听见,问什么事。海平便说想买个老房子等拆迁,也没提你的名字,北崧不以为意,说买买买,这点芝麻绿豆大的事儿还要商量?海平正要挂电话,忽然听到北崧说——把楼下那户也买下来。”
  “咦??”程几惊疑。
  雷境笑了笑,说:“北崧说,不就是百来万的事儿,既然等拆迁款那点儿蝇头小利,那就多买一户,多给老雷赚点儿零花钱。楼下那户讨厌,花点儿钱把他们赶走得了!”
  程几有点儿结巴:“他……想起什么了?”
  雷境说:“我也奇怪,他怎么知道楼下邻居并非善类呢?所以说他失忆了吧,其实他也拎得清,至少潜意识里还有痕迹。”
  两人都沉默了片刻,雷境接上说:“于是海平就把两套房子全买了,而且还狠杀了价钱,没让卖家占便宜。现在楼上楼下都归你,往后随你怎么折腾吧,在家打架也没人管了。”
  说着就把两户的大门钥匙递给程几。
  程几慌忙推拒:“雷哥,这可使不得!两套房子加起来那么贵,我没钱还你们!”
  雷境说:“不是我们的钱,是你老公的钱。他买你住,谈什么还不还的?”
  “我老婆。”程几说。
  “你老婆的就是你的,你这么抗拒是对他不诚心吗?”雷境晃着钥匙说,“拿着呀!说实话要不是最近这几年的波折,你老婆别说只给你买两套老破小,买二十套豪宅他都愿意!”
  程几慢慢地接过了钥匙。
  “雷哥,谢谢。”
  雷境摆了摆手,弯腰把郑海平往肩上一扛,说:“走,送你回去!”
  程几不肯劳烦他,雷境也没坚持,带着郑海平走了。
  程几挨个儿推躺在地上的人,没有一个活的,他只得把他们都搬到沙发上睡,还帮老耿把衣服盖上。
  最后他离开会所,打上车,前往那个应该熟悉但其实陌生的老小区工人新村。
  摸进斑驳锈蚀的单元门,沿着黑暗狭窄的楼道上行,站在的陈旧的家门前,他心里怅然若失。
  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那就是孤单。
  他在R国的时候虽然危险,但是有同伴,有战友,所以不孤单;出国之前他有齐北崧,那是如火一般的炙烈,也不孤单。
  甚至在陪伴程女士缓慢走向死亡的时候,他都不孤单,因为那时候他有事做。
  他望着自己的小指,心想都说月老的红绳系在小指上,如果能看见就好了,真想知道那头到底系着谁,是齐北崧吗?
  如果那根细绳已经断了,他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重新接上?
  如果现在齐北崧藏起手来,转身而去,他能强求么?
  他开门,开灯,见屋里比较空荡,他有些物品还堆在齐北崧家楼下,郑海平大约是觉得无权处理,没有帮他搬过来。
  他推开房门,突然笑了,原来房间里放着齐北崧送他的那张两米乘以两米、实际上床头宽过两米五、长度超过两米三的进口小牛皮全包围大床,把整个房间撑得满满当当!
  “……”
  他笑得蹲了下来,心想他们是怎样把这张床抬进狭窄的家门和房门的?真是逆天了!
  屋里的水电煤都有,程几简单冲了一个澡,躺在那张大床上享受人生。结果令人沮丧,他这几年在R国睡惯了简易床铺,已经不习惯超大超软的床垫了。
  他睡不着,坐起来翻照片——说来也好笑,他的手机里居然没有一张齐北崧的正常照片。
  出事之前,两人追追逃逃,虽然确定了关系,却还没有来得及相处,甚至没有拍一张合影。
  出事之后,郑海平从来不给他发送齐北崧昏迷的照片,以免他担心。
  后来齐北崧醒了,康复了,他却无法与之正常联系,手机里的这几张照片还是郑海平刚发给他的。
  海哥摄影技术堪忧,拍的齐北崧要么高糊,要么不看镜头,要么晃成一道闪电,要么皱眉撇嘴不耐烦,总之没啥好脸,但对于程几而言这些已经足够了。
  照片里的齐北崧和以前一样俊朗,但原先眉宇间的那股桀骜之气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沉稳和成熟。
  他29岁了,光芒未褪,更增泰然。
  程几翻看着,忽然停下,将最后一张放大,再放大,直勾勾地盯着。
  这张照片拍摄时间为深秋,齐北崧穿着一身土黄色猎装,肩上扛着一支长枪,不知是在哪座山头上野。他双眼望着对面的山谷,手腕袖口处露出了一小截红绳。
  程几皱起眉头,心想:莫非红绳后面……是那只葫芦?
  三年前,他和老耿在凰村的庙里求签,老耿见老和尚的桌案上摆着一只不到一寸高的桃核小葫芦,便求了过来给他,说是可以逢凶化吉、破煞挡灾。
  后来他带着齐北崧爬山,出于好玩,又把葫芦给了他,作为同意其当“备用”的信物。齐北崧当时就把葫芦挂在了挂在了脖子上。
  莫非他现在还带着那玩意儿?他还记得那东西的来历?
  程几的心砰砰乱跳,然而数秒钟后,又把自己否了:齐北崧不会记得,他带着价值百万元的手表,怎么会眷恋一只价值不足十元的粗劣木雕?那截红绳应该只是一根绑东西的皮筋,恰好是红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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