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五福晋日常 作者:邈邈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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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怕已经做了七年的皇子福晋,这一刻毓秀还是免不了有些激动和紧张,紧张到都已经影响到她用膳的速度了。
胤祺也不能说是不紧张,但是他的紧张程度跟毓秀比是完全不一样的,注意到福晋用膳用的不痛快,还特意给福晋夹了两筷子的菜。
天大地大,用膳最大,他这还是头一次看见有事情能影响到福晋用膳的速度和心情。
胤祺也不是头一次给她夹菜吃了,毓秀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仍旧处在跟皇帝同桌吃饭的激动和紧张里,很是麻木的把自己面前碟子里的菜吃干净,什么味道都没能品出来。
康熙还真是头一次看见老五这样,也难怪弘晶的姓子这么活泛,父母恩爱,孩子在府里头也就受宠,养成活泛的姓子并不奇怪。
奇怪的是老五,平心而论,老五媳妇容貌算不得出众,家世更不用说了,两方面都照着老七媳妇差远了,不过老五跟老七的态度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所以这养出来的孩子也就不一样,弘晶胆子大,姓子也活泛,老七府上的弘暻则是一脸的哭包像,胆子小又娇气,动不动就哭。
康熙一边儿在心里头感慨两个儿子的不同,一边儿亲自给宜妃夹菜,用不着羡慕儿媳妇,他就在旁边坐着呢。
皇祖父照顾皇祖母,阿玛照顾额娘,弘晶很是自觉的去照顾弟弟,夹菜、端汤、擦嘴,要多懂事有多懂事,很有做长兄的样子。
“弘晶这孩子确实教育的不错。”康熙难得夸了老五一句,在教育儿子这方面,老五的水平比太子要高。
胤祺整个人都是懵的,老爷子十年八年不夸他一次,好不容易夸奖他一回,还是沾了儿子的光,不过这也是他应得的,其他的兄弟们可没他这么多时间陪儿子练蹴鞠、练打拳,连功课时不时都有检查,也就是去宫里读书之后,这才没多管儿子的功课。
毓秀与有荣焉挺了挺腰杆,真不是她自吹自擂,她这两个儿子确实都聪明过人、乖巧伶俐,同龄人里她还没见过比她儿子更棒的小孩。
庄稼总是觉得别人家的好,孩子总是觉得自己家的好,这道理不管是在普通百姓之家,还是在皇家都行得通,一家人坐在一起夸自家孩子,绝对都是夸到心坎里去了,没有比这更好的话题了。
用完膳之后,弘晶带着弟弟弘晊一起表演了一套拳法,两个人打得有模有样,可能是力气大的原因,还真有几分气势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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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带着弘晶走人之后,太子爷顺势邀请曹寅和十三弟一起用膳,前者是皇阿玛的心腹,后者则是他的心腹,比起老四,他更信任的其实还是老十三,毕竟老十三的年纪更小,生母虽然死后被追封为敏妃,但死后追封和活着的时候被册封终究是不一样的,更何况老四还被孝懿仁皇后抚养过,单凭这一点,他就永远不可能跟老四交心。
曹寅虽然是皇上的心腹,但皇上年岁毕竟不小了,五十二岁,古来帝王能够活到五十二岁的可不多,哪怕现在皇上看上去身体不错,但是说句不太好听的话,上了五十岁的人随时都有可能……
所以皇上多活几年,那自然是最好的,长命百岁那才好呢,但是曹家也必须要为自己找后路,太子便是曹家的第一条后路,虽然直郡王和八贝勒那边曹家也没得罪,但总归是有个倾向姓的,曹家倾向的就是太子。
文武双全的太子,虽说成年忙于政务,但是在诗词上的造诣还真不低,原本皇阿玛就是把他照着全才的方向去培养的,所以跟曹寅很能够聊得来,反倒是十三爷,虽然也有文武双全之称,但若是跟太子比的话,还差着道行呢,人谁也不会效忠于一个不如自己的人。
虽然诗词上的造诣比不得太子和曹大人,但这两个人加起来都不如十三爷能喝,一杯又一杯,十三爷觉得醉了的时候,太子和曹寅已经喝的铭酊大醉,几乎站不起来了。
第二天被皇上宣召过去的时候,身上虽然没有酒气,但精神状态跟昨天相比明显差了不少。
第93章
这里里外外都少不了康熙的眼线,尤其是太子身边,虽然不清楚这三个人昨日到底聊了些什么,但喝了多少酒还是清楚的,到底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他的心腹和他的太子居然也可以成为知己。
没有人可以真正揣测到康熙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有时候他对太子这个儿子大方的很,有时候心眼还不比那针尖儿大呢,一件错事就可以记一辈子。
当帝王的,尤其是执政后期,大概都有些喜怒无常。
不过,这些跟胤祺一家人就没什么关系了,弘晶除了头一次被叫到前面之外,后边就没他什么事儿了,至于胤祺,不管是告假,还是开溜,对他来说都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其他人也都已经习以为常。
所以哪怕是告假带福晋和孩子出去玩儿,皇上也照样给了假,反正老五就算是呆在前面,也说不了几句话,心思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江南不愧是水乡,跟京城比起来少了一分大气,却多了一份雅致,粉墙黛瓦、飞檐翘角、小桥流水、长街曲巷,真的是如诗如画,如果皇子阿哥可以离京的话,比起京城,毓秀倒是更喜欢在这里生活。
不只是风景好,江南人杰地灵,自古人才辈出,文化气息厚重,哪怕是逛街的时候,都随处可见穿长衫的书生,有的也是出来闲逛买东西的,还有是支了摊子给人写书信的。
不过也并非全都是优点,跟京城比起来,不管是卖东西的,还是买东西的,女子都要更少一些,即便是出来买东西的女子,如若不是老妪,一般都会戴着面纱。
像毓秀这样大大咧咧的穿着旗装,面上没有任何遮挡物的年轻女子,还真不多见。
不过能够身着旗装,后边又跟着好几个身高体壮的健仆,还真没几个人会对着她指指点点,多数人便是走道都是要绕开的,一点儿都没有拥挤的感觉。
毓秀并不觉得扫兴,上辈子她没少经历过人挤人的场面,这辈子是一点儿都不向往,也不怀念,反而更喜欢特权带来的便捷。
就像她作为一个现代人,可以接受这里的等级制度一样,这里的生活所给予她的东西,比从她身上剥夺的要多,比起上辈子,她更喜欢这辈子,有吃有喝有闲,不需要为生存奔波,更不需要看那么多人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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