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暴戾屠户的小夫郎+番外 作者:後来者(上)
Tags:布衣生活 种田文 美食 爽文
别觉得不够,你看西餐那个是一大盘,都那么一勺,越少才越讲究,才越能体现优越感,才装逼。
鹅肝酱做起来也简单,除去筋膜,挑出血管。用盐、胡椒粉、糖腌之。本应加入些白兰地,家里并没有,唐寿就用普通的白酒替代了。最好腌制一个时辰,但时间不够,唐寿就腌了一炷香。之后用慢火搁火烤半个时辰,冷却后切片置于盘内,每盘四片。为了不让盘子显得过于空旷,唐寿煮了些木耳和野山菇摆盘。
即便只是普通的漆木盘子,顿时就变得高大上起来。
唐寿之前就让熊壮山做过托盘,现在正好用托盘上菜,一次两人就拿下了。
当鹅肝酱摆在他们面前时,几位小郎君看傻了,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这么大一个盘子就四片像肉的东西,他们这是进了黑店吧。
碍于凶神恶煞的熊壮山立在那里没人敢问,就是被宰也得认,但还是像金锦程看去。
金锦程被众人眼神差点没烧出孔来,清咳两声道:“熊夫郎,不知道这菜寓意何在,可否给我们讲讲。”
唐寿笑眯眯道:“几位小郎君小娘子都是见识过宫宴的吧?”
金锦程脸有点红,他们虽都是士家大族出来的,但还是太嫩,不够格,不过家里长辈倒是参加过。
“我等尚且年纪小,还不曾,但家里长辈却是有幸参加过的。”
唐寿是根据宋朝的国宴猜测的,他看这里文化习俗差别不大,觉得国宴规格应该是一样的,但未免出错,还是套话道:“那么可曾听过国宴里的规格?”
这个金锦程知道,“‘凡酒一献,从以两肴’,这还是邀请契丹使者的待遇,是很高的规格了。”
唐寿听后满意的笑道:“对的,官家邀请外来使者才‘凡酒一献,从以两肴’,咱们是不敢和宫宴比的。但几位又都是远道而来的贵客,是金家郎君的坐上贵宾,也是我熊家的贵客,所以为表重视,我只能‘凡酒一献,从以一肴’。毕竟再坐各位没有官身,我怕传出去有心之人会加以利用,给各位郎君惹上麻烦,所以去掉了酒,咱们便是吃一道换一道。如此既能显示出各位的身份贵重,又不会让人觉得各位郎君骄傲自大,妄图比拟宫宴。”
其实是家里没有那么多酒,怕不够在坐这些人分的。可被唐寿这么一解释,立刻就不一样了,使人心里熨帖极了。成了处处为这些小郎君着想了,而小郎君们一想还真在理,他们今个要是在这装逼‘凡酒一献,从以一肴’,被有心的小人告到官家耳里,不就成了和官家比较了吗,家里长辈势必要被重罚。而现在这样一弄,就成了追顺官家脚步,崇拜官家了。
“妙妙妙!”金锦程拍手赞道。
其他的小郎君小娘子也满意了,顿时觉得有面子,能和官家媲美,就是身份的象征啊。看着熊夫郎的眼神也变了,只觉得他处处不像一个乡野双儿,是个有见识的。
本就有了好感,再吃这本就鹅肝酱,顿时就更美味了,连连称赞。便是挑剔如冯小娘子和周小娘子都露出满意的神色,矜持地刀叉并用。要不是觉得吃光太有失身份,便是盘子里的木耳和山野菇都给吞了。
之后是汤,炖的美味的牛骨山野菇汤。唐寿家里就各种肉不愁,不知道是不是熊壮山天生神力的原因,几日不吃肉,就馋得受不了,浑身都没劲。所以家里地窖里储藏了许多肉,牛猪的都有。羊肉是之前那两只野山羊肉,因羊肉贵,唐寿便一直没吃,打算留着招待这些东京来的自允身份的客人。至于骨头和内脏是唐寿教熊壮山买的,有多少买多少,一是便宜,二是这东西好吃,昱朝人嫌弃没肉,他却能做出美味来。
这道牛骨山野菇汤上来,小郎君小娘子们根本没问,已经完全信任唐寿了。喝了一口之后,就更不需要问了,浓稠的白色汤汁,比家里的厨娘做的还要美味。幸而每人一小碗,才没灌个水饱。
第三道是副菜,唐寿简单煎个糖心鸡蛋,然后又杀了只鸡,取鸡胸肉肉裹了面粉,炸成小酥肉,洒点盐和胡椒粉,牙没给这些东京来的小郎君小娘子们香丢了。
这也就是熊壮山家能有这些东西,村里其他人家不行。早在唐寿没来时,其实熊壮山家日子在玉林镇而言也不算穷的,但也不算富裕,中下吧,但在杏花村就是十分好的了。后院养着羊猪,一共二十头。还有各种禽类,二十多只。这绝对富户,要不原身也不会只呆了一宿,就死皮赖脸的第二日起早拉着人去衙门里户籍文书,非要嫁给熊壮山了。唐寿觉得熊家穷,是以后世眼光看的。
第四道主菜没什么好说的,就是羊排,取的羊背上的里脊肉煎的,也不大,能有二两。
第五道是蔬菜,熊家只有秋天储藏的大白菜,唐寿就做了道蒜蓉大白菜,类似于蒜蓉娃娃菜的做法,虽不如蒜蓉娃娃菜正宗,但对于没吃过的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而言,却是非常正宗了。特别是还少,两口就没了,便觉得更好吃了。
最后一道是甜品,唐寿做的蛋糕,每人也就两大口的量,这可一直以来只听过没吃过的小郎君小娘子破功了,每人都一点没剩,全部吃干净了。话里话外,竟还想加一叠,被唐寿装着听不懂应付过去。随便吃的,那就不美味了。
最后就是碗蜂蜜水,其实应该是茶,但这个家里真没有。唐寿记下,打算日后买些放家里待客。
最后结束的时候,唐寿拿了牙香出来,每人一勺放在嘴里含着,之后喝水漱口,吞进地下的翁中。
如此这一餐吃的几个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有种参加宫宴的感觉,仿佛置身的不是乡野农家,而是皇宫。
这讲究程度,还有热乎乎的炕,太有逼格了。
金锦程更是满意的连连点头,八个人吃了五十几两银子,金锦程既然觉得不多,眼睛都不眨下,腰挺得直直的,还偷偷感谢唐寿让他倍有面呢。
唐寿也高兴,毕竟这样的冤大头可遇不可求。高兴,又坑了金锦程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是修改后的,之前和宝贝说过,被编辑大大敲了,说人牙子买瘦瘦的梗不能用,不好。所以改成唐寿是魂魄穿,占了原身的身体。原身家长闹灾荒,随父母逃荒,奔向一个十分远的亲戚家。路上没吃的,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原身父母就把在昱朝地位最低下的双儿,也就是原身卖给人牙子。然后原身从人牙子手中逃出,慌不择路跑进杏花村的一条小河边,后有人牙子追赶,前方死路,原身就投河了。而熊壮山此时正在河里脱光光的洗澡,顺手把人救了。原身一路逃亡,身上衣服太破,被水一冲,就更破,露肉了,孤男寡男肉贴肉抱在一起,这是在古代,原身就赖上熊壮山,要他把他买下来,并对他负责。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