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 作者:吾九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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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若是她们因什么原因见面,恐怕那就是出大事了。如此想来,不见面才是最好的,对谁都好。
丁母看了丁月华很久,才挥挥手让她下去了。
“罢了,以后你自己找到了,记得带回来给伯母看看吧。”
下午,丁大哥带着妹子和展昭前往陷空岛拜庄。
丁二哥还在生妹子的气,说什么也不一同过去,还说既然认了义兄就由义妹带义兄去见邻居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饶是月华左哄右哄的,又签订了好几个条件,丁二哥才消气,不过还是不去陷空岛。
丁兆蕙:“我和那白老五合不来,去了反倒误事。”
是以,最后还是丁家兄妹俩带着展昭拜庄。
听说陷空岛卢大嫂去年得了一个儿子名叫卢珍,丁月华带上了个纯银长命锁打算做见面礼,顺便还拿了几个护身符带上。
都是真武山出品的,都是些个心意。
谁知到了陷空岛之后。
四鼠:原来展昭长这样?说好的虎背熊腰满身肌肉呢!不过看着还真有点猫的样子,尤其眼睛。
卢方:“老五?他前些日子说去打理下家业就出门了。”
蒋平:“……”大哥真好骗。
韩彰:“展兄弟客气了,我们都明白的,没事没事。都是那些个流言害的,还劳烦你来跑一趟。”真可惜了,老五已经去找你了,不然一起捉猫不是可好玩了?
蒋平:“咱们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不过展兄弟若是助纣为虐咱们也不会放过你的。”哈哈,猫不在窝里,五弟是不是离开的有些早?
展昭:“包大人是难得的清官。”
徐庆:“来来来说这些干什么?展兄弟我们真是一见如故,来喝酒!”哼,武功比不过你喝酒难道还比不得你么!嘿嘿,看三爷来弄个醉猫!
而另一边,闵秀秀和丁月华。
丁月华看着几个月大的笑呵呵的卢珍,说道:“小侄子好生可爱。”
闵秀秀却道:“喜欢啊,喜欢过些年自己生一个呗。”
丁月华听闻也不反驳,只是笑笑,拿出长命锁给小卢珍带上:“这是我做的,能抵挡一次致命伤害。”
闵秀秀知道丁月华在道观修行,那玄门之事她也不懂,既然月华说有用那就有用。反正月华这孩子也算是自己看着长大的,虽说一年只见一两次,奈何这妹子从小就是粉雕玉琢讨人喜欢的紧。
闵秀秀又想到隔壁丁母说的一些事情,问道:“月华,这些年你在外头可有看中的人?”
丁月华却回答道:“闵姐姐,我只告诉你一个,莫要告诉别人。我喜欢的人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这是丁月华第一次和人说自己有喜欢的人。
丁月华想起了那年在金华看到的盛大婚礼,那个坐在远处树冠里想要独醉的人。
那家伙眼里满是怀念,一身绯色衣裙,宛如初见时模样,只那半面鎏金面具恰到好处的遮盖了脸上的伤疤。手上的小酒坛飘散着迷人的香气,却也抵不过那人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满是贵气。
那人喝完了酒,婚礼上的人也送入了洞房。
那人不醉,看着大宅子里两个红衣的人越走越远,进了房间。
那人说:“锦堂,此生怕是缘已尽。到头来,许了我一生红衣白发的你,到底是不在了。”
那场盛大婚礼,新郎金华白氏大爷白金堂,新娘金华樊氏。
说来也真是可笑。
丁月华喜欢的人有喜欢的人了。
丁月华喜欢的人所喜欢的人却和别人成亲了。
丁月华喜欢的人是个女子,是个十分优秀的女子。
那女子说道:“月华,走吧。假期结束了。”
于是丁月华不再去看那婚礼,虽然说婚礼上有很多人是认识的,她也没有想去打招呼。丁月华只跟着她离去,不看那些人再多一眼。
两人将斗篷戴上帽子,各自牵着坐骑往远处离去。她保她的江山黎民,她守她的天道伦常。
闵秀秀看丁月华有些怏怏的,安慰道:“江湖儿女,喜欢了就去争取。若是争不到,也莫在一棵树上吊死啊,世上有那么多好男儿呢。不说远的,就近的,我那五兄弟可不就是好人选嘛,也大不了你几岁,长的好,武功也好。只要你看上了,姐姐就把他洗干净打包给你送过去。”
丁月华听了噗的一声笑了出来,说道:“闵姐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不过若真是你这么说,小妹岂不是成了那山大王了?”
闵秀秀听丁月华自诩山大王,也不由的笑出来。心里却暗道自家五弟怎么每次出去的那么的不合时宜,总是见不到月华妹子。
至于那四只老鼠并丁大哥展昭共6人,在闵秀秀和月华出去的时候,早就全趴下了。
闵秀秀努力压制自己要发火的脾气,让下人将这些个醉鬼都送回房间去。不一会,厅堂里就清理干净了。
丁月华对自家两位大哥在陷空岛喝醉的事情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反倒是闵秀秀说自家四位爷将两位大侠灌醉真是羞愧。
此后,展昭以假期不多,该回开封上工以理由,向丁家辞行。
过后三日,丁月华接到师门飞鸽传书,立马向家中辞行,换上道袍,背上剑匣,外面再着一身墨色连帽大斗篷,牵出取名为桃子的坐骑梅花鹿,从后门匆匆离开。
传说中的白家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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