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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情者[快穿] 作者:十一有闲(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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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快穿 虐恋情深 相爱相杀 爽文

  他不怕赔偿钱,他至少还有几十年命,也能吃苦干活,一年攒个2万块左右,后半生总能把钱慢慢还清;如果再不行,卖肾卖-qi-官也是使得的,是他自己做错了事,给陆维带来麻烦,陆维显然并不缺这个钱,但只要陆维能接受他的歉意,他心甘情愿。
  但是,他怕被陆维扫地出门,从此再不能相见。
  他这一生中,就是在监狱服刑的那段时间,心里也从来没有像这样恐惧害怕过。
  陆维看着原初,从嘴里吐出语调缓缓,却冷酷无情的话语:“我这个人呢,有个习惯,就算是养一条狗,也会把它养的皮毛光滑、打扮得体面好看。牵出去的时候让每个人见了,都得夸赞句,那条狗遇到了好主人。”
  “我觉得,你到这里几个月了,现在还没有认清你的身份。”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支付那50万的违约金,并且离开这里;第二,接受一条狗不听话的惩罚。”
  原初的脸色和唇色都变得惨白,他嗫嚅了几下唇瓣,却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
  陆维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他知道,如果他还有半分自尊自爱,就应该选择第一条,头也不回的离开这里,并以余生偿还欠款。那样的话,说不定陆维还能高看他几分。
  但他说不出口,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所以到最后原初只是惨白着一张脸,缓缓的垂下眼帘。
  “果然是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太舒服了,舍不得离开,又害怕背上债务,所以哪怕当我的一条狗,也无所谓吧。”
  陆维的话如刀锋,将原初的心伤得鲜血淋漓,他惨笑了一声后回答:“是的。”
  原初只能承认陆维说的话,因为他不想离开的真正理由,比陆维所说的更加不堪。
  就算事实真如陆维说的那样,他在这几个月来从陆维身上感受到的好,只是陆维“养狗”的习惯,他也根本就不能想象,自己离开陆维后会变成什么样。
  他这大半辈子,亲情、爱情、友情……从来就没有真正得到过,但陆维却是他唯一想要紧紧抓住,怎么都不愿意放手的人。
  陆维从沙发上站起来,面无表情、居高临下地看着原初的表情变化,心里有几分满意。
  根据他的调查,原初这辈子最重视的人无非是他的弟弟原宜以及陆修,他虽然因为看不下去,出手改变了原初的命运轨迹,但现在他把原宜送进监狱,又这样当面讽刺羞辱原初,原初的内心一定非常痛苦。
  更何况这大半年来,陆修也在作死的道路上狂奔不止,想必不久后,原初就能看见陆修的下场。
  既然原初的系统,是以吸收宿主痛苦的负面情绪为能量,这样的话,原初这一世的任务就能完成的很好。
  陆维伸出手,从旁边的沙发上拿起一个亮晶晶的项圈,俯身扣在原初的脖颈上,用修长手指勾了勾上面的小巧银铃铛。
  清脆的铃铛声响了起来,不是很大,却非常清晰,像是风铃的声音,一连串的叮叮当当,还带着悠扬的尾音。
  “狗项圈,很适合你,也能让你时时刻刻记住自己的身份。”陆维最近看了不少戏剧理论,说着变态的台词,居然觉得有点上瘾,“只要在这间屋子里,你就不能摘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葛英戴着狗狗耳朵发箍,摇尾巴趴在陆总跟前:听说陆叔喜欢养狗,你觉得我这样可不可爱,想不想带回家养呀~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枚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_^
 
第171章 
  从此以后, 原初每次回家, 就会按照陆维所说,戴上那个具有侮辱意义的“狗项圈”,以及一个毛茸茸狗耳朵的发箍。
  有时候陆维回家的时候心情好了, 还会凑过来,用手指拨动原初脖颈上的那个小巧银铃,让它发出叮叮铃铃的声响,然后像摸狗一样,抚摸两下原初的头发、挠挠原初的下巴。
  其实那个项圈亮晶晶的,款式十分精致,只有一根手指的宽度, 如果不是陆维特意说出来, 根本就没有人会觉得它是一个狗项圈, 反而像是戴在脖子上的精美饰物。
  但这种饰物一般都是年轻人戴的,原初纵然这段时间恢复了些昔日风采,毕竟40多岁的人了,之前又被生活磋磨的过于厉害,年龄摆在那里,戴这种亮晶晶还会响的东西出门实在过于羞耻, 所以只能够在回家的时候戴上。
  到了现在这个地步,陆维对他的恶意已经很明显。
  原初知道,他作为陆修生父、齐箐前夫的这个身份,陆维没有理由喜欢他这个人,彼此间又完全不认识, 可以说是纯粹的陌生人。之所以买断他的后半辈子,留他在身边,怎么想也不会是出于怜悯之心。
  虽然陆维能接受男人,但演艺圈里漂亮的男男女女那么多,就算陆维没有和年轻俊美的葛英好上,也肯定不会看上原初。
  所以内心尽管不想承认,但思来想去,只剩下最初陆维说出的那个理由——
  他欠陆维的,所以要用后半生的任由驱使和人格侮辱来偿还。
  但他仿若是中了陆维的毒,就算明知道是这样,就算陆维嘴里只会对他吐出刻薄的话语,就算陆维现在愿意毫无代价的放他走,他也不想离开陆维。
  原初看着温和可欺,其实在骨子里,是有着一股执拗狠劲儿的。否则的话,当初他不会在既无背景又没有一分钱的情况下,刚成年就离家到城里去谋生路。
  否则的话,他不会在进监狱的那会儿,对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暴行舍命相抗,导致瘸了一条腿,成了个残疾人。
  就算是原宜一家子和陆修,之前对付原初的手段也是以软磨和欺骗为主。
  但只要是面对陆维,仿若是遇到了天生的对头,他那些执拗狠劲儿,就如同暴露在炽烈阳光下的薄雪,化成一滩软弱的水,身心都再不能抵抗。
  原初无疑是痛苦的,但在这痛苦之下,又有着隐秘的欢喜。
  他在网上曾经看到过上个世纪某位作家的一句话,觉得非常适合他现在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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