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美貌当剑圣[穿书]+番外 作者:明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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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死之前,穆曦微总算是找回一点自己少年时最好的模样。
穆曦微说:“遗憾的无非是我曾经大言不惭想过做日出之阳,普照众人,如今却成了众生的祸害。”
他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黑暗,成了永不见尽头的长夜。
他低声问:“你说为什么一切会变成这个样子呢?我明明不想这样,也试过去避免,却总是措手不及,避无可避。”
“我明明想让这个天下变好,明明想不去伤害任何人。”
落永昼:“别说了。”
他也不知道。
他也不想这样。
他也试过很多很多种努力去避免。
许是圣者言灵的乌鸦嘴真凑了效,落永昼刚说完最后一个字,穆曦微一口气也耗得差不多,再也说不出话。
他最后一面见到的是落永昼自己摘下面具扬手一丢的场景。
陆地神仙记姓不差,落永昼自己吹过的牛扯过的鬼,自己一直都记得。
穆曦微听到的最后一句是落永昼说的“同气连枝,盛衰一体,荣辱一身…”
这类话在结为道侣的时候常用。
落永昼在他死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凭着道侣盟誓引来天道,以自己陆地神仙的生机吊住了他最后一口气。
活蹦乱跳是不可能的,最多做个神智全无的活死人已经是万幸。
落永昼曾对那些伤春悲秋嗤之以鼻。
可这一刻他明白他回不去少年时候了,一架打得伤痕累累,来两碗酒,不管好的坏的当头浇下,喝到酣畅淋漓就拔剑作舞,再来十个大妖魔主一样一剑斩下。
和他一起喝酒的人走了,和他一起打架的人走了,最后连他心爱的人也走了。
他听得到身后城中千万户灯火通明的人家千万声欢声笑语。
经此一役,妖魔溃败,明月高悬,阖家团圆。
但他高兴不起来。
千千万万家里,没一双他的筷子,没一杯他的酒,没一碗他的汤圆。留给落永昼的,只有高堂广宇间金箔裹塑的神像,和逢凶遇事时的三支清香。
他抬头望天,轻轻地道:“我认输了。”
越霜江死,四姓求和,白云间与人族俱是危在旦夕的时候,他没认。
好友反目的时候他没认。
这次穆曦微死在他剑下,他为了他护着六百年的人族天下亲手杀了他心爱的人。
他真的认输了。
落永昼 抱着穆曦微,一步步走出战场。
魔族想拦他,让他留下他们大妖魔主的尸骸,被落永昼一剑杀了。
人族见状也不对,以白罗什为首的人围上前,想让落永昼放下他,还没说话时就被落永昼冷声呵斥道:“不想迎上明烛初光就滚开!”
白罗什犹豫不决。
按理说剑圣当是强弩之末,不足为惧。
可明烛初光太强了,震慑天下两百年的威势也太重了,哪怕明知剑圣是强弩之末,白罗什心中还是会害怕,还是会犹疑。
“让他走。”
一男一女声音同时想起。
秋青崖除了拔剑就是沉默不言,月盈缺的眼泪却扑簌扑簌往下落:
“落永昼…”
你还会回来吗?
有朝一日我还能等到你的原谅吗?
落永昼停下脚步,抬手拍了拍她肩膀,破天荒地温和道:“没事的。”
从没怪过你。
那些往事是真的,他怪不了。
至于回来,这世上谁离开谁不是活?
落永昼去往了不执城,传言那里有天河,只要付得起代价,就可换来世间一切想要的物事。
落永昼在越霜江死那会儿翻阅过典籍,知道这条记载,也心动过。
后来他哑然想想,换越霜江他们三个中哪一个都对另外两个不公平,三个人都换他又换不起,就此作罢,不如自己好好活着,放三人去放心轮回转世。
没想到会在今日派上用场。
他按着清净方丈揍了一顿,见到了天河。
落永昼说:“我愿意拿我一身修为和往后仙途,来换穆曦微一个死而后已,神魂托生。”
不错,往后仙途。
经过之前一战,只要他愿意,落永昼就可以破碎虚空成仙而去,打破修仙界中千数年来无人成仙的沉寂。
可是成仙为了什么,仙途又有什么意思?
“我要他做日出之阳,普度众生。”
“我要他为天命所归。”
天河之外,普天同庆。
天河之内,有人沉默无声死去,气息断绝,身体冰凉。
第54章 因果
落永昼醒来时,入目的便是不执寺厢房中简洁朴素的摆设。
没等他为自己的回忆伤春悲秋两声, 假惺惺地落几滴眼泪以示往者不可追, 落永昼便猛然想起了一事:
清净方丈的心脏!
他当时在节骨眼上不容分说地陷入了回忆长河中, 倘若清净方丈当真为此出事,这罪过不是落永昼可以随随便便弥补得起的。
他一把抓起了榻边离他仅有几寸之遥的明烛初光,打算出去看看。
落永昼不动还好, 一动就从门外哗啦啦地围进了一大群人。
先是穆曦微, 再是陆归景、祁云飞两个、接着是秋青崖与月盈缺, 清净方丈在最后一手抱着一只猫, 慢悠悠地踱步进来。
还好。
落永昼松了一口气。
没人出事就好。
他开口问道:“谁能给我讲讲我晕过去时候的事?”
穆曦微躲开了他的目光,不言不语, 显然是另有隐情。
落永昼陷入回忆长河中时, 他尚是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外貌, 等落永昼这一次再睁开眼睛,穆曦微已完完全全长成了和记忆中大妖魔主一般的身形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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