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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对苏妃的审美品位一向看不上,比如头顶那颗土得掉渣的珍珠,什么时候才能摘下来。
“可乌妃说,这是燕子阁最新的流行样式。”苏妃急了,她与乌婉的关系最好,乌婉该不会骗他。
“是吗?那可能是二十年前的流行款,最近又流行回来了。”
二十年过去,物是人非,反反复复。
乌家大小姐也当贵妃了?当年立誓宁死不嫁人的乌家燕子阁少阁主,竟然抛弃事业,嫁进了皇宫。大雁拔掉羽毛变成金丝雀,真是可惜了。如今乌家燕子阁的继承人,该是乌岚没错。
赵凌盘算着,燕子阁再有几年会被乌岚小少爷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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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妃把手势扔回盒子,“哎,一想到回宫,我就心神不宁。”
“找个山林小村一类的地方隐居吧。”赵凌开玩笑,“你当我妈,我们盖个房子搭伙过日子。”
苏妃笑的两肩发颤,这孩子,真是什么都敢想。
赵凌敢想,上辈子他这么想,这辈子依旧是这么想的。
想起上辈子,赵凌找了个地方坐下,“苏妃娘娘,你听说过我要过继洛王府的事吗?”
苏妃不笑了,半晌才说,“洛王爷他不会要你的。你试过那么多次,他都对你敬而远之。有一次,险些被他那侍卫给打死,还不长记性?”
“那就好。”
敬而远之!赵凌心情瞬间舒畅,这个词语无比振奋人心。
“以后我待你好些,你也别想着过继到谁家去。断袖这种事,没有人喜欢,传到你父皇耳朵里,你这辈子就别想有封地了。”
苏妃说的没错,赵凌觉得苏妃是个耿直的人,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并不难处,难怪跟雷厉风行的乌大小姐走得近。他无意间的英雄救美行为,换来了苏妃的友谊,或许是母爱,总之是比较真挚的情感。
如此,回到皇宫之后,他计划逃走隐遁,苏妃或许会助他一臂之力。
……
夜里,赵凌听见门外嘈杂声,有人兴奋地喊着,“找到了!王爷!找到了!”
“浸了水,墨色有些花,看不清字迹。”
崔免说,“快马加鞭,送回漠北洛王府,给秋衡看看,有没有复原的可能。”
赵凌翻了个身,想必,就是他们要找的东西了吧。
西南的大事,跟这东西有关吗?又是墨色又是秋衡,大概是截获书信一类的。
可这辈子的家国大事,还轮不到他十三皇子操心。
和平年代就是好啊!生在皇家都可以做个孩子,除去让自己吃饱喝足长命百岁,其他什么都不用操心。想他十八岁的时候,都被当反贼绑在邢台上挨刀子了。
第5章
经过这些日子的暴饮暴食与适当锻炼,赵凌觉得自己的身体强健了很多,虽然肉没长多少,但有了稍许挥剑拉弓的力气。
过了午上,就要启程了,他准备找崔免要一把剑,作为防身之用。
洛家军里最不缺武器,随便送他一把就好。
他去找崔免,被告知崔免办事未归。
转身走出营帐,迎面就撞见他非常不想见到的人。二十年不见,洛溢越发神出鬼没了,每每都是从他背后忽然冒出来。狗腿儿宁庄跟在主子背后,不友好的给了赵凌一个白眼儿。
赵凌装眼瞎,想就这么错过去,但宁狗腿儿非常不切时宜的来了一句,“十三殿下,你没看见王爷在此吗?”
“……”
废话!我是装看不见!不是您老人家说,让我不要靠近你家王爷恶心你家王爷的吗?
然而转眼间,赵凌低着头,立刻把赵敛的老鼠胆子摆了出来,“我我……我……”
说完,还紧张到手脚无措,略有哭腔。
就他对洛浮洵同学的了解,这位漠北血统的王爷,从小就最讨厌扭扭捏捏的软性子,尤其是萧和那种,胆小怕事动不动就抽鼻涕的,绝对是他坚持拒绝结交的对象。他洛家秉承的家训非常多,其中一条便是,男人该顶天立地无所畏惧,杀伐决断所向披靡。
眼前的赵敛,比起萧鼻涕,更加应该被他鄙视外加拒之于千里之外。
果不其然,洛王爷装作没看见他。
擦肩而过。
都不屑于鄙视他。
很好很好,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等洛王爷与宁狗腿儿远离,赵凌才站定抖得发麻的腿。
剑没要到,赵凌决定顺路找个集市买一把。反正是防身之用,现在他这瘦弱之身,也用不上什么削铁如泥的好剑。
苏妃给了他一千两银票,让他随便花。他想了想,把银票放下,说用不了那么多。苏妃换成几张一百两塞给他,点着他的脑袋说,钱还有嫌多的时候吗?
“容易被抢。”
“……”
赵凌把银票放好,等将来逃离皇宫,能用的上。大票子不好花,容易被人盯上。百两虽少,但大梁境内差不多的银庄都能随时兑换现银。
集市上卖剑的不多,匕首倒是不少,赵凌挑了一把,只花掉了三两银子。二十年前,各国在在打仗,精铁与精钢几乎都被国家征用,民间千金难求。如今,已经便宜到一袋子小米的价钱。
赵凌回来时,洛溢背着手,站在帐篷外,一直看向近山念明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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