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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做完之后,和改好的卷子一起递过来的,却是一张粉色车票。
吃惊地抬头,却见到谢延初斜斜靠在桌子上,挑眉看了他一眼,表情作死地无辜又淡定。
杨易木眼角眉梢溢满了温柔,落在唇边,只剩一句,“我东西还在家呢……”
“这儿有。”谢延初从桌后拿出一个大背包,“走不走?晚上的车,到山顶还能来得及看日出。”
“好~”杨易木开心了,也乖了,发顶有一撮头毛翘起来,大喇喇晃在谢延初视线内。
哦莫。好软萌。谢延初的心脏中了一剑,生命值和血条直线下降。外表仍是沉默清冷的,把背包往左肩一背,过来搀扶小瘸子。
杨易木一瘸一拐地跟谢延初坐上了火车,临走时还不太放心,要给家里打电话。谢延初把他的手机拿过来往自己兜里一塞,“就玩一天而已,不用通知他们了。”
杨易木舔了下嘴唇,毫不留恋地跟着谢延初和他的大包踏上了私奔的不归路。
据说这趟班车,再运营几年就停运了。此时还没有高铁动车,车厢是铁皮绿皮什么都有。杨易木在站台远远看到暗红色车厢向这边开过来,使劲儿拍谢延初,“我们是不是站错方向了?”
谢延初抬眼一看,赫赫笑了起来,“那是货车,你要坐在车顶吗。”
“……”
杨易木捧着谢延初火车站外排队买来的竹筒饭,一口接一口地吃。腊肉香滑细腻,没有一点肥肉,咬一口回味绵长。
“不是好车点,人还这么多……”谢延初抓着杨易木的胳膊的大掌不知何时,握住了他的手。练了几日射击的手掌带着薄茧,划在被包裹的手背上,带着淡淡的刺感。
“唔,可能是快到国庆了吧。”杨易木没有挣脱。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和谢延初也只有因为这次崴了脚,才能肆无忌惮地十指紧扣。
人多对于有座位的人来说从来不是问题,杨易木坐在靠窗的位子看夜景,渐渐地有些困了,脑袋在窗户上碰来碰去砰砰作响。谢延初看了会儿,终于忍不住把他的头扶过来,靠着自己的肩膀。虽说也硬,起码比钢化玻璃好多了。
到张家界的时候天仍然雾蒙蒙的,谢延初轻轻把杨易木推醒,等到车上的人走得差不多,才牵着困懵了的杨易木下了车。
“然后去哪儿?”好不容易睁大了眼睛,杨易木往融于夜色的站台看去,黑漆漆的不知道通往何方。尽管已经活得比现在的谢延初久了十年,不知为什么,只要和他一起,总可以什么都不用考虑。懒惰已经成了一种惯性。杨易木晃了晃脑袋,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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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谢延初把左肩的巨型背包往肩上提了提,左右环顾,找起出租车,“去森林公园,大观台。正好可以赶上日出。”
于是杨易木又心安理得地睡了一路,模模糊糊听到谢延初在和司机大叔攀谈,司机说早上七点半才有缆车,现在有些早了。谢延初也无计可施,毕竟杨易木现在是个伤员,强行爬山的话,脚是不要好了。
“那,日出不看了,白天坐缆车上山。”到了地儿,谢延初找了间客栈,要了早茶。
老板娘是个勤快人,客栈除了晚上住人,白天卖饭卖茶,还搭建了一个小型舞台,现在正有一群年轻人在台下等着上去表演。
坐在杨易木和谢延初旁边座位上的,是一个带着鸭舌帽的中年人。杨易木总觉得他有些眼熟,却没有细想。中国人太多了,撞脸的事常有,他活了两世,在别的地方见过那人也说不定。
“魔音穿耳。”谢延初喝了口大麦茶,皱着眉点评。
杨易木突然想到,前世自己开演唱会时,从来没邀请过谢延初。而今天,天时地利人和,漫漫大雾渺远武陵,心里居然蠢蠢欲动,想要为他唱一首最爱的歌。谢延初喜欢RAP,其实RAP来自R&B,那首亚瑟王子的Moving Mountains深得两人欢心,杨易木曾告诉谢延初要在演唱会上唱给他听,结果却不知怎么被宋柏成抢了先,于是杨易木一口气堵在嗓子眼多少年没咽下去。
舞台上那个非主流洗剪吹把哥哥的《当爱已成往事》毁得毛都不剩,快要结束时,杨易木冲谢延初纯良地笑了下,“帮我抢个麦呗。”
“你想上去唱?”谢延初的眉挑了起来。
“嗯。”
剩下的少年抢不过俊朗高大的谢延初,就连能借助性别优势抢麦的少女都粉面怀春地主动让了位。谁知道丰神俊逸的男神抢到麦之后,对角落里坐着的清秀男生招了招手。
杨易木瘸巴瘸巴地拐上去,能用尚可活动的俩胳膊一腿意思意思已经不错,热舞是不用想了。
另一角落的中年人听到前奏,眯了眯眼。
谢延初在台下找了个最近的座位,一条长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手中端着茶碗,惬意非常。落在杨易木眼里,竟然有些梨园听戏的格调。
杨易木挑起一边嘴角,上台时他便在头上卡了个帽子,黑色带着白格纹的,这样一装扮,比起之前的清俊乖巧,又多了几分邪气和野性。
握住麦,那熟悉的想要表达自己全部感情的欲望像是一夜间苏醒过来,藏于地壳下的灵感撕扯开裂口,咕嘟咕嘟冒着热气。不同于前世的浩荡人海,现在台下对他来说,满心满眼只有一个谢延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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