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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番外 作者:冬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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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甜文 宫廷侯爵 生子 穿书

  李狄:娘子睡觉有暖手炉,孤一个人睡觉好不凄凉——
  崽崽:父亲,我给你当暖手炉好不好?——
  李狄:(嫌弃脸.jpg)不行,你是小电灯泡
 
第15章 太学9
  这段时间,沈初几乎每天晚上都在整理要送给范雍和苏瞻的四书笔记、注解。他在商城里选了现代认可度比较高的朱子撰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版本,而且朱子所处的时代和原文里架空的时代比较像,几相权衡,这个版本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了。
  《大学》只有两千来字,《中庸》只有三千来字,都属于言简意赅、充满哲理的类型,沈初便选择了手抄,这样还能顺便练字。但是要附上朱子的注解,还有一些或重要或晦涩或争议的字句解释,字数就比较多了。
  沈初自然不敢加上自己的看法,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和文里的其他人观念有着千年的代沟,而且在现代他对国学也不是很了解,如果误人子弟那才是罪过了,顶多在对抄写的内容有所选择,不重要的或是冗杂的去掉,好的章句多抄点解释和注解,不那么有道理比如被后世引申为姓别歧视的、愚忠愚孝的就都直接跳过了。
  即使如此,抄完一本书,还要一式三份,那也是不小的工程量,尤其像《论语》和《孟子》都是好几万字,再抄书就不现实了,只能买原文版,然后再抄注解。肯定也是没法一起抄完送的,少不得得慢慢来,抄完一本送一本。
  《大学》字数最少,只有两千来字,花上六七天左右就能抄个三份出来。
  沈初边抄边忍不住吐槽,觉得这毛笔字已经很难写了,更别说这还要用毛笔写繁体字,简直不人道啊!难怪十之□□的读书人,姓子都一等一的有耐心,之乎者也、磨磨唧唧的不行,像苏瞻这样跳脱的还是少数。
  嗯,原文是不会注意到这样的细节的,应该是穿到这个世界后,世界自动补足的细节。
  这大冬天的,气温日可见地走低,都快到了破冰磨砚的程度,往怀里塞好几个汤婆子,都治标不治本。蜡烛的光线也昏昏弱弱,沈初觉得这古时候的书生真心不容易,家境好点的还能来个暖炉、红袖添香之类的,这家境一般的,就只能靠自己的毅力坚持了。
  沈初在商城里面兑换了一柄侍女捧莲花灯盏,只不过里面放的不是蜡烛,而是台灯,而且是高效率太阳能电池供电。为了避免引人怀疑,这灯盏的光线和蜡烛光线看起来一样,只是更为明亮,而且不会摇晃。
  嗯,这样至少不那么费眼睛了——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沈初边抄写边碎碎念,这盘竟然指的是沐浴的澡器,朱子注曰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
  “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沈初又在自己的那份上,用朱砂笔写上自己的想法。
  这么一来,沈初大概花了十天誊抄了三份注解版《大学》,比预计的速度要慢,人都瘦了一圈,眼睛下面的青黑也很明显。
  就连崽崽都知道心疼自己爹爹,后来每天睡前自己乖乖躺到床上,双手拉着被子眼巴巴看着他道,“爹爹,崽崽长大了,不用爹爹陪着睡了,爹爹早点背完书早点睡觉。”
  沈初那心里真是暖暖胀胀的,觉得自家儿砸怎么这么乖、这么懂事!不过还是继续每天都陪崽崽入睡,这是他们父子俩难得的互动时间了。
  他也没有继续丧心病狂地用背四书代替讲故事,但是崽崽每晚听完一个故事,就趴在爹爹怀里安静地睡觉,懂事得不得了,也不用花很多时间。
  沈初觉得,崽崽是他在这个世界得到的最好的礼物,他一定要让他们父子俩在这个世界能好好活下去。
  这天晚上,在家里用过晚饭后,沈初带着崽崽将终于抄完的《大学》注解本给范雍送去。
  范雍就住在他们旁边,租的院子和沈初家格局差不多,都是两进院子,但房间是单独租出去的。这不算大的院子,大概住了七八个人,都是太学学生,位置好的房间要贵些,有些家境窘迫的,也有合住一间的。
  范雍租的房间在东南角,不大不小,一个人住刚刚合适。
  沈初带着崽崽从角门进去,刚好看到一位姓陆的书生正在门口煮粥,瞧见他热情地和他打招呼。
  除了范雍外,沈初和这院子里的其他人都不太熟,只是来的次数多了,混个脸熟而已。
  这些书生家境都很贫寒,能够从各地获得到太学读书的资格,在当地基本都是负有盛名的,所以难免都有些清高孤傲,不如范雍大度平和。
  以往他们都觉得沈初就会钻营点营生,经常混迹于市井坊肆之中,多少对他有些轻视,再加上沈初还能凭自己的本事买上那么一大座院子,他们又是眼红又是酸葡萄心理。
  沈初自然也不愿贴他们的冷屁股,在他看来,这些书生本来家境就很困难了,何必还那么清高瞧不起行商走卒,还不如范雍看得开去相国寺集市卖字画,再说那些商贩又怎么了,也是凭本事凭自己的勤劳挣口饭吃。
  两边基本都是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来的态度,范雍以前还试图调和,但次数多了,也就不勉强了。
  不过自从上次沈初在课堂上关于忠恕违道不远的见解传开后,太学里很多真才实学的书生都颇为佩服他,一时将他引为榜样,与范雍都相差无几了。
  所以方才陆书生瞧见他才那么热情,倒弄得沈初很不好意思。不过人家都那么友好了,沈初自然也不是那么计较的人,他还顺便从给范雍带的咸菜咸肉里取出些送给陆书生,陆书生看着他的眼睛里都快泛着亮闪闪的光芒了。
  虽然他们看不起行商走卒,但没法不喜爱这些实实在在的咸肉咸菜啊,尤其对他们来说,没钱厨艺还不咋样,咸肉咸菜简直就是美味了。
  范雍正在窗前读书,看见一大一小顿时笑起来,将崽崽抱起来举高高,故意皱眉为难道,“崽崽最近是不是又长胖了?范叔叔都快抱不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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