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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装大仙 作者:小蛮无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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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种田文 穿越时空 情有独钟 随身空间

  剩下是两封信,一封是蒋鹤山寄来的信。他在外任职,可以用驿站给家里寄信。
  他给蒋旭写信的同时,每个月都会给赵霁写信,除了照例的客套问候之外,还要关心蒋旭的生活学习情况。
  蒋鹤山这个样子,对这个时代的男人来说,已经属于非常关心孩子的人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赵霁每次都会给蒋鹤山会很长的信,告诉蒋鹤山蒋旭的变化,见了什么人,读了什么书。
  这些事情也许蒋旭自己也会写,但是师父写的,对于蒋鹤山这个父亲来说,却是另外一种映照。
  赵霁给蒋鹤山写了一封八百字的回信,花了一个半小时。
  构思信的内容,其实要不了这么长的时间,可是毛笔字实在太难写了,赵霁用毛笔还不是十分的纯熟,能够在一个半小时内写完,完全是因为赵霁写得是白话文。
  时间到了晚上九点,终于写完一封信,赵霁这才感觉有丝丝缕缕的寒气从脚底窜上来,刚才写字太过专注,还没觉得冷,现在反应过来,就感觉整个小腿都凉透了。
  天气凉的时候,一直坐着不动体温会慢慢下降,赵霁裹紧衣服,决定起来走两圈,现在还不是特别的冷,起来活动一些身上就能回暖了。
  正当赵霁在书房里走动的时候,听到外面有敲门的声音,然后杨小二的声音说,“公子,要喝热水吗。”
  赵霁打开门,看到杨小二提着一个沙壶站在门外,门里的灯光一照,就看到杨小二头上白砂糖似得雨水,原来外面下雨了。
  只是这雨才开始下,又是毛毛细雨,赵霁在屋子里,竟然没有发现。
  难怪这么冷,原来是下雨了啊。
  赵霁把杨小二让进屋里,“放下茶壶就去睡吧,我这儿不要人伺候。”
  杨小二笑着说,“是准备睡了,厨房要熄火了,大婶让我给公子提一壶热水来。”
  杨小二知道要到赵家干活的时候,本来以为是到一个能吃饱饭的地方。他娘还特地提点过他,让他要勤快,要听话,主人打骂都要忍着,每个月给二两银子,这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差事,就让他遇见了,一定要珍惜。
  杨小二一直非常珍惜,也做好了挨打受骂的准备,可是这家人对他很好,他简直掉进福窝里,掉进蜜罐里了。他一直疑心自己在做梦,这个美梦随时都会醒来。
  当杨小二因为赵霁的关心而扬起笑容的时候,“阿嚏~~”他打了一个喷嚏。
  屋子里的气温比室外高,杨小二从门外进来,被热气一熏就打了一个喷嚏,一行清鼻涕溜了下来。
  虽然他连忙拿手帕擦了鼻涕,但是他的一个喷嚏还是引发了连锁反应。
  “阿嚏~~”赵霁也打了一个喷嚏。
 
第七十章 
  杨小二昨天就着凉了, 打喷嚏,流鼻涕,还好并不咳嗽, 因为不严重, 也就没有管它。
  对于杨小二来说, 小小的伤风着凉并不碍事, 除非发高烧,否则绝对不能丢下手里的活儿, 也不会去看病吃药。
  这样的思想,是杨小二从小养成的习惯,因为家里并没多余的钱拿来看病,所以一般的小毛病都是睡一觉,自己扛过去。
  但是在杨小二心中, 赵霁是不同的,他是精贵人。听到赵霁打喷嚏, 杨小二急忙关心道,“公子,您也着凉了吗,最近天气变化太快了, 又是下雨又是刮风的, 您还是赶快回屋躺着,发发汗,明天就好了。”
  赵霁觉得相比于自己,杨小二显然更需要休息。“你也生病了, 我给你喝点药, 赶紧去睡觉吧。”
  开始打喷嚏,就是快要感冒的预警, 赵霁也不会大意,用桌上的茶杯,倒入杨小二提来的热水,冲了两包感冒冲剂。
  赵霁自己喝了一碗,另一只晚递给杨小二。
  杨小二感激的接过茶杯,看着褐色的药汤,捏着鼻子,一口灌了下去。
  咂咂嘴,杨小二有点傻眼了,
  望着赵霁惊奇道,“公子这不是糖水吗。”
  这就是糖水吧。
  他娘有时候肚子痛得厉害,就会冲一碗糖水喝,喝完就不痛了。也许糖水就是一种药,只是他以前不知道而已。
  由于杨小二刚才的疑问,赵霁才想起来,在这个时代,某些劣质的红糖,其实是做糖时剩的下脚料,因为含有很多杂质,所以口感也是带有苦味的。那种苦味,也许比感冒冲剂的味道更强烈。
  红糖的问题,就是工业不发达和平穷的问题。
  人们的生活水平,随着工业和经济的发展,肯定会得到巨大的改善,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随着西郊工坊逐渐壮大成为一个工业园区,还有全国各地工业的兴起,这些问题最终都会得到解决,只是还需要一点时间,也许是十年,也许是二十年。
  赵霁低头看着杨小二两只睁得圆滚滚的眼睛,笑着回答道,“那不是糖,就是药水。明天让厨房的李婶儿给你冲一杯白糖水喝,你就知道是什么滋味了,好了,快去睡觉吧。”
  赵霁喝了一包感冒冲剂,又把杨小二打发回去了,再继续看剩余的那封信。
  就剩下最后一封信了,不看完的话,心里中有个牵挂,对睡眠质量不好。
  写信的人是郑钦,说起来赵霁和郑钦只见过一面,交情并不深厚,不知道为什么,郑钦在离开京城的前夕,会想起来特地给他写一封信。
  赵霁拆开信纸,前面两张纸写了两首诗,都是郑钦写来赞美他的。
  当初在太启山中跟郑钦相遇,对方说要写诗送给他,赵霁并没有太往心里去,没想到郑钦在离开京城之前,还真把这两首诗写出来了。
  郑钦写诗的笔调,本来就是以“艳”字著称,他在山上看到赵霁,惊为天人,诗中所写,就是在秋天的太启山上原本心情苦闷寂渺,直到偶遇了赵霁,仿佛见到了降落凡尘的仙人,让他失落的心情,一下子开朗起来了。
  看到那些称赞自己容貌和气质的华丽文字,赵霁本人都觉得太过浮夸,让人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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