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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算我一个!+番外 作者:青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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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时空

 
呃?他在叫我?我抬起头,狐疑的看了看他,发现他的目光确实射向我这里。  
 
“听说你有不死之身?那你以后就跟楚歌,好生给我伺候著。”  
 
不死之身?谁说的?造谣!伺候著?难道让我去当楚歌的奴才?那个……虽然我一直坚信工作不分贵贱,做仆人的和做主子的除了工种不同以外基本没什么区别,可是,这工作似乎很累呢…… 
 
 
“那个……”我站起来,“我可不可以拒绝?”  
 
猛然之间,我的腿窝处不知被谁重重的顶了一下,不自觉的,我又跪了下去,偷眼看,竟然是焉墨那家伙。焉墨用力的将我的头按到地上,我的额头就和地板亲密接触去了,天,那可是十足的石头地,疼啊,我怀念起我家的长毛地毯起来。 
 
 
“多谢主人,”焉墨将我的头捣蒜似的往地上按,自己也跟著一起磕头,“多谢主人,公子一定尽心尽力……”  
 
妈的,焉墨,你想我英年早逝啊?  
 
城孤烟不理会楚歌的挣扎,一把打横抱起他纤柔的身体,站起身,“明天起,你就到绪水堂……”话音未落,人影已经飘走,不愧是武林中的知名人士,大小是个腕级的人物,这腿脚是快。 
 
 
焉墨放开我的脖子,“公子,你不要吓我了,要不是今天主人心情特别好,你早死无全尸了。”  
 
死无全尸?都死了还要什么尸体啊?摸摸我生疼的天灵盖,恩,目前我倒是想要那个叫什么金创药的东西。  
 
 
 
“所以你就做了楚歌的侍从?”单风问我。  
 
“是啊,”我一翻白眼,其实这个工作也不是十分累,原本绪水堂的仆人就很多,不差我一个,而且焉墨也跟了过去,基本上不用我伸手,我要做的就是跟在楚歌的身后,一遍遍的问:公子你要喝什么?公子你要吃什么?啊……你什么都不要啊,那我自己吃了……很闲,所以才有时间摸鱼溜出来找单风。 
 
 
“你知道吗?”单风将手里的一枝牡丹泡在水里,引来了一只轻盈鲜灵的蝴蝶,修长幽雅的手指映在花朵的阴影下,害我又看呆了,“能进绪水堂是很多人的梦想,尤其是象你这样做得宠之人的近身侍从。” 
 
 
……?想不通。  
 
“因为这是能够接近主人的一种好方法。”  
 
……?好可怕的想法,有点自虐呢。  
 
单风递给我一个精致的碗,里面盛了一堆花瓣。  
 
“这是什么?”  
 
“我做的花羹,用清晨剪下的各色花瓣,和上蜂蜜砂糖银耳大枣汁,用陈年雪水在锅里蒸一个时辰,最后放到深井里镇凉,就成了花羹。”  
 
我拿起银羹匙,挑起一点放到嘴里,甜腻的口感立刻盈满口腔,味道好棒,“大厨,手艺不错。”  
 
“过奖,”单风对我略微一笑,“常吃这些东西很养的。”  
 
“养颜?”  
 
“养嘴。”  
 
“呵呵~~果然了解我,”我边幸福的品尝着花羹,边和单风聊起花边新闻:“说起来,城孤……主人他有点不正常呢。”  
 
“怎么了?”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楚歌明明都告诉过他无数次人家名花有主了,他还死缠烂打,非要人点头不可。”  
 
“名花有主?”单风皱了皱眉,“我都没听说过。”  
 
“小道消息啊,我曾经听到楚歌在睡梦里喊一个人的名字,”我把一勺浓香的花羹放到舌头上,轻轻卷起,再慢慢的咽下,那些添了化学制剂的冰激凌怎能和这美味相提并论,“第二天我问他,结果他哭了呢。” 
 
“噢?”单风突然嘴角上扬,轻笑,右手拇指和中指轻盈的向中间一夹,手里的剪刀就把一枝残缺的枝条修剪下来,我顺手拾起那上面飘落下来的花瓣,“原来你有偷听的恶习啊。” 
 
 
“没有,没有,才没有呢,”我嘟着嘴,“明明就是他自己念来念去,我不小心听到而已。”  
 
单风粲然一笑,我晕,那笑容和娇艳的花朵相映成辉,此刻风景如诗如画,呃……如果不加上在一旁流着口水傻笑的我的话。  
 
当我把最后一口花羹徐徐咽下,又意犹未尽的舔了舔舌头之后,我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天啊,”我惨叫一声,“主人说过让我差不多这个时候过去伺候的,我全都忘了~~”  
 
“唔……那你等死吧,”单风哧哧的笑。  
 
“太无情了吧,竟然咒我?”我把盛过花羹的碗丢还给了他。  
 
“再不走,真的来不及了~~”  
 
一顿疯跑,我进了绪水堂的大院,天,千万要在焉墨那个罗嗦鬼找过来之前赶回去。  
 
在绪水堂,我的身份大概相当于《红楼梦》里的大丫头,平日里的小事轮不到我动手,只是没事陪陪主子,一早一晚更更衣,铺铺被的,而基于我的懒惰和楚歌的放纵,我基本上无事可做,只不过一旦这个叫城孤烟的家伙进了楚歌的屋子,之后的事情就非要我去亲自动手不可了。 
 
 
一进绪水堂,焉墨就哭哭啼啼的抱着我,“公子,你哪去了?亏着你回来了,要是再晚一会儿,你恐怕真的要没命了……”  
 
至于吗?不就是迟到吗?扣个薪水,炒个鱿鱼之类的还不够啊?  
 
我掀开香雾缭绕的纱帐,里面一片淫靡的景色,白痴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城孤烟裸着身子盘坐在帝王级超宽大的床上,他身边的楚歌含着泪沉睡在棉被里。天啊,看这样子,楚歌那单薄的身子恐怕要好几天动弹不得了,该死的城孤烟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节制吗? 
 
 
“更衣,”城孤烟十分不耐烦的对我说。  
 
我拿过之前焉墨递给我的衣物,凑上前去。连穿个衣服都要人家伺候,久了容易患老年痴呆症的,我在心里犯嘀咕,不我犯懒,我是为了你的切身利益做考虑啊~~~~。  
 
我伸手,再往前探身,该死,床太大,我够不到他。抬头看到他已经开始发怒变色的脸色,我只好爬上了床。  
 
离近了瞅,发现城孤烟的身材不是一般的好。平时隔着衣服就已经显得很强壮了,脱了衣服看,更是壮硕。偷偷数了数他的腹肌,竟然有八块,一般的健美先生也不过六块而已。看着他发达的腹肌,让我遐想无限,唾液开始横流。呃~~~好象昨天焉墨从厨房偷来的母闸蟹肚子上的壳,提起昨晚的闸蟹呀…… 
 
 
唉~~再谗,也要工作啊,看,城孤烟的脸色又开始变化万千了。  
 
我抖开衣服,险些再次晕倒。看到手里一堆莫名其妙的布料,我深刻了解到什么是古人和现代人的服装在形制上的根本差别,眼前的衣服,我一件也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我连自己的衣服都没全穿明白呢,何况眼前这些布料和我身上的东西长得真的很不一样。 
 
 
我拎起其中一条带子,开始研究起来,呃~~应该不是腰带吧,因为旁边那条皮制的东西看起来更象,也不象是围巾啊,这又细又长的造型,要是绕在脖子上,与其说象围巾,不如说更象上吊绳,总不会……是裹脚布吧,我看了眼他起码有四十九码大的脚……。唯一可以发展的地方就只剩下头顶一个地方了,说起来也很有可能啊,你没看见少数民族同胞们十之八九都会在头上缠满了布条吗?谁知道这个神经有问题的城孤烟是不是突发奇想,想要搞什么创新。 
 
 
我扑过去,拿起那条带子,在他脑袋上七零八散的开始造型工作。  
 
“你在干什么?”城孤烟狂怒,一把闪开我的胳膊。呀~~我的成果,我的作品啊~~我一年也难得几次这么认真的。  
 
我弄错了?可是没关系,我对他露出一个宇宙无敌的职业笑容:“这是今年最新款流行啊~~~”  
 
城孤烟吊起眉毛莫名其妙的看了看我。  
 
“看,本款服装,乃是世界顶级大师的倾力巨作,借鉴了兄弟民族服饰之长处……”做了那么久的设计人员,我总结出一条绝对好用的经验,那就是,当你的设计不足时,就用充分的设计说明进行填补,正所谓三分设计七分说,我开始如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的介绍起了自己的新款服装,“充分体现了主人您的聪明与睿智……” 
 
 
“?~~~”    
  
    
我不停的说,我就不信,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搞不定你,想当年,我可是曾经成功的让一个脾气坏得可以的客户兴高采烈的拿走了一个已经被废除到纸篓里的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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