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需要承认,笔力或许能够磨练,但是有些天赋真的是前世带来。叔只是一个寻常的讲故事的人,并不是什么大神,所以文字有很多局限的地方。譬如言之无物,譬如故事缺少波澜。但是,在叔的心里,最好也不过是那样了。大家仍旧还能够一起玩耍,没有后来的死亡和离分。
大概叔就是这样软弱的人,沉湎于生活中的小欢喜。控制不了现实的走向,就只能在故事中求得一丝丝的安慰。
当然,也会看那些一直一直陪伴着我走到这里的姑娘们写的评论,那一点一点的鼓励,那些发自肺腑的称赞,总让叔觉得写下去是一件值得坚持的事情。叔是一个俗人,一直都是。而喜欢听到称赞,这大概是人类固有的劣根性。
《不想死》完结之后,就是一直很让人遗憾的《见君欢喜》。这本书,源自叔的和小徒弟的哥哥的一场大醉。小徒弟的哥哥就是文中秦爷的原型。小徒弟家里有几分钱财,周遭的亲戚也大概如是。而那个时候,那个秦姓的男子正在完成冲纨绔子弟到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爷”的痛苦过渡。
他的母姓是宋,在见君欢喜里,只能说,秦爷是他,而宋绍棠亦然。叔的笔下不知不觉的描摹出他未来的两种可能,一种是无所畏惧,站在顶端却寂寥的秦爷,而另一种就是经历了成长的疼痛最终归于平和的宋少帅。【至此,好像剧透了】
知道小徒弟的哥哥日久,和他在网络上浅浅联络。彼时,他的网名叫宋纨绔,带着一种强烈的暗示意味却又仿佛是苍白的挽留。在那场大醉中,他曾经说过,宋纨绔是他心里最柔软的部分,除此之外,他正在学会向人卑躬屈膝,学会媚上欺下,学会不择手段的往上爬。
先跪下,然后才能趾高气昂的坐在巅峰受人膜拜。这是他教会我的事情。
那一刻,叔仿佛被什么触动了一般。所以醒酒之后,开始动笔写《见君欢喜》。也许这本书对于那人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好歹是一段年华。
可惜的是,最终欢喜被锁。停在十六章的位置。
14年的七月,对于叔来说并不是什么好日子。欢喜被锁的打击之后,是三次月的忙碌。程序员是很枯燥的工作,但是艰险重重。叔成为实习生的日子几乎摧毁了叔所有的自信,有一段时间曾经异常自我否定,觉得荒废了大学四年的光阴。
211,985.这六个数字曾经是我自傲的资本,那种自傲蛰伏在身体里,虽然不曾特意被提起,但是却一刻也不曾被忘却。
但是,当带着这六个数字的我却在技术层面比不过专科毕业生的时候,那种被打落尘埃的滋味,许或是每一个在成长的道路上必须经过的阵痛。
实习,毕业,转正。在三次元的生活如此慌乱而忙碌的时候,并不是写作的好时机。《豪门重生之情关风月》,这篇文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诞生而艰难的成长的。
更新不稳定,这是很大的问题。写到如今这样的光景,才堪堪进行了十八万字。战线拖得太长,所以已经失却了最初的感觉。何况当初本就是争一时闲气,并非出于爱,更勿论什么尽心尽力。
这样随意的一篇文,却也是由指尖一字一字的敲出来。这样缓慢而懒散的更新,却也有人在痴心情绝的等。
所以,我知道,做出如今的这个决定是很不负责任的。但是,却不得不如此为之。
《豪门重生之情关风月》将停缓更新,按照如今的这个速度,停缓更新和停更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之后,将开始更新《红尘有酒》,十一月份若和谐期满,将继续更新《见君欢喜》。
情关风月其实是很简单的故事,结局在第四十八章几乎就已经揭晓。候鬏会和李斯横在一起,而执事先生,将求仁得仁。他会一直在他的少爷身边,虽然穷其一生,也不过是以执事的身份。
而候启会和齐墨在一起,互攻,并且代孕了一个男孩子。剩下的几人各有归宿,基本算是圆满,即使是李家二叔,也以另一种方式实现了他的梦想——他得不到李家,可是他的孩子可以。他的儿子是李家的下下任的继承人,而他的女儿是候鬏和李斯横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
求仁得仁。这就是情关风月的最终结局。因为这篇文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披着错综复杂的豪门皮子,演绎一群人纠结萦绕的年华青春。
可惜,这个故事最终却没有办法进行下去。因为没有热爱的故事,是没有办法进行下去的。于是,叔终究欠下了一段风月,将风月辜负,然而风月虽尽,情谊却未尽。
在即将更新的《红尘有酒》之中,细心的姑娘也许会发现,在见君欢喜里提起过,秦爷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字,是长乐。而红尘有酒里的男主之一,便是秦长乐。
这是一个师徒年上的故事。师父林七是千帆过尽,酒庐独守的男人。他有很多秘密,这些秘密有的秦长乐知道,有的他并不知道。林七惯于隐忍,对待旁人冷漠如斯,而对秦长乐,他也不是如同袁不破对沈慕白一样的全然宠溺。他不是从故事一开始就爱上秦长乐的,或者说,他并没有袁不破的那种敏锐。爱而不知,却执着的在一方竹林中等待着他的青年侠客。
而作为徒弟的秦长乐是少年时代就名满江湖的奇才刀客。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二十有余,横穿大漠剿匪,刀法又有突破。他是江湖之中风头正盛的大侠,少年况味,一刀绝尘。
林七和秦长乐并不以师徒相称,而是更似知己。不同的是,秦长乐的朋友满江湖都是,而林七却只有秦长乐。
《红尘有酒》这个故事,会有江湖,会有人命,会有未知的谜案和征途。它不是纯粹的*故事,如果叔的笔力足够,那么它呈现出的,将是那个贯穿叔的整个少年时代的铁马冰河的梦。
如果不幸,叔的笔力有限,那么就权当消遣,写一段属于他们的诗酒华年,剑影刀光,也不枉费那些熬夜着敲字的夜晚。
关于写故事这件事情,小徒弟的前男友,也就是沈慕白同学其实比叔有天分。他曾经说过,多年以前我写下一个故事,多年以后却有人因为它泪流满面,那么,就足够了。
对于叔来说,那真的已经足够了。无论那个人是别人还是自己,如果有人以为我的故事而有一丝一毫的感动,哪怕那个人是我自己,也没有什么不好。
叔每一次入v,都会在文案上写“希望可以和姑娘们一起走下去。”那么这一次,也没有什么例外。
依旧是那一句,希望可以和姑娘们一起走下去。
这是一条未知的路,非关功利,不是什么收藏数作收数,也不是什么千字X元,就只是藉由一个故事认识一段人,对于叔来说,就已经达到了美好的程度了。
那,就是这个样子,如果愿意,让我们《红尘有酒》再见。
红尘深处,与君再逢。
第五十四章。人长久【新春贺文·联合番外】
故事发生在候鬏大三这一年的寒假,农历十二月二十三,中国传统的小年这一天,侯家来了一位客人。
当他从雷昂克斯老师的特别补习班抱着一大堆资料回到侯家老宅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侯家来了客人。
来人仿佛正在和他哥哥谈生意,而在一旁端茶送水伺候的竟然不是侯家的老管家,而是祁墨。虽然祁墨仍旧戴着他的黑色墨镜,但是整个人都收敛了身上嬉笑的气质,变得越发的正经了起来。
候鬏有些狐疑的看着眼前诡异的场景,思索自己是直接上楼还是跟哥哥和祁墨打一个招呼。社交恐惧症的死宅男挣扎了三秒,果断选择了前者。
可是祁墨偏偏不让他如愿,看见候鬏的脚步犹豫了片刻之后果断的往楼上移动,祁墨果断的叫住了他:“哎呦我的弟弟哎,又不是大姑娘,见到人还有往屋里躲的?”
候鬏的脚步顿了顿,咬咬牙还是决定无视祁墨,直接上楼。
可惜自家哥哥这次开始拆他的台了,冲着沙发上坐着的男人笑了笑,侯启起身将候鬏半拉半拽的拉了过来。拥着候鬏的肩膀,侯启对那个男人笑道:“秦爷,这是我弟弟,您看中的那幅草稿就是他画的。”
侯启的语气并不谦卑,但是很是客气。侯家在玉石行业一家独大,侯启能够坐稳家主的位置手段定然狠辣,能让他用这种语气的人已经很少了。
那个男人轻轻的抬了抬眼,将手中那一杆很是古朴的烟枪凑到唇边吸了一口,略略回味了一下然后轻轻的吐了出去。他的动作很闲适,眉眼也很是平和,却偏偏给人一种极为压迫的感觉。
候鬏看人的时候习惯先看人的手,眼前的这个男人的手中擎着一杆银质的烟枪,手指却是干净,指甲也被精心修建成了圆润的贝形,只是虎口处的一层薄茧让人怀疑他似乎拿过什么凶器。
譬如……枪。
而后,候鬏的目光才落在这个他哥哥口中的“秦爷”的脸上。这人的脸很白,眉目又浅淡,却并没有给人浅淡的感觉。反而是惊艳。是的,惊艳。候鬏很意外自己会将这个词安在一个三十大几的男子身上。
皱纹应该是一个人衰老的证明的,可是这个男人眼角极细极浅的纹路并没有让他看起来颓唐,反而有一种岁月洗炼过的精致。而看似平静的眼中永远暗藏波澜,桀骜,不屑,以及和苍生对峙也有恃无恐的张狂。
秦爷和候鬏平静的对视着,候鬏只觉得自己是道行尚浅的小道士忽然遇见了千年的妖,有些慌乱的垂下了眼,抱紧自己怀里的资料才找到了几分安定。
按照世家子的标准,候鬏已经是失态了,但是按照众人第一次面见秦爷的反应来说,候鬏做的已经很好了。
秦爷盯着眼前这个小孩子的一举一动,忽然笑了。
“你弟弟不错,可是不像你。”往烟枪里添了一些特制的烟丝,秦爷对侯启说道。掌控着帝都全部的暗势力,手眼遍布全国,今年正在向欧美扩张,这个男人是当之无愧的黑暗帝王。若是到了这个地步还不能想说就说,那么人生也太过无趣了。
侯启拉过了候鬏,抬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并没有因为秦爷的这句不太客气的话而生气。他的弟弟的确不像他,也不需要像他。他的弟弟是文人是玉匠,是被仔细呵护着长大的小公子。他费尽心机才为自己弟弟撑起一片天空,自然无需弟弟像自己一样整日和人勾心斗角,逼迫自己杀伐果断。
大概是看候鬏有些呆愣愣的,软软的头发垂在耳边,却偏偏有一撮呆毛立在头顶不肯倒下。这幅呆萌的样子让祁墨都觉得有些手痒,趁着侯启不注意上去手贱的拨弄人家弟弟的头发两下,直到收到侯启的两道带着杀气的目光,祁墨才堪堪收回手,有着正色的对秦爷说道:“秦爷您甭看着小子有些呆头呆脑的,但是手艺却正经不错,如今就是李家都没有几个能超过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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