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即永恒 作者:袁若寒
Tags:情有独钟 重生
这些生活化的语言,甚至有些幼稚的描写,让方严眉宇间的结渐渐松开。他把脸埋在日记本上,贪婪地呼吸,不放过每一次和克劳德亲近的机会,即使是间接的。
“我不该读你的日记。”看了一些后,他开始充满罪恶感:“可他太有诱惑力了,我不知道该不该继续。”
他像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忐忑,反复打开日记,又快速合上:“不,我不能再看了,这不好。”
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再次把目光投向行李箱。他把克劳德的衣服拿出来,全部铺在床上,然后虔诚地躺在上面。这是他熟悉的味道,是他爱人的气息。看来,一个人无论怎么成长,他的气息也不会改变。方严用衣服把自己裹住,仿佛他的爱人正拥抱着他,他就这样静静地躺着,心脏因为这小小的幸福而疯狂跳动。
他拥抱这些衣服,表情很祥和,但他的身体渐渐起了反应。
“该死,你就不能安静一会吗?”也许是嗅到爱人的体味,他又激动起来。明明已经发泄了一次,硬度却完全没有减少,跃跃欲试地在他手上跳动。
“你也想念克劳德吗?”他握住自己的东西,很快又胀大一圈:“我也想他,一直都想……”
他找了一件粉蓝色的T恤套在身上,把头埋在胸前。这件衣服穿过,似乎还没来得及洗,带着一点淡淡的汗味,让他很兴奋:“上帝,快让他爱上我吧,不然在这之前我绝对成变态,我还不想变怪叔叔!”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还是贪婪地呼吸,好像他的爱人就在身边。
他用克劳德的内裤包住自己的东西,隔着薄薄的布料摩擦,异样的感觉比手更能刺激神经。他感觉自己似乎被克劳德包围着,空气中有他的气息,穿着他的贴身衣物,用他的内裤做那件事。方严知道这种行为很疯狂,有些不正常,但他控制不住自己。
如果不让宣泄,光想着克劳德看杰森的眼神,他就会疯。
“我发誓,下次必须和你一起,而不是我一个人。”释放之后,他握着有些湿润的内裤,心里其实很惆怅。
他花了一些时间闭目养神,表情看上去很平静,其实大脑正在高速运转。他在反复确认行动计划,每一步都万无一失,他已设计周全,撒下一张大网,只能鱼儿上钩。
“克劳德,我很期待我们的再会。”二十分钟后,他换上正装,去拜访一位德高望重的先生……
☆、秘密
“你和元冕真是一摸一样,瞧那眼神,简直就是匹无法驯服的野狼。看见你,就让我想和他并肩作战的日子,令人怀念。”位于市郊的某栋豪华私宅内,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正在侃侃而谈。
冷色调的会客厅布置得高贵典雅,能看出主人的品位不俗,巴洛克风格的水晶灯下是黑色天鹅绒长沙发,桌上的红茶还冒着热气。方严静静地坐着,从水雾后观察这位慷慨激昂忆往昔的男人。他的声音洪亮,身材如同古希腊神话里的半神英雄一样强壮,即使坐着不动也有很强的威慑力。
“父亲常常向我们叙述您的传奇经历,他总是眉飞色舞地说:‘噢,死神迪恩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神枪手,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两英里外飞动的苍蝇的左眼。’在我心里,您是英雄,当之无愧。”方严面带微笑,适时地表现出崇拜之情,但马屁不能拍得太过。
男人发出爽朗的笑声,拍着手说:“我错了,你和元冕不一样,你很圆滑,更讨人喜欢。”
“人人都爱听好话,我只是顺应社会的需求罢了,我想这不是坏事。”被看穿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与其狡辩,不如坦白承认。
“我想你父亲大概没有告诉你,我不喜欢虚情假意,过度的奉承可不是好事。”男人漫不经心地敲打桌面,看上去很随意,但方严听得出他的口气变得冰冷:“元冕是我的前辈,救过我的命,我欠他很多,但我已经金盆洗手了,就算他亲自来也没用。”
“先生,您误会了,父亲一直遵守约定,不敢打破您平静的生活。况且,您的选择是正确的,没人想过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方严低下头,让柔软的刘海盖住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想要什么。”迪恩也不兜圈子,开门见山。
“据我所知,您旗下的企业是红龙的赞助商,晚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请先生务必帮忙。”方严说完,从口袋中掏出两份材料:“这个孩子想去红龙车队,无论如何,不能给他机会。而另一个,请把他留下。”
男人拿起其中一张照片,金发的年轻人笑得很灿烂,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事情我答应了,也不问原由,但你必须知道,爱得太辛苦,往往得不到幸福。”男人简短地做了评价,然后借口身体不太舒服,礼貌地送客。他亲自把方严送到门口,语重心长地劝诫:“我看着你们兄弟长大,虽然你性格冷淡跟谁都不亲,但在我心里,你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听着,别走你父亲的老路,他这辈子失去的太多了。”
“我明白,谢谢您的关心。”他垂着眼睑,用一个标准的九十度鞠躬作为告别,显得彬彬有礼。
这次谈话花了四十分钟,不长也不短,是合理的会客时间。叙旧、办事、解决问题,一切妥当,但他高兴不起来。迪恩提到了他的父亲,并以此为戒,让他心里很不舒服,忆起一些不太愉快的往事。
他当然记得元冕,那个被称为玉面修罗的男人,也是他的生父。
方严不理解这个冷漠得似乎没有七情六欲的男人为什么会起这样一个俗不可耐的外号,据说出处是70年代红极一时的武侠小说。他从未看过那本书,不知内容如何,但用得上玉面的男人,就算不是倾国倾城、貌似潘安,也多少有些姿色。
他不认为这个词会和他的父亲有什么关联!
那个男人总是带着面具,谁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看过他脸的人都死了,除了他的老搭档迪恩。
记忆中,他永远站得笔直,从来不坐,也不笑,杀人的时候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他和慈父不沾边,只同惩罚联系在一起。对方严而言,父亲跟桌子、小狗、牛肉汉堡一样,只是个名词。
他皱着眉头,趴在方向盘上动弹不得,每次想起这个男人,都会出现生理性的恐惧。
过了很久,他才从战栗中缓和过来,发动汽车。
回旅馆的路上,他给泉打了个电话:“我一分钟也不想等了,赶紧把杰森弄走,做得漂亮点,别让克劳德起疑。”
“我还要两三天才能到柏林,你就不能忍忍吗?”泉还在英国,出入境手续没那么容易办妥,他已经够快了。
“把他弄走,现在就办。”方严似乎很累,把车停在路边,按压疼痛的太阳穴,有气无力地说:“城西那套别墅收拾一下,我最近会回去住。”
“我说你别光想着寻欢作乐,任务完成了吗?让老头子知道你不认真工作,而是浑水摸鱼泡美男,弄不死你。”泉嗤嗤地笑,幸灾乐祸的样子很讨厌,但他没有恶意:“我现在休假中,想做什么都行,你可不一样,别把正事耽误了。”
方严沉默了,他被重生后的各种事情打乱阵脚,忘记了原本来柏林的目的。这很棘手,他复活了,但身份没有得到改变,依然不能脱离控制,必须为组织效力。如果眼前的事情办不好,再被那个人知道他在策划什么,恐怕不是一次惩罚能了事,也许连克劳德都会受到牵连。
他想了一下,说:“我自有安排。”
“行,那你看着办,我也不多说了。”电话那头,泉依然没个正经:“小猫没进过警局,估计熬不过今晚就得给你打电话,你准备准备。”
“知道了。”方严挂线,火速回到旅馆,把克劳德那些行李处理掉,只留下日记。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分针走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天完全黑尽也没有小狮子的消息。方严知道他在哪,但他不能主动去找他,这很难熬。他坐立难安,神经质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不停掏出手机查看,又失望地往回去。他在来回转身之间,余光总是落到那本日记上,黑色外壳的笔记本像番多拉魔盒一样诱惑者他。
“就看一页,我发誓。”他着魔一样走过去,再次翻开那本日记。
2月10日,小雨。今天很冷,但是报春花开了,是我一直期待的大红色。当安妮告诉我红色报春花的花语是初恋和燃烧的心时,我就下决心要种一盆。我每天都在祈祷,上帝啊,给我一盆红色的报春花吧,于是上帝真的给了我一盆红色的。噢,多么美的花,杰森,你会喜欢的,对吗?
克劳德的日记总是图文并茂,他很乐意在一段文字结束后来上一些涂鸦。这页画了个满脸雀斑的男孩,把漂亮的花朵送给另一个耍酷的孩子,两人之间还画了一个小小的心。
“克劳德,你真是个小少女。”方严撑着头,不在乎形象地歪在床铺上,看得津津有味。
2月13日,阴。这该死的天气,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明媚的阳光,我快要发霉了。而且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情人节舞会,可我还没有舞伴,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了!虽然麦克的妹妹很漂亮,但她向来只喜欢杰森,吉儿太小,本大叔家那对双胞胎谁也看不上。天啦,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情人节舞会这种玩意,我快被逼疯了。
这段文字很潦草,看得出他心烦意乱,下面画了个抓狂中的小人,又添了小小一行字:杰森,快回来,我很想你。
这本日记没有写年份,不过从纸张和墨迹来看,应该不是年代久远的物品。方严又读了好几篇,大部分是生活中的琐事,一些废话,或者小小的感想。有喜悦的重逢,也有伤感的离别,克劳德很感性,常常流露出细腻知性的一面,这是方言从未见过的他。
“我不知道你有这么纤细的人格,也许是我忽略掉你脆弱的那部分,但你和所有人一样会受到伤害。我以前做得不好,我的冷漠让你难过,对吗?”方严轻轻抚摸笔记本上的字迹,一遍又一遍,想象他的爱人在每天的忙碌之后,在昏黄的灯光下,趴在桌上认真记录的摸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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