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即永恒 作者:袁若寒
Tags:情有独钟 重生
但她应该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
这份2000年12月30日的伦敦伦敦晚旗报还散发着新鲜的油墨味,纸张也富有韧性,绝不可能已经存放十年之久。
“这是今天的报纸?”得到肯定的答案,方严在震惊之余,也从右上角的日期联想到一个词——时光倒流!
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解答所有的疑惑。
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死,并且完好地出现在伦敦机场。因为这一切并不是现在发生的,而是曾经。
十年前,他从伦敦到柏林,因为暴风雪而在机场滞留了整整四天,一个笨蛋撞倒他,把热咖啡泼在他的裤子上。那家伙手忙脚乱地道歉之后还拿错了行李箱,差点耽误方严的要事。那个人的摸样他依然记得,个子很高,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金发。虽然脸很帅穿着却十分廉价,毫无品味可言,精心修剪过的胡须也给人一种小男孩想要冒充大人的错觉。
这个金发笨蛋,就是当时还很年轻的克劳德。
“克劳德!”握紧手里的报纸,这个名字总让他心跳加速。
他像喘不过气一样大口呼吸,连指尖都在颤抖,一种冲动在他体内爆发,从四肢冲向大脑,最后传遍全身。他抬头,隔着玻璃窗看铺天盖地的白,思绪又回到自杀前的那几天。接到克劳德死讯的那个下午,也是这样的大雪,他痛苦地将额头抵在玻璃窗上,用双手捶打墙壁来发泄几乎要崩溃的情绪。
而现在,他还有希望,有能力改变一切,改写悲剧结局。
克劳德不会死,他也不会!
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和室内的喧哗相反,外面的世界正在一片静寂中沉睡。
他久久凝视能洗涤心灵的色彩,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现在必须确定一件事,这究竟是一场白日梦,还是发生了无法解释的神迹?
虽然被突发情况弄昏了头,但还没有慌乱到失去理智的地步,所以十分清楚,如果开口询问别人这是十年前的世界吗,一定会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方严决定自己寻找答案,他走进洗手间,在壁镜前矗立良久。镜中的他皮肤紧实,和十年后相比不但年轻许多,还充满了朝气。那时的他才二十二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他解开衣服,腹部光滑平整,体毛很少,能看得出一些不太结实的腹肌的轮廓。最重要的是没有伤痕!
四年后,他切除阑尾,留下一个三厘米长的刀疤。
“我还活着,我重生了!”他喃喃自语,再活一次,表示有机会弥补一切,跟克劳德重新来过。
喜悦像潮水一样席卷而来,势不可挡,他的心脏几乎要蹦出胸腔,比任何时候都有力。但他很快发现无名指上空无一物,一股空前的绝望席卷了他,克劳德留下的结婚戒指不见了:“该死的,这辈子你还会送我一枚吧,拜托,一定要送我……”
握紧拳头,却缺乏底气,寒气从脚底直冲后脑,他开始恐惧,越发感到害怕。
方严不敢想,如果这一生克劳德不再爱他,那他该怎么办。
原本充满力量的四肢现在变得虚弱无力,他抱着胳膊,忍不住颤抖,开始思考对策。重生后的身体和平常没有区别,对冷热疼痛皆有感觉,会痛苦、伤心、难过,也会欢欣雀跃,充满期待。他还活着,确确实实地站在这里,但最初的喜悦很快被愁云冲淡。因为现在的他并不认识克劳德,要与那个男人重逢,并让他爱上自己似乎成了一件成功率很低的事。因为变数太多,因为无从下手,因为他其实并不知道克劳德爱自己什么……
“够了,你这时刻都在发情的公狗!”厕所隔间里传来刻意压低音量的怒吼,看来有人在里面偷情,而且是两个男人。说话的人在低语,继而传来整理衣服的声音,偶尔忍不住爆发的咒骂让方严像被雷打一样立在原地。
他紧锁眉头,刺痛从胸口扩散全身,差点站不住脚。
在这里男同性恋并不稀奇,在马桶上办事也不罕见,让他震惊的是那个人发出的声音。那是个相当年轻的男人,说话不太正经,一口美式英语,喜欢发出夸张的感叹词。
这个人的声音,他太熟悉了!
他总是在清晨呼唤他的名字,说我的宝贝,早安,我真的很爱你;在结合时带着鼻音撒娇,断断续续地说那些让人感到肉麻的情话;他快乐,便高八度地欢呼,生气就会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低潮时,嗓音低沉带着忧伤。他不是会掩饰情绪的人,你能从他的表情和声音判断一切。方严熟悉他,了解他,和他朝夕相处……
这个人,是克劳德!
他不敢回头,假装在整理上衣,却从镜子中偷偷观察紧闭的厕所门。那扇门之后有他深爱的男人,正在和别人亲热。一想到这里他就快要疯了,只是想象这个画面就无法忍受胸中的苦楚,差点克制不住想告诉克劳德真相的冲动。他想闯进去把碍事的男人赶走,把头埋在属于对方怀抱里,对他说我才是你的爱人。
可是不行,这是十年前,在一切开始以前。
冒冒失失地出现只会吓坏什么都不知道的克劳德,会坏事,会让他觉得自己是疯子。
方严用力抓住洗手池的边缘,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分散那些低语带给他的沉重打击。他是如此用力,连指关节都泛白了,却依旧不能缓解痛苦。他知道不应该产生嫉妒,因为这个阶段的克劳德根本不认识他,但根本做不到……
☆、交谈
这时的克劳德有个恋人,是身材相貌都数一数二的男人,也是三年后达喀尔拉力赛摩托车组的总冠军。这一年他们将前往柏林,参加红龙车队的选拔赛。
“克劳德,你非得这样惹怒我吗?”另一个声音响起,显然很不满:“在我生气之前把嘴张开。”
“如果你想少一个蛋蛋,可以强迫我试试。”依然是不正经的腔调,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但只有方严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的人。接着门被大力推开,一个长相英俊的褐发男人怒气冲冲走出来,摔门而去。
“去你妈的,花心狗怎么不去死!”留在隔间里的克劳德点了只烟,狠狠地吸了几口才骂骂咧咧地提起裤子,慢腾腾走出来。他似乎是没料到外面有人,所以吓了一跳,脸色有点不自然,略带尴尬地说:“哈哈,总有人跟吃了炸药一样喜欢发火,但愿我们没吓着你。”
“没关系,不过你的伙伴好像生气了,不用去追吗?”方严微笑,尽量找些话题,想多和他说几句话,并且不动声色地从镜中凝视他的爱人。此时的克劳德还很年轻,脸上都是稚气,无论是穿着品味还是说话方式都和十年后有着很大差别。他正低头整理腰带,并没有看方严,注意力全在夸张的骷髅头皮带上,愤愤不平地抱怨:“追他?没搞错吧,我现在恨不得让那头蠢猪去死!”
噢,克劳德,我的克劳德,你还活着!
方严咬牙,把手藏在袖子里,怕指尖无法抑制的颤抖泄露心事。他想多和他聊几句,但克劳德没有兴趣搭话,只在他的视线中停留了一会就大步走出去。
关门声响起,方严终于支撑不住,跪坐在地板上。
他捂着脸,泪水从指缝中涌出……
方严是个坚强得几乎没有感情波动的人,从他有记忆开始就没有为任何人或事掉下过眼泪。母亲死的时候他没有哭,得知克劳德死讯也没有崩溃,就算朝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那一刻也镇定自若。可是再见这个男人,看到他露出灿烂的笑容,听他不耐烦的抱怨,他再也无法忍耐,泪水决堤。
他独自伤感了许久,直到有人进来才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返回候机厅。他静立在通道中,眼睛无法离开那个人,克劳德坐在休息区喝咖啡,留下一个还不够强大的背影。
方严看着,开始担忧新的问题,他看过关于时光倒流的电影和小说,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改变过去发生的事,那返回过去这件事也不可能存在。所以他很害怕出现任何变动,因为克劳德并没有像十年前那样直到31号才出现,而是提前了十几个小时。
蝴蝶煽动翅膀,能引起一场巨大的风暴!
如果时间地点都不对,他们还会有交集点,还能认识对方并且相爱吗?
“就算没有,我也会自己创造机会。”他深呼吸了几下,眼神变得坚定,朝人群中那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去。
克劳德坐在靠窗的位置,一个人,守着许多行李,表情很寂寞。他望着窗外的大雪,心不在焉地嚼硬面包,配的是自动贩卖机出售的廉价速溶咖啡。这是方严从未见过的他,初入社会,还是个孩子,难免会事事谨慎,依赖别人。
“你好,我叫方严,我们刚在洗手间见过。”他走过去,伸出右手,露出让人无法拒绝的完美笑容,并在心中暗暗发誓——这一世,让我来追随你!
尽管他表面上伪装得冷静,但内心其实忐忑不安,即使用尽全身力气也不能很好地制止颤抖的手指。谁也不知道他此刻有多恐惧,怕克劳德拒绝,怕抓不住眼前的幸福,怕再一次错过,抱憾终身。
“克劳德·霍普金斯,美国来的无业游民。”幸运的是,他并没有回避突如其来的搭讪,反而露出灿烂笑容,看上去温和且亲切。只是说到自己的处境才有些尴尬地耸肩,在裤子上擦掉手汗,随即握住方严的手。也许是一直拿着热咖啡的缘故,那只手很温暖,让人舍不得放开。
交换个人信息后,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并不热络,大部分时间是方严主动找话题,克劳德附和。这个大男孩没有专注在交谈上,他的目光游移,在人群中搜寻自己的恋人,并且小心地和身边的陌生人保持距离。
他很礼貌,有问有答,但仅限于此!
方严感到难过,这种谨慎的疏离感快把他杀死了,他无法想象曾经那么爱自己的男人用痴情的目光注视别人。
他是我的,他的微笑、他的眼神、他的一切都是我的!
克劳德,你快把我逼疯了……
方严感到脑中有个声音在嘶吼,在歇斯底里地大叫,疯狂地宣誓所有权。他的头皮发麻,胸口很痛,憋闷得呼吸困难,身体像要撕裂一样难受,每个细胞都在叫嚣。那种痛苦从头到脚奔腾,几乎要忍耐不住,却又必须做出若无其事、毫不在乎的样子。定了定神,他想挑些有趣的,对方会感兴趣的话题让气氛活跃起来,可惜从前的记忆派不上任何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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