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之金手指大全 作者:流年飞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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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他闻见一个很香很香,同时又让他躁动难安的香味,并且身体已经不知不觉追随着这股味道移动。
后面的一切丛笙直到满脸鲜血意犹未尽时才再次醒神。
他看见的是自己正趴在一具新鲜的尸体上,嘴里还咬着一个胳膊不放,他身旁也挤满了丧尸,满满的头颅将他身前的尸体包围,啃噬,咀嚼声,吞咽声一片。
丛笙尝试干呕,想将吃进去的东西吐出,可是身体和精神相悖。
‘吼——’丛笙愤怒的大喊,可出嘴的只是一声野兽般的嘶吼。
周围抢食的丧尸却是吓了一大跳全都停下了动作。
‘吼吼——’滚开。
丛笙说着,然后他看见那群丧尸听话的慢慢散开,然后呆在离他不远的位置,站着不动。
‘吼吼吼——’哈哈哈——
丛笙想大笑,可是喉咙里仍是一片嘶吼。
‘我是异类,我是丧尸?’
丛笙真正体会到丧尸这两个字意味着是什么,真正认识到了他——已经不是人类了。
他是一个活动着的怪物,只能食人肉的怪物。这才是真正的末世。
‘吼——’啊——
丛笙找了个阴暗无光的角落一呆就是好几天,每当身体涌上焦灼的渴望,他就拿头撞墙。
‘砰砰砰——’
在无人看见的角落里,一具完整的丧尸在不停的拿头撞着墙壁,若是有人看见的话,绝对会吓一跳。因为他外表看起来明明就是一具丧尸,可是他的行为又那么的人性化。
“队长,那里有动静。”
“噤声。”
“我先去查看一下,你呆着不动。”
郑家伟觉得今天运气不错,今天和队员们找到了不少食物,碰见的丧尸也很少,烟瘾犯了的他,就想找找看能不能找到烟。
本是看着这边僻静,丧尸也少,看见这家小卖部就忍不住想找找看,队伍里另一个知道他心思的烟枪也跟着来了。
他们运气不错,虽然小卖部里已经被人抢劫一空不剩什么了,但是他们还是好运的在柜台下面找到了一包小熊猫。
正想离开就听见小卖部后边的屋子里传来隐隐的砰砰声。他想着是不是还有什么人躲在里面,就悄悄的埋伏过去准备查看一番。
丛笙也已经知道有人来了,他不是看见的,是闻见的。那股诱人的甜腻香味让他知道,有活人靠近他了,并且越来越近。
那股香味越来越浓,已经饿了几天的丛笙察觉自己又有失控的迹象。
并且这个香味闻起来和他第一次闻见的香味还要诱人,他都忍不住喉咙间发出低吼声。
“糟了,里面是丧尸。”郑家伟听见那吼声就知道了里面是什么,他到一点也不害怕,他杀的丧尸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并且他的火系异能已经二级,只要不会是被丧尸群围攻或是碰见进化了的二级以上的丧尸,其他的对他来说都没有太大威胁。
果然他的运气不错,房间里只有一只看起来模样不错的丧尸。估计是变成丧尸后一直被关在里面吧,不然不会这么干净完整。
再好看的丧尸那也是敌人,郑家伟半点没有手软,一个个火球娴熟的往那只丧尸身上砸。
出乎他意外的是这只看起来‘稚嫩’的丧尸身手意外的灵活,貌似还有智慧,闪躲过了他的攻击,并且看着他的眼神也不像一般丧尸那样无声死寂犹如死鱼眼珠子。
‘不会是进化出智慧了吧,反应迅速,知道闪躲,这可就糟糕了。’
郑家伟开始有些担心,面前的丧尸不好对付,而且像是进化出了智慧,若真是这样的话,那人类可就糟糕了。
丛笙也发觉了他的身体不像其他的丧尸那样,动作僵硬,行动迟缓。他还保留着以前的身手,并且还不会疼痛。
对面异能者砸在他身上的火球除了让他的皮肤像是被烤过的焦肉,其他的丛笙半点感觉也没有。
但是这一点也不可原谅,变成丧尸已经够心塞了,居然还毁他容。
‘不要以为你是人类我就不杀你。’
丛笙最后还是没有杀掉和他对打的异能者,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人家比他强。哪怕他的外挂是没有痛感,无止尽的体力,但是人家有帮手啊。
若是只有一个人,丛笙是完全能够够做到的,耗也能耗死对方。可是他闻见了另一股香味正向着这个方向赶来。
当机立断,丛笙动用了他来这个世界就一直丢在一旁的金手指——主仆契约。
主仆契约:一方为主,一方为仆。仆人在契约的约束下,严格执行主人的一切命令。主死仆死,反之则不。
以精神力在对方的识海烙下契约,仆人的人数由主人的精神力决定,一旦签订,除主人亲自解除,没有它法。
打斗已经停止,丛笙一双血眸樱红如血,他的第一个仆人已经签下了。
[去,将来人制服带来。]
“是,主人。”
签订完契约的郑家伟,看起来和之前没有丝毫异样,但是他看向丛笙的眼神已经不是欲除之后快了,而是恭敬和顺从。
“队长,你… …”听着门外带着不可置信的声音,丛笙缓缓走出了呆了多日的阴暗房间,看着冒着香味的食物,血红的舌尖舔着紫黑的唇笑得肆意又疯狂。
饱食了一顿,焦灼的饥饿感消解许多,把玩着手里晶莹剔透,弹珠大小的水蓝色晶石,眯了眯眼。
慢慢吸收着晶石里的能量,感觉自己增长了不少的精神力,看着之前被火球灼烧过的皮肤慢慢恢复之前的青白。丛笙心情好了许多。
“去吧,收集光明基地的情报,等我的命令。”
看着和常人无异的郑家伟,丛笙不得不感叹着契约的强大,除了一个契约让人百分百听话,竟是对人半点神智上的影响也没有。
还找到了让自己强大的方法,丛笙发觉异能者身体里真的像小说里那样会有一个能量晶体。丛笙发觉自己能吸收晶石里的能量,并且还能强化自己的精神力。他相信只要有足够多的晶石,他的精神力就会一直增长,然后就能契约更多的人为他办事。
虽然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他还脱离不了人肉对他的诱惑。
但是丛笙已经找了他活着的目标,他决定要建立一个属于他的丧尸王国。
这个世界已经只有两种人,活人和丧尸。
这个世界已经满是丧尸,人能进化有异能,丧尸也可能进化有智慧。他也不是不能找到和他一样能思考的丧尸。
人类想除掉他,他想活,他是丧尸,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为了不被灭杀。他就必须要有能和存活人类对抗的力量。
其实仔细想想,并不困难。最简单的,命令丧尸在人类的基地周围放上一圈的炸弹,或是定位一个原子弹,他们有什么不妥协的。
还可以让丧尸将一切物资收集起来,丧尸收集食物可比人类方便多了不是,而且丧尸又不会消耗这些食物。只要掌握了人类的需求,未来还是很光明的。
☆、第二十三章 主仆契约3
“做得很好,下去吧。”
“是,主人。”
看着恭敬又谦顺的郑家伟,丛笙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早在两个月前丛笙就已经能正常说话了。
离他来这个末世已经过了半年,此时的丛笙再也不是刚来这个世界时的孑然一身又惶恐难安的他了。
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他连吃人都已经面不改色心不跳,甚至还总结了各种吃法,也能分辨出不同人之间肉的味道了。
比如有异能的比没有异能的味道要鲜美,而年轻的要比年老的要可口,女子的要比男子的甘甜。动物和人相比味道又是一个样。异能不同的味道也略不同,比如水系的是虾肉味道的,而火系的有着如加了辣椒般刺激,土系的味道嚼起来像土豆,雷系的居然是牛肉味的,冰系的是薄荷味的。
可惜还没有吃过双系异能的,不知道混合起来又是什么味。
丛笙知道现在的自己估计和妖魔无异,要靠人肉过活。并且只能吃新鲜的,死了半小时后的他都咽不下去,味道像木头渣滓。曾经他也尝试过将活着的人肉取下冷藏起来,不过可惜味道也还是变了。幸好这半年里他还契约了一个空间异能的人类为他所用,起码他发现了空间异能者的空间里的时间是静止的,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还是什么样,于是有了随身冰箱的他日子也顺畅了起来,起码不愁饿肚子了。
他的样子也和刚刚转变为丧尸时不同,皮肤不再是青白,已经去掉了不像正常人的青,变为苍白了,就是那种营养不良宅了很久的白,起码和常人没大区别。只不过他的双眼瞳孔已经完全变不回去,还是一片血红,好在丛笙也不在意,就当带了个永久性的美瞳好了,挺合他丧尸大王的身份的,挺有份儿。
只是紫黑的嘴唇有点太摇滚丛笙不是很喜欢,不过他连永久加持了黑指甲油的手指甲都忍下了,对于唇色渐渐也就不再在意,看久了他也觉得挺好看的。
说起手指甲,丛笙除了不满意它的颜色,其他的附加能力却是很心水的。他的指甲现在坚硬的可以将钢板挠出约五毫米的刮痕,并且只要他抓伤的人类,一分钟内就能变成丧尸,可媲美一击毙命的黑曼巴了。他的看起来脆弱苍白的皮肤连子弹都打不穿,只有浅浅的弹痕。
简直不要太酷炫
这半年来他陆陆续续契约了十五名异能者,其中十名异能一级,两名二级,一名三级,两名四级,里面有几个还是主角们的心腹和重用的人。同时丛笙还在规划城里的丧尸时发现了二十来个已经进化出神智的丧尸,丛笙不知道自己的等级,但是他发现他的丧尸等级要高于他见过的所有丧尸甚至异能者,所以不用契约他就能命令控制等级比他低的丧尸。所以丛笙也不着急,他想等丧尸进化出更高级的智慧时再契约。只要他一直增强自己的实力,他就能压制这一城市的丧尸,这可是全国最大的城市。
城外几十里就是主角们建立的基地——光明基地,这半年来吸收了不少幸存的人类,大批的异能者也被光明基地的丰富物资和良好管理吸引。末世已经两年多了,主角如同书中的那样,一路高歌,遇神杀神,陈逸,谢文昊已经是当世强者的代名词。
无数还存活的人类纷纷向着光明基地涌去,期盼着它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能给人们带来光明。
这个世界与以前的略有不同,最大的城市也是经济最繁华的城市。这个城市末世没来之前就已经有三千多万人口,所以末世后的丧尸数量也可想而知。哪怕已经消耗了不少,可是现在丛笙手底下掌控的仍有一千多万。
丛笙甚至打算等手底下那几个看好并着重培养的丧尸再进化一级就放到其他城市去帮他管理其他城市的丧尸。光想想未来的美好蓝图丛笙就激动不已。唯一的美中不足是丧尸们不是僵尸,它们的寿命太短暂,撑死了不过十年吧,这还是丛笙让手底下的科学家研究得出的美好数据,前提还是丧尸一直有肉吃。不然这个数据要减半。
至于手底下的科学家哪来的?简单。丛笙契约的人类不是白契约的,撬光明基地的墙角丛笙一点压力都没有,再说那些人也没有标明一定就是主角的。有句话说得好,人才,才是一切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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