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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偏移 作者:木光瑟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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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强强 重生 现代架空

  夏湛喜欢吃鱼,中午他们找了一家鱼坊,这家的生意很是不错,包间前几天就把今天的预订满了,在大厅等了个位置,随意点了几道招牌菜后,白行开始说起了自己追女生的心得。
  白行现在的女友,比白行大一岁,是大一的学生,读的是金融。白行和夏湛一样,也被保送到了大学,时间充裕了,白行就跟着女友上了几天的课。
  白行成绩优异,学东西也认真。可是在学以致用方面他就差了那么点,为了表示自己在其他方面也是很行的,也为了在女友面前得瑟,白行就帮女友做了一个方案,是女友老师布置的作业,前几天刚刚完成,就被忙着买东西的女友看也不看的随手交了上去。
  “看见这个鸡蛋没?”白行从路过服务员的手里拿了个鸡蛋,丝毫没感到人家的怨念,开口说到。
  “怎么能让一个手里只有两块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脱贫致富,报效祖国,不被饿死。”
  “我的答案是买两个鸡蛋。”
  “这两个鸡蛋在未来的时间内会变成两个小鸡,小鸡长大后会生很多鸡蛋,鸡蛋又变成小鸡,这样一来,很快我就会有一个养鸡场。然后通过营销学,我会让我鸡厂的鸡肉和鸡蛋,卖向全世界,赚更多的钱,这样没几年,我的厂就会成为一家上市企业。”
  “噗!咳咳!”白行话落后,旁桌喝茶的黑衣男子,差点呛到自己,一边拿着纸巾擦嘴,一边看着白行咳咳的直笑着。
  白行皱眉看了看这人,一脸莫名其妙,转头对夏湛说到“你说我写的是不是有点太粗略了?”
  “第一个问题”夏湛喝了口茶,看向目光闪闪的白行,说道。
  “那两个鸡蛋生出的小鸡,若是两只母鸡,或两只公鸡呢?怎么能生孵鸡的蛋?”
  “啊?”显然这个问题,白行从没有想过。思虑间,一个妇女站在了他的面前。
  从他手里拿过鸡蛋,白行看着鸡蛋在自己面前,被妇女啪的一声,磕出了很大的裂缝,露出白白的蛋白,这,显然是一个煮熟的鸡蛋。
  妇女鄙视“连孩子的鸡蛋都抢,有病!”
  旁边的黑衣人笑得更加大声了。脸皮不厚的白行,忙底下了头,直到把饭吃完,他也没能把头抬起来,更没有回答夏湛问白痴般的问题。
  结账的时候,夏湛被告知,临桌走时帮他们把帐结了,以示让他心情好的谢礼。还把那人留下的发票递给了夏湛,夏湛淡定的把发票扔到了白行的怀里。
  回海城的第三天,白行便接到了女友的分手电话,同时收到的是奢侈品专柜的账务通知单,心情不好的白行发现,扣除追女友用的钱,和在北城的买房钱,他似乎又回到了解放前。
  白行此时还有些庆幸,幸好他跟着夏湛买房了,否则,把那些钱用在还奢侈品账务上,他就真没剩下什么了,不过问题又来了,白行皱眉,那奢侈品的账务用什么钱还呢?
  自从阮青云在云岛招待夏湛吃饭后,夏湛在阮家的地位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夏湛每次在自己的房子里住的时候,他就会接到阮宅管家的电话,为了得到他确定不回来的答复。
  这个电话显然是对夏湛的看中,可是夏湛却一点都不高兴,被问的次数多了,夏湛就做了个时间表,递给了管家。
  管家不打电话了,夏湛的耳朵是清净了,可想和夏湛交好的阮家人,对他的行程就一摸一个准了。
  今天学校模拟考试,放学的时间早,夏湛前脚刚踏进阮家大门,阮明就牵着一只纯种牧羊犬,慢慢的走出绿茵,出现在了夏湛的面前。
  夏湛脚步顿了一下,谁都知道阮明风流,喜欢住在自己的私人小别墅里,今天这么巧出现在他面前,偶然,骗鬼去吧!
  “咦!夏湛,这么巧啊!”阮明一脸好巧好巧。
  “嗯,是啊!您忙,我先走了!”知道阮明肯定有事,夏湛才不会没事找事。
  “唉!等等!正好碰上你,我就把周觅的请帖交给你了。”
  说完像是怕夏湛跑了,阮明赶忙从怀里拿出一张请帖,递了过去。
  “赏花会!”什么玩意!拿错了吧,看到请帖的名字,夏湛疑惑皱眉!
  “周家在雾山种的花木今年开的不错!请了很多人,小叔忙,让我们年轻人去玩!”阮明解惑。
  “哦!”夏湛一点就透,阮青云不去,那请的就是阮天了,以阮家地位,请阮天的肯定是周家当家。
  世家请客,又是这样的场合,以夏湛的身份,肯定是搭不上的。
  看请帖日期,定的是周六,正好是明天,请人观花,日期哪能安排的这么紧,显然这张请帖,是周觅出面补请的,因着阮青云对他的态度。
  心思百转,夏湛面上依然如故。阮明把请帖送到了他的面前,不去显然是不合适,去了也没什么,只当是转转。
  “行吧!”夏湛点头。
  “那好!明天正好一起!”阮明咧嘴。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白行:湛湛,我投资失败了。
  夏湛:哦!
  白行:女朋友又跟人跑了!
  夏湛:哦!
  白行:又欠了很多债!
  夏湛皱眉思考:有跑后不让你欠债的么?
  白行:...
  喜欢的亲收藏啊(?? . ??)!
 
  ☆、五
 
  星期六的早晨,夏湛起的比往日早了一些,打完拳后,站在衣柜前,夏湛皱眉,第一次为穿什么衣服而烦恼。
  他的衣服在外面放的多些,多是运动服。现在正逢换季,他的衣服有些热了。
  “夏少爷!”管家敲门进来后,看到依然穿着运动服的夏湛,笑着说到。
  “主人知道您今天要去雾山,托我给您准备了几套衣服。”说完,下人们便提着袋子进来了,衣鞋帽袜,一应俱全。
  被管家称为主人的,只有一人,就是阮家的主人,阮青云。
  夏湛挑眉谢过,接过衣服看了看,挑了件合眼缘的准备去换,管家看到夏湛挑的款式后,呵呵笑着说道。
  “这是lai的最新款,夏少爷喜欢的话,我为您多准备几套。”
  夏湛听到管家说出牌子后,手就抖了一下,想了想,谈定的说。
  “不用这么贵的,随便买几套吧!舒服就行。”对于衣服,夏湛也不是很挑,再说他长的好,从来都是穿什么都好看。
  “行!听您的!”管家嘴上说着,心里又是一番考虑,看到夏湛准备去换衣服,便领着人退出了屋。
  因阮明的交代,管家并未夏湛准备车子。出了阮宅大门,一辆特骚包的车停在了夏湛的面前。
  男人爱车,夏湛也不例外,淡定的看了车子几秒,夏湛这才打开副座车门,阮明冲他笑了笑。
  “昨天有些着凉,让司机开车了!”后座,周绪笑得一脸开心。
  夏湛嘴角有些抽搐,依然开门坐了进去,一路上,阮明和周绪闲聊着,两人一唱一和引着夏湛说话,夏湛不语,最后周绪无法,直接凑到夏湛跟前。
  “你今天穿的衣服很适合你,真好看!”对于夏湛,周绪以前的追人方法,完全不管用,所以他决定改变策略。
  “还行吧!”
  衣服好看是好看,就是颜色趁着夏湛的皮肤更白了,有些娘!夏湛不喜,不过知道这也不是衣服的错,谁让他天生如此。
  和男人谈衣服,周绪难得的囧了,果断的转移话题,可是夏湛的情绪依然缺缺。
  一路上周绪可算是较劲脑汁的说话,无奈夏湛总能用一句话来冷场。从来都是被人应和的周绪,郁闷了,幸好阮明及时救场。
  到雾山大约一小时的路程,一路上,无论周绪怎么的开头,总能被夏湛一句话结尾,周绪直想抓狂。因有所顾忌,他又不能像往常那样,直接抓着夏湛,来个热吻开幕。
  看着周绪吃瘪的模样,前面的阮明忍俊不禁。
  到了雾山,夏湛这才才明白,周绪在车上为何千方百计招惹他的原因了。
  周家作为这次赏花宴得东道主,凡是有些本事得周家子弟,都过来招待客人了。周绪作为周家太子,蹭阮明的车,还来的这么晚,这已经是怪事了。
  他还想时时刻刻跟着不被人所知的夏湛,在今天这样的场合,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周绪前秒刚出现在雾山,后秒就被世家子弟以及平日好友围的严严实实。
  看着立马就离他远似万里的夏湛,周绪也没有办法。想着只能等空闲下来,再过来找人了。
  夏湛跟着阮明,先去阮天那里报道了,毕竟夏湛是以周觅的名义请来的。阮天和周觅在热恋期,哪里有阮天,哪里就有周觅。
  周家也算的上是富豪之家了,可是和阮家相比就有点小鱼过江,不过尔尔了。所以对于周家来说,周觅能做阮天的女朋友,可算的上是高攀了。
  周觅今天打扮的很是漂亮,用光彩照人都不能形容十分,今天的众多闺秀中,周觅可谓无人能及。
  这也让每个想在阮天面前露脸的美女们,顿感压力。许多都是胸有成竹的来,羡慕嫉妒恨的回去,而阮天与周觅的感情,也成为了今天的一番美谈。
  阮天作为主客,理所应当的由周家当家,周觅和周绪的父亲陪同,周绪不在,周觅态度大方的陪着女客,一副女主人的架势。
  夏湛进来的时后,周当家刚好不在,阮天和周觅说着话,满屋都能感到粉色气泡的嘟嘟声。
  和阮天说了几句后,夏湛借着赏花的名义出来了。
  夏湛因阮青云的关系进到阮家,倒不怎么被人所知,可是自从在阮天生日宴会上,唱了一支歌后,倒是被几个有心人记住了。
  百花深处青衣来,误让路人作灵妖
  夏湛今天的衣服趁着他的模样,及为的出挑。一路走来,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甚至故意打着招呼。
  一个两个倒还好,人多了,夏湛就有些烦了。拐个弯,向脚步少的小路走去。雾山不小,倒也让他找到了一处风景优美,人烟稀少的地方。
  雾山本来就很美,让人有心的修饰一番后,风景更是怡人,花开百色,美不胜收。
  一点都不在乎衣服的价格,夏湛席地而坐,微风带着花香飘来。让人陶醉其中。不一会,夏湛便舒服的换了姿势,躺在了草地上,看着远处的山花发呆。
  说起来,前世和秦修相遇也是在这么一个山花烂漫的季节里,夏湛的思绪有些飘远。
  那时候,夏湛刚回到老家,账户就多了许多许多许多的钱,夏湛知道钱是阮家给的,理所应当的收下了。
  钱多了,从吃穿用度上就可以看了出来,夏湛毋庸置疑的又被小流氓劫道了。
  那时候的夏湛空有副臭脾气,可身手一点都不好,被人教训惨了,夏湛就拿着钱,去了地下拳场。
  那里的环境不是很好,到处充满了散不去的汗液的味道,那时候的夏湛还是有点小洁癖的,性子也只是有些冷,他只想赶快买一个人出去替他报仇。
  这时候,秦修上台了,身上的衣服很是廉价,可是样貌却如此奢侈,那是夏湛见到过的最俊美的脸。
  夏湛就坐在刚刚才嫌弃过的地方,眼睛一眨不眨的将秦修的整场打斗都看完了,他已经忘了来此的目的。
  如果说刚开始他是因秦修得样貌而留下,那么秦修已经成功用自己漂亮的身手,让他血脉膨胀,他深深的迷上了拳术,或者说是那里最强的人。
  随后,他像是一个最嚣张的偷窥者,每天大大方方的跟着秦修,看着他打拳,看着他回家,看着他形单影只。
  直到有一天,关门前,秦修突然抬头问道。
  “跟着我干嘛?”俊美的脸带着别样情绪。
  夏湛猛然张开眼睛,最后脑中的那张面容瞬间支离破碎,他忍不住自嘲,想男人想疯了吧!不然怎么又想到那人,想到就想到了吧,为什么是那么美丽的画面。
  就该是抽他的筋,扒他的皮,啃他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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