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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都市童话 作者:安非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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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时空 甜文 强强 励志人生

  当然,也有人觉得这个结局很好,李牧成功走出了丛林,付出的代价是黑暗人格消失——既活下来了,而且还没有心理阴影,主角是最后得赢家。
  虽然小说后半段的发展确实出乎意料,读者们大部分都在抱怨自己喜欢的角色死了,但是有人统计过,本书的弃文率是整个网站最低的。
  《丛林求生》完结的时候,它已经从一开始的季榜C区第36名爬到了第一名。
  有人说白夜就是受了评论的刺激在报复社会,故意把每一个角色都写得萌点满满,然后发便当!
  这是何等险恶的用心!!!
  好想给作者寄刀片啊……不对,在这之前还得先给刷负分的白夜黑们寄刀片……心好累,感觉不会再爱了。
  一个读者在网上发起了一个名为“本年度最让你印象深刻的书”的投票,《丛林求生》不负众望地以百分之七十五的支持率位居榜首。
  随后,网上又出现了一个名为“本年度最让你印象深刻的小说作者”,白夜再次不负众望地以百分之五十六的支持力夺得冠军。
  从来没见过能够无耻得这么萌的作者——这是看了他和读者互动视频的人。
  从来没有见过发便当发得这么顺畅的作者——这是被《丛林求生》深深伤害了的读者们。
  最关键的,还是《丛林求生》在进行神转折的时候,白夜还新开了一篇超级治愈的小说《我家小孩萌萌哒》,和《丛林求生》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读者们每每被丛林伤害了之后,又啪嗒啪嗒跑去隔壁新书求治愈,心情真是各种复杂。
  不止一个人在怀疑:这两篇小说真的是同一个人写的吗?作者是不是一个精分?
  ·
  还有半个月,丁司宇的三月长假就要结束了。算算日子,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四个月左右了,时间过得真快。
  丁司宇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结局,《丛林求生》原来构想出来的结局是十三个人一齐逃出丛林,而不是这个近乎全灭的结局。
  作品的后半段可以说是和最初的设想相去甚远,但是写的时候意外的顺畅,好像小说自己有了自己的走向,丁司宇只不过是被小说操纵着,将注定好的结局码出来。
  也有可能是他和主角一样,产生了黑暗人格,把一本积极向上的小说愣是写出了大逃杀的结局,真是令人痛心。
  不过这样的致郁结局也意外地带感,丁司宇本人的感觉先不说,就是网上的读者也非常喜欢这个结局。他收到的最多的留言就是虽然自己喜欢的角色死了,但是却不讨厌这样得结局。
  不管怎样,《丛林求生》都已经完结了。过去的事情丁司宇一向不会再多去考虑和烦恼。在这漫长的假期中,唯一让他觉得难以处理的,还是有关陆明的事。
  因为优秀的基因,不用特地去学习搏击技巧也能够轻松打败同学和教练,陆明渐渐对一成不变的学校生活开始厌烦起来。
  除了文化课还会老老实实去听之外,其他的课程陆明通通翘掉了。
  在以纪律著称的军校,当然不会允许翘课这种事情发生,但是陆明总是屡教不改,而且学校里也没有能够压制得住他的教员,只能够随他去。只要他不跑到校外,就不去管他。
  会得到这种特别的优待,还是学校特地开会讨论过后的结果。
  教员们一致表示,陆明确实有很大的战斗天赋,像是专门为收割人命而生,是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学生,在杀人的天分上甚至超过了陆久。
  有人觉得像陆明这种不服管教的学生,天赋再好也没有用,留在学校里也是个祸害,还不如干脆开除掉。也有人认为正是因为陆明具有这样的天赋,才需要好好培养。陆明逃课,教员也有责任。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仍旧没有得出结果,所以学校方面最后决定,暂时先观察陆明一个学期再做定论。
  说出来好笑,别人家的小孩都是因为跟不上学习进度而厌学,只有陆明是因为战斗技巧在他面前根本没有效果而懒得学习。
  “丁司宇,出来陪我逛街。”正想到陆明,他就来电话了。
  “我记得你今天也要上课吧,你又逃课了吗?”丁司宇皱眉,他知道陆明的情况,但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去说服陆明。
  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台词,直接说出来真的一点效果也没有。
  陆明的神经其实很纤细敏感,丁司宇担心自己对他说教反而会起反效果,只能期盼他在念书的过程中交到知心朋友,喜欢上学习。
  在这方面,丁司宇觉得自己就跟一个小孩的家长一样,傻兮兮地焦虑着,但是又想不出办法。
  “没有,我是请假出来的,想见你。”陆明说话向来不会拐弯,就是因为他的个性,丁司宇才放心让他自由发展。
  可惜丁司宇也帮不上他什么忙,军校实在是太无聊了,在那个全封闭式的空间里,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感到焦躁。
  别的不说,军校的防护措施做的有多严格丁司宇是知道的。逃课不难,但逃学出来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把守着大门的,是一重重的机关。
  “好吧,你现在在哪里?”丁司宇拿他的撒娇没辙,认命地关上了电脑。
  想了想,他又拿上了搭在椅子上的外套,推开门。在家里有暖气还好,出门就必须穿上厚外套御寒了。
  这个世界的气温变化,倒是和丁司宇记忆中的那个世界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忽然一下子变得很冷,或者忽然一下子变得很热,中间铺垫过渡的时间少得可怜。
  要是认真计较起来,丁司宇觉得秋天其实只有短短两周,就像音乐课和体育课永远会被语数英瓜分一样,本应该长达三个月的黄金秋天也被夏冬瓜分了。
  “我在大榕树公园门口等你。”陆明说话的声音有点含糊不清,估计他又是在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
  “你要出门?”陆久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白开水。
  “对,去见陆明。”丁司宇将加绒的外套穿上,拉好拉链,“我走啦。”
  “等等,戴上围巾。”陆久放下杯子,从衣帽架上取下一条棕色的围巾,面无表情地帮丁司宇围上。陆久的手很热,手指修长整洁,带着淡淡的洗手液的味道。
  “陆哥,外面还没有冷到这种程度啦。”丁司宇觉得脸颊发烫,在陆久的面前,他总是不由自主地紧张。即使这么熟了,一旦被陆久靠近,他还是会觉得不自在。
  这不是排斥陆久,只是单纯地因为陆久的气势强盛过头。                        
作者有话要说:  
 
  ☆、不做死就不会死
 
  天气越来越冷,本来就没什么人的大榕树公园如今显得更加萧索。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陆明很喜欢来这里。
  当然,丁司宇也很喜欢这个地方,有时候想破脑袋也写不出半个字,他就会来这附近闲逛。往往逛着逛着灵感就来了,所以他对这个地方也有着特殊的感情。
  陆明拥有超乎常人的目力,所以他在丁司宇进入视野范围后立马就飞奔了过去。
  “丁司宇!”陆明大声叫道,几步冲到了丁司宇的跟前,一头撞进了他的怀里。
  他从来不叫丁司宇哥哥或者叔叔,总是直呼其名。至于这么叫的原因,别说丁司宇,就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所以说,小孩子就是很难懂啊。丁司宇被撞得后退了两步,苦笑着揉了揉靠在胸口的毛茸茸的小脑袋:“所以,你今天又想要我陪你去哪里玩呢?”
  “哪里都可以。”陆明挽着丁司宇的胳膊,乖巧地说。果然只有这个人是温暖的,有血有肉,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来得温暖。
  “是吗?”丁司宇失笑,抽出自己的手,将外套脱下来,套到他的身上,顺手捏了捏他小巧秀气的鼻子,提醒道,“下次不能再穿这么少就跑出来了。”
  陆明很奇怪,丁司宇待他非常亲近,面对陆久反倒拘谨得很。
  “丁司宇,你为什么不怕我?”陆明不解地问,眼神里透着疑惑。
  “因为我喜欢你呀。”丁司宇说,同时心道,你有什么可怕的,陆久才是真正的可怕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陆久和陆明都是同一类型的人,只不过陆久是陆明的完成形态。就天赋来说,陆久当然是比不上基因优化“人”陆明,但是如果他们动起手来,陆明绝对不敌陆久。
  陆明缺少的不只是对敌的经验,还有意识。意志力才是决定一个人能够走多远的关键。如果他再这么荒废下去,结局只能是白白浪费了一身的天赋。
  “丁司宇,我也喜欢你。”陆明抱紧了身上的带有丁司宇体温的外套,盯着丁司宇的眼睛,郑重地说。
  “谢谢你的喜欢。”丁司宇轻轻呼出一口气,只要跟陆明在一起,紧绷的精神也会不由自主变得放松起来。
  那本风格和《丛林求生》完全不同的《我家小孩萌萌哒》,就是因为陆明才会写的。陆明找他是为了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他又何尝不是因为陆明而获得了心灵上的解放呢?
  “我不知道我可以做些什么。”陆明静静地看着丁司宇,神色有些迷茫,“丁司宇,你能告诉我吗?”
  陆明怎么会突然想问这个?丁司宇愣了一下,轻柔地摩挲着他的脑袋,反问道:“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不知道,我只想和丁司宇在一起。”陆明抬起手揉了揉眼睛,露出一对可爱的虎牙。
  面对陆明如此纯粹的渴望,丁司宇能做到的也只有道歉。
  “对不起,没有办法让你一直呆在我的身边。”丁司宇捧起陆明的脸,眼神真挚地望着他,然后在他的左颊上印下一吻。
  丁司宇身上独有的香气瞬间侵入了陆明的鼻子,陆明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忽然看见一只苍白的手搭上了丁司宇的肩膀。
  来人穿着黑色的大衣,胸口别着精致的胸针,下巴微微上扬,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
  他说话的语气带着淡淡的嘲讽与不屑:“丁司宇,好久不见了。”
  听到这个耳熟至极的声音,丁司宇脸色一变,飞快地转过身,果然是曾仁吒。想也不想就握紧拳头对着他的脑袋狠狠捶过去,同时大吼:“陆明,快跑!”
  “反应真快,不过可惜了。”曾仁吒不闪不避硬是用脸接下他这一拳,只顾自己眼中的目标。
  他要做到的很简单,就是抓住陆明的手,把黑色的金属环扣到陆明的手腕上。
  陆明从来没有见过曾仁吒,不知道他的身份,也因为自己的天赋而蔑视他们这类普通人,过于自负和掉以轻心,回过神来已经着了他的道。
  金属环中银光骤闪,猛地释放出一股强大的电流,企图攻击曾仁吒的陆明直接被这股电流击倒在地,全身麻痹,无力动弹。
  曾仁吒轻轻瞥了陆明一眼,脸色是毫不掩饰的蔑视。他一脚将陆明踹开,笑眯眯地逼近丁司宇。
  “你放心,我对那个实验体一点兴趣都没有。我的玩具,从始至终都是你啊。”
  你在说什么啊,好中二好羞耻的台词呀。丁司宇心中忍不住吐槽,想来这位同学一定是中二癌晚期还不吃药。
  丁司宇一边脑洞大开,一边非常淡定地道:“失去家族庇佑的你,竟然还能够如此明目张胆地上街伤人,真是厉害。我猜你还有同伙在身边吧?”
  “哈哈哈,什么家族的庇佑,那种寄生虫的巢穴有什么用处?还不是被我轻而易举地给毁掉了。”曾仁吒张狂地咧嘴大笑,“你这么惊讶干什么,不会以为你是靠自己的运气才逃走的吧?”
  “喂,曾仁吒,你可不要把他给掐死了,会给我招来麻烦的。”眼看着丁司宇快要给情绪激动的曾仁吒掐死,曾仁吒的同伙终于看不过眼,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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