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翡翠盛宴 作者:萧云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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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知道了,尽快回来。告诉他们,就算山中无老虎,也不是猴子称霸王。”
陆涵之被这语气吓了一跳,还没缓过来,又正好被晴天霹雳正中。
“涵之你和姗姗一起撑着场子吧,我出去一下。”
“喂!你别跑!”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这章资料引用得多了一点……然后爆字数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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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本文终于有封面了~感谢盐城小妞大大做的图:)
同时本文也终于开始爬新晋榜了,任重而道远,果然还需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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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维港夜色·上 ...
陆涵之将自己整理了一下,顶替了陆景轩那个混蛋的位子。
纯文科出身的他谈生意还是欠缺点火候经验,站在林姗姗和另一个助理陈源旁边当翻译,顺便附和两声,敲敲边鼓,磕磕绊绊也就撑了下来。期间也上阵谈成了一笔宾主尽欢的小生意,买家富太太笑得眯缝了一双眼睛。他也不觉得紧张,自嘲一般夸奖了自己两句,又亲自送对方立场,颇显风度翩翩,更惹得那些小姐太太青睐有加。
大半天忙下来,他也不是完全没长进,察言观色的水平增长不少,可惜看着数字还是眼晕,仍然不谙经商知道。其它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三少爷不是个纨绔子弟就很值得庆幸了。
不过陆涵之始终觉得陆景轩接到的那通电话十分蹊跷。下午展会结束,其它人留下收拾和整理准备次日再战,他却随便找了个借口跑出去,连聚餐都没有去。
第十次听见手机里传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这样的机械播报,气得直想把手上这玩意扔到垃圾桶里去。
陆景轩到底死到哪里去了?
大男人一个,也不至于人生地不熟,安全倒是不用管,但是把自己从魔都拖过来帮忙,又莫名其妙撂下摊子失踪了算是怎么回事?他陆涵之也不是个软柿子吧,捏什么捏。
在不知不觉中他逛了很远,呼吸着香港潮湿的空气,眼中尽是繁华忙碌之景,有些想笑。
嘲笑自己这一个月来神奇的遭遇,嘲笑自己一个月后连心境都大变了。从前的程啸然哪里会这么在乎别人的所作所为,现在这个只是个不靠谱的合作对象而已。
从前的程啸然……
陆涵之冷哼一声,甩了甩脑袋,自己什么时候也开始变得这样感伤了?
事不随人愿,越想忘记的反而记得越清楚。故地重游,往事一幕一幕连番上演。
——你再笑就把你的嘴贴起来!
——不用吧……我就觉得你长得好看而已。
——本少爷堂堂男子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初见那个人,应该是很多年前了,两个人都还是初中生模样,极其青涩天真。妖都艳丽的阳光倒映在那双会笑的眼睛里,几乎闪瞎了程啸然。
身为男生被夸奖相貌实在不是什么好事情,他还记得他听完那句话就开始自己的改造计划,暴晒、打架、不修边幅,生生把自己从小白脸折腾成了糙小子。
对方的笑容依旧,只是不敢再明目张胆地称赞了。伸出拳头砸了他一下,又碰了碰自己的胸口。
——我们做兄弟吧。
他曾经还以为这句话表示了他心疼自己,想要保护自己,虽然肉麻得要死,但还是颇为得意地认可了自己的猜想。
哪知一切不过是自作多情。
——今天XX女中有集体舞大赛,一起去看美女吧。
——你自己去吧,我还想再看看书。
——变成书呆子就再也找不到女朋友了,听话!跟我走!
——……女孩子都没你好看,我看他们干什么?
——老子亲自出马,还怕有人不拜倒在我的西装裤下?
——是是是,您风流潇洒,倾城倾国。
——少说那四个字你会死么?
从此和那个人成了竹马竹马的死党,初中、高中、甚至大学的校友,他一直一直都挂着温暖的微笑,经常经常拿自己的一张脸来调侃。
早就自觉性向和常人相异的自己实在鸭梨山大,却又放不下眼前这个如水一般温文尔雅的人。很多次逃避过这份感情,从高中生开始,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却觉得完全无法填满心里的那个阴暗的角落。
——喂……你别靠得这么近,我喜欢男人的,当心哪天把你强上了。
——等了你这么久,你才坦白,真沉得住气。
——……嗯?
——我喜欢你很久了,程啸然。
高考结束,再一次失恋。喝酒喝到烂醉如泥,不敢回家又怕爸妈担心,打了个电话说是住他家去了。结果这人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亲自来接自己。
……然后开始了这段其实应该算是初恋的感情,迟到了太久。
不过,那个时候他们都还没有了解到,这是一条如何艰难的路。
从十二到二十六岁,两人相识十四年,断断续续恋爱七年,正正好好是一半。
大学里两个人一起庆幸自己不用学高数,一起相约打篮球,一起关注国际新闻直到意见不合而争论不休,一起对各个院系的美女评头论足却相视而笑。工作后仍然选择了同一个城市,只不过由于工作性质问题,都是飞来飞去,一忙起来就天昏地暗。
有时候自己耐不住风流本性,出去花天酒地胡作非为,那人也不跟自己吵架,直接人间蒸发,直到自己主动认错,态度诚恳,才勉勉强强答应符合。
……对,也许自己就是被惯坏的小孩子,最后才会遍体鳞伤,一败涂地。
——你什么意思?把我是同性恋的事情捅出来,自己却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然后攀上豪门做入赘女婿,很光彩?
——反正事情是我做的,不要怪在其它人头上。
——当年明明是你求着我坐你男朋友的。
——那时候我是可怜你喝醉了而已。
——结果现在厌倦了,嫌我脏了?嫌我不够高贵勾引了白莲花一样的你了?
——你要这样想,我也不拦着你。
——我真的看错你了!
原本以为是七年之痒,后来发现,其实自己就是个笑话吧。
沈越,你赢了。
可惜笑话活到最后,都还是个笑话,又哭又涩,但除了努力扬起嘴角,他也找不到什么表情来面对现实。
程啸然最后的生命里,他去了从前的约会圣地香港,坐过曾经在后排偷偷拉手的当当车,穿过灯红酒绿繁华似锦的夜中环,尝过曾经大大方方喂到对方嘴里的鱼丸,漫步于交错复杂忙碌热闹的小路中。
最后去了最喜欢的那家黑玫瑰酒吧,找到一个笑起来又七分像他的男人,颇为满意地搂了出去,准备共度春宵。
然后……
陆涵之站在黑玫瑰酒吧旁的那条阴暗的小巷中,仍然觉得背后会突然想起枪声,然后自己会感到脑后一阵冰冷,再是灼烧一样的疼,再是鲜血喷涌而出的无力。
那天出门还没有两步就听到了不对劲的声音,喝多了反应有些迟缓,却也的的确确准备夺到墙角,伺机返回酒吧。黑道火拼,通常不回去砸那种有大人物罩着的场子的。
谁知道结果会是这样。
之间触碰冰冷潮湿的墙壁上,仿佛那里还有斑斑血迹。
自己当初就是倒在这里的吧,他想,既然不知道前世的墓碑在哪里,也只能来这偏僻的小巷里荒唐地祭奠了。
这回是真的要摆脱过去了……哟。
再见,程啸然。
陆涵之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多愁善感,一路走出红灯区,一路充斥着幽怨哀愁的莫名情绪。他甩了甩头,努力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现在作为陆涵之的他,只能依靠自己,以前的教训,那就是吃一堑长一智,铭记在心就足够了。
陆家给他们兄弟两个预订的酒店,在最为奢华的尖沙咀。现在不过八九点,大好时光,陆涵之也不想直接回去躺着。
沿着广东道往南走,维港沿岸,风景独好。
懒洋洋地趴在栏杆边上,任风把头发吹得造型全无,陆涵之心情却出奇得不错。他本来就是大俗人一个,爱热闹,爱美人,更爱花花绿绿的东西。维多利亚港的沿岸高楼林立,晚上更是灯光闪烁,又不会太拥挤太闹腾,正符合他的心意。
对,魔都外滩或者陆家嘴沿岸也不错,两个城市在这一点上出奇相似。
“谢谢你的项链,我想我在明天的酒会上又可以大出风头了。”
“能得到您的喜欢是我的荣幸。”
“别这样客套,我们应该很熟了呢,文森特。”
“我说的是实话,珠宝不过是让美人的光彩更明亮的点缀。”
……
文邹邹又客套的对话在身旁不远处响起,一男一女,说的普通话,而且还有点译制片的对白风格,颇有喜感。陆涵之背对他们,听着越发肉麻造作的语言笑得浑身颤抖,干脆偷偷瞄一眼这是什么样的一对情侣。
当他回过头是时就后悔了。
深色休闲西装配上银色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即使在笑也一本正经的那个男人……分明是萧珩!
抚额,他怎么忘了呢,萧珩的鸟语名字应该就是文森特,这说话的腔调他好像也不是第一次见识了。
这里是香港最浪漫的地方之一,萧珩和他身边那位小鸟依人的美女大概是来约会的。那姑娘一袭香槟色的裙子,典雅又不失楚楚动人的风情,不过竟然能把普通话说成这副德行……好吧,配他这个洋鬼子也算是相得益彰。
陆涵之保持着那个有些痞气的姿势,随意地倚在栏杆边上,盯着这对男女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其实自己很失礼,就被认出来了。
“陆先生?好久不见。”
萧珩朝他打招呼。后者恨不得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起来,他真的不是故意想惹得这个人主动跟自己搭话的。
“这么巧在香港也能遇见你,萧总裁。”没办法,只能迅速让自己进入社交标准状态,仪表、风度、礼貌,缺一不可。“维多利亚港的夜景美丽浪漫,正适合陪着身边优雅的小姐一起欣赏。
咦?自己也被传染了,文邹邹的,有点奇怪。
萧珩很配合地附和了两句,然后向他介绍身边的那位佳丽。
“陆先生,这位是风华集团的副总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位是纵横珠宝陆家的三公子陆涵之。”
陆涵之恭恭敬敬站在一旁陪笑。风华集团?哦……酒店大亨之一,这位伊丽莎白小姐果然非同凡响,头衔摆在这里,衬得自己越发是个依靠家族名声吃白饭的小白脸。
“啊,你就是那个翡翠王子吗?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样。”伊丽莎白竟然一脸花痴地看着他,实在没有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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