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请抽卡/皇上,请翻牌 作者:银色徽章
Tags: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系统 近水楼台
源源不断的奇货买卖给刘曦带来了巨大的财富。除了来自属国的货物之外,最近他还凭借着新得到的卡牌,成功制作出了一些简单的玻璃制品,添加到了货品清单上。所以嘉禾元年的上半年,国库里的钱没有多多少,皇帝的内库总资产却上升到了四百万两之多,这还是扣掉了他在研究玻璃制作工艺过程中花掉的一百四十万两。
手中有了钱,刘曦觉得距离他扬眉吐气的日子不远了。等解决好外戚的问题,他就能好好治理一下大焉,让这个国家也富裕起来了。
皇帝投下一把饵食,却发现其中的绝大多数都被池塘里那条最大最灵活的鱼抢走了。
“米团啊……”皇帝转头问身边的小公公,“你说咱们把这条白鱼捉上来煮了如何?这一池塘的鱼就数它最肥。”
“好呀!奴才这就下水给皇上捉去!”
对于这个诡异的提议,米团不但不反对,还恨不得鼓动皇帝去做。他这阵子正急得火烧火燎。皇帝身边的三位公公,张公公得了一份叫人眼红的肥差,经营着数额巨大的买卖,高公公虽然来的晚却最得皇帝信任,只有他虽然最早跟在皇帝身边,却偏偏没机会做出什么让皇帝刮目相看的事,连带着伺候皇帝的时间也不如另两位。因此听皇帝说要吃鱼,莫说是下水去捉,就是下刀山火海去捉他也是愿意的。话一说完,米团就开始脱衣服撩裤管。
皇帝却摆摆手道:“算了,这鱼又大又蠢,眼睛里只有食物,朕吃了它恐怕会变笨,倒不如让它再逍遥几天。哎……没意思。早知道就不推三阻四,硬是让高力士免了朕一天功课了。”
米团只得讪讪称是。不能下去捉鱼,自然是显不出他的忠勇,那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胜过张公公和高公公呢?
米团突然想起自己偷偷带进宫的那件“好东西”,不由心头一热。今日赵云赵侍卫去了御马监。因为皇帝说想要学骑马,他特意去挑选一匹驯良的马驹。这会儿皇帝身边除了他就只有四个小太监跟着,倒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米团挥挥手让那四个太监离得远些,凑到百无聊赖的皇帝面前,低声道:“皇上可是觉得无聊?”
刘曦见他神秘兮兮的样子,不由一笑:“你有什么消遣可以给朕?”
米团心中暗喜,故意卖关子道:“奴才上回出宫的时候,听说长安城有三宝。”
刘曦来了兴趣:“喔?哪三宝?”
米团谄媚笑道:“这第一宝嘛,就是李白李先生的诗。李先生年纪不大,但是诗才旷古绝今,长安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皇帝点头道:“这的确是一宝。第二宝呢?”
“这第二宝嘛,就是万宝阁的琉璃尊。那琉璃尊足有一丈多高,通体无暇,呈现七彩,是万宝阁的镇店之宝,只看不卖,堪称一宝。”
“嗯,不错。”皇帝有些得意,为了给自家店铺弄个招牌,光是做这玩意他就花了近一万两,在这个时代绝没有人能做出第二件来,当然算是稀世珍宝。“那第三宝又是什么?”
“这第三宝啊,奴才听人说的时候大家各执一词,有说这个的,有说那个的,谁都说服不了谁。后来还是一位年轻公子取出了一样东西,大家一看这才服了,把那东西称为长安第三宝。”
“哦?那到底是样什么东西?”皇帝起了兴致。
“奴才起先没看清,但奴才想既然是宝贝,就该给皇上看看,所以就大着胆子上去问那年轻公子肯不肯割爱。那公子本来说要十万两,把奴才吓了一跳,后来他又说这东西在奴才这里有一段莫大的机缘,愿意分文不取送给奴才。那公子把东西交给奴才人就不见了,奴才又惊又喜,便把那一宝带进了宫中。”
刘曦心中偷笑,也难为米团能想出这么曲折离奇的经过。不过他也有些好奇米团到底要给他看什么东西,便装作焦急的样子摊手道:“快,快给朕瞧瞧!”
米团这才小心翼翼从怀里取出一件物事交给刘曦。那东西是一卷丝帛,刘曦轻轻展开来看,不由“咦”了一声。
早就听说过古代有春宫图,原来春宫图是长这样的呀!
只见那丝帛薄如蝉翼,甚至有些透明,色彩在阳光下却很鲜艳。上面绘制着一幅幅人物图案,连毛发都看得一清二楚,十分逼真。
皇帝不由凑近了一点细看。
唔……有点含蓄,而且透视也不怎么准确,姿势倒是挺离奇的,人真的能摆出这样的姿势并且做剧烈运动吗?
刘曦正看得起劲,就听背后一个声音道:“臣周瑜见过皇上。”
“哎呦!”
刘曦一惊之下手指一松,整卷丝帛一下掉进水中,平躺在水面上漂了几下才沉下去。饶是刘曦面皮不薄,被人撞见自己在看春宫图也有点不好意思。米团更是把脑袋一缩,不敢抬起来。
“公……公瑾,你怎么在这里?”
周瑜似笑非笑看一眼皇帝:“昨夜太皇太后偶感风寒,臣给太皇太后请完脉,正准备回太医院去,恰巧路过这里。”
“哦……太皇太后还好吧?”刘曦一惊,太皇太后病了么?
“太皇太后无恙,倒是皇上的脸怎么那么红?可要微臣为皇上把把脉?”
“天……天热而已。”
周瑜却板下脸冷冷道:“臣劝皇上还是应以国事为重,现在可不是耽于享乐的时候呢!至于那些想要诱哄皇上误入歧途的小人,若是被臣瞧见,定叫他不得好死!”
米团一听,整个人都瑟瑟发抖起来。这个周瑜虽然表面上只是御医,但是米团天天在皇帝身边伺候,又怎么会不知道周瑜其实是类似皇帝心腹幕僚的存在。更何况周瑜还救过皇帝的命,皇帝对他的信任很不一般,不但时不时地召见他,而且几乎对他言听计从。
对那些朝中大事米团所知不详,但他却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周瑜只是说了一句未央宫里的龙涎香太浓,皇帝就下令撤了香炉,此后再也没有焚过香。他今天千不该玩不该,在这个时候把私藏的春宫图给皇帝看,这回恐怕是要小命不保!
另一头刘曦心里直呼冤枉。他又不是真心喜欢看这个,他不过是在用比较的眼光分析古代春宫图和现代成人杂志的区别而已,怎么就恰好被自家男神给瞧见了呢!现在除了老实承认好像也没别的办法了。
于是刘曦把头一沉:“朕知道了,朕以后再也不看这些。至于朕身边的人,你不能因为朕的过失惩罚他们。”
周瑜似乎不怎么满意这个回答,他又深深看了一眼皇帝,才告辞离开。
等周瑜走远,刘曦长长地叹了口气。回到未央宫后,他查看玉版上的人物小传,周瑜的忠诚指数那一栏果然还是一颗绿色心形。
获得男神信任之路,还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第24章 不负皇恩不负君
第二日刘曦难得在没有朝会的日子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换上猎装,他高高兴兴地坐上马车,往上林苑而去。
长安城西面的上林三十六苑,是专属于皇家的猎场和园林,纵跨五个县,足足三百余里,占地面积极广。先帝健在的时候,因为喜爱上林苑的景致,曾想在里面修建别宫。可惜宫殿建到一半他就一命呜呼了,倒给刘曦留下了好几幢“烂尾楼”。刘曦今日去上林苑只是为了学习骑马,所以去的是苑内最靠近长安的一处马场。
赵云带着一班御前侍卫前一天早晨就已经入驻上林苑。他给皇帝挑选好了全副马具,还有一匹刚足岁的温驯母马,专等皇帝来学习骑射。为了防止上次的刺杀事件重演,赵云仔细安排了沿途对皇帝的保护措施,整个上林苑都被他带人严密地清扫了一遍,以防万一。
其实刘曦上辈子是骑过马的,他很喜欢这种温驯漂亮的大型食草动物,还一时兴起买过两匹,养在俱乐部里。不过因为他实在是太宅了,很少有机会专程跑去骑马,所以骑术无限接近于零。这辈子他获得了赵云的属性加成,加上每天练一个时辰剑术,身体条件远远胜过从前。因此就有些心痒,想要在马背上一展雄风。他也不跟赵云说自己学过,就等给偶像一个惊喜。
不过真到了马背上,刘曦又有点紧张了。这时候的马鞍就是一块裹在马肚子上的皮革,充其量只能增加一点摩擦力。马镫倒是已经有了,但只有一边,是给人踩着上马用的。只有缰绳和后世的差不多,刘曦用着还算习惯。
刘曦按赵云说的方法,夹紧马腹慢慢走了一圈,然后开始学习小跑。这时候就显出没有好马鞍的不舒服来了,他总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滑下马背,两条腿用力大也不是小也不是,怎么也保持不了平衡。等好不容易抓到窍门,跑得稍微了些,刘曦已是满头大汗,只好让赵云扶他下来休息。
“哎……这马可真不好骑。”刘曦喝下一盅乌梅汤,这才觉得稍稍缓过来一点。光是小跑就已经难成这样,真要策马飞奔还不得把他的小命玩掉?
赵云递上一块帕子,微笑道:“皇上已是悟性极高的了,切不可气馁。”
刘曦眼睛一亮:“喔?真的吗?子龙第一回上马是不是也觉得十分困难?”
赵云摇头道:“那倒没有。”他见皇帝一副沮丧的样子,不由笑了起来,“第一次上马之前,末将已经在涂了油的横木上练习了多时,自然比皇上略微娴熟一些。”
刘曦这才知道,原来在古代马是个稀罕物,就算是名将如赵子龙,学习骑马的时候也都要经过半年左右的“模拟练习”。因为马匹少,在挑选骑兵时就会选最优秀的步兵。骑兵本身的身体素质远胜步兵,这也是骑兵战斗力比步兵高很多的一个原因。
刘曦突然想到,赵云绰号“白马银枪”,自己却一直没给他配一匹好马,真是大大的不该。当即对赵云道:“子龙昨日挑选马匹,可有看得上眼的,朕想送你一匹坐骑。”
赵云沉吟片刻,抱拳道:“那末将就却之不恭了!”
原来赵云昨日为刘曦选马,还真看中了一匹好马。那马性子驯良,一看体型就知道耐力极佳,最重要的是它通体雪白,和赵云从前那匹照夜玉狮子很像。赵云见猎心喜,牵出那匹马骑了几圈,心中越发喜欢,不过考虑到刘曦的身量还小,只好选了另一匹马给刘曦。这会儿听刘曦提起,赵云也不客气,就把白马的事告诉了刘曦。
刘曦一听急忙让赵云把那匹马骑出来看看。他见那马和赵云无一处不般配,登时高兴起来,笑道:“子龙,这马朕送给你,不过不是现在。朕要给你做一套独一无二的马具,七日之后连同马具一起给你。”
赵云十分感动,抱拳道:“谢皇上赏赐!”
刘曦高兴极了,暗下决心,一定要在七天里把两头翘起的马鞍做出来,再配上一对马镫。这东西对骑兵的帮助是巨大的,没想到不依靠卡牌系统,他也能搞点创造发明,真是太厉害了!
刘曦又让赵云在马上演示了一回枪法。他现在也算有点武学功底了,看起来不再是只看热闹,已经能看出赵云枪法中的特别之处。虽然说枪走一线,但赵云的枪法变化多端,不仅仅是一杆枪,有时候甚至可以是长鞭、棍棒。赵云用的招式却很简单,每次出手都配合着马匹的冲力,手腕处又带了一点螺旋劲,声势十分惊人,寻常人绝难抵挡。
“好枪法!有子龙为将,强敌焉有不克之理?”
见赵云演示完了,刘曦赶忙奔到赵云身旁,令人递上一盅乌梅汤,又接过长枪舞动了几下。赵云的枪比他想象的沉重多了,而且并不是金属打造的,只是因为枪身上缠着银丝,所以看起来才是银色。估计是战场上不需要舞枪花迷惑敌人的缘故,赵云的枪上没有枪缨。
赵云微笑道:“皇上过誉了。”
“这可不是朕信口胡说,世上原本就没有人的枪法能比得上子龙。”刘曦顿了顿,问道,“子龙,你看我大焉的骑兵如何?”
“这……”赵云抿起嘴唇,想了想道,“大焉原有骑兵八万,四年前和鲜卑一战,几乎全军覆没。如今经过四年休养生息,除了长安城外有一万骑兵,就只剩下西北还驻扎着三千精骑。”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