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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夫如魔+番外 作者:血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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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布衣生活 系统 美食

    这里的钱币流通是一种能量矿石,开采之后,天幕用特殊的方式打造的一枚硬币的模样。
    一晶币价格是现代的一块钱左右,也是价值最小的,相互转换方式100晶币等于1个紫币,而100个紫币等于1个黑币,就目前而言,陆博源是没有没有见过黑币的模样。
    晶币跟现代的一块钱硬币大小,透明如水晶,甚是好看,而每次陆家每次赶集去买菜,一次提着两大篮子的菜也只能换取三十到四十枚晶币,买一些油盐酱醋,所剩无几,好在这个镇子流动性人口很大,不少外地人口来这里开采矿石,使得这里一带的生意还行。
    既然这个东西给了他一些建议,他抱着尝试心态去试试,总比干等着好,将所有准备卖的菜都摘好之后,陆博源就对陆晓晓说自己杀一只鸡的事情。
    “可是阿哥,家里只有五只鸡了,还要留着下蛋卖钱呢。”陆晓晓以为阿哥嘴巴馋了,很是不舍,而且亚父现在病着,要是家里没有钱只能卖掉去换一些药了。
    陆博源被说的脸有点红“我知道,这不是明天去赶集,我琢磨着给家里赚些小钱,那鸡我有用处,不会乱杀着吃的,放心好了。”
    “可是,可是,只有五只了,阿哥你把公鸡杀了吧。”好吧,家里五只鸡有两只是公鸡,陆晓晓还是不放心,一路跟着陆博源,全程围观杀鸡过程,将鸡杀好拔毛,陆博源累的不行,以前在超市直接拿现成的,那里像现在自己全部动手,他才不承认刚刚杀鸡,杀的手都软了。
    “晓晓,你帮我把火烧起来。”陆博源说着,开始刷锅,好在这里一切齐全,荤素油都有。
    “好的~”
    小家伙看起来格外感兴趣,把火生好,有趴在灶膛旁边。
    陆博源伸手在锅上方感受一些热度,觉得可以,便到了一些油,因为也是第一次做,很是谨慎,就到了将近一碗的油左右,随后开始将鸡剁成一块块,不得不说,自己家养的鸡就是肥,拔毛去内脏,就有四斤多重,快速的将剁好的鸡块去掉骨头和鸡皮,鸡肉差不多有一小碟,陆博源就没有再动。
    然后开始调配外面裹着的糊糊,主要是面粉,淀粉,胡椒粉,还有葱末,一些盐巴,香辣粉,用冷水调制成粘稠的糊糊,把切好的鸡肉粒放进面糊糊里裹好,做好这一切,锅里的油也热的差不多,陆博源用筷子夹了一些裹着面糊糊的鸡肉放进油锅,顿时油锅里发出滋滋的响声,金黄色的泡泡沸腾翻滚,很快那鸡米花就浮上来,连续的丢进五六块,担心热度难以掌控,陆博源不断的用筷子拨动鸡肉,大约炸了两分钟,淡淡的白色变成了金黄色,同时一股鸡肉和面粉同时爆炸出来的香味弥漫整个厨房。
    用筷子挑了一块出来,沥了沥油,放到空碗里,对一旁惊奇万分的陆晓晓道“尝尝,看看熟了没有。”
    陆晓晓老早就眼巴巴的看着,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阿哥还能做出如此美味的东西来,而且闻起来特别的香,他站在一旁负责烧火,看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这会儿陆博源让他尝,他飞快的拿起,连筷子都不要,那闻起来特别香的鸡肉吃到嘴巴里格外的香嫩,外皮带着脆脆的,一点都不油腻,带着一点点辣味,令陆晓晓食欲大开,一块小小的鸡米花很快吃完了,这让他很是失望。
    “好不好吃?”
    毕竟从来没有做过,虽然以前在小摊边买着吃,可不知为何,这次弄出的鸡米花连他自己都快流口水了,闻着非常的香。
    估计是家养的鸡比较香。
    “很好吃,我可不可以再吃一块?”陆晓晓眼睛亮亮的,见陆博源把锅里炸好的都沥出来,口水分泌的更快了。
    真的好好吃。
    “好,你吃吧,今天这些是可以吃的,其他的我得留到明天赶集带去。”他试着多裹点面粉,毕竟一只鸡再肥,那肉也只有那么多,他试着尽可能的多弄点,看味道如何,他捻了一块小的,尝了尝,发现味道居然比以前小摊上买的更好吃,而且十分的香,闻起来一点面粉味儿都没有,满口的都是鸡肉酥酥软软的香味,令他想不到的是,一点都不油腻,完全没有以前那种小摊位吃的满手满嘴巴的油,因为带着一点点的辣味,让鸡肉更加有味道,吃了一块还想再吃一块,可陆博源停下了,这一小碟也就十来块,亚父和哥哥都没有吃。
    陆晓晓吃了一块之后就没有吃了,虽然满是渴望,却很有自觉性,这让陆博源很是喜欢。
    他再次的尝试着多裹点面糊糊,第二次煎炸,香气弥漫,很快第二次出锅,很明显这次鸡米花块头比第一次大很多,刚刚只有拇指大小,而今确有核桃大小,陆博源也不敢确定好不好吃。
    “晓晓再尝尝,好不好吃直接说,若是好吃,我明天就卖这个了。”晓晓点点头,接过来一块慢慢的吃起来,这次吃的慢,虽然鸡米花里头的鸡肉吃起来似乎少了,但是耐不住香脆,陆晓晓用力点点“还是很好吃,阿哥,我觉得那这个去卖,肯定会有人喜欢的。”
    “那就好,晓晓,你拿一些给亚父尝尝,留一些给哥哥回来,我把鸡皮处理下。”陆晓晓很听话,欢快的端着盘子里的鸡米花去了柳云的房间。
    得到了肯定,陆博源对于自己的手艺也有了信心,他将剩下的鸡肉一一的剔除下来,满满的堆积了一盘子,这些鸡肉将近有两斤半左右,鸡皮鸡油被他扯出来,准备炸油,至于剩余的鸡骨头,鸡头,鸡脚还有鸡翅膀,他都拿来熬汤,柳云的身体不好,得给补一补,而且这个季节有冬瓜,放进去也是极为美味。
    洗好瓦罐,将所有骨头之类都放进去,洗净的冬瓜切块,添加材火,让其慢慢的炖着。
    随后他又将鸡皮跟鸡油炸了一番,那公鸡倒是极为肥,将近有一小碗的鸡油,黄橙橙的,分外的金黄发亮。
    鸡米花这种东西,只有在煎炸的时候才是最香的,冷了之后味道大大的折损,陆博源开始想着,明天去赶集带着些东西的话该准备点什么。
    锅子,炉子,还有点材火,这里也有煤块材料,还有一个特殊的一次性袋子,这里倒是有卖零食蜜饯之类的牛皮纸,可袋子太大,一时半会也找不到,陆博源泛出一些糊窗户的白纸,冲了一些面糊糊,自己动手制作一些纸袋子,裁剪好,他做的纸袋子大小就一个杯子的容量,将近二十来个,然后又去后面砍了一根小竹子,弄些竹签。
    陆晓晓好奇的盯着,觉得格外的神奇。
    晚上吃饭,一个两个青菜,一大盆鸡汤,还有一些鸡米花,饭是最廉价的糙米,不论怎么煮都有些硬。
    柳云精神似乎好点,晚上下床起来吃饭,陆军博也回来了,年轻的俊脸带着一丝倦容,在看到两个阿弟还有亚父,却是格外的开心,见到少有的荤菜,不由得吃惊。
    “是有什么好事吗?”陆军博问。
    陆晓晓笑嘻嘻的抢答“是阿哥想到赚钱的办法,我们明天去卖鸡米花啦,这些鸡骨头是剔除煲汤喝。”说完,还夹了一块给陆军博碗里头。
    “大哥你尝尝看,这是阿哥今天弄出来的,亚父说味道挺好的,我们明天准备去卖这个。”
    天幕里还真的没有这些东西,陆军博第一见到,带着疑惑尝了尝,发现居然味道还不错“不错,蛮有新意的,小源有这个想法不错,不过这个要怎么卖?”
    陆博源估计了价格,想了想“差不多三个晶币一小包,虽然贵了点,但是味道好,我觉得还是有人买的。”
    柳云一直没有说话,默默的喝着汤水,听闻不由得担忧“三个晶币会不会有点多?”
    陆晓晓也觉得有点多,三个晶币都可以买上一斤的鸡蛋呢。
    “没事,肯定有人买的。”陆博源自信道,他记得以前也觉得路边烧烤几块钱一串贵,可是,买的人还是不少,总会有人吃的。
    几人也没有在说丧气的话,问着明天准备的东西,陆军博得知明天要带炉子和小铁锅去,立马表态明早送他们到镇上去,几人带着一点小激动睡去。
    第二天,天还没亮,家里人都起床了,各自准备东西,陆军博力气大,那些煤块,锅子,炉子,还有一篮子菜都被他包揽了,而陆晓晓则是准备一个小凳子带过去,一些麻绳,陆博源则是大早就开始把面粉和淀粉混好,昨天只是试吃,今天打了鸡蛋里头去,这是比较全面的配方,还有一些葱姜蒜末,香料等等混匀好,这东西太简单,学去了很难,所以陆博源就在家里给弄好,鸡肉今天都弄成又细又长的,这样做出成品看起来分量多。
    所有的准备好,天蒙蒙亮,柳云目送他们三个出门,一路的叮嘱。
    “卖完了东西就早些回来。”
    “我知道了。”陆博源回道。
    距离镇上步行十来分钟,不算很远,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有利的位置,三人挑选了稍微好点地方,陆军博因为还要去后山采矿,放下东西就走了,陆博源和陆晓晓开始折腾炉子生火,架起锅子,开始热油,然后把带来的一块席子垫在地上,把篮子里头的菜分类铺好,待整理好,天也完全开亮了,镇上汇集了不少的人。
    
    第3章 赶集
    
    七月初旬的早上,还带着一丝丝的凉意。
    而太阳一出来,就变得燥热无比。
    小镇名为晶元镇,主要是因为附近的矿山出名,所以才得此名,晶元镇大约有一万多人口,原著居民只有三千人,大部分都是外来人口流动,原先这里荒芜偏僻,人烟稀少,有了矿山的被开发,这一带都跟着富起来,就赶集的这条主道,都是青色的大石板铺起来,街道两边均是石头所筑的房屋,飞檐楼阁,看起来格外的霸气,这种建筑在晶元镇算是非常的奢华霸气,每每都有来往的商客、游侠、旅客发出惊叹,或者择一小店歇歇脚,平常这里的美食,所以这里的生意倒是极为不错。
    街道两边都是一些门面房,大部分都是本地居民,陆陆续续的打开店铺,在他们店铺靠前一点点就是一些像陆博源他们这样,从自家带来的蔬菜瓜果,或者鸡鸭鹅,有的拿出秀好的皮布,打猎回来的野味,还有采摘的新鲜水果,从河里打捞出来活蹦乱跳的鱼,还有自家做的各种筛网,簸箕,巧手哥儿做的鞋子衣服,也有各种美味无比的小吃,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看的让人眼花缭乱。
    陆博源也是在农村长大的,随后搬到城里,但是赶集这种以前也是听别人说,倒是还真的没轻身经历,这会儿人好似突然一下子都出来了,悠闲自在的在每个摊位上东看看西瞧瞧,跟以前逢年过节似的,很是热闹。
    人多,热闹,所有烦心忧伤一扫而空,不可否认,陆博源是非常喜欢这样的场景的。
    他没有多余时间闲看,锅里头的油热的差不多,他开始把早上切好的鸡肉倒进已经搅拌好的面糊糊里,因为里头加了鸡蛋,有点淡淡的黄色,因为鸡肉分量有限,为了能够多卖点,陆博源把每块鸡肉多裹了一些面糊糊,裹好的鸡肉放进滚热的油锅里,滋滋作响,香气很快就扩散开来,陆博源的运气比较好,他来的时候他旁边是买一些鞋子布匹什么的,没有做吃的,这样免得抢别人生意,他这个鸡米花一下锅,诱人的香味顿时弥漫了半条街,又是好奇,又是嘴馋,没一会儿就有四五人聚在陆博源的小摊位前,一个看起来还是个哥儿的俊秀男子,指了指油锅里翻滚的鸡米花,问“这东西怎么卖?”
    陆博源抬头,朝着那哥儿笑了笑,指了指篮子里头的袋子“三个晶币一份。”
    陆晓晓十分聪明的把袋子扬了扬。
    三个晶币啊。
    似乎还蛮贵的。
    这是聚拢来被香味吸引过来的人的心思,有的人准备离开,但也有不少人陆陆续续的围观,因为实在是太香了,恨不得伸手去抓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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