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粉热夜+番外 作者:风夜昕
Tags: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放下手里的东西,江洋缓缓站起来拿了一罐饮料,坐到程征宇的对面的位子,“咔”地一声拉开易拉罐喝了一口之后才发现自己拿的是啤酒。不动声色地咽下,他问:“那你想听什么?”
“那个男人是谁?”程征宇的表情绝对算不上友善。
江洋微微一皱眉,心想是不是他看到了什么------
“那个很------漂亮的男人。”斟酌一下之后,程征宇还是选了“漂亮”这个形容词。
那必是叶恕行无疑了。江洋没想到程征宇会看到叶恕行,但又不知道他看到了多少,不过从他的表情上可以得出:他肯定没看到后来出现的人。
只看到前半段假相,没看到后半段真相,误会通常就是这样产生的,不过江洋却不想解释什么。
“朋友。”很随意地说了一句。而某些时候,朋友是最容易引起误会的词。
果然,程征宇的眉皱起来了,肿起来的手腕也像不知觉一样,手慢慢握成了拳头。
今天,他很早就在江洋家门口等着江洋了,可结果却等来了江洋和另一个拉着他手臂的男人。就算是身在演艺圈,程征宇也不得不承认那是个非常不错的男人,就算暂且不论长相,那股特别的气质也很吸引人。
是警局的同事?
可是又突然看到男人拉着江洋的手臂在他肩上又是蹭又是晃的,亲密的动作实在不像是普通同事会做的。而且,江洋脸上的一抹类似幸福又有些难以言喻的微笑,是程征宇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不过几天,就“另结新欢”了!速度比他还快!天知道自己这几天食不下咽、夜不能寐,他江洋竟然在这儿过得“风流快活”!而且,还一副想要------一直在一起的样子------
程征宇一直以为,江洋是喜欢他的。因为被喜欢着,所以着一直任性着。江洋在的时候他没有感觉到,一切好像是理所当然。江洋走了之后,一切都变了,好像一瞬间什么都没有了。以前一直是一个人,所以没有理会,等到习惯了某人的存在,好像就再也过不回从前的生活了。
程征宇的沉默,让江洋有些疑惑。他看了一眼程征宇那只肿起来的手,最后轻轻叹了口气,把手里的酒放下,站起来走了过去。
“松手。”拿起程征宇的手,江洋坐回原位,拿起刚才的冰包低下头继续给他敷在手腕上。他突然又“去而复返”,让程征宇嘴角都扬起来了,只不过江洋没看到而已。
一股淡淡的酒味隐隐约约从江洋身上传了过来,似乎还混合着一种属于江洋个人的气息,程征宇忍不住稍稍凑近他嗅了一下,后者浑然不知觉,仍然专注于手上的工作。
程征宇伸出舌尖舔了一下嘴唇,他觉得自己很饥渴。
江洋走了多久,他就过了多久的禁欲生活,已经习惯和江洋在一起,无论再和任何人上床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而且他个心高气傲的个性,更别说会让别人进入他,也就是江洋了。从某种方面,江洋可以说是程征宇第一个男人。
他以为江洋会回来的。结果,他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江洋那时候那里甩开他的手的样子,程征宇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每次想起来,他都会有种害怕的感觉。
想到这里,程征宇突然抬起另一只手摸上了江洋的下巴。后者一愣,不明所以地抬起头,而迎接他的是程征宇瞬间贴上来的唇。
很久没有亲吻,像是某种东西失而复得,程征宇最后的“小宇宙”爆发,也不管手上有伤,整个人都扑到了江洋身上,两人抱在一起双双倒到沙发上。
狭小的沙发勉强躺得下两个人,却已经差不多到极限了。程征宇和江洋像双层蛋糕一样叠在一起,从背后看,怎么都像是程征宇正在向江洋“施 暴”。
江洋没有反抗,因为程征宇手上有伤,感觉着对方的舌头在自己口中翻搅着,他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明明是以前经常做的事,却再也找不到当时的那种感觉,连接吻也变得像一件机械般的动作,他不知道这是谁的错。
当程征宇从江洋身上喘息着抬起头的时候,两人已经吻了快五分钟了。但是还不够!程征宇分开双腿跨坐在江洋身上,单手去解他的腰带,却马上被拦住了。
“怎么了?”欲望处在爆发边缘,程征宇不解地看向江洋。这一看,一切动作都停了下来。
江洋的表情平静得让人觉得发冷,没有一丝欲望的影子,感觉就是像他在被强迫一样。
“够了。”江洋推开了他的程征宇的手,“让开。”
像被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冷水,欲望的火苗刚刚升起就马上熄灭了,程征宇愣愣地从江洋身上下来,看着后者站起来离开。
“为什么?”他忍不住问。
江洋停了一下,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你想找人陪你玩的话请自便,但是恕我不奉陪。”
程征宇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来,“你什么意思?”他怎么能这么说?
这次,江洋理都没有再理他。
“你他妈的给我站住!”程征宇吼了一声,跑上去用没受作的那只手抓住江洋的肩,这动作和刚才如出一辙,连角度都几乎一模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习惯反应,江洋抓住自己肩上的手又是一捏,只不过这次没刚才那么用力罢了。
“程先生,你现在已经不是我的当事人了,所以请你注意一下你的行为举止,再这样的话,我会告你‘袭警’。”说完,松开了手。
“你、你~!”程征宇气得脸都变得颜色,“你去告我啊~你去啊!你告我袭警,我告你强 女干!你强 女干我~”
看着像“泼皮无赖”一样大吼大叫的程征宇,江洋被他的话弄得皱起眉,忍不住要问:“你有什么证据?”虽然他们的确有过性 关系,但那证据也不至于能留到今天。而且刚才看来,明显是他强迫他吧?
程征宇阴森一笑,要证据是吧?那他现在就制造“证据”给他看看!
“我现在就给你证据!”说完来了个“恶羊扑虎”,冲到江洋面前开始胡乱扯后者的衣服。
这到底是谁强 女干谁?
“闹够了没有?”江洋边躲边喝了一声,显然是生气了。
“没有!今天非让你强 女干我不可~”程征宇扯开自己衣服的扣子,然后去扒江洋的衣服,在他胸口又是啃又是咬的。
江洋眉头皱得死死的,压抑着怒火。如果是普通人,他早就卸掉他一只胳膊了!偏偏------眼看着自己的腰带被解开了,程征宇又去拉他的拉链,江洋近似无奈地叹了口气。
怎么能任性到这种程度!
门一开,程征宇整个人被甩了出来了。虽然他比江洋高,但论力气,江洋绝对是超过他的。
“嗙!”
门关上了。走道里霎时一片漆黑,感应灯一直都不太好用,今天算是彻底失灵了。
程征宇呆呆地站在门外,身上还衣衫不整,到现在他还没反应过来------
他被扔出来了?
他被江洋扔出来了?转过头看着紧闭的大门,程征宇终于明显了已经发生的事实。
几秒钟后,程征宇一个大脚狠狠地、狠狠地踹在他江洋的门上,声音大得把感应灯给重新震亮了。
“江洋你个混蛋~~去死~!~!!”
他程征宇,这辈子都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就连他那个省长老爹都没把他关在门外过------江洋!你有种!
“我绝对、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妈的!还把他两只手都弄成了“猪蹄”!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肉~只有骨头~=V= 最近变纯洁了~!
第二十一章
喜欢或者不喜欢,对于某些人来说其实是个很难以界定的问题。而大多数人,是在失去以后才发现在身边可能就是最好的,因为习惯和理所当然,错过了之后再突然回过神,可能已经什么都不剩下了。
程征宇一直以为江洋喜欢他,因为他对他好到无可挑剔,但现在回头一想,也许他对他的照顾不过是因为身为警察的职责再加一点“人道”。就算再退一步说,江洋喜欢的只是他的身体,但是这样的话,并不代表江洋不会喜欢上别人的身体。
一想到那个拉着江洋手臂的男人,程征宇心里第一次有了一种被称之为“紧迫感”的感觉。然后,接下来他突然反应过来,其实是他离不开江洋而已。
也许,是从那次拍戏他差点从城墙上掉下来被江洋抓住的那一瞬间开始。
从小到大,程征宇身边的人已经给告诉他无数次:你是省长的儿子,母亲是名门之后,你现在的一切都是别人遥不可及的。和他一样大的所谓的朋友们说:程征宇你命真好!你什么都不用做就能想要什么有什么?大少爷就是好!我好羡慕你------
放屁!
每当听到这些话,他都会想像这样对他们吼一声。
他不是嫌家里钱多自己玩空虚,也不是憎恨父母不关心他玩叛逆,没有人知道,那种“众星捧月”一样的感觉让人多么痛苦,别人也好,家人也罢,他们从来只会把他往上推,不管他需不需要、有没有压力,上得那么高会不会摔下来?摔下来会不会痛?却从来没有人在他马上就要掉下去的时候拉他一把。
到头来,只有江洋。他知道,就算他不是省长的儿子、不是偶像明星,那个男人也还是会那样对他,因为,在江洋眼里,他只是程征宇而已。
如果可以,他至少希望能告诉江洋,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是真的没有只把这当成是游戏------
因为两只手一只轻伤一只重伤,程征宇不得不暂时放下工作休息一个星期。从牙缝里的挤出来的时间,他早就已经想好要怎么度过了。
“姓江的!我跟你没完!”
“啪~”地一声,江洋手上的笔从指缝里掉了下来。他低下头,看着写了一上午的报告上沾到了几滴黑墨水,怎么看都是个很傻的失误,不过还好,倒也没有别人发现。
复职的第三天,一切照旧,倒是感觉好像比以前更清闲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扫黄组里今天安静了许多,因为五个成员有三个外出,剩下江洋和另一个男同事,颇有点“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感觉。
现在正是午休时间,江洋正准备把快要写完的报告收起来,一阵突然响起的音乐让他犯了刚才的小小的失误。
“哎~?又在放他的歌啦?”打开广播的另一个人吹了声口哨,无不佩服地说:“已经连着一星期放这位程小天王的歌了------”
江洋拿上报告站起来,边往外走边说:“我出去一下。”
“哎?你不听完歌再走?你不是挺喜欢听他的歌的么?”
江洋头也不回地说:“我去买中饭。”
“哎?不去食堂吃了?”
回过头,江洋伸手推了一下眼镜,白光一闪。
“你哪那么多‘哎’?”
于是乖乖闭嘴。
出了东署的大门,江洋却一下子没了方向。说是买中饭,其实他根本一点胃口都没有,但既然出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回。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去便利店买个便当,也许还应该买包烟------
只不过他转身刚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不远处的马路边上一个中年男人拦着一个年轻的男人,那姿势,一看就知道不是打劫就是敲诈。
中年男人一脸的凶神恶煞,破T恤和旧牛仔像是几个月没洗过一样,整个人怎么看都只能用猥琐两个字形容。而与中年男人的“丑恶嘴脸”完全成反比,年轻的男人虽然带着墨镜,但看就知道应该长得很不错,身材也算高大,身上的衣服一看就知道价格不绯,然后好像还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似得,肩上背了个LV的男式斜背包,走在哪里都是个抢劫的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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