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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正传第2部快乐人生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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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强强 天之骄子

  我在西北和西南地区出差,处理过一些吸毒致残的青少年,他(她)们和他(她)们的家庭都十分悲惨。如果你们亲自处理过这些患者,接触过他们的家庭,恐怕对毒贩就说不出他是“父亲、丈夫、儿子”的怜悯话了。
  说到国家利益,不甚了解,不敢妄谈。知道一个事实:塔利班在掌控阿富汗国家大权时,在阿国内是全力禁毒的,阿国内毒品管制较好。塔利班被美国打下台后,禁制消除,阿国内毒品迅速泛滥,波及周边国家,形成世界五大毒区之一——金新月,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中国,尤其是新疆地区。而塔利班下台后,大力走私贩毒制毒,祸乱阿富汗及周边国家,大量谋取毒资,购买军火,力图复国。新疆地区受害至深,毒品、东突、分裂、动荡、AIDS病……
  
  
  
  
  该来的终将会来 
  作者:yulongzhenshen 
  
  终于回来了,又可以看我心爱的《麒麟》了。回家的感觉真好。
  这次出差,我终于去了梦魂牵绕的卢浮宫。短短十余天,我用了两整天的时间在那里留连,让我反复观看不忍离去的不是蒙娜利莎,而是米罗的维纳斯和位于的油画展厅的一尊青铜战神雕像。像维纳斯吸引着我的目光无法离开一样,战神马尔斯也让我的目光无法离开。年青英俊的战神坐在石头上,姿态优雅,肌肉线条流畅,长矛和盾牌放在一旁。他的身体是放松的,他的表情是恬静的,他的眼睛看向前方。这是战斗间隙的小憩吗,他在等待着自己的战友还是在想念心上的恋人?看着他我就想起袁朗和夏明朗,想起吴哲和陆臻。
  被迫攒了近半个月的文。一回来,迫不及待地看。本以为妖果二人已修成神仙伴侣,没想到竟是这样。心痛得无以复加,空空洞洞的,不知心在何处,可偏偏又酸又痛。
  他们两人,从选训时的相识,到队长接纳小花时的相知,再到替酒时的相互暗恋;从打牌到冻伤到中毒再到剿灭毒贩,一路走来,生死与共之时才达到了心心相印、心曲相通,为什么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
  挨着看过来,看正文,也看评论,反复看了好几遍,我想知道为什么?为什么?!!
  芷文幌兄在评论中说“夏明朗对于和陆臻的感情,有缺陷,已经几生几死,到了这步田地,还有什么可回旋的!还有什么勘不破的!让人审美疲劳!大概过于谨慎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心理偏执、些许精神强迫症吧!”
  对这一点,小弟实在不敢苟同。在我看来,夏明朗对于陆臻的爱,从来就没有变过,他的态度和做法可能在不同的时空点上有不同的表现,但内里的根本脉络却是始终如一的。既没有什么“回旋”,也没有什么“反复老调重弹”。
  夏明朗是麒麟的中队长,是麒麟中战神般的第一人,这不仅是指他的作为战士时的战斗技能无人可比,还包含着他作为战友兄弟时的宽厚温暖,他作为战场指挥员时的巅峰水准,他作为国之利器时的忠诚、责任和荣誉感,他作为执掌他人生命的死神时的仁慈悲悯。夏明朗是至爱陆臻的,正如芷文幌兄所说,“他以两辈子的情缘爱上了陆臻” 。但即使是这样深入刻骨,血肉成泥的爱,也不能凌驾于他对国家的忠诚、责任、荣誉之上。正因为如此,他对陆臻的爱,一定是以对他的人品、头脑、技能的信任和尊重为基础的。不论是训练、演习,还是战场,夏明朗永远都不会把陆臻隔绝在危险和杀戮之外,作为同样的战士,他们有着同样的自豪与骄傲,这就是他对他的尊重与信任。然而夏明朗会保护陆臻,因为,他爱他。
  忠诚和责任,再加上爱,这是夏明朗对待陆臻的基线。在九死一生的危机关头,夏明朗为了完成任务,可以慨然赴死。然而他在抱了必死之志时以那样缠绵的方式对陆臻表白了自己的爱,一是因为他爱极了陆臻,怕他会因为爱情没有得到自己明确的回应而留下终生遗憾;二是在当时夏明朗心中,这段爱情之路已经走到终点,自己的离去使得这爱只会成为今后陆臻心中的回忆,不会影响他今后的前途和发展,也不会对麒麟造成伤害,所以他允许自己做这十分钟的沉溺。如果没有这一和二,我们就不能解释夏明朗这个走一步看十步的强人所做出的举动,至今为止,他的每一个行动都是有理由的,都是师出有名的。
  沿着时间轴前进,夏明朗和陆臻都幸运地回来了,他们的生命路程又展开了新的一页。夏明朗在面对陆臻的爱情时,不再是终点而是新的出发点,条件变了,基线没变,做出这种让人痛断心肠的选择就成为唯一的必然。然而这一次,陆臻却做出了决绝的反应。怎么办?两个人,都是已经见过了彩虹,不能再忍受苍白,“我是那样爱你”,陆臻呀,夏明朗何尝不是这样?!普希金有一首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生气不要着急,一切都会过去,那过去的将会变成美好的回忆。”桔子兄说她是QM,小番外也指明了这一点(如果不是这个小番外,我可能要放弃麒麟了,因为我不敢看我深爱的这两个人的悲剧)。
  但是如果周边的环境没有变化,陆臻真的要放弃这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曾经生死与共的爱情吗?队长怎样能够得到出师之名?这是一个可以松动的死结吗?
  
  
  
  
  我不想看见你难过 
  作者:馨原哀 
  
  只要是人,再坚强,也总有底线。我不知道夏明朗的底线在哪里,所以看到他此刻幸福的容颜才会分外担心。
  夏明朗这样的人,会想让我紧紧拥抱。但他身边有了陆臻的身影之后,我宁愿陪在他身边什么也不说,做他身边那个可以并肩观望世间风月的人。
  大概是真的太喜欢他了,所以总有一种更偏爱的情绪分给这个人,不知为何我会担心这一段爱情,担心这个已经陷落的男人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被染上哀伤的色彩。
  夏明朗,你比袁朗更袁朗。
  你的表情戏噱而玩味,透着诚恳,也透着嘲讽。
  我喜欢这样的你,似是而非的夏明朗,强势傲然的夏明朗。
  一直记得生死离别时他的一句“我留下,你回去找人来”。这一刻,我居然从你身上看到六一的影子。
  同样冰冷的河道,刺骨的水从身边流过,鲜血从伤口处流下来,感觉不到疼痛,亚热带森林的潮湿与恐惧,不留一丝希望地包围了所有。不管时间过去多久,我永远都记得六一向天空放出求救弹的那一刹那用绝望堆砌而成的希望。为了三多,六一放弃了自己;而现在,夏明朗为了陆臻,同样放弃了自己可以简单生存的希望。
  彬江幸自彬江北,为谁留下潇湘去。
  夏明朗。如此晴朗快乐的名字,为何每次喊时,却都如此深沉难安。
  而现在,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你,夏明朗。
  你像袁朗,绅士孤独,杀手冷漠;你像六一,简单纯粹,清澈如水;你像高城,豪放风骨,浮光掠影;你像史今,温柔平和,涔涔细流。
万里江山如画,是你挥舞指挥下的风采。
  月色晕染杀气的时候,有你在的地方,依旧花开不败。
  我同样喜欢陆臻,但我不信任他。我欣赏他对待感情的态度,执着,但不偏执。他太坦然太洒脱,该深爱时就深爱,一旦发现不能再继续,立刻转身离开。如果这是一份单恋,陆臻的爱情是及至的潇洒;然而如果这是两情相悦,陆臻的态度就是残忍了。
  最新的那两段H让我狠狠地心疼。从很久以前我就知道夏明朗这样的人一旦爱上便是一生一世的深爱,可我不知道原来他已深陷到如此地步。
  感情的曼妙在于不受控制,不可预知,永远不会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爱上一个人,又在什么时候,发现即使眉目相映,也再不能够千山万水。
  陆臻在被捆绑拷打的危机时刻回答过“蓝田!我叫蓝田!”,陆臻在收到那封署名为蓝田的信时有难过有疼痛,陆臻在和夏明朗做爱后用性感的声音沙哑地说“我一开始做的时候把人整得还要惨”,陆臻不经意的一点一滴都能让我难过。
  因为我害怕,我害怕看见一个最终被陆臻刻上情伤的夏明朗。他从不低头,即使嫉妒也是自我解嘲,我想问陆臻,你看不看得见他眼底的黯然?
  爱的痛苦始于懂得了爱的那一瞬间。
  我始终觉得,对感情的珍重和敬畏之心,会让夏明朗疲惫。凡人,入不了他夏明朗的眼。他只为一个人折服。因此他成全陆臻的任性,甚至纵容陆臻的任性。
  往往夏明朗只是一个低头蹙眉的动作,就有愁绪一涌而上的感觉。恍惚间会有无法用言语诉说的隔阂,他心里有一座一个人的城堡,月下清冷,暮色四合,褪散了华丽的故作坚强。他困在这座城堡中,天的颜色是清一色的灰暗,轻惹春烟残雨。露水打湿了美人靠,谁念西风独自凉。
  在遇到陆臻之前,对人,对事,对感情,夏明朗向来收放自如。懂得在对手睁开眼看清自己的刹那消失,全世界遗失了这个人的气息。内敛,冷静,谈笑间有涌起的风云,狭路相逢,该出手的时候绝不手软,战场上他最擅长的一件事是:金戈无声,兵不血刃。
  所以陆臻,请你一定一定珍惜他。你是夏明朗一个人的情有独钟,你的聪明善良为你赢得了这个叫夏明朗的男人得天独厚的眷顾。
“你未来的路,我会陪你走下去。”
  一语就言一生,这是只对陆臻一个人有的感情。这样的深情,让我动容。
  我虔诚祈祷:不管未来如何万般艰难,请你们一定要成就这一世的完整。
  我虔诚祈祷:桔子同志千万千万千万千万要是个亲亲亲亲妈。
  因为夏明朗这个男人终于让我相信:爱一个人之后,就一定能,一夜梦醒不觉遥。
  
  作者回复:
  我很惭愧,我一直觉得我是少校之后最大的队苏,可是现在发现我不如你……
  鱼片儿总是说队长是好人。
  今天桃子也对我说,队长挺好的。
  我发现当我们不知道怎么去形容的时候就只会用最简单的语言去形容,觉得好。
  他不是一个让人第一眼就能看出哪里好的人,可是到最后我们会发现他好得难以形容。
  可是,少校,对啊!
  你问我,陆臻是否看到了他眼底的黯然?
  或者他看到了,或者没有,可是无论他是否看到,他大概都不会放在心上吧。那是他的夏明朗,他几乎盲目地崇拜这个男人,他根本不相信他的队长会有那种无谓的嫉妒与黯然。
  少校的任性,这个任性孩子,当然偶尔也会在不经意间伤到他的心,可是亲爱的,我想他是夏明朗,他不需要被温柔地彻底无伤地保护着。他们会有磨合,然而那些碰撞只会让他们的关系更亲密。
  所以也请相信陆臻会是个值得的人,他知道谁对他好,他懂得感恩,他从不吝惜他的爱与关怀,他不会辜负这份浓情。 
  
  
  
  
  枪尖上的亮色
  作者:守墓人
  
  1
  桔子说,要出本子。所以在最后一刻要了文章来细读。好像没有多想就栽进去,也不知道是不是部队题材的莫名吸引力。
  情节酣畅淋漓,读来一口气提起,前所未见……似乎还可以提高阅读速度,算是附加价值吗?
  
  麒麟,头上有角,角上有肉,设武备而不为害,所以为仁也。
  麒麟,是枪林弹雨中的一抹亮色,代表希望、生命和爱。
  
  2
  不得不说,《麒麟》的基调是明亮的,这是现实的生活,却用着一种朝气的笔调在描述军营。
  训练、演习、实战,反反复复,生活细节如画卷般展开,一群行走在刀尖上的人们,存在于这样铁纪律的天空下的人们。
  
  陆臻在引子里面就是一个很蓬勃的青年。他酷爱思考,有目标,向上,发奋,自信,是属于新时代的兵,有着干净的城市气质和浓浓的生活气息。
  乍一看上去,陆臻是飞扬的竹子,劲瘦挺拔,和军营里的人就不一样。陆臻不怕吃苦地噌噌噌往上窜,几乎让麒麟的人傻眼。虽然这样的一根筋会让聪明的他小小地钻牛角尖,但他有绝对的资本骄傲,也可以轻易放下身段和所有人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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